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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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论政权的起源和目的,并简评英国政体

有些作者把社会和政府混为一谈,弄得它们彼此没有多少区别,甚或完全没有区别;而实际上它们不但不是一回事,而且有不同的起源。社会是由我们的欲望所产生的,政府是由我们的邪恶所产生的;前者使我们一体同心,从而积极地增进我们的幸福,后者制止我们的恶行,从而消极地增进我们的幸福。一个是鼓励交往,另一个是制造差别。前面的一个是奖励者,后面的一个是惩罚者。

社会在各种情况下都是受人欢迎的,可是政府呢,即使在其最好的情况下,也不过是一件免不了的祸害;在其最坏的情况下,就成了不可容忍的祸害;因为,当我们受苦的时候,当我们从一个政府方面遭受那些只有在无政府的国家中才可能遭受的不幸时,我们由于想到自己亲手提供了受苦的根源而格外感到痛心。政府好比衣服,是天真纯朴受到残害的表征;帝王的宫殿是建筑在乐园的亭榭的废墟上的。如果良心的激发是天日可鉴的、始终如一的和信守不渝的,一个人就无需其他的立法者;但事实并非如此,他觉得有必要放弃一部分的财产,出钱换取其余的人的保护;谨慎小心的原则在其他任何场合都劝他两害相权取其轻,现在这个原则也促使他这样做。因此,既然安全是政府的真正的意图和目的,那就毫无疑义地可以推断,任何看起来最有可能保证我们安全的形式,只要是花费最少而得益最大,都是其他一切人所愿意接受的。

为了清楚而正确地了解政府的意图和目的,我们假定有少数人在地球的某一个隐僻的部分住下来,同其余的人不发生联系;他们就将代表任何一块地方或世界上的第一批移民。在这种自然的自由状态下,他们将首先想到社会。千百种的动机都将鼓励他们趋向这一目标。单单一个人的力量应付不了他的各种需要,他的心境又不堪永远寂寞,因此他不久就被迫寻求另一个人的帮助和安慰,而对方也有同样的要求。四五个人通力合作,就能够在旷野当中兴建一个还算过得去的住所,但单独一个人的力量就可能劳碌终生而一无所成。当他砍了木头之后他搬不动它,就是搬动了也竖不起来;同时饥饿会逼他离开工作,每一种不同的需要会以不同的方式来支使他。疾病,哪怕是一件不幸,也意味着死亡;因为它们纵然并不置人于死命,也会使他不能维持生活,落到死不死活不活的境地。

这样,客观的需要像一种吸引力似的,马上会把我们这些刚到的移民组成社会,而彼此从社会生活中所得的幸福就会确立起来,并且只要人们始终互以真诚相待,就不必有法律和政府的约束;然而,由于唯独上帝才不为邪恶所侵染,结果就必然发生这样的情况:他们刚刚克服了那些在共同的事业中把他们团结起来的迁居之初所遇到的种种困难之后,立刻便开始忽视彼此应尽的责任和应有的情谊。这种怠懈表明有必要建立某种形式的统治,来弥补德行方面的缺陷。

某一棵地点适中的大树将供给他们一座大礼堂,全体移民区的人可以在树荫下聚会,讨论公共的问题。很可能,他们第一批的法律只是称为条例,在推行的时候至多以公众的鄙视作为违犯条例的惩罚。在这第一次的会议中,人人自然都有权利占据一个席位。

可是,随着移民区的发展,公众所关心的事情也增加了,同时成员间彼此可能离得很远,不便像从前那样大家每次都聚在一起,而当初他们的人数不多,住处很近,公众所关心的事情是寥寥无几的和琐碎的。这种情况表明,他们同意从全体成员中选出一些优秀的人来专门管理立法工作,是有其方便的地方的;这些人应该关心那些选派他们的人所关心的事情,一切做法同全体成员亲自出席时所采取的一样。如果移民区继续发展,就有必要扩大代表的名额,使移民区的各部分的利益都可以受到照顾,同时最好是把整个区域分成若干适当的部分,每一部分派出相应的人数,这样一来,当选人就永远不会独自关心一种与选举人毫不相干的利益,并且为了审慎起见,时常举行选举是适当的:通过这种方式,当选人有可能在几个月以后回去再同群众混杂在一起,他们就不敢自找苦吃,从而他们对于公众的忠实也就会有所保证。因为这种不时的互换会同社会的每一部分建立共同的利害关系,各部分就会自然地互相支援,正是基于这一点(不是基于帝王的无意义的名号),才产生政府的力量和被统治者的幸福

这便是政府的起源和兴起;也就是说,这是由于人们德行的软弱无力而有必要采用的治理世界的方式;由此也可看出政府的意图和目的,即自由与安全。不管我们的眼睛在纷然杂陈的事物面前如何眼花缭乱,或者我们的耳朵如何受音响的欺骗,也不管偏颇的见解如何把我们的意志引入歧途,或者个人的利害关系如何迷了我们的心窍,自然和理性的坦率的呼声也毕竟会说这是对的。

我对于政体的这种想法,是从一项无法推翻的自然原理推论出来的,也就是说,任何事物愈是简单,它愈不容易发生紊乱,即使发生紊乱也比较容易纠正;根据这项原理,我现在想对大肆吹嘘的英国政体说几句话。在制定英国政体的黑暗的奴隶时代,它是光荣的,这一点我并不否认。在宇内暴政肆虐的时候,尽量不脱离这种政体,那也是一种光荣的出路。可是,要论证现在这个政体是不完备的、不稳固的、不能产生它应有的效果的,那倒是容易的。

