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学霸必须死 徽州丝绢案始末
引言
大明万历年间,徽州府爆发了一场民间骚乱。
这场骚乱规模不算大,动静却不小,前后持续时间将近十年,将当地百姓、乡绅乡宦、一府六县官员、应天巡按、应天巡抚乃至户部尚书与当朝首辅都裹挟了进去。从中枢到地方、从官僚到平民的诸多利益集团各怀心思,彼此攻讦、算计、妥协。大明朝廷的决策如何出炉,地方执行如何落实,官场规则如何运作,利益集团之间如何博弈,在这个案子里真的是纤毫毕现。
有意思的是,这一次骚乱的起因,既不是天灾,也不是盗匪,追根溯源,竟是一位学霸做数学题闹出来的。
第一节 都是学霸惹的祸
这个故事,要从徽州府下辖的歙县说起。
大明共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以及一南一北两个直隶,咱们可以把它们粗略地理解为省份。
南直隶下辖有一个徽州府,历来人杰地灵,无论官场还是商场都是英才辈出,是有名的文教繁盛之乡。其时徽州府一共统辖六县:歙、黟、休宁、婺源、祁门、绩溪。其中歙县最大,同时它还是附郭县——也就是说,徽州府治设在县内,与歙县县衙同城办公。
府县同城,很多府一级的文书档案,自然就存放在县城的阁架之上,以便随时调取勘合。这些关于税粮户籍的案牍十分重要,关乎一县之兴衰,可又超级无聊,全是各种枯燥的数字罗列。所以它们长年被束之高阁,无人问津。
隆庆三年(1569年),有一个歙县人忽然对这些档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个人叫帅嘉谟,字禹臣。严格来说,他没有歙县户口,不算当地居民,而是个祖籍江夏的军户,隶属于徽州府境内的新安卫。军户是大明特有的一种户籍,世代都是军人,归属于各地卫所——类似于军分区——不过这出身没什么不好,朝中此时有个叫张居正的大人物,也是军户出身,正是冉冉上升的政治明星。
【注释】
徽州府与新安卫:根据《明史·地理志》与《明史·兵志》的记载,明代的整个疆土管理分别隶属于两大系统,即六部、布政使司、府、县这一行政系统,与五军都督府、都指挥使司、卫、千户所这一军事系统。明初,徽州府直属中书省,后改属南直隶,下辖歙、黟、休宁、绩溪、祁门、婺源六县,歙县为附郭。新安卫,直隶于中军都督府,虽设于徽州府辖区,其守备衙署亦在歙县,却不受徽州府管辖。
军户:据《大明会典·户部》记载,明太祖朱元璋下令管理天下户口,置户帖、户籍,记录人户之名字、年龄、居住地等信息,户帖发给百姓,户籍上交户部,作为核实户口、征调赋役的根据。明代人户分军、民、医、匠、阴阳等多种类型,除优免差役者外,其他人必须承担不同的差役,不允许变籍,所担差役亦世袭。其中,军户便是世袭供应军差义务的特定人户,负担沉重,社会地位也相对低下,故明人一般以脱离军户为幸。明代诸多著名阁臣如李东阳、万安、刘吉、梁储、高拱、张居正、叶向高等人,皆出自军户。
帅嘉谟在文武两道的表现都很一般,注定仕途无望。他只有一个特长:对数字天生敏感,擅长算学,是个学霸级的数学天才。
可惜在大明,可没多少领域能让这位理科生一展才华。最好的就业方向,就是去当个管钱粮的小官吏。而这个岗位,要求对钱粮税赋的计算很熟悉,需要做大量的应用题来练习。
当时没有教辅和习题集,帅嘉谟一腔做数学题的欲望无处发泄。好在这个苦恼没持续很久,他便发现了一个绝好的题库:歙县架阁库。
徽州府历年的税粮账册,都存在歙县库房里。大明税赋结构很是繁复,徽州又是纳税大户,账册涉及大量加减折算、书算钱粮,这正是绝佳的应用题题例。磨炼好了这门手艺,以后就业便有保障了。
于是在隆庆三年的某一天,帅嘉谟设法接触这些官府账册。一个学霸就这样高高兴兴地开始做起数学题来。
做着做着,帅嘉谟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
凭借着对数字的高度敏感,他注意到徽州的历年税赋里有一个疑点:徽州府每年向南京承运库缴纳的税粮中,除正税之外,还有一笔科目叫作“人丁丝绢”,须以实物缴纳,且数额颇大,每年要缴8780匹生绢。
帅嘉谟再往下去查徽州府下属诸县的分账,发现徽州府下辖六县,其他五县都没有“人丁丝绢”这么一笔支出,只有歙县的账簿上有记录,数字与徽州府上缴南京承运库的等同。
换句话说,徽州府每年8780匹生绢的这笔税支,是由歙县单独负担的。
帅嘉谟大为骇异,这可不是小数。为了确保自己没犯错,他还特意去查了一下《大明会典》。
【注释】
《大明会典》:明代官修的记载典章制度的大全。有明一代于弘治、嘉靖、万历三朝先后编修、续修和重修《会典》。弘治年间,徐溥、刘健等奉敕修成《大明会典》180卷,至孝宗死,未及颁行。正德年间,李东阳等奉敕重加校订后由司礼监刻印颁行,是为正德本。嘉靖年间续修的《会典》并未刊行。万历年间,大学士申时行等奉敕重修《会典》成228卷,为万历本。文中帅嘉谟所阅者应为正德本《大明会典》。
《大明会典》是一本官方发布的资料集,里面收录了典章沿革以及各级政府税赋资料、行政法规,从弘治朝开始,每代都会进行修订,算是政府法令的一个汇编,亦勉强可以当作年鉴来用,权威性很高。
帅嘉谟在《大明会典》里的徽州府条目下,找到了同样的纳税记录。更重要的是,《大明会典》里只提及是由徽州府承担“人丁丝绢”,并无任何字样表明是歙县独自承担。
按道理,徽州府的这一笔“人丁丝绢”税目,应该是六县均摊,怎么只压在歙县一处呢?虽然歙县的体量比其他五县都要大,可也不能这么欺负人哪。
帅嘉谟心想,这件事关乎一县之民生,可不能这么糊涂下去,必须挖个水落石出!
就像所有的学霸一样,帅嘉谟看到眼前出现了难题,不惊反喜,兴高采烈地继续深入挖掘。最终,他在《徽州府志》里找到一条看似无关的古早线索。
【注释】
《徽州府志》:现存明代《徽州府志》有两个版本,一为彭泽、汪舜民等人编修的弘治《徽州府志》12卷,一为汪尚宁等人编修的嘉靖《徽州府志》22卷。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汪尚宁为歙县人,曾官至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退休归里,组织一帮人员重修了《徽州府志》,后来亦被卷入学霸帅嘉谟引起的这场争论。
徽州这个地方,归附于洪武爷的时间很早。朱元璋在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称吴王之后,在徽州实施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元税,称为“甲辰法制”。结果年底核查,行中书省发现数字有问题,于是在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搞了一次“乙巳改科”,对很多科目的税额重新做了调整。
【注释】
乙巳改科:据《徽州府志·食货志》记载,吴元年(1364年),明太祖朱元璋重新修订了徽州府的赋税旧制,将六县的“夏税生丝”折麦征收。第二年,即乙巳年,行中书省核查徽州府赋税时发现,该府吴元年的田赋增减额存在问题,派人将府、县所属官吏羁押至省,在严密监督之下,重新更定了徽州府的田赋数额,岁史称“乙巳改科”,其中特别指出了歙县亏欠原额夏麦9000余石。
在这次改制中,朝廷发现歙县的夏麦数量有问题,与去年同比差了9700石,于是对歙县的3646顷轻租田,每亩各加征“夏税生丝”四钱,以弥补夏麦缺额。
【注释】
石:古人把石块凿孔成凹行,用于称量粮食,“石”因此成为容量单位,音(dàn)。《说苑·辨物》载:“十斗为一石”。古代的容量单位有:勺、合(gě)、升、斗、石,为10进制。出自《淮南子·缪称训》的“以升量石”,比喻以肤浅的理解力难以推测深奥道理。出自明人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的“朝升暮合”则用以形容生活的艰难。日常生活中,石与合因其过大或过小而较少被使用,人们常用的是升和斗,故有升斗小民、日进斗金、不为五斗米折腰等说法。
这个“补欠夏税”年代太过久远,看起来和“人丁丝绢”全无关系。帅嘉谟凭着天才般的直觉,觉得这两者之间一定有什么联系,于是拿起笔来,粗粗算了一下。
歙县补的9700石夏麦,按照隆庆时的官方换算标准,每石折银3钱,9700石粮食折算成银子,是2910两。而每年“人丁丝绢”补交的生绢折成银子,每匹7钱,所以8780匹折银6146两。嗯,两个数字似乎没什么关联。
【注释】
折率:明初所定的赋税,本是建立在实物财政的原则之上,政府根据需要的物品来确定征收的物品种类,百姓根据各地土产的特点缴纳不同的物品。但是,各地的出产与政府的需要总有不一致的时候,就需要用其他的物品来代替。或者,在政府实物储备充足的情况下,改征当时具有一般等价物职能的物品作为财政储备,这时就需要有一定的换算比例,即折率。明中叶赋税改革,逐渐以白银作为衡量标准,折率也就主要是折银率了,这一比率主要是由税物要送往的仓库与用途等因素决定。如据嘉靖《徽州府志》可知,嘉靖年间,徽州府夏麦征收,征入当地永丰仓每石征银4.5钱,送往京库(北京)每石征银2.5钱,运往南京光禄寺每石征银6钱。
帅嘉谟到底是个学霸,脑子转得很快。他很快想到,徽州六县彼此相邻,一个县夏麦歉收,其他五个县不可能幸免。他再一追查,发现在同一时间,黟、休宁、婺源、祁门、绩溪五县也亏欠夏粮,一共是10,780石,可折银3234两。
2910+3234=6144。
这个数字,和“人丁丝绢”只差2两。
帅嘉谟很快得出了结论:在国初,整个徽州府六县共亏欠夏粮20,480石,以“夏税生丝”为名义补之,折8780匹生绢。按说这笔钱是由六县共同承担的,不知为何,却变成了歙县单独缴纳。
更可怕的是:徽州并不养蚕,歙县的老百姓必须先把粮食卖成银子,拿银子去买生丝,再缴给官府。周转两次,负担更重。
如果从至正二十五年“乙巳改科”开始算起,到隆庆三年,这笔冤枉税足足交了两百多年!
歙县简直倒霉透了。
帅嘉谟做事很谨慎,他没有急着去惊动官府,而是在歙县摸了一圈底。结果他发现,自己并不是最早发觉有问题的,早在嘉靖十四年(1535年),已有两个歙县人——程鹏、王相发现这个“人丁丝绢”有问题。
他们没有在徽州府本地抗议,而是越级呈文给了徽州府的上级——应天巡抚和应天巡按,而且还不止一次!
应天巡抚和应天巡按,这两个官职的管辖范围可不只有应天府一个地方,而是涵盖了除凤阳、庐州、淮安、扬州四府之外的整个南直隶地区,其中徽州府也受其辖制。
在具体的分工上,应天巡抚协调各府州县,以赋役为主,也兼管司法、治安;巡按以监察为主,但也插手民政、司法、军事。勉强用现在做对比的话,一个是省长兼军区司令,一个是省高级法院院长兼纪委,找他们两位,算是拜对了衙门。
市里不管,难道省里还不管吗?
第一次接呈文的是应天巡抚陈克宅、巡按宋茂熙,两位很快给了批复,要求徽州府彻查。可是他们很快便升迁转走,没人再去追问。接任的巡抚欧阳铎、巡按游居敬,接到了同样的呈文,也给了批复,要求徽州府召集六县合议。结果负责此事的官、吏,都是其他五县出身,敷衍塞责,推诿拖延。
在来回拖延之中,王相、程鹏先后莫名去世,此事最后不了了之。
查到这里,帅嘉谟推开账册,做了一个决定:他要第三次呈文,为歙县讨一个公平!
到底是正义感和乡土情结使然,还是想借此炒作自己?史料不全,不好妄自揣测他的动机。
无论如何,他决定冒着触动利益集团的巨大风险,开始采取行动。
隆庆四年(1570年)的年初,帅嘉谟撰写了一份呈文,详细地写明自己的查考过程,然后提交给了当时的应天府巡按御史刘世会。
在这篇呈文里,帅嘉谟玩了一个心眼,在讲述缘由时加了这么一句话:“缘本府递年奉户部勘合,坐取人丁丝折生绢八千七百八十匹,原额六县均输,府志可证。”
大概意思是,我说的这个问题,在《徽州府志》里也提到了,这是铁证。
《徽州府志》是徽州府出面编撰的地方志,可信度很高。可是,府志里其实只是含糊地记载了徽州府或歙县缴纳“人丁丝绢”多少多少,根本没有明确说过“原额六县均输”的话,更没有和国初那笔亏欠的夏麦联系到一起。
帅嘉谟偷偷加了这六个字,是想给上官造成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方便行事——殊不知这一处小小的手脚,后来却成了聚讼的一个关键焦点,这个后头再说。
除了偷改了原文,帅嘉谟还发动了情感攻势。他动情地说:
“南京承运库每年收丝绢20,190匹,其中浙江、湖广这种产丝大区,才缴纳8501匹;应天(等)十三府,只要缴2905匹。我们徽州府根本不养蚕,却要负担8780匹。当地民众只能卖了粮食,折成银子,从浙江等地回购,这两道手续,让成本翻倍,苦不堪言。更何况,这笔负担若是六县分摊,还能勉强忍受,可现在是歙县一县承担——这一县之税,比浙江、湖广两司都高,根本不合理啊!”
【注释】
细查帅嘉谟所引用之《大明会典》可知,浙江、湖广的各布政司、府、州运往南京户部承运库的夏税丝绢数分别为3509匹、4992匹,二者共计8501匹。应天等十三府为:应天府、常州府、镇江府、太平府、庐州府、安庆府、宁国府、苏州府、淮安府、松江府、凤阳府、扬州府与池州府。上述各处所缴为丝绵折绢或农桑丝折绢,唯有徽州府缴纳的税项有些不同,乃是人丁丝折绢,有8779匹,与帅嘉谟所说的8780匹稍有出入。
这是帅嘉谟玩的一个统计学小花招。因为大明税制不是统收统解,一个地方往往要向数处交税。
当时浙江、湖广等地的丝绢税,不只解往南京承运库,还有很大一部分会送往太仓银库、丙字库等。从万历年间的税收记录来看,浙江的丝绢税总额高达130,000匹,湖广的总额27,000匹,都远超歙县。
帅嘉谟是这么个逻辑:不谈总数,单单拿出南京承运库做比较,主要为了显得歙县格外悲惨。
这个手段的绝妙在于这些数字都是真实的,全经得起查证,只是在统计方式上稍做手脚,立刻显出卓然效果——歙县本身的负担确实沉重不假,但被帅嘉谟这么一比较,变得简直惨绝人寰,读之触目惊心。
【注释】
大明税制:帅嘉谟引用《大明会典》所载各司、府送往南京户部承运库的丝绢税额,来哭诉歙县独自承担的徽州府丝绢税额比浙江、湖广两司的总额还多,实在太失公平。他如此计算,隐含着一个前提,即认定南京承运库记载的税额,就是各布政司、府所纳丝绢税额的全部。但实际上,这样的假设完全站不住脚。因着两京制度,明代的承运库有南、北之分,帅嘉谟引用数据并未将北京承运库算入。并且,地方上交中央的丝绢税并非都送往承运库,部分折银可能送至太仓银库,部分丝绢可能送至丙字库。所以,南京承运库所收纳的,仅是丝绢税额的一部分而已。如下页图表所示,若给《万历会计录》所记载的嘉靖、万历时期各布政司、府、县的丝绢税的总额做个排名,可以发现,徽州府的丝绢税在全国诸府中名列第九,歙县则在诸县中名列第六,都比较靠前,却也与名列第一的严州府、淳安县有相当大的差距,更不能与浙江、湖广二司共计167,544匹的总额相比。
这真是只有学霸才能玩出的手段。
除了在史料和统计学上做手脚之外,帅嘉谟还准备了第三张牌:政治牌。
他呈文的第一句话是这么写的:“天下之道,贵乎均平,故物有不得其平则鸣。歙县久偏重赋,民困已极,躬遇仁明在位,备陈情款,恳乞均平。”
【注释】
天下之道,贵乎均平,故物有不得其平则鸣。歙县久偏重赋,民困已极,躬遇仁明在位,备陈情款,恳乞均平:普天之下,最重要的道理就是均平,故遇见不均不平之事,必须发声抗议,维护公道!歙县独自承担如此沉重的赋税重担这么多年,百姓已贫困至极,无以为生了。幸蒙上天眷顾,遇见您这样仁慈、贤明的御史大老爷,小的有幸向您详细陈明状况,恳乞大老爷均平赋役,救歙县百姓于水火!
