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彦俊之故乡的清风不如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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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chapter1.

“回忆总是选择美的一页。”

我是顾湘,是地地道道的浙江宁波人,1999年出生。

“顾湘”这个名字我很喜欢,是我爷爷奶奶起的。谐音“故乡”,他们的本意是想让我不论长多大,身处何地,心里都能时刻铭记生自己养自己的地方,要吃水不忘挖井人。

处于宁波的这个小村庄,最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奶奶还有妈妈做的年糕。

每一个月的某一天,我放学回家就可以看到院子里摆满了未熟的年糕,而这个时候我总会趁没人,偷偷地去戳一戳每一块年糕,我很喜欢那种软软滑滑的感觉。粘上面粉的手,就使劲往脸上抹,那样就是美丽的白雪公主。

这往往会被从屋里出来的妈妈或者奶奶看到了以后痛骂一顿,她们随手抄起墙边的扫帚就往我屁股上打。但是打归打,每当过了几天蒸好年糕可以吃的时候,她们总会念叨着“阿湘多吃点啊!这孩子那么喜欢吃年糕,得多吃点!”

我以前怪过我妈,你怎么不晚一年生我,这样我就是两千年出生的零零后了,听起来多年轻啊。

我妈说“你还想挑时间啊?你自己钻出来了干我什么事!”

我是在盛夏出生的。听说当时我妈正好好地吃着年糕(这或许就是我这么喜欢吃年糕的原因),突然感觉肚子很疼,就拍着旁边的奶奶“妈,小孩子要出来了”。我奶奶急得马上去田里把我汗流浃背的爸爸给找来,我爸叫上他几个兄弟,一起抬着我妈去了不远镇上的医院。

我爸说,当时护士抱出来一个小姑娘,他可高兴坏了。说自己要是养个臭小子得被他给折腾死,幸亏我很乖很乖,每次他从田里回到家里,总是围着他“爸爸爸爸”叫个不停,又拿拖鞋又端茶。

他跟我讲这个的时候我十岁,已经是懂事儿的年龄了,也已经有深刻的记忆了。我说了句“怎么那么傻,我没事儿做吗?”,我爸气到直接出门。

我十二岁那年,爸爸从镇上买回来一台彩色电视机。我高兴极了,周末一整天都坐在电视机前,卡通片总是会如约而至。不久之后,我便近视了。

近视的确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我妈领着我去镇上配了眼镜,我再三恳请我妈给我买那种金丝框眼镜,那多好看啊,比那种普通方框的眼镜不知道轻盈多少倍。但是吃饭的时候,热气总会腾腾地打在我的眼镜上,视线便白茫茫一片,什么都看不出来,只好摘下眼镜。

我妈问我知道看电视的坏处没有,我却故作文艺“吃完晚饭坐在家门前石阶看远处田野的时候,我喜欢摘掉眼镜,看到的风景都朦朦胧胧,如梦如幻,犹如万花筒里看到的那般美好,看不到任何污浊的东西。”

没带眼镜的小时候我喜欢在傍晚一个人坐在家门前的石阶上看太阳西沉,等邻居家的小姐姐叫我出去跳皮筋,母亲从家门口探出头大声吆喝叫我回家吃饭。

那个时候我觉得时间是很慢很慢的东西,总想要时间过的快一点。那个时候我还想要在村里舒舒服服安定地过一辈子,却仍然相信即使不出去也会有无限可能的未来。

十五岁的我看过了很多励志的校园剧,想要像电视里的男女主角一样凭自己的努力闯出一番天地,我向往大城市,渴望去那里闯荡。

于是我决心要在中考的时候考出傲人的成绩,我不屈服于镇上的重点高中,我想要向大城市的高中进发。

同学笑话我真是“一个一个梦飞出了天窗”,但我想要证明自己。

熬夜复习功课,一个礼拜的时间就用完了一本笔记本,上课的时候听课下课的时候缠着老师给自己讲课....这一切都不是白费的。

填志愿的时候,我第一志愿填了城里的一所名校,第二志愿才填了这里的重点。

中考的时候我信心满满,取得了很棒的成绩,一举成为全镇第一,到了第一志愿的录取线。

临走的时候我没有半点留恋,提着行李箱背着书包,和家里人还有村里熟悉的小姐妹们道了别,坐上了去城市里的车。

下了车,我感慨城里真是太大了,要是自己一个人,那不得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

在校门口下车,我慢慢走进这座理想的高中,心中越发满足。

我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第一天来新学校,那些男孩子穿着昂贵的衣服昂贵的裤子昂贵的鞋子,勾着身边的或比自己高或比自己矮的另一个男孩的肩。女孩子们穿着好看的卫衣,披着头发,迈着自信的步子一步步往前走。

而我,还是那个看起来傻不愣登的村里妞。穿着以前中学的藏蓝色校服和一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穿着一双白色布鞋,用快断了的皮筋扎着马尾,傻气极了。

只有我是自己一个人。

那些其他学生要么是家长陪着,要么就是有伙伴一起。

我第一次感到前所未有的孤单。

好在学校里的人都很友善,在礼堂举行开学典礼的时候,坐在我旁边的女生主动向我打招呼“我叫于颂,你可以喊我颂颂啊。”

“顾湘,喊我阿湘好了。”

女生友善地点点头,说我的名字很好听。

我有些担心地问她“你是不是觉得我的名字很土啊?”

女生愣了一下,摇头回答“不土,很可爱。”

顾湘听见了吗,颂颂说你的名字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