“互联网+”铺就脱贫致富路
“互联网+扶贫”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近年来其快速发展使我们看到了在世界范围内消除贫困的曙光。中国政府已经将互联网创新纳入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借助互联网,力求尽快为贫困乡亲铺就一条开满鲜花的幸福路,其积极意义,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
一、“互联网+”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不懈努力,已经使6亿多人脱贫。中国成为全球首个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贫困人口减半的国家,为全世界减贫事业做出了中国样板。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2015年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比例已下降到4.2%,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成就举世瞩目。挪威奥卡拉工业集团主席斯坦埃里克·哈根认为:中国正在“成功地让数亿人脱离贫困”,这是一个“值得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成就,是对世界和平的重要贡献。
但同时,我们应清晰地认识到,按照现行标准,我国仍有7000多万人口未脱离贫困。中央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7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我们党对人民、对历史做出的庄严承诺,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小康,不能有人掉队;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五十六个民族一个都不能少,革命老区一个也不能少,否则都将是不完整的。
而如何能做到“一个都不能少”,近些年来一些贫困地区应用互联网手段的减贫实践,让我们看到了希望。如国务院扶贫办在甘肃省陇南市9个贫困县开展电商扶贫工程试点取得初步成功,近一年来,通过一系列电商扶贫措施,直接带动贫困群众人均增收430元。
二、“互联网+”是中国脱贫攻坚进程的应有之义
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的到2020年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要求,需要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的任务十分艰巨。
经过多年努力,容易脱贫的地区和人口已经基本脱贫。剩下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般说来,贫困程度较深,自身发展能力较弱。越往后,扶贫攻坚成本越高,难度越大。以前出台一项政策、采取一项措施可以实现成百上千万人口的脱贫,现在,减贫政策效应递减,需要采取更加有效的举措和超常规的办法。
为此,国务院扶贫办编制并组织实施了“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分解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搭建五个工作平台,开展六项扶贫行动,实施十项精准扶贫工程。
五个工作平台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省级扶贫开发融资平台、县级扶贫开发资金项目整合管理平台、贫困村扶贫脱贫落实平台、社会扶贫对接平台。六项扶贫行动包括教育扶贫行动、健康扶贫行动、金融扶贫行动、劳务协作对接行动、老区百县万村帮扶行动、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行动。十项精准扶贫工程包括整村推进工程、职业教育培训工程、扶贫小额信贷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电商扶贫工程、旅游扶贫工程、光伏扶贫工程、构树扶贫工程、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龙头企业带动工程。
需要强调的是,“互联网+”是中国脱贫攻坚进程的应有之义。墨守成规,故步自封,是无法打赢这场扶贫攻坚战的。互联网打通了贫困地区与外界的“信息鸿沟”,有助于实现扶贫模式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的转变,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同时,在新的时代,更应该把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意识融入进扶贫工作中,使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摆脱意识和思路上的根本困境。
三、“互联网+”将有效催化贫困地区产业升级
目前,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第一电子商务大国。据商务部统计,2015年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为20.8万亿元,同比增长约27%,全国网络零售交易额为3.88万亿元,同比增长约33.3%,电商交易额和网络零售交易额两项数据都是世界第一。
我国电子商务正逐步由大中城市扩展到二、三线城市和中西部农村地区。可喜的是,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干部群众普遍认为,电子商务缩短了其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距离。贫困地区之所以贫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赶上工业化的“班车”,但这却恰恰使当地保留了好山、好水、好环境,这在当下属于稀缺资源。他们庆幸当地没有因为工业化带来的环境恶化和食品安全问题;庆幸当地没有拥挤不堪的交通,但有便捷的互联网和云高速;庆幸自己遇到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经济发展“弯道超车”的机会。电子商务把当地的有机、绿色农副产品卖到了城里去,还卖出了好价钱,增加了收入,使当地的经济前景一片光明。
“互联网+”还可以改变农民过往的盲目生产,取而代之的是以销定产,这将催化产业规模扩大和产业结构调整。按照传统的产业发展递次转移的规律,贫困地区的产业升级将遥遥无期,但互联网创新打破了常规,使得产业升级计日可期。此外,“互联网+”还将促进信息、交通、物流、文化等行业的发展和进步,为中国“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互联网+扶贫,我们要做什么
互联网+扶贫是什么?社科院汪向东教授曾说过,“与其他扶贫方式相比,最关键的区别就在于贫困主体对接市场的不同,互联网+扶贫对接广域大市场,突破贫困地区本地市场的局限,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增收脱贫,提供强大的市场动力。”共青团陕西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部长魏延安认为:“简单地说,就是运用电子商务来促进贫困地区家庭脱贫致富,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将互联网+扶贫概括得更加通俗易懂:“将贫困地区绿色的、优质特色农副产品卖到城里去,卖个好价钱,卖出品牌,也让城里人享用到放心的、健康的食品,实现双赢。”
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专列第十五条提出: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2015年1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指导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以上文件均要求,将互联网手段纳入扶贫开发体系中,瞄准扶贫对象,作用于扶贫对象,拓展增收渠道,将当地优质的农副土特产品卖出去,促进商品流通,增加扶贫对象收入,使其脱贫致富;反过来,带动当地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近年来,国务院扶贫办在电商扶贫领域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建立了贫困县电商发展情况数据库。全面了解832个贫困县资源、电商基础、电商规划等领域的信息,基本摸清了贫困县电商发展底数,初步建立了贫困县电商发展情况数据库。
开展电商扶贫试点。将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甘肃省陇南市列为全国电商扶贫试点:全市9个贫困县(区)普遍建立县、乡、村三级电商扶贫综合服务中心,探索出了贫困农户创业型、能人大户引领型、龙头企业带动型、乡村干部服务型的网店建设类型和“一店带一户”、“一店带多户”的电商扶贫模式。据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陇南市网店销售总额20.7亿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77亿元,覆盖了全市2/3的贫困村;450个试点贫困村开办网店735家,带动贫困户24531户共96897人,试点贫困村网店销售总额达2.53亿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595万元。全市64万贫困人口因此人均增收430元。
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与阿里巴巴、苏宁云商、京东等电商企业进行战略合作。
举办扶贫论坛,发出扶贫倡议。结合中国10月17日“扶贫日”活动,举办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之电商扶贫论坛,发布电商扶贫联盟、MOOC+电商扶贫项目成果倡议等。
培养扶贫人才。通过与扶贫工作相关的社会组织合作(如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等),招募了20多位电商领域专家作为扶贫志愿者,研发、录制贫困地区电子商务能力建设课程,利用慕课方式加强对贫困县电商扶贫人才的培养,已在贵州铜仁、甘肃陇南等贫困地区开展了多期电商扶贫培训。
下一步,国务院扶贫办将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9家单位联合印发国家电商扶贫工程指导意见。通过部门合作、搭建平台、社会动员等多种措施,形成合力,打通贫困地区电商发展壁垒,提升贫困群众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拓宽贫困地区特色产品销售渠道,推动贫困群众实现增收致富,促进贫困地区实现“弯道超车”。
“互联网+扶贫”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包括思想意识淡薄、人才短缺、基础设施落后、物流体系不完善、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程度低等。但我认为,对比“互联网+”为扶贫带来的机遇,这些不利因素只是阶段性的。我们要紧跟中央部署,发扬“钉子精神”,努力将电商扶贫事业做好。通过“互联网+”为贫困乡亲铺就一条开满鲜花的增收路、致富路、幸福路,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扶贫人的努力。
(曲天军,国务院扶贫办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