短短一段话,先后两次要求“均平”。
隆庆年间,江南正在推行一条鞭法。而一条鞭法的口号恰好是:“均平赋役,苏解民困。”所以帅嘉谟两次“均平”,把这次税赋争议拔高到响应国家政策的高度。
【注释】
一条鞭法:据《明史·食货志》可知,明初沿用两税法,根据官方登记的户籍,田地要征收田赋,分夏、秋两季缴纳;丁要承担多种徭役。后官府借各种理由加征赋税、加派杂役,百姓困苦不堪,大量逃亡以躲避赋税。政府亦出现严重的财政危机,故决定将一州一县的田赋、种类繁多的徭役、杂税合并起来,除必须的米麦之外,都折成银两,分摊到该州县的田地上,按照拥有田地的多寡来征收赋税,官方征收、官方解运,称为“一条鞭法”。这不仅使国家财政收入得以稳定增加,也大大简化了税收程序,提高了效率。
从深层次来讲,一条鞭法的核心要旨,是合并田赋、徭役,取消米麦之外的实物税,统一改为折收银两。所以帅嘉谟在呈文中反复强调“人丁丝绢”是折色实物税,缴纳十分麻烦,这和中央精神紧紧地挂上了钩。
只要此事能借到国策的东风,便能引起应天巡抚的格外关注。
要知道,这一任应天巡抚,对一条鞭政策的推行很下力气。只要他肯表态,这事就成了一半,不,一大半!帅嘉谟之所以有这个底气,是因为这位巡抚太有名气,远非寻常官员可比——他叫海瑞,号刚峰。
【注释】
海瑞:据《明史·海瑞传》等可知,海瑞,字汝贤,号刚峰,海南琼山人,自幼丧父,靠母亲节衣缩食抚养成人,对百姓的贫苦深有体会。海瑞中举后曾至南平任代理教谕,有御史来县学视察,一些学官想要讨好上司,一见面就全身趴在地上行磕头大礼。海瑞则只是作揖而已,他认为学校不是官府衙门,是师长教导学生的地方,不应该屈膝下跪。因此,就有了这样一个画面:身为教谕、站在中间的海瑞,只是作揖,不下跪;两边的学官趴在地上磕头,正如一个“山”字,又像一个笔架,因此海瑞就有了“笔架博士”的外号。海瑞升任淳安知县后,不仅坚决抵制上司的额外摊派,并且积极取消不合理的赋税、杂役,减轻百姓负担。
不用多说了。
其实较起真来,帅嘉谟此举属于强行拔高。
因为这次“人丁丝绢”争议的核心,是税负归属,到底歙县单出还是六县一起出?至于实物折算,只是一个次要问题,跟一条鞭法关系不大。
这就好比两个人为吃饭买单起了争执。谁出这顿饭钱,才是争执的重点,至于这钱是给现金还是刷信用卡,并不重要。等警察来了,其中一位喊一嗓子:“民警同志,你给评评理,为了响应国家鼓励使用信用卡的号召,这顿饭钱该谁出?”警察听了肯定莫名其妙,这两件事根本没关系啊。
但在帅嘉谟的妙笔之下,这个逻辑错误被巧妙地掩盖起来,非但不露破绽,反而显得煌煌正气,高度一下子就提上去了。
除了这些,帅嘉谟还准备了第四张牌——解决方案。
他深谙官僚禀性,知道他们最不耐烦的,就是下面的人争吵却又拿不出办法。所以在呈文的最后,他急上峰之所急,十分贴心地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要么按照《大明会典》的原则,六县按照人丁分摊;要么按照《徽州府志》,六县按照田地分摊,折麦再折银再折丝。”
看,方案我都给您做好了,您朱笔批准便是。
这样一来,无论按人头统计还是按田地统计,歙县都能减少至少一半负担。
不得不说,帅嘉谟的这一篇呈文,当真是诉状杰作。开头借了朝廷大势的东风,立意高远,中间数字翔实,论据确凿,层层推论极有说服力。篇尾不忘煽情,描绘歙县人民生活有多艰辛,诉于情感层面。文字、逻辑上玩的小花招层出不穷,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关于帅嘉谟的职业,史无明载,徽州其他五县骂他是个奸猾讼棍。从这份诉状来看,若非状师大手,还真写不出来这等文字。
这一篇雄文递上去以后,效果立竿见影,果然得到了抚院与按院的高度重视。
钱粮税赋,历来都是民政事务的重中之重。隆庆四年二月初十,巡抚海瑞给出批示:“仰府查议报夺。”意思是我很重视,你们好好查清楚。随后,巡按刘世会做出了更详细的指示:请徽州府召集六县负责官吏、乡绅、耆老等民众代表,就这件事进行查证合议。
徽州知府段朝宗接到文书,一看海刚峰的大名,没敢耽搁,立刻发牌催促六县派员过来商议。
谁知道,就在这节骨眼上,竟然出事了。
隆庆四年二月二十五日,也就是两院批示发出后的第十五天,突然传来消息,海瑞调职,改任南京粮储。
海瑞为何突然从应天巡抚离职,这是另外一篇好大文章,这里按下不表。总之,徽州这摊事,海刚峰是顾不上管了。
海瑞是帅嘉谟最大的倚仗。他突然调任,让“人丁丝绢”案子陡然失去了前进的动力。尽管巡按刘世会还在,尽管徽州知府段朝宗还在,可是没了海刚峰当主心骨,他们可不愿意去触这个霉头。
要知道,他们要面对的,是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
帅嘉谟的主张,对歙县有利,但对其他五县来说可是彻头彻尾的坏消息。一旦议成,他们平白要多交不少赋税。因此对这个提案,五县籍的官员、胥吏、乡绅、百姓都坚决反对。
要知道,徽州府不比别的小地方,在朝中做过官的人极多。那些致仕的官员与中央关系密切,又热衷于彼此联姻,经营成一个盘根错节的关系网络。这里的乡绅乡宦,个个能量巨大,手眼通天。六县纷争,动辄能攀扯出政坛上的大人物。别说徽州知府,就算是应天抚、按两院也不得不有所顾虑。
【注释】
徽州府出身官员中身居高位者众多,进入《明史》名臣列传者就有四十多位,在安徽省内,仅次于太祖朱元璋的老家、明初因军功任职者众多的凤阳府。特别的是,徽州府出身的官员多是宣德以后以科第进入仕途、官运亨通的。嘉靖、万历时期在朝为官者,绩溪有官至工部尚书的胡松,以计谋擒获倭寇首领、后官至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的胡宗宪;休宁有官至福建兵备签事的汪泗论;婺源有官至兵部左侍郎、赠兵部尚书的汪元锡,官至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的余懋学,官至兵部侍郎、别号“潘青天”的潘珍;歙县有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汪尚宁,官至兵部侍郎的汪道昆,官至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的许国,等等。
而从徽州知府的立场来看呢?
无论“人丁丝绢”在六县怎么分配,对府里来说都没区别,只要每年凑够8780匹生绢给南京就好。所以这笔丝绢税如果不改,局势平静如初,最多歙县抱怨两句——反正你们交了两百多年了,早习惯啦;若是支持帅嘉谟的主张,把赋税均摊到六县,徽州府得不到半分好处,反而引起其他五县骚动,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
徽州府会怎么选择,不问可知。
帅嘉谟为什么当初不去找徽州府讨公道,反而要越级去向两院呈文?理由很简单,因为他在本地根本得不到支持。
现在海瑞离开,倚仗已去,整个事情立刻推动不下去了。
应天巡按在二月十四日指示六县合议,徽州府随即也发牌催促。但下面毫无反应,恍若未闻。别说黟、休宁、婺源、祁门、绩溪五县,就连苦主歙县,居然也悄无声息。
帅嘉谟一打听才知道,歙县知县房寰正赶上丁忧,县务无人署理。其他五县的知县则宣称要忙着准备朝觐事宜,因循停阁,不办公了。
明代从洪武十八年(1385年)开始,规定地方官员逢丑、辰、未、戌年,也就是每隔三年,要进京朝觐一次,接受吏部和都察院的考查黜陟。这对官员来说,是一件大事。
但问题是,隆庆四年为庚午,隆庆五年(1571年)为辛未,才是朝觐之年。你明年才上京,今年二月份就开始停阁不办公了?
而且还不是一位,是五位知县都这么回答。
很明显,五县已经商量好了,对这次合议采取消极不合作的态度,尽量拖延下去,拖到黄,拖到忘,拖到无疾而终,然后就天下太平了。歙县在嘉靖朝的两次申诉,不就是这么被拖没的吗?
于是,从应天巡按批示之日起,地方上拖了足足两个月时间。一直到了四月十八日,绩溪县才慢吞吞地回了一封申文。至于其他四县,干脆连回应都懒得回应。
这份绩溪县的申文,是以本县教谕杨存礼的名义提交的,还有几个县中耆老的连署。由教谕出面,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绩溪的态度——此事无关钱粮,是教育问题!
比起帅嘉谟那篇雄文,这份申文的干货不多,刀笔却暗藏机锋。
一开头,杨教谕先喊了一句政治口号:“为恳恩遵国典、据府志,均赋救偏,以苏困苦事。”然后画风陡然一变,先大骂帅嘉谟“变乱国制,罔上虐下”,是个“假公挟私”的无耻讼棍,又骂嘉靖年呈文的程鹏、王相是刁民。
【注释】
为恳恩遵国典、据府志,均赋救偏,以苏困苦事:本县为了响应府衙的号召,今特遵照《大明会典》《徽州府志》之记载,均平赋税,补救弊政,切实缓解百姓多年之困苦,以示大人的浩荡洪恩!
变乱国制,罔上虐下:(帅嘉谟)实乃假公济私的无耻之徒,他兴风作浪,妄图变乱国家大政,对上欺骗、蒙蔽大人,对下虐待、陷害百姓。
骂了半天,杨教谕终于说到了主题。首先他承认了帅嘉谟的发现,如今的“人丁丝绢”,确实就是国初的“夏税生丝”。但他解释说,根据府志记载,当年朝廷发现歙县亏欠夏麦9700石,责令他们补交“夏税生丝”,一共8780匹给南京承运库。所以这是歙县自己的责任,跟其他县没关系。
然后他又说,这笔税款交了一百七十多年,从来没人抗议过。嘉靖十四年,两个歙县刁民程鹏、王相去告刁状,当时的徽州知府冯世雍主持过一次调查,甚至还去巡院查过版籍,结论是“人丁丝绢”就该歙县单独交。此后三十多年,也风平浪静。谁知道又冒出一个讼棍帅嘉谟,无视组织决定,又要兴风作浪。
杨教谕的这个辩驳,实在毫无道理。
帅嘉谟已经算得很清楚了。按照隆庆年间的折率,8780匹生丝,换算成麦子是20,480石,跟歙县拖欠的9700石根本对不上。即使按洪武年间的折率,也不可能差那么多。杨教谕到底是文科生,没算明白这笔账。
不过技术细节无关宏旨,因为文科生最擅长的,是抒情。
杨教谕动情地写道:“我们绩溪,一共才方圆二十四里,土地贫瘠,民众贫苦,每年丁粮才七百石不到;他们歙县方圆二百二十四里,每年丁粮得六万多石。哪里有把上县的负担转嫁给下县的道理?”
他哭诉完之后,别有深意地加了一句:“照旧定纳,庶免小民激变之忧,官民两便。”意思是:您最好按照原来的做法征税,免得激起民变,这样官府和民众都方便。
杨教谕前面那些话,都是废话,真正的文眼,恰好就在这里。
这句话虽然谦卑,却隐隐带着威胁。反着读,意思就成了:如果您不照原样征税,恐怕会引起民变,到那个时候,可就官民两不便了。
这句话非常狠,一下就击中了徽州府的要害。
要知道,这个威胁虽然出自绩溪代表之口,但其实背后是五县的共识。也就意味着,如果此事不令他们满意,将会使整个徽州府大乱。明年就是朝觐考查年,青天大老爷,您自个儿掂量着办吧。
杨教谕这一手玩得很有分寸。如果五县一起威胁闹事,迹同谋反,切不可为。现在四县不吭声,推出最小的绩溪在前头说话,绩溪人口太少,怎么闹,也绝对上升不到谋反的地步。这样一来,既委婉而隐晦地把威胁传达到,又给知府留出了足够的面子,方便日后转圜。
大明地方官员一向的治政思路是以稳定为主,不出事什么都好说,至于讲不讲道理还在其次。下头老百姓们也明白这个逻辑,所以碰到什么纠纷,甭管有理没理,先闹一阵。闹成了,官府往往就会按闹分配;闹不成,也是法不责众嘛。
你看,这就是文科学霸解决问题的思路。杨教谕根本不屑去查证什么“人丁丝绢”的技术细节,数字不重要,仕途才是重点。只要点明这事处理不当会引发民变,危及知府的前程,就足够了。
果然,徽州府一看这篇申文,心领神会,不再催促合议。在几方心照不宣的默契中,这件事慢慢地不再有人提起,眼看就要黄。
当事人帅嘉谟一看,急了,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岂能无疾而终?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里?
从这里,就能看出文理思路的差别了。
杨教谕的申文不提业务对错,只谈官员仕途。而帅嘉谟没读出申文这一层机锋,一厢情愿地认为,之所以徽州府不愿推进,是因为整件事还说得不够清楚——典型的技术人员思考方式。
他顺着这个思路,重新考虑了一下,发现之前的呈文里,确实有一处很模糊。
国初六县均输的“夏税生丝”,就是如今歙县独输的“人丁丝绢”,这个没问题。那么,“夏税生丝”这个科目,又是怎么被改成“人丁丝绢”的呢?
搞清楚这个关键节点,真相便会浮出水面。
帅嘉谟挽起袖子,又扑到浩如烟海的案牍文书里去。他要在这积存了两百年的六县档案的大海里,找出那根关键的针来。
这次的调查,持续了数月之久。皇天不负苦心人,居然真的被帅嘉谟找到了线索:
奥妙就奥妙在征税科目上。
帅嘉谟翻出了历代户部给徽州的勘合——类似于收据,上面写得很明白:“坐取徽州人丁丝绢。”也就是说,南京承运库要徽州征发的科目,是“人丁丝绢”,而且没有指明由哪个县单独缴纳,一般默认是六县均摊。
而帅嘉谟再去查徽州府发给六县的催缴文书,却发现“人丁丝绢”这个科目没了。只有歙县的交税科目里,多了一个“夏税生丝”。
于是,这其中的手脚,很清楚了。
徽州府在向歙县征税时,用的名目是“夏税生丝”。恰好歙县确实有一笔国初欠麦的“夏税生丝”科目,因此地方并不觉有异。等这笔税收上来以后,徽州府向上递交时,又从“夏税生丝”抽出应有的数目,划归到“人丁丝绢”之下。
这样一来,原本六县均摊的税负,便神不知鬼不觉地成了歙县独扛。“人丁丝绢”这只鸠,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占了“夏税生丝”的巢。可怜歙县百姓不知内情,辛辛苦苦交税,却不知道供养的其实是六县负担。
做这个手脚的人,绝对是个高手。他既熟知国初钱粮掌故,又精通案牍流程,巧妙地利用歙县补交夏麦的这个科目,移花接木,混淆视听,玩了一手漂亮的乾坤大挪移。缴税这种事,一旦形成了惯例成法,就会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很难改变。就这样,歙县一口气交了两百年“人丁丝绢”而不自知。
帅嘉谟一拍桌子,这必然是有徽州府户房的书手从中舞弊!
这个猜测,并非凭空臆测。
在大明府、县这两级的政府里面,具体政务的执行机构叫作“三班六房”,三班指皂班、壮班、快班,合称为衙役;六房分为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与中央六部相对应。知府和知县是流官,干几年就会调走,但三班六房的职位往往为本地胥吏所把持。这些人都是本地土著,熟知基层,他们又掌握着专业技能,职务世代相传,自成一个体系。没他们配合,贵为知府也没法施展拳脚。
尤其是六房中的户房,分管钱粮,是胥吏管理的重灾区。小吏们有各种手段可以颠倒乾坤。手段高超的书手,甚至能“使连阡陌者空无籍,无立锥之家籍辄盈野”,你说这得多嚣张。嘉靖年间的一位官员霍与瑕就曾无奈地写道:“各县各户房粮科,年年派粮,时时作弊。”可见当时基层之混乱。
【注释】
使连阡陌者空无籍,无立锥之家籍辄盈野:明代的田地主要有官田与民田两种,皇庄、学田、牧马草场、园陵坟地、勋贵庄田、百官职田、边臣养廉田等,都是官田,其余为民田。田地是政府征收赋税的重要来源,明初曾核实天下田地,造有鱼鳞图册,以制定赋税额度,每一次田地的变动都要记录在案。但是,当土地兼并严重的时候,富人可以田连阡陌,贫者却无立锥之地。更可怕的是,被收买的小吏,可以使用高超却卑鄙的手段,使得家有良田千亩的富家在官方记录中表现为无田,富家便可轻松逃避赋税;而根本没有田地的穷家却被登记为田产丰富,需要承担沉重的赋税。
这笔丝绢税,一定是当年的经手小吏在账簿上做了手脚,才让歙县蒙受不白之冤!
事不宜迟,帅嘉谟迅速又写了一篇呈文,简单描述了一下自己最新的研究成果。他知道,吏目向来世代相继,如果彻底掀出来,很可能会得罪一大批人,所以他对于成因,只是含糊地提了一句“先年不知弊由何作”,只强调这个税科是被篡改过的,是不对的。
人,可以不追究,毕竟过去快两百年了;事,做错了,就得拨乱反正。
帅嘉谟还提出另外一个重要论据:“人丁丝绢”明明是人头税,那应该就是按人口收取,单独让歙县缴纳,难道其他五个县一个人都没有吗?