专制政体(虽然这是人类本性的耻辱)有这样的好处,就是它们来得简单;如果人民受苦遭难,他们知道他们的苦难是从谁的头脑里产生出来的;也知道补救的办法;没有五花八门的原因和救苦消灾的方法使他们茫然失措。可是英国的政体十分复杂,全国人民可能受苦多年而根本发现不出这是哪一方面的过错;有些人会这样说,有些人会那样说,每一个政治医生开的药方也各不相同。

我知道,要克服地区的或由来已久的偏见是困难的,可是如果我们耐心考察一下英国政体的组成部分,我们就会看出它们是羼杂着一些新的共和政体因素的两种古代暴政的肮脏残余。

第一,由国王所体现的君主政体暴政的残余。

第二,由上议院所体现的贵族政治暴政的残余。

第三,由下议院所体现的新的共和政体的成分;而英国的自由便是以下议院的效能为基础的。

前两种是世袭的,与人民无关;因此,从法治上讲,它们对于国家的自由是毫无贡献的。

要说英国的政体是三种势力的合一,互相牵制,那是可笑的;这句话不是毫无意义,便是不折不扣的自相矛盾。

所谓下议院是对国王的一种牵制,这话包含两层意思。

第一,如果没有人监督,对国王是不能信任的;或者换句话说,渴望保持专制政权的欲念是君主政体的固有的弊病。

第二,为此而被任命的下议院议员不是比国王贤明,便是更值得信任。

可是,这同样的政体先是授权下议院,使它可以用不同意国家预算的办法来牵制国王,以后却又授权国王,使他有权否决下议院的其他议案,借此来牵制下议院;于是它又含有这样的意思:国王比它已经认为较国王贤明的那些人来得贤明。真是荒唐透顶!

在君主政治的体制里有一些极端可笑的东西;这个体制首先使一个人无从获得广博的见闻,然而又授权他去解决那些需要十分明智地加以判断的问题。国王的身份使他昧于世事,然而国王的职务却要求他洞悉一切;因此这两种不同的方面,由于它们出乎常理地相互敌对和破坏,证明那整个的人物是荒唐的和无用的。

有些作家曾经这样地解释英国的政体:他们说国王是一方面,人民是另一方面;上议院是代表国王的议院,下议院是代表人民的议院;可是这种解释把议会的一切特征割裂开来,不能自圆其说;纵然文章做得很漂亮,但一经推敲,它们却显得毫无根据和意义含混了;而且总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哪怕是绝顶讲究的文字,如果所描述的是一种绝不可能存在的事情,或者是一种颇为费解而无法描述的事情,也只能是一堆响亮的字眼,它们固然好听,却缺乏思想内容。其原因是,这种解释包含一个先决问题,那就是说,既然国王所凭借的权力是人民不敢信任的,并且常常不得不加以牵制,那么这个国王怎么会产生的呢?这样一种权力绝不会是贤明的人民所赋予的,任何需要牵制的权力也不会是从上帝那里得来的;然而宪法的条文却规定这样的权力要存在的。

宪法条文不能起到它应起的作用;这个手段不能也不会达到目的,而全盘的事情等于是一种“自杀”:因为,既然较重的秤砣总会称起分量较小的东西,既然一架机器的各个轮子都由一个轮子推动,我们还需要知道的,就是在这个政体中哪一种权力最为重要,因为那种权力将起着支配作用:虽然其他的权力,或其中的一部分,可以阻碍或所谓牵制它的运转的速度,但是只要它们无法使它停止,它们的努力总是白费的:第一个动力终将为所欲为,而它在速度上感到不足的,在时间上可以得到弥补。

国王是英国政体中这个压倒一切的部分,这一点是不必明说的,而他仅仅因为给人以地位和津贴,才获得他那全部的势力,这一点也是不言而喻的;因此,虽然我们十分聪明,曾经对专制君主政体关门下锁,但同时我们也十分愚蠢,曾让国王掌握了钥匙。

英国人支持他们自己的由国王、上议院和下议院统治的政府,这种偏见一半来自理智,一半来自民族自傲,甚或以后者的成分居多。在英国,个人无疑地要比在其他国家安全一些:但是国王的意志无论在英国或法国都同样是国家的法律,所不同的是,英国国王的意志不是直接从他的口里表达出来,而是通过议会法令的可怕的形式交给人民的。因为查理一世的命运只是使得国王们更为狡猾,不是更为正直。

因此,撇开所有那些赞成形式和结构的民族自傲与偏见不谈,昭然若揭的真理是:英国国王所以不像土耳其国王那样暴虐,这完全是由于人民的素质,而不是由于政府的体制

对于英国政权形式的体制方面的错误做一番探讨,在目前是非常必要的;当我们还受到某种突出的偏爱的影响的时候,我们就绝不能予人以公正的评价,同样地,当我们还受到任何顽固的偏见的束缚的时候,我们也就不能对自己做出公平的论断。一个眷恋娼妓的男子是不配选择或品评妻子的,同样地,任何赞成一个腐朽政体的成见也将使我们不能识别一个好的政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