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第7卷第3期,总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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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效用导向的城市总体规划制度改革研究思路

 

王富海 钱征寒 陈叶龙 王芬芳

 

作者简介

王富海、钱征寒、陈叶龙、王芬芳,深圳市蕾奥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摘 要 本文以城市总体规划效用的发挥机制为线索,在分析问题弊端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分解”(“分权、分时、分层、分担”)来突出核心内容进而“增效”的总体规划制度框架,思考和探索了为确保总体规划作用在垂直事权划分的行政体制下得到有效发挥而应当进行的改革创新,并根据“纲要审批、分序实施;内容合体、刚柔相济”的总体思路,对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审批程序、技术方法和实施机制提出一系列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 城市总体规划;效用导向;改革;思路

 

“总体规划编制,越岭翻山。经社文环,无所不拈。层层汇报,轮轮修缮。成果磨完,批复难盼。一旦批复,时过境迁。拿来使用,一片茫然!”几句打油诗,道尽当前城市总体规划已成共识的诟病——编制内容复杂、审批时间冗长、实施操作困难,受到“时效”与“实效”的双重拷问。时至今日,以“静态蓝图、技术性表述、刚性控制”为特征、沿袭计划经济思维模式的总体规划编制框架,在目前经济社会环境已发生巨大变化的新时期,依旧顽强地坚守下来,并且因为主动的添加和被动的纳入,全身挂满“饰物”,已经成为资料性的百科全书而非实操性的施政工具,不得不说是规划界的悲哀。2010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结合《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的反馈,开始对几大法定规划类型的编制审批要求进行调整。笔者有幸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专家组成员,并受规划司委托提出了与主力团队平行的建议方案,本文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论文,而是该建议方案主要思路的简要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