隆庆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帅嘉谟正式把这篇呈文提交徽州府,满怀期待能够得到回应。
应该说,这次的呈文比上一次的更有说服力,新提出的两个证据也都很合理。可是报告递上去,毫无动静。徽州府这次连回复都没有,置若罔闻。
帅嘉谟到底是数学学霸,在探究人心方面不及文科学霸杨教谕。他不明白徽州知府的冷漠是考虑到稳定和仕途,跟技术性问题无关。帅嘉谟把一个战略性错误当成了战术性错误,一味钻牛角尖去查考细节,等于媚眼抛给了瞎子看。
换了其他人,大概就认命了,可是帅嘉谟没有退缩。这个耿直倔强的数学学霸,意识到从徽州府和应天两院都得不到支持,遂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进京上访!
我找你们领导去!
这里要特别插一句,帅嘉谟的这个行为,在别的地方可能惊世骇俗,但在徽州,还真不算出奇事。
徽州这个地方,民风彪悍。这个“彪悍”不是说他们好打架,而是说徽州人好打官司。
中国老百姓一般都有逃避打官司的倾向,爱打官司的人,会被当成“刁民”。地方官考评,也以“涉讼事少”作为民风淳朴的标准之一。但徽州人的做派,和如今美国人很相似,动辄兴讼,有事没事就喜欢对簿公堂,所以盛产精通法律条文的状师、讼师——号称“健讼”。
这民风不是明代才培养出来的,早在北宋时期,徽州人就喜欢打官司。欧阳修曾经如此描述徽州民风:“民习律令,性喜讼。家家自为簿书,凡闻人之阴私毫发、坐起语言,日时皆记之,有讼则取以证。”徽州人,家家都有个小账本,没事就暗暗记下别人的言行,打官司时甩出来当证据,这法律意识真是够强的。
以至于南宋时,徽州籍贯的理学大宗师朱熹也无奈地评价本乡人:“其俗难以力服,而易以理胜。”
所以帅嘉谟在本地打不成官司,毅然赴京上访,这个做法很符合徽州人的风格。
不过他这个“上京”,可不是去北京,而是去南京。
当时大明中枢分成南北二京,北京的六部、都察院、通政司、五军都督府、翰林院等政府机构,在南京都有一套一模一样的备份。南京这套备份政府,虽然权力远不及北京的大,但在南直隶这片地方还是很有发言权的。
尤其是钱粮税收这块,南京的户部统管南直隶、浙江、江西和湖广诸司,都是膏腴之地,天下半数税赋,皆出于这里。南京户部的影响力,不比北京户部正印差多少。
帅嘉谟抵达南京以后干了什么,没有资料记载。但从各种官府文件透露的细节能推测出,他应该没去找户部,而是先去找了都察院一位姓宋的御史,求递陈情状子。
这是个明智的决定。以帅嘉谟的身份,想直接找户部高官申诉很难,但搭上一个言官就容易多了。
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职责为稽查六部百司之失,一向喜欢搜集民意,风闻奏事,找他们管用。
不过他没走弹劾的路子。对京官来说,这事太小,又不涉及中枢官员,专门上书弹劾意思不大。帅嘉谟也不想跟地方政府彻底撕破脸。他所求的,只是朝廷一个态度,批几句话,就够了。
隆庆五年的六月初二,帅嘉谟的呈文终于被宋御史递交上去,并很快转发给南京户部。同随呈文过去的,还有一段都察院的批语:“典有所遵,赋当均派,合从抄出酌行。”意思是,要求应该遵守法典,均摊赋税至六县,请户部酌情办理。
这个批语,正是帅嘉谟梦寐以求的结论。
南京户部接到这道文书,加了一句“候本处巡按衙门题”,转发给应天巡抚和巡按,让他们酌情办理。与此同时,户部还特意给徽州府发了一份咨文,特别指出:“转行该府从公查勘,前项人丁丝绢起自何年,因何专派歙县。其各县有无别项钱粮相抵,如无相抵,今应作何议处。”
这段话虽然还是疑问口气,但其实已经有了定论:歙县的税赋肯定有问题,所要搞清楚的,无非是何时开始,以及怎么摊回到其他各县。
获得了户部的支持,帅嘉谟这趟进京之旅,可谓圆满结束。接下来,他只要赶回徽州,等着配合上峰调查就够了。帅嘉谟高高兴兴地离开南京城,踏上了返乡之旅。
他不知道,此时一道死亡威胁的阴影,已经悄然笼罩在他的头顶。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五县明面上虽然对“人丁丝绢”一事反应淡漠,但私下里十分重视。京官之中,也不乏五县籍贯者。帅嘉谟在京城的举动,他们了解得很清楚。
整件事的症结,就是这个新安卫的讼师!没他上蹿下跳,就天下太平了。
要不,把他干掉算了。
这也不是第一回了。嘉靖年间,那两个纠缠“人丁丝绢”的歙县“刁民”程鹏、王相,最后也是莫名身死收场。奈何桥上,不差这一条冤魂。
帅嘉谟在归途中,果然遭遇一场绝大的危险,全靠好运气才侥幸逃脱。具体是什么危险,是谁指使的,没有记载流传下来。但帅嘉谟真是被吓破了胆,敌人这是动了杀心。他压根不敢回徽州,携带家人逃回了老家湖广江夏县避祸。
帅嘉谟这一逃,让好不容易启动调查的丝绢案陷入停滞——提告的苦主都没了,还怎么查?于是在各方敷衍之下,这件事终于再度沉寂下去。至于朝廷户部,日理万机,不可能一直盯着徽州这个小地方。
隆庆五年,毫无动静。
隆庆六年(1572年),也毫无动静。
在这一年,隆庆帝终于驾崩,万历帝即位。再然后,张居正排除掉了一切政敌,成为首辅,整个大明迈进了新时代。但徽州丝绢案,仍旧毫无动静。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整个大明都忙着适应这位新首辅的执政风格。至于丝绢案和那个躲去原籍不敢回来的数学学霸,已经彻底被人遗忘,再没人提起过。他心灰意冷,不敢再去争辩什么。
整个故事,似乎就这么结束了。
可到了万历三年(1575年)的年初,已沉寂四年的徽州丝绢案,似乎被什么力量激发,突兀地掀起一阵巨大的波澜,震惊朝野。
第二节 六县大辩论
万历三年三月初九,徽州知府崔孔昕突然向歙县发下一道逮捕令,要求缉拿帅嘉谟。
逮捕令是这么写的:“今照帅嘉谟,既能具词呈告抚按,必为有力之家,有谋之辈,何为捏作在外,屡提不到。中间必有主使之者,拟合行提。为此,仰县官吏速究帅嘉谟有无妻子兄弟,是否在外,此辈奸恶,渐不可长,设法缉拿解府,从重问拟,庶足以警余奸,毋得迟违。”
这个缉拿帅嘉谟的罪名,实在有点莫名其妙:你帅嘉谟有本事去两院告状,怎么没本事留下来配合调查?一直躲在外头,一定非奸即恶!
太不讲道理。帅嘉谟外出避祸,可不是自己情愿的。何况户部隆庆五年下的文,时隔四年,徽州府这才想起来指责别人不配合调查,这反射神经未免也太迟钝了。
这一看就是欲加之罪,仓促拟成。从逮捕令的字里行间,我们能感受到徽州府浓浓的焦虑,有点气急败坏,似乎有什么大事要发生,迫使他们不得不加快行动。
这份急就的逮捕令,很快下发到了歙县。知县姚学闵倒是没耽误,立刻安排人手联合执法——因为帅嘉谟是军户,隶属新安卫,所以这事必须跟卫所协调。
军户历代都得当兵,户籍寄在各地卫所之下,自成体系。地方民政部门如果碰到涉及军户的事,必须知会卫所。
半个月以后,也就是三月二十四日,在新安卫的协助下,歙县总算逮到帅家的一个亲戚,叫帅贵。一问方知,帅嘉谟带着老婆孩子,一直躲在江夏县没回来过,只留下帅贵看家。
知县姚学闵迅速把这个情况回报徽州府,然后还特意加了一句“无凭拘解”。意思是,想抓他,就得跨省执法,跨省执法需要凭据,我们歙县可拿不出来。
歙县在捉拿帅嘉谟这件事上,一点也不热心,毕竟帅嘉谟是在为本县利益奔走。徽州府对此心知肚明,可也不能说什么,只好先把帅贵拘押了事。
没想到,这事才过了十几天,到了四月初十,徽州府忽然接到一封呈文,署名正是帅嘉谟。
在这篇呈文里,帅嘉谟旧事重提,先把关于“人丁丝绢”的前因后果重述一遍,然后回顾了各级各届领导对此事的批示。紧接着,他解释了一下自己的行踪:“回途遇害,羁縻远避,未申情款。”
帅嘉谟并没说这危险是什么,也没提谁是主使。但既然他不敢回徽州,那凶手从何而来,昭然若揭。这一句指控,真是绵里藏针。
当然,对于徽州府,帅嘉谟的态度还是很诚恳的:“今奉爷台仁恩催议,千里奔归,伏乞作主,怜悯偏苦,洞察奸弊。”意思是,今天您既然催促我,我便千里星夜赶回,希望您能为小人做主。
这句话,算是针对徽州府“屡提不到”给了一个解释。
在呈文的最后,帅嘉谟又提出了一项新证据:顺天八府,也有“人丁丝绢”这个税种,皆为诸县分摊,没有例外。
这个顺天八府的税种虽非决定性证据,但是一个强而有力的旁证。同样是“人丁丝绢”,人家都是分摊解决,怎么就你徽州府这么特殊呢?
看来他在江夏县这几年,根本没有心灰意冷,仍旧在孜孜不倦地搜寻证据,还把视野扩散到了全国范围。
不过帅嘉谟提交这一篇呈文的时间相当蹊跷。
徽州府的缉拿令发于三月初九,到了三月二十四日,歙县才搞清楚帅嘉谟的下落。即使他们立刻派人赶往江夏通风报信,送到也得四月初了。而到了四月初十,帅嘉谟的呈文竟然已经送到了徽州知府的案头。
徽州到江夏差不多一千里地,帅嘉谟从接到报信返回徽州,到撰写呈文提交官府,只用了十七天时间,这未免也太有效率了吧?
除非,这封呈文,帅嘉谟早就准备好了。
除非,徽州府的动向,歙县早就已经向他通报了。
这才符合实际情况,帅嘉谟为歙县万民请命,歙县怎么可能会无动于衷?明面上歙县乡绅们不便公开支持,但私下肯定会给予支持。
从种种蛛丝马迹能感觉到,帅嘉谟和歙县之间,早在暗中密切联络,而且他们在策划一个很大的动作。
无论如何,帅嘉谟的再度出现,让徽州府松了一口气。大概是嗅到空气里什么味道,比起上一次的敷衍态度,徽州府这回的态度积极得可怕,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两天之后,四月十二日,徽州知府崔孔昕迫不及待地把帅嘉谟的呈文转发给歙县,说有人向本府投诉人丁丝绢案,你们好好详查一下。
这个命令,很有意思。按道理,这件事应该是六县合议,再拿出个章程。你现在不通知其他五县,让歙县先去详查,岂不等于让原告自己去审犯人吗?
没想到,歙县比徽州府还积极。详查文书发出三天之后,歙县竟然就发了一篇申文给徽州府,洋洋洒洒好长一篇。
这篇申文,出自知县姚学闵之手,代表了整个歙县官方的态度。申文的开头气势十足:“歙县为蔑制蔑悖典,射害殃民,恳恩遵照《大明会典》,均平绢赋,以苏偏困事。”
姚学闵的申文,简单来说就是两点:第一,《大明会典》记载徽州府输“人丁丝绢”8780匹,从来没提过让歙县单独交;第二,“人丁丝绢”被人篡改成了“夏税生丝”,以致五县之税落到了歙县头上。
这篇申文,基本就是复制帅嘉谟之前的论点。唯一不同的是,上一次是下民上书,这一次却是知县大人亲自背书,不光背书,还要赤膊上阵。
此前帅嘉谟也提过户房舞弊之事,可他不敢把话说得太明白,只能隐晦表示。而姚学闵根本不多顾虑,直接撕破了脸皮,指着户房那些书吏的鼻子开骂。
知县大人表示,徽州府的户房,一直以来都是由五县胥吏把持,世顶名缺,从来没有出过歙县籍的粮官。歙县没人在府里,只能被人欺负。所以“人丁丝绢”被篡改成“夏税生丝”这件事,一定是出自徽州府户房粮科的书吏之手。
【注释】
世顶名缺:明代的官员有严格的人事回避制度,不仅不得在本籍任职,且不能久任;而胥吏都是本地土著,在地方上有盘根错节的势力,故有“流水的官、世守的吏”之说。户房的书吏,是衙门内六部胥吏的一种,负责办理夏税秋粮的征收、丁差徭役杂课的派遣,绝对是大有油水的肥差。
这故事的真假,没法查证,反正姚学闵说了,这是“父老相传”。
姚学闵一介知县,怎么突然变得如此生猛?谜底就在申文里的一串人名。
为了壮大声势,姚学闵找了本地的一批乡宦联署。这些乡宦大多是退下来的本籍高官,虽然无权,但在当地仍旧拥有着绝大的影响力,不容忽视。
事实上,这些乡绅乡宦才是歙县真正的统治者。他们下对基层平民控制力度相当大,上有官场的人情网络,又坐拥数量巨大的田亩与各项产业。如果不获得他们的支持,歙县知县什么也做不了。中国有“皇权不下县”的说法,政府机构必须靠这些“乡贤”的配合,才能真正对底层实行有效统治。
现在这些人一个接一个地浮出水面,向徽州府展现出肌肉。
【注释】
皇权不下县:根据费孝通先生的论述,在帝制中国,皇帝拥有绝对的权力,但他并不能凭借一己之力管理整个国家,官僚体制即为皇权的执行者或工具。而实际上,中央派遣的官员到知县为止,县以下没有任何行政单位。所以,在县衙门到百姓家门口这个范围,是地方乡贤、宗族在发挥重要作用,中央的权力进入不了与人民日常有关的地方公益范围,故有“皇权不下县”之说。
看看这份联署名单的前几名吧:
汪尚宁,歙县竦口人,进士,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汪道昆,歙县千秋里人,进士,官至兵部左侍郎。他文名极盛,和王世贞并称南北两司马,为“后五子”之一。后人猜测《金瓶梅》的作者时,汪道昆也是被怀疑的对象之一,可见这人的实力。
【注释】
兵部左侍郎:据《明史·职官志》记载,明代的兵权分为两部分,五军都督府负责军队的管理与训练,而征调军队的权力归属于兵部,二者互相制约。兵部左侍郎,正三品,兵部尚书的副手,辅助尚书负责各地驻军的粮草、军队的调动以及军队官员的任命,相当于现在的总后勤部、总参、武装部、国防部等部的副部长。
江珍,歙县溪南人,进士,官至贵州左布政使。
【注释】
贵州左布政使:据《明史·职官志》记载,明朝的地方政府权力乃是一分为三的,承宣布政使司负责民政,提刑按察使司负责刑名,都指挥使司负责军事,最高长官分别为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三权并立,互不隶属。贵州左布政使,从二品,为贵州省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现在的贵州省省长。
方弘静,歙县人,进士,官至南京户部右侍郎。
【注释】
南京户部右侍郎:据《明史·职官志》记载,明廷原本定都金陵,明成祖朱棣夺位后迁都北京,但依旧保留了金陵陪都的地位,改称南京,并设置了南京六部。其中,南京户部右侍郎是南京户部尚书的副手,辅助尚书征收南直隶与浙江、江西、湖广三布政司的夏税秋粮,督责漕运和全国盐引勘合,负责全国黄册的收藏和管理。虽不及北京的户部侍郎,但也可相当于现在的财政部副部长。
程大宾,歙县槐塘人,进士,官至贵州按察使。
【注释】
贵州按察使:据《明史·职官志》记载,按察使,执掌一省司法监察之权,纠察官员风纪,澄清吏治,铲除奸暴,断案平冤;并对布政使、都指挥使有监察之责,将情况上告吏部、都察院,以备考核。贵州按察使,相当于现在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政法委书记的总和。
曹楼,歙县雄村人,进士,官至江西右参政。
【注释】
江西右参政:据《明史·职官志》记载,各布政司内参政一职,从三品,人员不定,因事而设,分管粮储、屯田、军务、驿传等事,分担布政使的职能。明代的江西布政司设有督粮道一人,负责征收、押运漕粮;督册道人员不定,负责督造鱼鳞图册、黄册等,以作为当地征收赋税、摊派徭役的根据;分守道人员不定,负责向各府、直隶州传达催办布政司的公事。曹楼所任之江西右参政,即为上述三道之一。
江东之,歙县江村人。此时他还没进士出身,要到后年才考中。再后来,他以御史身份首先向冯保开炮,也是万历朝中一个名人。
【注释】
御史:江东之弹劾冯保时任山东道御史。据《明史·职官志》记载,明代都察院设有十三道监察御史,正七品,主要负责纠察内外百官之风纪。若在京,则稽查两京衙门审理刑狱案件有无拖延、枉曲,并巡视京营、仓场、内库、皇城等;若外派,则为巡按,代天子巡狩,是皇帝的代表和化身,位卑却权重,负责纠察地方官吏、举荐人才、断理冤案、督察税粮与户口、督修水利等公共设施、检查学校教育等。山东道御史,相当于现在中纪委派往山东的巡组组长。
要说徽州,真是人杰地灵的学问之乡,底蕴深厚。区区一个歙县,随随便便就拽出六七位还在世的进士高官助阵,个个身份显赫,地位不凡,简直就是全明星队,别人眼睛都要被闪瞎了。
有他们背书,这份申文的分量之重,可想而知。
从联署名单就能知道,歙县这次突开重炮,绝对是筹谋已久。从徽州府发文到歙县回复,一共就三天,若是临时准备串联,哪里来得及?
歙县乡绅们一定是早早开始筹划,就等着突发奇袭,打五县个措手不及。
可是,歙县哪儿来的胆量,把所有的矛盾都摆到台面上跟五县打对台?就算有乡宦联署,也不至于这么直白大胆吧?
很快答案就来了。
五月十日,应天巡按鲍希贤下文给徽州府,说歙县申文干系重大,必须仔细地检阅会典、府志、赋役等文件,会同五县通查,一有结果,立刻上报。
注意,此前包括海瑞在内,历届应天巡抚、按两院给的批复,都是“仰府查议报夺”,没太多倾向性,就算催促六县合议,也是不急不忙。
但鲍希贤这次的口气明显偏向歙县,反复强调这次五县通查,一定得查出一个结果来。而且鲍希贤不是直接在徽州府的上文做批复,而是让兵备道发出宪牌。
【注释】
宪牌:在明代,官府发出的公文告示,称为信牌,而兵备道、巡按御史、巡抚等均属监察官员,他们发出的信牌,称为宪牌。
所谓兵备道,是大明中后期在地方上负责整饬兵务的机构,独立于地方官府而存在。它虽有军方色彩,但兵备道长官却经常挂着一个按察使副使的头衔,所以兵备道也算是半个司法线上的机构,有受理诉讼的职能,而且手里有武装力量,必要时可弹压地方。
南直隶没有按察使,但是有巡按御史,同样属于兵备道的上级主官。
徽州附近的兵备道,全称叫作“应、安、徽、宁、池、太六处兵备道”,简称徽宁兵备道,由兵备副使冯叔吉兼领。由他出手发出宪牌,是暗示徽州府,这次别再用“恐生民乱”当理由了。真闹起来,兵备副使手下可不只有文吏。
如此旗帜鲜明的表态,说明早在徽州府发文缉拿帅嘉谟之前,歙县就已经跟上头打点好了。
这一回,上有应天巡按、兵备道副使支援,下有乡宦明星队摇旗呐喊,上下一起发力,怪不得歙县申文写得气壮山河,底气十足。此前一直是帅嘉谟单枪匹马,独闯敌阵,这回则是数路大军集结一处,摆明车马要做正面决战。
面对这空前的压力,徽州府自然无从抵挡。五月十日兵备道的宪牌发出,五月十四徽州府便转发给五县,催促他们前来合议。大家要注意,这个五月十四日,是宪牌送到五县的时间。也就是说,徽州府几乎一收到兵备道的文书,一点没耽误,立刻转发出去了。
可见徽州府是真吓坏了。
面对歙县蓄谋已久的突袭,其他五县一时间蒙了。这事不是早黄了吗?什么时候又闹得这么大了?
徽州府一封接一封地催促他们准备申文,过来商议。这回,五县不能像上次一样装聋作哑了,必须有所表示才成。
最先做出反应的,是婺源县。这是仅次于歙县的大县,实力位居五县之首,更是朱熹老夫子的乡贯故里。知县吴琯在五月二十二日即发回申文,算得上神速了。
可惜速度虽快,质量却很糙。这篇申文的论点,和当年绩溪杨教谕的一样,指称歙县亏欠夏麦9700石,被罚补交“夏税生丝”8780匹,历年输送,与其他五县无关。至于“人丁丝绢”,那是南京承运府的事。
这个论点破绽很大,无甚新意。不过这也没办法,一共没几天时间,吴琯再有才,也不可能跟帅嘉谟精心准备了几年的证据相匹敌。
不过吴琯到底也非庸人,他后来官至给事中,说明头脑很好使。他在申文里,还提出了一个四两拨千斤的方案:
查阅黄册。
黄册是大明朝廷重要的赋税档案,上面征派赋役,都要依据黄册来施行。它是一手资料,最具权威。黄册从洪武十四年(1381年)开始攒造,十年一届,从无中断,涵盖每一个大明府县,具体到户,是中国档案史上的一个奇迹。
吴琯的逻辑是:如果《大明会典》和府志记载无误的话,那么在黄册的原始记录里,一定会有相应记载,后者的可信度要高于前者,只要去查黄册档案,自然知道谁对谁错。
按照规定,每一届的黄册都会抄送数份,本县本府本省各自留底,原册送交南京户部。你可以说本县本府存的黄册可能会被篡改,但南京户部的原册绝对是准确的,一查便知真伪。
吴琯此举,独辟蹊径,给解决纷争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除此之外,他也效仿歙县,拉来了本县的一批乡宦助威。虽然阵势不如歙县,却也有四位进士出身的高官压阵——徽州真的太厉害了,只是辖下两县打架,就能拽出这么多名人。
三天之后的五月二十五日,绩溪县也加入战团,同样是知县领衔。
有了婺源县争取时间,绩溪县准备得更加充分。知县陈嘉策选择了另外一个辩驳策略,把突破口放在了“独征生丝”上。
帅嘉谟当初有一个质疑:徽州一共六县,为何独独在歙县征收生丝?这根本不合理,所以一定是六县均输。他还举了很多例子,比如常州府进贡茶叶,《大明会典》里就写明“征于宜兴县”;宁国府进贡木瓜,也写明由宣城县专输。所以如果独在歙县征收生丝,《大明会典》一定会单独写出来“征于歙县”。
陈嘉策针对这个质疑,罗列了一大堆反例:松江府的绿豆,只由华亭一县征收,上海县就不必去管;淮安府的药材,只由山阳县征收,睢宁、赣榆两县不用交;金华府的麻地,只征武义县,至于丝、纱二项,则从汤溪征发,其他县不必缴纳。
列完这一大堆,陈嘉策表示,一府独征一类物资于某县实属平常,《大明会典》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帅嘉谟的质疑,纯属见识太少,毫无道理。
哦,对了,绩溪作为六县中最小的一县,手里没有活着的进士,只好翻箱倒柜,请出了三位举人联署。
婺源、绩溪两县打起头阵。到了六月十三日,休宁、祁门两县终于桴鼓相应。
休宁的知县陈履,应该也是个学霸级的人物。他准备了将近一个月,兵强马壮,索性撕开那些弯弯绕绕,挺枪直刺歙县的核心要害——数字。
歙县或帅嘉谟最核心的质疑,在于两项税赋的数字不符:
歙县“夏税生丝”补夏麦9700石,折绢4000多匹;而每年歙县却要缴纳“人丁丝绢”8780匹。多交的4000多匹,一定是本该其他五县负担!
关于这个质疑,陈履给出了自己的调查结果:
他发现,在乙巳改科中,行中书省除了查获歙县亏欠夏麦9700石之外,还在其下辖的登瀛、明德两乡,重新清查出一部分抛荒的桑园田地,以及抄没程辉祥、叶忠两个大地主的田地。这些土地,都重新丈量造册,然后重新计算征税。
亏欠夏麦、抛荒桑园田地、抄没田地,这三项加在一起,歙县新增的赋税一共是生丝10974.3斤。每24两生丝,折绢一匹,所以总数是8779匹整,没有任何问题。(原始资料即如此。)
陈履的调查成果,还不仅止于此。
歙县明明不产丝,为什么要以生丝为赋税折色呢?
陈履考察了一下,发现歙县下辖的登瀛、明德、仁礼、永丰、孝悌等几个乡里,本来是有桑园的,其他五县则从来没有过。显然,生丝是歙县特产土贡。在洪武十年(1377年)、二十四年(1391年),永乐十年(1412年),成化十八年(1482年),这笔赋税的数额都有调整。到了弘治十四年(1501年),朝廷把生丝折绢的比率,从24两调整到了20两,但定额8779匹没有改动过。
虽然歙县现在不养蚕,得去外地买丝,但当年它明明可以靠自产。朝廷征丝绢税,只可能是从歙县收。
至于《徽州府志》上为何没提歙县原本有桑这件事,很简单,因为《徽州府志》是歙县籍的官员带头修的,当然得掺私货啊!
至于为什么在《大明会典》的记载里,只写“人丁丝绢”征于徽州府,没写独征于歙县,陈履的解释就三个字——没必要。会典是国家级档案,只记录到府就够了,没必要写到县这么详细。更何况每一府都有自己的情况,拿外府的例子来质疑本府,根本荒唐。
陈履的回答,是目前为止五县反击中最犀利的一个。帅嘉谟就是当面辩论,恐怕也会感到非常棘手。
相比之下,同一天交作业的祁门县,申文写得极其乏味,无非老生常谈加哭穷而已。没办法,因为祁门当时的知县开缺,申文由县丞刘守德代理撰写。
又过了一个多月,七月二十一日,姗姗来迟的黟县终于把最后一篇申文交了上去。
前面有吴琯、陈嘉策、陈履三员大将坐镇,黟县知县陈正谟就显得轻松多了。在申文里,他心不在焉地重复了一遍前几位知县的意见,然后说了句略带萌感的风凉话:歙县那么大,就算减了丝绢税,也不过是大江之上去掉一条船而已;我们黟县现在超级超级穷,再加哪怕一点点赋税,那就和久病之人吃了乌头一样,根本扛不住呢!
于是在万历三年的徽州,可以看到一番神魔小说般的盛况:六个县的官员腾空而起,纷纷祭出法宝与神通,呈文如雪片一般交相挥洒,肆意互喷,口沫四溅。六县的乡宦们也在暗暗输送内力,支持知县们拼个你死我活。
五县经过反击,和歙县堪堪战了一个平手。可是神仙们打架的动静太大,结果当地民众全都被惊动了。田赋一事,对百姓来说最敏感不过。他们一打听,立刻坐不住了。赢了还好,万一知县输了怎么办?咱们不就平白要加税了吗?
这可不行,得出把力,把声势搞得越大越好!于是在乡宦们的刻意鼓动之下,一时之间,六县民众摩拳擦掌,纷纷投身到这一场大辩论中来。
徽州风俗一向健讼,百姓一碰到问题,第一个反应就是上访告状。可是徽州府如今一脑门子官司,没法调停这个纠纷。于是六县民众把注意力全放在了更上一级的政府机构。
在接下来的半年里,整个江南官场可真是热闹非凡。有歙县的老百姓去找兵备道告状,有婺源县的不平士人去应天巡抚那儿告状,有绩溪县士民跑到应天巡按那里诉苦。只要和徽州事务沾边的衙门,几乎被他们骚扰了一个遍。两院、兵备道的衙署门庭若市,告状的比送礼的人还多,几乎演变成了全民大诉讼的热闹局面。
面对这种窘境,两院除了连连下文催促徽州府赶紧拿出个结论,还在文书里反复强调:“仍禁谕士民不必纷纷告扰。”可见上级主管部门真是被骚扰得不轻。
可结论哪儿那么容易拿出来啊?或者说,徽州府怎么敢拿出结论来啊?如今争议已经不只在官方层面,连民间都争吵不休,甚至已经导致了几起跨县斗殴。六县民怨都在蓄积,谁敢去惹?
眼看僵局要演变成乱局,到了万历三年年底,十二月初一,丝绢风波的始作俑者帅嘉谟终于再度出手。
帅嘉谟手里并没有什么新的证据,不过他把之前的所有资料统合起来,给出了一个完整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国初朝廷向徽州征派“人丁丝绢”8780匹,均摊六县。结果徽州府户房小吏是五县人,遂哄骗歙县先垫上。等到歙县应承下来之后,户房又把这笔税赋篡改入“夏税生丝”的科目里。从此以后,徽州在歙县征收“夏税生丝”,向上缴纳“人丁丝绢”,瞒天过海两百年。
对于吴琯、陈嘉策、陈履三个人的反驳,帅嘉谟却未置一词。
徽州府拿到帅嘉谟的呈文,再次转发六县,要求合议。这篇转发公文透露了一个重要讯息,解释了原本漠然处之的徽州府为何在年初突然重启丝绢案的调查。
按照公文要求,徽州府需要把此前各级主管部门对丝绢事件的批示一一附在前头。从这些信息中,能看出文牍流转的蛛丝马迹。
原来早在年初,南京户部下发了一道文书,责问徽州府,四年前让你们查勘“人丁丝绢”的事,到底查得如何了,徽州府这才想起来。
隆庆五年,帅嘉谟进京告状,曾经成功促使户部下一道文,催促徽州府查勘。后来帅嘉谟失踪,紧接着赶上皇上驾崩,徽州府以为上头把这事给忘了,也就搁置不理了。
谁知道,时隔四年,户部突然想起来这码子事了,来文催促。而且这次催促的性质可不一样,文书前头写得清清楚楚:“奉圣旨:户部知道,钦此。钦遵。抄出到部,送司。”
奉圣旨?这是惊动皇上了?
不对,万历皇帝那会儿还小,这个“奉圣旨”,其实是代表内阁的授意,搞不好是首辅张居正的想法。
惊动了这么一位大神,你说徽州府慌不慌?所以从万历三年二月开始,徽州府一反常态地积极推进丝绢案的查证,而且处处偏袒歙县,结果惹出来了一场六县大辩论。
如今吵到年底,徽州府转发帅嘉谟呈文,行到五县。五县立刻跳了起来,合着我们的质疑他一条都没答,纯粹在自说自话。
这次五县不单干了,正式抱团,合着发了一篇《五邑民人诉辩妄奏揭帖》。他们懒得多费唇舌,核心意思就一条,即此前婺源知县吴琯的提议:“伏乞查明,洪武十四年初造黄册,如系六县公赋,甘派无词;如系歙县额科,乞严将帅嘉谟等正法治罪!”
咱们去查黄册的原始记录,是不是,用证据说话!
歙县不甘示弱,立刻回帖嘲讽:“节蒙牌提各县丁亩文册并取有无何项钱粮相抵回文,岂各县抗违不回,延挨会计,歙苦无伸,恳恩差人守提,早赐均摊归结。”
翻译一下:大人早就将通告发了下去,让各县速将各自的人丁、田亩文册都拿出来,仔细核查,看看以前的钱粮到底是怎么缴的,查明白了好回话。哪知他们竟如此大胆,拖拖拉拉,至今未有结果,害我们歙县有苦却无处申冤!恳请大老爷差人提档核查,早将这笔重税分摊六县,以示公平!
你们自己都不肯把县里的档案拿出来对账,百般拖延,还好意思提查黄册的事?
然后两边又跳起来开撕,撕得昏天黑地。
巡按宋仪望看到这一幕,赶紧写信提醒徽州府:“歙民积愤已久,五县纷争亦力,示以均平之情,酌以通融之法,虽有偏心,无可复置私喙矣。”
可见上头也知道六县此时闹成什么模样,生怕酿成民乱,所以话里话外透着一股“别讲道理了,和和稀泥,赶紧把这事平了”的意味。
上下的压力,全落在了倒霉的徽州府身上。
徽州府心想,得,我过不好年,你们谁也别想过好。
万历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徽州府给五县下达了一封催提公文,态度前所未有地严厉:“将该县人丁田亩数目文册一并,星火申报,毋徒执词混扰,致碍转夺,此系至紧事理,难容延缓,如违,提究该吏不贷。”要求五县把县存档案都上交,不许拖延,不许不给。
按说这会儿距离过年只有半个月不到,按中国人传统,有什么事过完年再说。现在徽州府连这个传统都不顾了,看得出来,知府是真急眼了。
于是,十二月二十五日,婺源知县吴琯再一次披挂上阵。
吴琯这一次,带来了更犀利的武器,死死盯住帅嘉谟的几个论点咬。
第一,帅嘉谟说“人丁丝绢”和“夏税生丝”折算出的数字不对。
他算错了!
乙巳改科,是在当年四月一日发生的。歙县一共亏欠9766石9斗3升6勺——这个数字估计是一个处女座的人查出来的,所以针对该县轻租民田3646顷,每亩额外征发四钱生丝。这笔赋税,在洪武年间正式记入黄册档案。
而按照当时的折率,生丝1两折麦7升。歙县亏补的9766石9斗3升6勺麦子,补生丝9041斤,算下来正好是7升麦子补丝1两。完全对得上。(原始资料即如此。)
吴琯还顺嘴嘲讽了一句,这事帅嘉谟你怎么能拿银子来算?国初到现在,银钱变化太大,根本无法做参考。你可真外行。
第二,帅嘉谟说,《大明会典》记载徽州府征收“人丁丝绢”8780匹,没说具体由哪个县交,那么当然是六县均摊,否则该注明是歙县独输。
他弄错了!
此前陈履已经举了不少反例,这次吴琯准备了更充分的“弹药”。
浙江的“夏税丝绵”,是从杭州等八府征收,温、台、处三府不用缴。但《大明会典》里只写浙江布政司征“夏税丝绵”,为什么不注明杭州等八府呢?
因为这是《大明会典》的写作原则:在直隶,言府而不言县;在各布政司,则言省而不言府。如果事事注明,《大明会典》得多厚啊?
再说帅嘉谟举的那两个例子——常州府茶叶注明产自宜兴、宁国府木瓜注明产自宣城,那是特产贡品好吧!跟田赋有什么关系?
第三,帅嘉谟曾经提出一个理论:歙县亏欠夏麦的同时,其他五县也亏欠,六县亏欠的总额,恰好与“人丁丝绢”的税额对得上。
他算错了!
吴琯对这个疑点,也做了十分深入的调查。
乙巳改科之前,歙县产麦19,632石,产米17,688石;婺源产麦8315石,产米8315石。次年歙县产麦亏欠的同时,婺源产麦8000石,确实亏欠300石麦,但是大米丰收了,远比8315石要高,所以根本不需要补麦,自然更不需要转嫁到歙县头上。
第四,帅嘉谟说户房的五县小吏偷偷篡改税收科目,哄骗歙县。
吴琯对这个质疑,简单回复了一句:歙县长官又不是白痴,就算歙县长官白痴,老百姓也不傻。这么大的税额,都要真金白银往外掏,哪里是改改数字就能瞒过去的?
说完这个,他又不阴不阳地补了一句:“你说徽州户房被五县小吏把持,但别忘了,现在的南京户部尚书殷正茂可是你们歙县的。”潜台词是,你说把持户房的人会徇私偏帮本乡,那把持户部的堂官岂不更会徇私喽?”
吴琯提到的这个殷正茂,来历可不简单。他是歙县人,当年巡抚广西,跟俞大猷联手平定了韦银豹的叛乱;总督两广军务时,击破了打着“倭寇”旗号的海寇,光复了惠州、潮州两地,可谓战功累累,官至南京兵部尚书,此时正好改擢为南京户部尚书。
而南京户部,恰好管着丝绢之事,所以吴琯把这事挑明,是怕殷正茂会偷偷偏袒歙县。
在文章末尾,吴琯又强调了一次此前五县揭帖的要求:尽快查询洪武十四年的册籍,搞清楚怎么回事。
两天以后,帅嘉谟没回复,反而是歙县知县姚学闵拍马而至。
不过这回他没有大马金刀地跟吴琯力拼,反而施展出了缠斗功夫,顾左右而言他。
“我们歙县的税负,实在是太重了。大老爷请看,徽州的四司银16,212两,歙县要负担5361两,其他五县共负10,851两。砖料银708两,歙县负担234两,其他五县共负473两。军需银12,215两,歙县负担4032两,其他五县共负8183两。这些都属于正税之外的杂税,歙县负担了徽州的三分之一,沉重无比。你们怎么忍心把‘人丁丝绢’又砸在我们头上?”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从道理这个层面,胜负的天平开始倾向五县。吴琯的犀利攻势,几乎击溃了歙县的每一个论点,让姚学闵不得不采取守势,不再正面搏杀,改打感情牌。
不过事情总算有那么一点进展。在申文结尾,姚学闵也同意,应该尽快调查黄册,找到原始记录。
这份申文,并没有立刻得到回应。没办法,发出时间是十二月二十七日了,眼看都到年根底下了,有什么事还是等过完年再说吧!
于是争吵几方各自回家,热热闹闹地过了一个大年。一直到万历四年(1576年)的二月,祁门、绩溪、休宁、黟县才相继回复。他们的态度很鲜明,支持婺源县的意见,催促尽快开查黄册。
与此同时,五县又扔出一条更具爆炸力的证据。
他们把自己县内的土地档案翻出来,合编了一部《五邑查明丝绢缘由呈词》。这篇呈词很枯燥,但是相当有杀伤力。里面是每一县从乙巳改科后缴纳的赋税定额与增减之变,极为详尽。
原文既长又烦琐,我姑且贴出其中休宁一县的赋税报表,让大家看看效果。
原额夏税麦八千九百九十九石四斗五升二合二勺,秋粮米一万八百四十九石八斗七升八合六勺。改科多麦九百九十三石二斗二升一合八勺,该银二百一十四两八钱五分一厘三毫。加米一万一千八百五十一石四斗八升八合,该银五千七百四十七两九钱七分一厘七毫。麦米共银六千六十二两八钱二分三厘。该县国初钱粮当歙三分之二,今照数平抵外,比歙多银一千二百六十八两七钱三分五厘,歙将何者相抵。
细致到了这地步,可见古人在数据方面一点也不含糊。
注意看最后一句“歙将何者相抵”,每一县的报表结尾,都会加一句“歙将何者相抵”,意思是我们的赋税清清楚楚,你们歙县哪个税目相抵了?
每张报表重复一遍,一共重复了五次,形同五次咄咄逼人的质问。
是文一放出,懂行的都知道歙县大事不妙。歙县也觉得这个实在难以回应,立刻辩称这是各县自己修的,未必准确,还得看朝廷黄册才能定夺!
于是,双方经过将近半年的大辩论,慢慢地把焦点集中到了黄册上。
万历四年四月,歙县和其他五县几乎同时上书,正式要求调取洪武十四年黄册。头大如斗的徽州府在五月十八日正式向南京户部提出申请调阅。
黄册是朝廷的重要档案,历代的档案存放在南京的后湖——玄武湖——库房。这些都是朝廷机密文件,不能随便调取。想查询,必须得到南京户部批准。
其实在这之前,歙县早已经偷偷派人去南京,暗暗地想抢个先手。不料户部直接把去的人踢了回来,理由是“越申”。因为黄册库是户部下属机构,不是什么小州县都能随便来查询的。要查,得徽州府提申请。
休宁县、婺源县也偷偷派人去申请查询,被黄册库以同样的理由踢回。虽然三县都未得逞,但可见彼此在水面下的斗争有多么激烈。
这次徽州府出面申请,南京户部终于批准。徽州府赶紧组织了一支调查团,由歙县县丞、婺源县县丞、休宁县学训导组成,准备开赴南京查阅。
应天巡按宋仪望是个老江湖,他有点担心就算查了黄册,恐怕徽州人还是会纠缠不清。无论查询结果对哪边有利,另外一边一定会大闹特闹。为了避免这些麻烦事,宋仪望特意委派了太平府推官刘垓、宁国府推官史元熙,再加上徽州府推官舒邦儒——江西余干人,以中立第三方的身份,加入审阅黄册的队伍。
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骚乱,宋仪望还指示徽州府,把诸县带头闹事的几个人先控制起来。去年六县大辩论的时候,除了几位知县唇枪舌剑之外,民间议论纷纷,涌现了几个意见领袖。这些意见领袖在县里影响很大,要么为本县摇旗助威,要么频繁越级上书、上访、上告,还随时会向老百姓通报最新进度。百姓闻胜则喜,闻败则怨,民间全靠他们才鼓噪出如此之大的声势。
在宋仪望看来,下面的民怨都是被这些大嘴巴忽悠起来的。眼看查阅黄册在即,可不能让这些人生出变数,先关一阵再说。
于是连同帅嘉谟在内,还有五县的黄棠、程文昌、汪福髙、吴敏仕、胡国用等影响力最大的几个老百姓,被尽数控制起来。不过帅嘉谟很快被释放了,因为他作为首倡之人,必须赶赴南京。
消弭了这个变数之后,徽州府调查团于万历四年七月十三日动身,于七月二十三日晚抵达南京。二十六日,调查团向南京户部投文,次日得到召见。户部尚书殷正茂勉励了他们一番,说:“二百年黄册,岂有可改易之理,各自安心。”然后派了负责后湖管册的一个姓王的户科给事中、一个许主事予以协助。
不过这两位一听调查团的请求,都面露难色,说时间这么久了,可未必查得到啊。调查团急了,我们大老远过来,就为了看一眼,无论如何还请协助。
八月初二,调查团终于进入后湖,见到了梦寐以求的黄册。紧接着,他们眼前一黑。
黄册十年一造。洪武十四年恰好是第一批黄册攒造的时间,从那时候算起,到万历四年,一共造了十九批,积攒起来的黄册数量,可谓浩如烟海。
别的不说,单是徽州府相关的黄册就装满了足足二十个架子。光是搬运工人,就得临时雇用一百五十人。而调查团能查卷册的呢?一共就歙县县丞、婺源县县丞、休宁县学训导三个人,外加一个编外的帅嘉谟。这四个人埋头去查,估计查完得八月底了。
关键他们还不能亲自入库去查。黄册库的规矩,外人不得入库,以防有篡改涂抹的情形。想查怎么办呢?得由黄册库的官吏找到相关档案,先抄一遍,再把抄件发给他们。这么做很安全,很负责,就是效率极其低下。
可是,又能怎么办呢?等呗!调查团的几个倒霉蛋一撸袖子,开始吭哧吭哧地翻起故纸堆来。
这些可怜孩子没料到,就在他们辛苦工作的同时,徽州府又出事了。
八月十四日,歙县一个叫许一纯的生员,突然上书徽州府,提出了一个新理论:“黄册的记录,并没那么可靠!因为那都是本地人所修,想要篡改实在太容易了。而《大明会典》是朝廷修的,更具有权威性。如果黄册跟《大明会典》矛盾,应该以后者为准。”
这一下子,五县舆论哗然。在他们看来,这个主张实在荒唐。黄册是国初朝廷派员监修,当地人怎么可能篡改?而《大明会典》是政府法规手册,二手资料怎么跟原始资料比可信度?
不用问,这是歙县知道黄册查询结果对自己不利,开始造势了!
五县毫不含糊,立刻具文反击,两边的话越说越难听。你骂我“罔上规避,侮文蔑法乱政”,我骂你“五县奸刁,妄行捏奏”,甚至还有好多百姓跑到官府门口,哭着要求“恳天作主,剿虎安民”。瞧瞧这用词,剿虎,这是恨不得把对方当土匪给剿了。
结果正如宋仪望所担心的那样,闹事者关了一批,又来一批,抓都抓不完。在他们的煽动下,诸县立刻又沸腾起来,局势又一次大乱。
倒霉催的徽州府一面四处安抚,一面催促南京那边尽快拿出一个结果才好。
这一等,就等到了九月中旬。调查团终于完成了工作,整理出一份从洪武十四年到隆庆六年的黄册抄件。
随之而来的,还有帅嘉谟的一份报告。
在报告里,帅嘉谟说,洪武十四年造的黄册,缺损甚多,尤其是最关键的“乙巳改科”以及当年四月一日改科的记录,完全丢失。
没了?
没了!
所有人听到这个消息,都傻眼了。
六县人民都望眼欲穿,指望着黄册来主持公道呢。之前你说得那么热闹,现在你告诉我,档案丢失,死无对证,那怎么办?
帅嘉谟对此早有准备,不慌不忙地在报告后半段写道:从乙巳年改科到洪武十四年造册,前后差了十六年,很有可能五县改窜黄册、府志在先,造册在后,不足为信。然后抛出一句话:
“切思《大明会典》乃祖宗立法垂统之宪章,黄册乃民间遵文攒造之图籍……岂奸反指府志黄册为成法,而妄奏藐《大明会典》、部劄为私书。”
意思是说:朝廷存的黄册原始记录已经没有了,所以大家要相信《大明会典》的权威性。
得,事情转了一大圈,又回到原点。
全白忙活了。
说实话,帅嘉谟这个主张,实在强词夺理。资料汇编怎么可能比原始记录还可靠?无非是《大明会典》对歙县有利,所以他才死死咬住这一点。
消息传回徽州,给本来就激烈的舆论又泼上了一勺油。徽州府各县民众几乎气炸了,放弃了讲道理,直接改成人身攻击。再后来干脆开骂,污言秽语,什么都泼上来了。六县几乎到了开战的边缘。
第三节 稀泥与暴乱
徽州府的这个乱象越闹越大,户部终于看不下去,迅速下发了一道公文。
在这份公文开头,户部自己承认:“本部若径依歙县之奏,则五县不从;若径依五县之奏,则歙县不从,告讦日增,终非事体。”
你们天天这么骂,也不是个办法。既然黄册已经没有了,那么怎么解决呢?户部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
由户部和应天巡、按提供一个徽州府的部额和府额(即每年解送户部和解送应天的税额),然后请徽州府统计六县丁粮,加上存留本折麦米、官府办公费以及各项额外钱粮,总算总除,平均一下。如果把那8780匹生绢算进去,而数字均平的话,说明丝绢税是歙县分内的;如果数字不均平,说明丝绢是额外多出来的,就不该歙县独负。
户部给的这个算法,似乎有些无理。六县人口、田地均不相同,不同等级的田地、赋税额度和内容也不相同,这么大笔一画,均平折算,未免太简单粗暴了。
户部有的是精算高手,怎么会提出这么一个糊涂点子?
奥妙就在“均平”二字,这已经是这个词第二次进入我们的视野了。
上一次还是在隆庆年,帅嘉谟用这个词,成功地响应了国家号召,引起了海瑞的注意。而这一次,户部用了这个词,自然也有用意——因为当朝首辅张居正大人正在酝酿把一条鞭法推广至全国。
虽然张居正真正开始着手清丈田亩要等到万历六年(1578年),正式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是在万历九年(1581年)。但在万历四年这会儿,各种前期准备工作已经逐步开展。南京户部作为税法执行部门,对政治风向自然最为敏感,他们必须紧跟中央新形势。
在户部看来,徽州为什么会起纠纷?是因为税种太杂太乱,什么“人丁丝绢”、什么“夏税生丝”、什么“亏欠夏麦”,这么多科目夹缠不清。一会儿交生丝,一会儿交夏麦,乱七八糟,折算复杂,正是旧税制的弊端,不出问题才怪。
如果能重新统计出徽州府的丁粮田亩之数,再把所有税赋合并,两下一除,均摊下去,再折成银子,这事就算彻底解决了。
这个思路,恰好就是一条鞭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把所有的正税、杂税都合并起来,归于田地,计亩统一征收银两。
也就是说,南京户部认为,徽州的问题,是旧税法的错,只要改成新税法,问题自然消弭。因此,现在应该搁置历史争议,推行均平赋役之法。
这不禁让我们想到一件往事:徽州丝绢案在隆庆五年本已归于沉寂,到了万历三年年初,南京户部突然“奉圣旨”旧事重提,这才让徽州府心急火燎,重启调查。
会不会从一开始,这就是户部——或者更大胆地猜测一下,首辅大人——为了推行新政所谋划的一步棋呢?
只有利用丝绢案引发一场大辩论,才能凸显出旧税法的弊端。届时民意汹汹,都要求改革,朝廷从善如流,即时推行一条鞭法,岂不是顺水推舟?
户部的这个方案发到徽州,徽州知府都快哭了。本来六县都快打出脑浆了,你们户部非但不解决,还添乱。可这是上头的指示,怠慢不得,徽州府只好硬着头皮开始了艰苦的核算。
不过仔细想想,黄册已佚,赋税来源已成无头官司,两边各执一词,根本无法解决。这么快刀斩乱麻,把历史遗留问题全数切割,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徽州府花了整整一个月时间,总算赶在十月结束前,把整个六县的数字捋了一遍。与此同时,应天巡、按两院的税吏,也完成了部额与府额的梳理。两边数字加在一起总算通除,很快就拿出了一个结果。
在这个算法之下,歙县各项钱粮,已经超出了各县平均之数。也就是说,“人丁丝绢”确实是额外的负担。
结论的语气很暧昧,态度却很清楚:“人丁丝绢”这笔赋税当初到底怎么来的,不必深究,但现在均平之下,再让歙县独输,显然就不合适了,以后得六县一起承担才是。
消息传到徽州,五县哗然,群情激愤。这些人一想,户部尚书殷正茂正是歙县人,不用问,他肯定徇私枉法,偏帮本乡。
一时之间,整个徽州府除歙县外,对堂堂尚书大人骂声不绝。有说殷正茂“知亏无解,藉手户科条陈事例,遂借以逞私臆”,有的痛斥均平之法“不论源流、不论肥瘠、一概通融混派,借均平之名,为变乱之计”,还有的连整个户部都骂上了,“以户部私计而市私恩,以尚书大臣而变乱成法”。什么难听的话都有,不知殷正茂在南京,打了多少个喷嚏。
民间骂声滔滔,官面上却得继续解决问题。
根据那份均平报告,歙县负担了额外税赋,必须予以减轻。但具体如何操作,还得由地方上具体商量。
不过这事,可不能让六县自己定,那非打出人命来不可。
巡按宋仪望对上头的精神心领神会,把这事委托给了当初调查黄册的三位监督官员:太平府推官刘垓、宁国府推官史元熙、徽州府推官舒邦儒。
万历四年十一月初八,三位官员齐聚徽州之外的太平府,在巡抚都院的主持下,很快讨论出一个解决方案。
“人丁丝绢”继续由歙县独交,8780匹丝绢折合白银6145两,不予撤销。但歙县在四司银、砖料银、军需银等杂派均平银中,减去5260两,分摊给其他五县来交。
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所谓均平银,指的是嘉靖年间出现在江南的一种役法改革的产物。
大明百姓除了要缴纳田赋之外,还要负担徭役,无偿为各级政府提供劳力服务。徭役的种类繁多,老百姓苦不堪言。均平银,就是让官府计算每年需要的徭役总数,把人力成本折算成银两,分摊到每亩地里去,让老百姓按亩缴均平银。需要力役时,官府就从这笔银子里拨款雇用人手。
换句话说,老百姓不必亲自去服徭役,交钱就行了,不耽误自家农时。政府也很高兴,雇人干活,总比一家一户拽壮丁来得方便,工作效率更高。而且摊役入亩,也大量减少了政府工作量。一举三得。
这个做法经过数年试行,颇受欢迎,因此各府纷纷这么搞。徽州府也每年编列均平银,各县分摊统收,再分配到各个用途名目下。四司银是衙门日常杂役费用,砖料银是公共设施修葺费用,等等。
这个太平府方案,即是将田赋税额转嫁到役银上去。这就能体现出一条鞭法的好处了,赋、役皆能折算成银子,互相合并转移非常方便。
唯一的问题是,它换汤不换药,怎么腾挪,五县都是吃亏。因为他们本来一分钱都不用出,现在却要替歙县补5000多两银子到均平银里去。
这个方案报到兵备副使冯叔吉那里,被驳回了。
冲抵均平银这个方式没问题,但吃相实在太难看了。一共6145两的丝绢赋税,转嫁了5260两到五县头上,等于歙县只负担14%,其他县86%,这很明显是拿总税去除县数,平均而得。
问题是,歙县的经济体量占了徽州府的一半,不可能这么简单地平均了事。你们偏帮歙县也可以,但是不要做得这么明显啊。
冯叔吉大笔一挥,推出了一个折中方案:把5260两改成了3300两。这样一来,总计6145两银子的丝绢税,歙县和其他五县分别负担46%和54%,大致符合各自的经济比重。(具体的计算方式很复杂,因为均平之后诸县或多银或少银,彼此冲抵折算,这里不赘述。)
这个方案是典型的和稀泥思路:它把黄册与《大明会典》抛在一边,也不去计较丝绢税的来历——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总之现在大家各退一步,各自吃了小亏,这事就算完了,别闹了。
这时候,已然到了万历四年的年根。过年期间,诸事停滞。等过完万历五年(1577年)的正月,地方才把这个方案上报给户部,请尚书殷正茂酌定。
对于冯叔吉的这个方案,殷正茂十分赞同,连批了三句话:“其名尤正,其言尤顺,其事尤易。”满意之情,溢于言表。他把这个方案上报到北京,于四月五日上奏天子,很快得到了皇帝的批准,下发圣旨。
其时万历帝还未亲政,这基本可以视为是首辅的意见。
圣旨下发户部,户部再往下发,一级一级传到徽州府,时间正是六月初七。考虑到南北二京的往返距离,再加上内阁以及各级官府的处理批阅,这份文书的流转算是极其罕见地高效。
对这份圣旨,六县的反应截然不同。
歙县人民欣喜若狂。他们本来的主张,正是要求丝绢税由六县均摊,这个分配方案可谓正中下怀。
从此以后,他们头上的赋税,少掉了3000多两银子。从隆庆三年到万历五年,八年抗战,终于大获全胜。
其他五县,则望着圣旨呆若木鸡,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们的抗辩白说了?黄册白查了?道理白讲了?歙县每一条主张,都被我们驳得体无完肤,结果户部一句“均平”,就全给抹掉了?
五县明明已经提出了极为有力的证据,可因歙县这么一闹,最后还是让它得了偌大的好处。
对于这个太平府分配方案,五县嗤之以鼻。保留一个“人丁丝绢”的虚名空壳,换成“均平银”的名目就想糊弄我们?最后还不是要六县均摊负担!婺源有一位知名乡宦如此讥讽道:“这是朝三暮四之术,拿咱们当猴子耍呢。”
一时之间,五县群议汹汹,无不义愤填膺,跟开了锅似的。可是,这不是府议,不是部议,而是圣旨,代表了最高的意志。众人纵有不满,也不敢公开指摘皇上。如果徽州府趁机好生安抚,说不定他们会咽下这个哑巴亏,接受既成事实。
可一件不算意外的意外,彻底引爆了整个局势。
就在冯叔吉把方案上报的同时,帅嘉谟也悄悄地第二次赶赴南京。他怀揣着歙县乡宦提供的一笔资金,进京运作。圣旨发下来以后,帅嘉谟胜利完成任务,高高兴兴返回徽州。
多年努力终于得到实现,他实在太高兴了,觉得该犒赏一下自己,就用这笔赞助费从有关部门给自己弄了一副冠带。
朝廷对于乡里年高德劭的耆宿,有时候会授予冠带,叫作冠带荣身。偶尔也会授予见义勇为好青年,叫作冠带义士。这是一种荣誉性的装饰,和现如今胸口挂个大红花差不多。
帅嘉谟觉得自己为民请命八年,差点连命都丢了,弄个冠带戴戴,不算过分。
歙县的老百姓,也是这么想的。等帅嘉谟回到歙县时,全县的百姓都拥出来,热烈迎接这位以一己之力扳倒陋税的大英雄。他们搞了一个盛大无比的欢迎仪式,个个手执红花欢呼,旁边还有乐班吹奏。帅嘉谟进城以后,在百姓的簇拥之下游街庆祝,所到之处,呼声群起,俨然英雄荣归。
这边厢歙县锣鼓喧天,那边厢五县民众可都要气炸了。县城里传出的每一声欢呼,都化为一记耳光,重重扇在他们的脸上。抗争八年,被歙县佬把这个便宜占走了不说,居然还卖乖!尤其是看到帅嘉谟这个奸佞小人此时在街头耀武扬威,再想到以后繁重的税负又要沉重几分,五县民众内心的火山再也无法压制,彻底喷发。
你们歙县不是靠闹事闹出一个减税吗?好,我们也闹!
六月十一日,圣旨转送到婺源县。其时吴琯已经去职,由徽州府通判徐廷竹临时代理政务。徐廷竹正好要去北京进贺表,还没来得及走,衙门就被数千愤怒的婺源民众给堵住了。他们手执木棍、火把,在衙门前守了一天一夜,要求徐廷竹去向上面反应,停止这种不公正的加税方案,不答应就不准走。
面对快要爆炸的民众,徐廷竹不得不口头允诺,然后惶惶离去。随即徽州府又派出推官舒邦儒去接掌婺源县。
舒邦儒算是这个太平府方案的发起人之一,他接到任命后,知道这事极为棘手。可是任命在手,他只得匆匆上路。舒邦儒一边赶路,一边琢磨着该怎么安抚婺源民众。没想到,他刚过休宁县,还没到婺源呢,就被当地愤怒群众给拦住了。
眼前漫山遍野全是人,把官道生生遮断。站在人群最前头的,是当地闹腾最凶的几个人,身后还有一排排有身份的乡绅。他们拦住舒邦儒的队伍,向他递了一篇抗议申文,请他转交徽州府。
【注释】
里排:据《明史·食货志》记载,明代编辑赋役黄册,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选家中丁粮多的十户人家为里长;余下百户编为十甲,每甲十人,一人为甲首。每年由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负责催征赋税。如此排序,十年为一个周期,是为排年。故某一年轮值的里长,被称为里排。
耆民:耆,年老,指称六十岁以上之人,故耆民为年高有德之人。
说是申文,其实应该算是战斗檄文。上来就痛骂户部尚书殷正茂是“权奸变制殃民,势压无容控诉”,骂完了殷正茂,又骂歙县“歙逆恃户部而变户法,以歙人而行歙私”——听见没有,都已经用上“歙逆”这种词,几乎按敌国来对待了。
往后的话,更是难听:“欲赴阙上书,以声歙人变乱成法之罪,欲兴兵决战,以诛歙邑倡谋首衅之人。”听见没有,都要兴兵决战了。
骂完以后,更发出威胁:“一旦更派,县民情忿怒,鼓噪不服,若不及时处分,诚恐酿成大变。”
舒邦儒接了这份申文,脸都吓白了。休宁人没客气,把他的随行书吏和仆役拽出来痛打了一顿。幸而舒邦儒有官身,还不至于有人敢动他。但看这个阵仗,他也只能做小伏低,接下申文答应帮忙转交。
六月二十九日,舒邦儒好不容易穿过休宁,来到婺源,以为能松口气,结果往前一望,眼前一黑——又是数千人聚在一处,遮道鼓噪。
又来了!
这回是婺源民众,在当地乡绅的带领下聚了五千人,他们就这么围在长官身边。远远地,有一个叫程天球的乡民,居然还在县城外竖起一杆大旗,上面长长一条横幅:“歙宦某倚居户部,擅改祖制,变乱版籍,横洒丝绢,贻毒五邑。”那气势,就差填上“替天行道”四个字了。
在这一片诡异的气氛中,舒邦儒战战兢兢地进了婺源县城。他没想到的是,等在前头的,是一番更诡异的局面——婺源县,居然自治了。
前面说了,婺源的知县吴琯已去职,代理县政的徐廷竹又忙着准备进京之事,整个婺源县在六月份出现了短暂的十几天权力真空期。
偏偏此时又赶上丝绢税闹得民意沸腾,当地豪强争执不休,群龙无首。于是,婺源县里的一个有心人趁势而起。
这个人叫程任卿,是当地的一个生员,原本负责司理署印。他在整个丝绢案中的地位,仅次于帅嘉谟,不过他的重要性,要到整个事件结束之后才体现出来。
程任卿是个有豪侠气质的人,他敏锐地注意到婺源县的权力真空,如果利用当前局势做点惊人之事,可以在乡梓刷出极高的声望值,对未来大有好处。
于是他四处串联,拉拢当地大族和有影响力的乡绅乡宦,同时对普通老百姓宣讲煽动,声言若朝廷不肯把丝绢税改回去,就要闹事。程天球那杆大旗,就是程任卿出的主意,走到哪里都扛着。
婺源百姓一看大旗威风凛凛,又有人要为民请命,情绪无不高涨,助威的助威,捐款的捐款。一时之间,程任卿声望大涨,风头无二。
当程任卿觉得已经掌握了婺源人望之后,作为整个运动的最高潮,他率人突然占领了婺源县衙隔壁的紫阳书院,成立了议事局,俨然要另立中央,成立自治政府。
【注释】
议事局:程任卿等人在婺源县成立之议事局,乃是民众自立的草台班子,被官方判定为非法组织,也是程任卿的重要罪状之一,官方认为他聚众百余人,自任长官,捉打公差,支用粮米,甚至要向全县征收税粮入自己的口袋,实在罪大恶极。实际上,现代意义上的议事局进入中国,同样是在万历年间,为寄居澳门的葡萄牙人所建立,又称作市议会、市政厅,负责管理租界内葡萄牙人在行政、经济、军事及宗教方面的各种内部事务,是其维持地方治安的最高权力机构。
紫阳书院,一听这名字就知道和朱熹有关。朱熹朱老夫子,恰好是徽州婺源人,所以这个紫阳书院,正宗到没法更正宗了。程任卿占领这里,显然是早就谋划好的。
这个所谓的议事局的创建目的——或者说对外宣称的目的——是组织、协调诸县的民众抗议丝绢税。程任卿自封管局,甫一上任,就准备了大量标语,上书“英雄立功之秋,志士效义之日”之类的话,贴得十里八乡到处都是。
他甚至还亢奋地放言:“但有里排一名不出,我等赶上其门,有一县不来,我等赶入其县,遍传乡镇。”这是要把熊熊烈火烧到其他四县去。
至于那杆大旗,就戳在书院中间,威风凛凛。它已经成了程任卿和诸县的标志性约定,并有一个名称:激变旗。
那会儿徐廷竹还没走,他觉得你们随便折腾,但这大旗实在是太碍眼了。激变旗?啥叫激变,就是闹事啊,你们是唯恐别人不把你们当反贼?
迫于官府压力,程任卿让程天球把大旗挪到城外,但议事局的工作丝毫不受影响,继续如火如荼地开展。他先后策动了几件大事。
一是千人围攻县衙,逼迫徐廷竹代传冤情;二是动员休宁县半路拦截舒邦儒,代递申文;三是婺源城外五千民众向舒邦儒示威。
在先后数次大举动上,议事局展现出了很强的协调能力,短时间内造起了极大的声势。程任卿一看民心可用,赶紧发动他们征集捐款,每一石粮米征银六分,用以维持运营。老百姓看到好几个当官的都被迫妥协了,觉得这个议事局确实能干大事,纷纷慷慨解囊。大笔大笔的钱财,就这么流进紫阳书院。
这个议事局乃是草台班子,既无账簿,也无监管,收多少钱,花多少钱,全由程任卿一言而决。如果他想要从中渔利的话,实在是再容易不过了。
财帛动人心,就算程任卿自己是干净的,也没法保证别人不眼红。议事局里有另外一个生员,叫程文烈,他看到这大笔款项,贪念顿生,暗中策划把管局这个位置夺过来。
这个计划的实施,就定在了舒邦儒进婺源县城的次日,万历五年七月一日。
书接上回。话说舒邦儒战战兢兢地进了几乎进入自治状态的婺源县城,在七月一日安排升堂画卯。程任卿作为议事管局,也来到县衙,和一群里排、耆老等着接见。此前在休宁和婺源城外,议事局让这位大老爷吃了两次亏,下马威也给够了,现在面谈,可以争取到足够的利益了。
几个人正在谈话,正好来了一个歙县送信的快手,名叫王学。婺源人一听是歙县来的,登时脸色就不太好看。
“快手”不是现在那个“快手”,而是指衙署里负责传唤官司、传递文书的差人,和负责缉捕罪犯的捕役合在一起,就是我们所熟知的“捕快”。
偏偏这个后生态度还很嚣张,说你们不要妄想丝绢税恢复旧制了,我们歙县花了700两纹银,搞定了府里的户房程德焕,就连你们的管局程任卿也同意了。他拍着胸脯说可以说服五县认缴丝绢税。
愤怒群众一听,大怒,这还了得,立刻叫嚣着把婺奸程德焕、程任卿拽出来。程文烈趁机和其他几个人鼓噪呐喊,带领群众冲入县衙。
可怜程任卿前一刻是革命元勋,后一刻就被打成了出卖婺源的反动分子。他大声抗辩,可是根本没人听,直接被按在地上痛打了一顿,几乎打得吐了血。程文烈兴奋地站在高凳之上,指着程任卿说给我狠狠打!这伙人打到兴头上,还拿出刀来,把他从县衙胁迫到紫阳书院,继续施暴。
特别要指出,这一段详尽描写不是笔者凭空想象,真的是史料里明文记载的。
但程文烈跟程任卿打了个两败俱伤,反而让另外一个叫何似的读书人渔翁得利,坐上了管局的位子。何似登位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去挪用公款,结果一查箱底,还剩六两白银,又惹起一阵内讧。
舒邦儒一看这架势,闹得实在不像话,正要写信回府里求援。婺源人担心议事局的丑事曝光,居然把送往徽州府的公文全都拦截了,不允许传递。舒邦儒坐困愁城,这下连消息都断绝了。
婺源议事局这边大乱,休宁那边也是一片喧腾。
在吴大江、程时鸣几个当地读书人以及豪强的带头之下,一万多乡民聚集起来,搭着木梯,直接翻上县衙墙头,把告示榜文全数撕毁,砸掉一切和歙县有关的商铺设施;然后又高举黄旗,日夜围着县衙鸣锣呐喊,挟持知县陈履;他们甚至找了几个人,身穿青衣小帽,手执锁链,声称要直接把所有参与丝绢税方案制订的官员锁拿进京。
休宁人也向婺源人学习了“先进的”信息管制经验,在各处派人把守,任何过往文书,都必须审查以后才能通过,要求“一票一揭,必经休民人验而后发”。
有了婺源、休宁两县带头,其他三县也相继发出檄文,一起闹将起来。五县人民买卖也不做了,地也不种了,专门在徽州府与外界的各个路口围堵歙县商人,见一个打一个,货物全部截留抢走。甚至有一伙激进分子,声称要闯入殷正茂在歙县的产业,烧祖屋,刨祖坟,好好给这位户部尚书点颜色看看。
一时之间,徽州境内烽烟四起,政务为之瘫痪。整个徽州府,这回是彻底乱了。
徽州府这下可再也无法安坐。新上任的知府徐成位一脸黑线,委屈得要死。明明是前几任知府姑息搞出来的事,结果这炸弹却等到他上任才爆炸,实在太欺负人了。
可怜他一介知府无权更改丝绢方案,又不敢瞎许诺什么,解决不了深层次的矛盾,只能含糊其词地发了无数公文试图安抚,效果可想而知。
与此同时,徐成位顾不上体面,急忙向抚、按两院及兵备道发文求援,请求上级迅速拿出个办法来,不然徽州今年怕是连税都没人交了。
上头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徽州变乱又掀起一股离奇巨浪。
婺源县里有一批驻军,带头的军官叫赵涞,也是歙县人。他一直很想回家看看,苦于军法森严,不敢擅动。这次赶上暴乱,他连夜带兵撤出婺源,直奔歙县而去。为了掩人耳目,赵涞还派手下歙籍士兵到处散布流言,说婺源人要暴动。(这个说法来自婺源,真实性是很值得怀疑的,姑妄听之。)
【注释】
把总:根据《明史·兵志》的记载,明代京营分为三大营,设千总、把总等领兵官;各地方总兵之下,也设有把总领兵。故,把总在千总之下,领兵几十人至百人,为军队中的基层领兵官,相当于现在的排长或连长。
婺源人听到歙县人造谣说他们造反,勃然大怒,议事局立刻派人到处散播谣言,说真正想造反的是歙县人。负责协调的人到了休宁,休宁这边的带头人吴大江表示,你们玩得不够狠,看我们的!
此前他们已经挟持了休宁知县陈履,所以官印可以随便乱盖。吴大江遂以休宁知县的名义,给浙江、江西、福建、广东等布政司衙门发去飞报,声称休宁、婺源两县遭到一万多名歙贼的入侵,休宁知县陈履被掳走,婺源署理县事的推官舒邦儒惨被殴打,连兵备道都被围了,歙贼不日将越境四出,情况十万火急!
万余“歙贼”入侵,真亏他想得出来,想象力太丰富了。
休宁县的伪造公文发得痛快,那些接到急报的外省布政司衙门可全都傻眼了。
徽州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如果这里发生暴乱,整个东南都要为之骚动。因此对这份军情急报,东南诸省都很重视。
可研究来研究去,各省布政司衙门觉得很奇怪。
徽州府的上级主管是应天巡抚,按道理出了乱子,应该先往南京那边报才对。如今休宁县的告急文书越级不说,居然还跨省,难道……南京已经被“歙贼”占领了?
四省布政司的冷汗登时就下来了。
“歙贼”居然嚣张到了这地步,当年倭寇也没这么厉害啊。
这下子,真正是江南震动,诸省哗然。谁能想到,徽州府出了这么一个厉害的县,敢和整个江南单挑。在那几天,“歙贼”风传江南,人人闻之色变,充满了黑色幽默的荒诞。
南京方面不是傻子,眼看整个东南都震动了,大为不满,责令徽宁兵备道尽快查明这“歙贼”到底是怎么回事。
徽宁兵备道有维持地方治安的职责,闹到这个地步,他们自然也坐不住了。副使冯叔吉赶紧率先做出反应,连发两道安民告示。
先一道语气严厉,让民众各自回家,“如有随途跟走,群呼类引,嚷乱有声者,即系恶少棍党”。后一道语气柔和,说冯副使准备巡看五县,仔细倾听百姓呼声,不过天气太热容易中暑,大家可以不必远道迎接,留几个人问话就是。
这不是客套话,冯叔吉真的亲自赶到徽州,还带着不少兵马。他一是巡视五县,弹压民乱;二是要查明“歙贼”的真相。徽州府也赶紧发出禁约,禁止六县民众互相仇视伤害,否则严惩不贷云云。
至于应天巡抚,他正忙着给那些受惊扰的外省衙门解释,南京没事,徽州也没有乱贼流出,大家不要惊慌……
无论徽州府还是兵备道,此时的态度都还好,只是温言劝慰老百姓别误会,并没摆出一副赶尽杀绝的嘴脸。可熟悉官场的人心里明白,这只是因为官员们要尽快平复乱局,等事态平息,就要秋后算账了。
一直到这时,五县里的乡宦们才意识到,这回可能有点玩大了……
起初五县闹事,这些乡宦一直在背后推动,希望借此施压,可民心一起,就不是他们所能控制的了。
休宁县有位乡宦叫汪文辉,在当地极有地位,官至尚宝司卿,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他最初也积极支持五县维权,可到了这会儿,他觉得不对劲了。汪文辉紧急联络了几个有力之人,说这事得往回收,咱们是维权,不是谋反,真闹大了,有理也变没理了。
汪文辉连忙准备了一份揭帖,上书徽州府,语气恳切地解释说五县并不打算闹事,只是被逼太甚,民心不稳而已,外头传言什么遮道殴打、竖激变旗什么的,都是谣言,我们跟舒推事感情好着呢!
他的文笔颇佳,一边解释,一边还不忘告状:“今各县愤激,事实至此,衅孽始萌,犹可杜息。其指斥之实,惟知切齿于殷门;其号呼之状,惟欲求申于官府,其迫切之情,惟欲求通于君父。”
三个排比,层层推进,既把暴乱这件事洗得干干净净,又指出乱源在于殷正茂这个王八蛋——我们是反奸臣不反皇上,是大大的忠臣。
有他带头,其他几县也纷纷上书,调门一致降低,都态度恳切地表示:小民只是惊慌失措而已,只要大老爷把丝绢税改回去,我们都是顺民。
乡宦们的呼吁,让民间的热度慢慢降了下去,然后朝廷的脾气就上来了。
七月二十日,这次不是兵备道,而是更上一级的巡抚都院气势汹汹地发出安民告示。这次的口气截然不同,没有含糊地称“五县”或“六县”,而是直接点了休、婺、祁、黟、绩五县的名,杀气腾腾地表示:
“如有一县一人敢倡言鼓众者,先以军法捆打,然后问遣,决不姑息。”
耐人寻味的是,与这份安民告示一并送达徽州府的,居然还有一份兵备道捉拿帅嘉谟的公文。
在这份公文里,逮捕帅嘉谟的理由特别值得一读:“以歙县津贴之费,输纳冠带,夸张梓里,以致五县居民愤恚不平,哄然群聚。”你这是诈骗歙县百姓的公款,去给自己买冠带荣誉,还到处显摆,这才导致了五县民众闹事。
这些钱有多少呢?一共四十两。
看得出来,上头为了尽快平复乱局,只能拿帅嘉谟的人头来安抚五县民众了。你没罪,也得挑出点罪过来——可是,帅嘉谟一手促成丝绢税改革,这个立场是经过圣旨确认的,从这里实在挑不出毛病。兵备道憋了半天,只好胡乱找了个理由,说他挪用公款买冠带。
谁让你小子到处显摆,惹出这么大乱子,不收拾你收拾谁!
于是,这位一心为歙县谋利益的英雄,稀里糊涂地以诈骗罪进了监狱。
当然,帅嘉谟在牢里并不寂寞,因为没过几天,巡抚都院发出数份公文,点了五县里闹事的一群首恶分子的名字——程任卿、程文烈、何似、吴大江、程时鸣等几人都在名单里,要追究他们的责任。
随着这些责任人的入狱,以及各级政府的强力弹压,加上当地乡宦拼命安抚劝说,这一场轰轰烈烈的徽州之乱,总算逐渐恢复了平静。
可无论是抚、按两院还是徽州府,心里都明白,此时的平静是暂时的。暴乱的根源在于丝绢税,这个不解决,始终是个隐患。
因此他们也纷纷上书户部,表示这个丝绢税的改革,虽然是圣上批准过的,但能不能……再商量一下?
此时徽州之乱的影响,已经不局限于当地,两京官场都有震动。南京礼科给事中彭应时、湖广道御史唐裔以及北京户科都给事中石应岳纷纷上本,说徽州大乱肇始于丝绢税的改制,可见此事还需要仔细斟酌。户部尚书殷正茂身为歙县人,即使没有偏袒之心,也该避嫌,这次出事他也有责任。
其实他们对于徽州丝绢案的来龙去脉并不清楚,在弹章里只是几句话寥寥带过。他们担心的是,此事持续下去,会让整个江南都变得不稳定,这才是关乎利害之处。所以说,谁有道理谁没道理根本不重要,赶紧把这事平息才是真的,正如彭应时弹章里说的:“奏请(皇上)定夺,毋得依违以杜衅端,庶地方永保无虞之庆。”
【注释】
奏请(皇上)定夺,毋得依违以杜衅端,庶地方永保无虞之庆:圣上万万不可犹犹豫豫、模棱两可啊!恳请圣上裁断是非,以正视听,杜绝此类争端,但愿能永保地方太平无事!
在重重压力之下,殷正茂只得上书谢罪请辞,不过并未得到批准。
他户部尚书的位子暂且保住了,但言路和群众的意见都太大了。丝绢税的方案,必然要做修改。哪怕已经有了圣旨,也得改。
只不过,皇上金口玉言,岂能出尔反尔。这脸,不能让皇上丢。所以朝廷给出的方案修改理由是这么说的:“虽令由钦定,始有专擅之情,事属乡邦,不免有可疑之迹。”意思是,圣旨虽然钦定了丝绢税的改革,但你们在具体操作上有偏袒的痕迹,大概是主事官员的籍贯落人口实了吧。
朝廷定的调子是对的,是底下的人给唱歪了。谁唱歪的呢?到底还是让歙县出身的殷正茂背了这口黑锅。
上头既然同意修改丝绢方案,下面各路官员便重聚太平府,再次商议。万历五年十二月,丝绢税的第三版改革方案终于出炉。
这个方案与原来相比,本质上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对五县多让了一步。
歙县丝绢税不变,减免的均平银数额,从原来的3300两调整到2000两,由五县均摊。
这样一来,总计6145两白银的丝绢税,实际上歙县出4145两,五县出2000两。
五县民众这次没敢再闹民变,可不满之情溢于言表。你当这是菜市场讨价还价?一块不行就九毛,九毛不成就八毛,太不成体统了。我们要的可不是这个!
负担就是负担,一分银子也是负担!
老百姓闹了这么久,早就轻车熟路。抗议申文和请愿书化为无数雪花,纷纷飞向各级衙门。官员们面面相觑,还能怎么办?继续再议吧!议到大家都满意为止。
这一议,就将近一年。一直到了万历六年十一月初四,徽州府总算硬着头皮拿出了第四版方案,叫《豁免五县均平方案》。
此方案对歙县来说,没什么太大变化。丝绢税照旧,减免的均平银数额,调整到了2530两。
而这2530两,并不会摊派到五县头上。
在隆庆六年,户、礼、工三部征派徽州府的料价银,减免了一部分,一直留在府账上。同时还有一笔军需银,每年都会剩点结余。徽州府每年从这两项合计抽走1950两,替五县补进均平银里,诸县再均摊50两,一共是2000两整。如果以后每年军需银的结余不足,则从五县征派补足。
绕了好大一个圈子,等于是徽州府把这笔税扛下来了。
这样看起来很合理,可是不要忘了,这个税是每年都交的。徽州府料价银是隆庆六年的减免所得,数量只会减少,早晚用光;而军需银结余每年都不固定,今年多,明年少,万一是负数,那么这笔钱,还得让五县来承担。
换句话说,这2000两银子的来源,是不稳定的。
前面三个方案,是横向朝三暮四,让丝绢税在六县之间来回腾挪;这第四个方案,却是纵向朝三暮四,按时间轴来的。五县初期可能交得少,可随着时间推移,几乎可以肯定会逐年增多,最后回到原来的水平。
而且这里还有一个问题。
对歙县来说,减免均平银的数量是2530两。而从料价银、军需银和诸县分摊中抽走的,是2000两。
还有530两无法冲抵,账不平啊。
歙县和五县已经打滚了好多次,差不多已到底线,让谁多扛一分,估计都得爆炸。
要么,再按照第四版方案的思路,从其他科目里进行调配?
一般的调配,是不成的。因为你这里减交,那里就要多交,算来算去,总有一个科目要吃亏。一干能吏高官,就为这区区五百多两银子愁眉不展。
这时,不知哪位天才提出一个绝妙的主意——如果这个科目本身就不合理呢?让它吃亏,岂不就正好两便吗?
什么?怎么还有不合理的税收科目?
有哇,两个字:协济。
所谓协济,是指当一处官府出现资金紧张时,由上级出面协调,组织临近州府进行援助。这种援助一般来说都是临时性质的。
比如在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为了防备倭寇,徽州府协济苏州、松江海防16,000两银子;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为了巩固长江防御,徽州府协济镇江驻军1300两银子;嘉靖四十年(1561年),景王朱载圳前往封国,徽州府协济池州10,000两,用于迎接仪仗开销。
这些大的协济,都是因事而起,事完了,钱就不用给了。可还有一些琐碎的小协济,虽属临时征派,可久而久之,遂成定规,变成一项长期性的税负。这是大明税制的一个特点,很多科目因循成例,轻易更改不得,日积月累,形成无数散碎、复杂的短链条。
这些琐碎协济,往往与军事密切相关。因为军方的驻屯调动,不依行政划分而行,经常跨数府数县。比如兵备道副使冯叔吉这个“应、安、徽、宁、池、太六处兵备”的头衔,就是依长江而备,跨越六府。若想寻求地方支援粮饷,非得靠徽宁兵备道来协调。
因此,兵备道对各地的协济情况掌握得最全面。
按照那位官员的建议,请兵备道出面,清查一下协济费用,看哪一项有不合理之处,取消便是。
兵备道也想尽快从这个泥沼里脱身。于是在副使冯叔吉的授意下,兵备道清查了一遍账簿,很快从中挑选出一个科目:协济金衢道解池州府兵饷银。
这个科目光看名字就挺奇怪的。
金衢道全称是领金华、衢州、严州兵备道,它的驻地在衢州府,和徽州府没什么关系。徽州为什么要给它兵饷?而且这笔银子不是解往衢州,而是解往池州,那里明明是徽宁兵备道的驻地。
明明是徽州协济金衢道的费用,却要送去徽宁道的池州,这账目流向也太乱了吧?
仔细一查,原来这也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
早在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为了防倭,朝廷设立了应天兵备副使,统一协调包括徽州在内的长江防务。到了四十一年(1562年),这个机构被裁撤,却没有下家来接盘。徽州府在那段时间,处于没有驻军保护的空白期。
本来朝廷觉得倭寇气焰不复往日,徽州地处内陆安全得很,这事不用着急处理。没想到好死不死,到了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徽州突然闹了一次矿上骚乱。一群来自金华的矿工化身流贼,冲入婺源县大掠一番,徽州六县为之震动。
当时的应天巡抚刘畿手里无兵可派,遂移文邻近的金衢道,希望他们就近协防。协防需要兵饷,这笔钱自然得是徽州府出。于是徽州府专门安排了一笔兵饷,每年解送衢州。
后来到了隆庆六年,朝廷设立了徽宁兵备道,把徽州防务从金衢道接回来。按说这笔饷银该随之转过来,相应科目名称也要修改,可徽宁兵备道打起了小算盘,觉得可以从中渔利。
首先,徽宁兵备道先从徽州府征收一笔兵饷银,于情于理这都是应该的,程序上没有任何问题。然后徽宁兵备道给金衢道移文,说徽州防务我们接手了,兵饷银以后归本道所用。金衢道觉得这也合理,办了移交手续。
最关键的手法来了:徽宁兵备道并没告诉徽州府,兵饷发生了转移,反而要求徽州府在“协济金衢道兵饷银”中间加上“解池州府”四个字,意思是,以后你们交给金衢道的兵饷银,送到池州来就好啦。
徽州府非但没觉察这个小手段,还觉得挺高兴。因为解送兵饷本身也是有成本的,送到池州比送到衢州可近多了,这么一改“解池州府”,我们还省了一笔运输费呢。阖府上下,都赞颂兵备老爷体恤民情。
经过这么一番操作,徽州府每年要交两笔兵饷银,名义上一笔给金衢道,一笔给徽宁道。其实金衢道早就收不到了,这两笔银子都要解去池州,落入徽宁道手里。
说白了,这算重复征税。
有人也许有疑问,交两次钱,徽州府难道傻吗?
奥妙就奥妙在这儿了。从徽州府的财务角度来看,这是两笔不同的支出,一项是给外地驻军,一项是给本地驻军。如果不知道“协济金衢道”的前因后果,根本看不出两项其实是同一项。
要知道,在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里,政策的执行是有惯性的(比如说在大明)。政策一旦形成惯例,即使周围情况发生变化,官员仍旧会机械地继续执行,不会主动求变,甚至畏惧变化。所谓“祖宗成法”,就是这么来的。
徽州府一直在交纳“协济金衢道兵饷银”,这已经形成了一个习惯。既然没人通知取消,那么就继续交下去好了,也没人追究它是怎么产生的。那笔丝绢税也是同样的道理,歙县不也默默地交了两百年吗?
大明的正税不多,杂税和隐形税却无比繁重,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在体制内悄然形成的。积弊一旦生垢,便难以清除,积少成多,演变出无数散碎、复杂的短途税链,赋税比账面上要沉重数倍。
看到这里,我们大概能明白,六县为什么纠结于这些税目数字了。
并非只是因为他们热爱兴讼,实在是负担太重,不堪承受。从这次争议中能看到,除夏税秋粮的正税之外,徽州府还要征收南京承运库的人丁丝绢,给地方政府的六项均平银,给工部、户部的物料银,还有各种各样的地方协济……
若是再碰上徽宁兵备道这样有私心的,上下其手,又运作出一笔额外的税收,负担就更大了。此前第一版太平府方案中,徽州官员甚至还想借机运作一下,增加一点官府办公费。
更可怕的是,这些数字,只是解到库的税额,还要加上途中的扛解、火耗、补平、内府铺垫等,这才是老百姓最终要承担的税负。徽州府每年要向六七个部门分别解送税赋,每多一路,附加成本就会翻一倍。
就这样,地方杂税和临时税不断增加,附加成本随之提高,效率直线下降,整个体制逐渐变得臃肿无比,同时造就了大片舞弊空间。大部分税额,就在这些烦琐、细碎的流转环节中,被各级操盘手们吸走。老百姓交的钱越来越多,朝廷收入却不见增加,大部分都在中间环节里被消耗了。
长此以往,地方民怨沸腾,政府束手无策,最后的结果,就是调控失灵,天下大乱。
张居正搞的一条鞭法,治标不治本,它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大明产生“杂税”的机制,只能略微扩大税基,把问题的爆发拖延一段时间罢了。
大明灭亡的原因,徽州府的这笔小小税赋,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启示。
咱们书归正传。
前面说了,“协济金衢道解池州府兵饷银”这笔税银,本身并不合理。徽宁兵备道一直很担心,万一又碰到一个类似帅嘉谟这种爱较真的人,说不定会再起波澜。这一次既然有人提议,兵备道索性顺水推舟表示,为了徽州府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我们吃点亏,从这笔兵饷银里抽出530两来,把最后的亏空补上吧。
这笔原本是重复征收的税,就这么巧妙地被洗白了。
兵备道高风亮节,解决了最后的问题,诸位官员看到了成功的曙光,连忙又经过一轮讨论,做了一点微调,使之更加完备:
减免料价银的库存有限,不能支撑逐年抽调,直接并入军需银。
五县额外负担的那50两也算了,省得他们啰唆,直接也并入解池州府兵饷银。
于是,在万历七年(1579年)的三月,第五版方案出炉了。
人丁丝绢6145两,仍由歙县承担,但他们负担的均平银,则减少2530两。这笔均平银怎么补足呢?由徽州府军需银抽出1950两、金衢道解池州府兵饷银抽出580两,合计2530两,转入均平银账目冲抵。
这个方案,可以说是集妥协、折中之大成,把负担压力分散到歙县、徽州府、兵备道等诸多方面。这样一来,歙县少交了2000多两银子,心满意足;五县一点负担不用加,也心满意足;徽州府和兵备道略吃了点亏,但消弭了一场大乱,杜绝隐患,也合算。
对朝廷来说,一则上交的税款并不短少,二则趁机清理冗税杂役,统一钱粮,对一条鞭法的推行也是好事——这个方案真是把方方面面都照顾到了,难怪执笔者得意地称其为“共免两全法”。
这一次,上上下下俱松了一口气。兵备道赶紧发布大字榜,通告六县新的税制,并得意扬扬地宣布:“自万历七年为始,明载赋役册,永为定规。”
我相信,在张榜公布的一瞬间,这几个字轰然化为斗大的金黄色大字,配着恢宏的音乐,在徽州官场大小官员脑海中旋转。他们此时一定百感交集,涕泪交加。
不容易啊,这一场肇始于隆庆四年的大纷争,前后持续了将近十年,先后五版解决方案,至万历七年终于彻底消弭。中间多少波折,多少折腾,总算熬过去了。
尘埃落定,生活还得继续。
让歙县人感到高兴的是,旷日持久的丝绢纷争,把各种细节、征派原理都讨论得很透彻,官府上下都不太敢做手脚,反而会主动找别的税目设法再减免一点。这时又赶上了朝廷推行一条鞭法,所以歙县所承担的人丁丝绢,不必全以实物交付,直接本色折银或折色折银,不必先卖粮食再买丝了,无形中又少了一层负担。
据学者考证,万历七年之后,歙县真正实交的人丁丝绢税,其实只有额定的七成。
这一切,都是拜那个学霸帅嘉谟所赐。
而帅嘉谟后来到底怎么样了呢?
第四节 秋后算账
万历五年七月,兵备道拿住帅嘉谟,把他关在监牢里待审。同时被捕的,还有包括程任卿在内的一伙五县闹事分子。
两个月后,徽州府终于拿出了初审判决:帅嘉谟、程任卿以及其他几个人,被判充军。其中帅嘉谟的罪名是“将不干己事情,捏造写词,声言奏告,恐吓得财,计赃满贯”“以陈奏而敛取”。
在状词里,徽州府描述了这样一个“事实”:帅嘉谟自夸有手段,向歙县老百姓收取银钱,说你们补贴我上京告状,我自有办法帮你们免征赋税。他利用歙县民众的恐慌心理,收敛了大量钱财,假公济私——比如私自弄了套冠带,用的就是公款。
这是一个欲加之罪的政治性判决,翻译过来就五个字:“谁让你多事?”从官府视角来看,这起纷争根本是无中生有,完全是帅嘉谟一个人挑起来的,当初你如果乖乖闭嘴做你的数学作业,哪儿还会有后面这么多事?
所以官府毫不犹豫地牺牲掉帅嘉谟,来换取五县的稳定。至于这个罪名是否合理,并不在考虑之列。法律问题,咱们政治解决。
初审意见提交给兵备道。可是冯叔吉很不满意,觉得徽州府怕得罪人,给判轻了,不足以警诫别人。于是冯叔吉把这些人提到太平府,让安庆、池州、太平三府会审,再议一次罪名。
这次商议,最终给帅嘉谟定的处罚是“杖一百流三千里,遣边戍军”。这个判罚,从他本人角度来说实在是冤枉,但从官府角度,没弄死你,算是很讲良心了。
万历六年七月十九日,这份判决意见得到刑部尚书严清的支持,具题上奏,并于二十日拿到圣旨批准。一切都尘埃落定。
然后,帅嘉谟在官差的押解下离开徽州,踏上了漫漫的戍边之路。他当时是何心情,后来又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值得欣慰的是,歙县民众并没忘记这位帮他们减赋的英雄。在《歙县志》里的义士一项,专门记载了帅嘉谟的事迹,以及一段评语:“以匹夫而尘万乘之览,以一朝而翻百年之案。虽遭谪戍,而歙人视若壮夫侠士。”
不知道在隆庆三年那个炎热的夏日,当帅嘉谟翻开歙县账簿第一页时,如果预知到未来有这么一场巨大风波,他是否还会继续。
丝绢案的始末和帅嘉谟的经历,就讲到这里,不过故事还没说完。
因为英雄并非只有他一个。
在五县民众心中,也有好几个慨然倡义、奋勇抗争的大英雄。如果没有他们的拼死反抗,恐怕官府早在万历四年就把歙县的负担强加过来了。
这些人,也都是当之无愧的五县义士。
比如曾经卷入议事局风波的何似,在等候判决期间去世,死之前留下一封遗书,写得十分慷慨激昂:“身虽殒殁,而生平义气之正,鼎镬甘如饴,刀锯不足惧者,必不与囹圄而俱泯。”
不过在官府眼中,这些人是地方上的刺头,欲除之而后快。于是这些人和帅嘉谟同时被捕,罪名各不相同。有的是聚敛骗财,有的是聚众斗殴,有的是寻衅滋事,判罚也轻重不一,从杖责、下狱到流放充军都有。
其中罪名最重的,就是程任卿。他搞起了议事局,仅这一项就和别人的性质截然不同。
官府对他的判词里说:“以欺众罔利之徒,转为犯上作乱之渐,建旗张局,召号者数过万余,缚吏侮官,陆梁者状非一出,造飞言于达路,则江、浙、闽、广亦各惊心。毀禁示于公墙,则山泽闾阎几为解体。”
这些罪状,都是大犯忌讳的事,从判词来看,距离谋反只差了一线。
所以程任卿的判决最重,居然是斩监候——相当于死缓。整个徽州大乱中,被判处死刑的,只有他一个。
程任卿真是个奇人,在监狱里得知这个消息,没有哭诉哀号,而是慨然上书自辩。他不愧是徽州出身,自带讼师光环,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居然探讨起判决书里援引的大明律和犯罪事实的适用问题。
他没否认那些指控事实,但是声称判决引用的法律条文不对,性质不适用于本案。一点、两点、三点……论点鲜明,逻辑缜密,旁征博引,简直可以拍一部大明版的《律政风云》。如果说帅嘉谟是数学学霸的话,那么程任卿就是生不逢时的法律达人。
这些抗辩,并未能改变他被判死刑的事实。不过斩监候这个罪名很微妙,判了死刑,但什么时候执行却没说,这就留下许多可以操作的空间。
在许多有心人的保护下,程任卿并没有秋后问斩,而是舒舒服服待在监狱里。徽州府考虑到五县民众的情绪,不敢轻易执行死刑,索性一直拖着。
程任卿在监狱里待久了,穷极无聊。他决定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写书。
狱中写书这事,在中国屡见不鲜。不过程任卿要写的这本书,和寻常的可不一样——准确地说,他不是写,而是编书。程任卿联络了徽州府的官吏和诸县友人,把围绕丝绢案的大大小小的文书,都搜集起来,汇集成册。
要知道,丝绢案持续了这么久,中间各个利益集团无数次争吵议论,留下了大量文字资料。乡绅们的书信、题记、状书,诸县申文,诸府、兵备道、抚按两院一直到户部的各类揭帖、告示、宪牌、奏文、判决书、保书,等等,应有尽有。
徽州又有健讼传统,健讼的前提是有深厚的资料基础,因此各县都有保存档案的习惯,私人还偷偷留下抄本。因此,程任卿编这本书不缺素材。
他只花了半年,便编撰成一本书。
不知出于什么目的,程任卿给这本书起了一个特别容易让人误会的名字,叫《丝绢全书》,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讲怎么造丝绸的,以后可以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放在一个书架里。
《丝绢全书》分为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卷,从隆庆四年帅嘉谟上书海瑞开始,到万历七年《奉按院豁免均平公文》终(其实最后还附了一篇何似的临终说帖),一共收录各处文书一百三十七篇,基本上囊括了整个徽州丝绢案从官府到民间的全部重要文献。
按照程任卿的想法,他编这本书的目的,是剖白心迹,表明冤屈。很难得的是,程任卿并没有一般文人的臭毛病,他虽然自认冤屈,但对《丝绢全书》没有进行任何裁剪修纂,始终保持客观中立。哪怕是对他和五县不利或谩骂的文字,照样一概收录,不改一字,最多是在底下加一行批注,略微辩解几句。
《丝绢全书》里的很多歙县文献,把程任卿描述成了一个贪图小利、沽名钓誉的丑角。不知道程任卿编撰到这一部分时,是不是会摇头苦笑。但他严守立场,未做涂抹,而是原封不动地抄录进去,堪称史学家的典范。
中国很多古代史料,往往只记录大要而忽略细节,重结论而轻过程,多高层而少下层,所以很多事件——尤其是民间的事件——记录语焉不详,框架虽在,细处缺失。后世之人,只能从字里行间的蛛丝马迹去猜测。像徽州丝绢案,在《明实录》里只有一句描述。光看那个,研究者恐怕只会当其是一场普通民变,一掠而过。
感谢程任卿,能保留下这么多材料,我们才得以窥到当年那一场大辩论的真实风貌,从起因到结果,从官府态度到民众反映,无不历历在目,生动无比。
这篇小文里有大量细节描写,绝非“键者”杜撰脑补,实在是《丝绢全书》里收录的资料太细致的缘故。明代民间县一级事件,能记录到这种程度的,可谓绝无仅有。
(附截图一张,足见里面提供的史料详细到什么程度——差不多可以当电影脚本来用了。)
程任卿的这个斩监候,一候,就候了二十年。后来有个做官的同乡叫余懋学,上书给他喊冤,最终得以改回充军,并被发遣到边疆。程任卿这人也真有能耐,戍边期间居然还立了大功,当上了把总,最终荣归故里。
婺源人民,始终记得这位抗争英雄,也在《婺源县志》里的义士传里留了一个位置给他。而《丝绢全书》,也因此流传至今。
程任卿的事,就这么结束了。
但丝绢的故事还没完。
万历二十年(1592年)前后,距离徽州丝绢案已经过去十几年。这件尘封已久的案子陡然又被掀开一角,显露出了一个此前几乎没人留意的惊天细节。
掀开这一角的,是一位婺源籍的官员——南京户部右侍郎余懋学。他忽然上了一道《豁释丝绢大辟疏》,为程任卿乞求减刑。在这篇疏里,余懋学讲述了当年徽州之乱期间发生的一件隐秘往事,而且牵涉了一位曾经的大人物——张居正。
万历三年,余懋学时任南京户科给事中,以敢言直谏而著称,先后数次上书,批评张居正的种种政策太过操切,言辞十分激烈,是变法的反对者之一。尤其是万历五年“夺情”事件之后,张居正把余懋学削职为民,赶回婺源老家永不叙用。
余懋学返回婺源之时,正赶上徽州之乱爆发。
当徽州丝绢案爆发之时,有人来找余懋学助威。余懋学为人比较警惕,没有答应,只是写了封信给徽州知府,劝说恢复旧制。结果户部尚书殷正茂误以为他也参与其中,还写信来询问。余懋学忽然意识到,这是张居正余怒未消,打算借机惩治自己,便行事更为谨慎,闭门不出,也不与别人来往。
万历五年八月前后,暴乱差不多结束了,官府开始四处抓人。可奇怪的是,无论是两院还是兵备道,首先发出来的缉拿令,都口口声声说是豪右宦族作乱。
余懋学这个说法,在《丝绢全书》里也有佐证,其书里收录了《查豪右牌面二张》《按院再议均平查访豪右宪牌》《都院再访豪右宪牌》三份文件,都是各级官府的明发文件。另外还有一份歙县人的举报信,说五县暴乱的主谋,在于“二三豪右,坐地主盟”。
官府为什么把矛头对准当地土豪乡宦?余懋学认为,这是得自张居正的授意,试图把他也攀扯进来,好进一步报复。
按照余懋学的说法,在事件期间,张居正给应天巡抚胡执礼写了封密信,指名说婺源大乱的根源,在于前南京尚宝司卿汪文辉和余懋学;同时张居正还指使都御史王篆,写了一封信给应天巡按郑国仕,说余懋学和另外一个叫洪垣的婺源乡宦是主谋,一定得严惩。
甚至连殷正茂,都亲自给徽州知府写信,暗示余懋学和暴乱的关系。
种种压力之下,各级官府不得不积极行动起来,开始大张旗鼓地抓捕当地豪强。可命令传到了徽州府这一级,态度陡然消极下去——这完全可以理解,朝廷与基层之间隔着一道乡绅,要实施有效统治,不争取到他们的合作是不行的。
徽州府若是傻乎乎地听从上级指示,使劲打击当地豪右,那会得罪一大片人,以后管起来就更难了。所以徽州府给朝廷回了一封公文,叫《本府回无豪右申文》,不用看内容,光看标题就知道:“本府不存在豪右,自然也就谈不上抓捕了。”
胡执礼和郑国仕本来也只是迫于张居正的压力,才发牌捕拿。现在徽州府否认,加上余懋学在北京的几个朋友王锡爵、陆光祖、李世达等人也写信过来劝其守正,抚、按两院乐得顺水推舟,改口说既然不是豪右作乱,那一定是生员闹事,改抓他们吧。
然后,这才有抓捕程任卿等人的动作。
在给这些人议罪之时,张居正因为找不到余懋学的罪碴儿,心里很不爽,又听说余懋学跟程任卿关系不错,便特意指示刑部要严办。结果原本给程任卿判的是充军,被张居正这么一插手,最后变成了斩监候。
这些八卦,余懋学本来是不知道的。他后来起复,重回官场。李世达和郑国仕给他出示了张居正和王篆的亲笔信,他才知道当年自己处于多么危险的境地,自称当时吓得“毛发犹为悚然”。
至于程任卿被判死刑,余懋学认为不过是代他受过罢了。
余懋学这次上疏,希望能够申请豁免程任卿死罪,改判充军流放。他还特意提及,当时的户部尚书殷正茂致仕以后,隐居歙县,也一直为释放程任卿而奔走,说明他内心有愧。
余懋学是言官出身,笔法厉害,为了替程任卿正名,狠狠地批评了一通朝廷对徽州丝绢案的处理意见,先后列举了五不堪、五不通、四诬捏、四不协,如同檄文一般。
言外之意,整个徽州之乱,张居正得负首要领导责任,是他强行偏袒歙县,强令户部、应天两院改税,五县人民,尤其是婺源人民被迫反击,是有大义名分在的,不可以简单地定义为“民变”。
余懋学讲的这个故事,我觉得真实性有待商榷。从推广一条鞭法的角度出发,张居正确实对徽州之乱施加过一定影响力,但若说整件事情就为了针对一个回家待业的前言官,未免太过阴谋论了。最多是张居正搂草打兔子,顺便而为罢了。
徽州之乱,究其过程,跟余懋学本人真没什么关系,他单纯是想多了。
有趣的是,别看余懋学对徽州丝绢案有诸多批评之词,却只字不提翻案之事。不光不提,他在文章最后不忘补上一句:“乃若丝绢均平,处分久定,臣不敢复置一喙,以滋纷扰。”
什么意思?现在丝绢案已经过去了,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免得再生变乱。
余懋学心里很清楚,徽州的“人丁丝绢”税惹出那么多风波,费了多少力气才算谈妥。他身为徽州人,可不敢轻易言改。万一因为自己一言而再起纷争,徽州上下,非把他吃了不可。
批判张居正容易,再辩论一次徽州的丝绢税?还是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