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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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野兽挑战

这时,一个身穿亮灰色法袍的妖娆女人,扭着纤腰走进了休息室。

女人二十六七岁,颇有几分姿色,眉眼间隐隐流露出一股媚态,身段玲珑,露在外面的肌肤白得反光,站在门口对楚浚笑了笑,语气轻佻地说:“运气不错,亚瑟,你这个小坏蛋又活下来了。”

楚浚简单“嗯”了一声,没说话。

女人像要把腰扭断一样晃到楚浚身前,又对他轻佻地笑了笑,然后举起一根像小杵头的法杖,开始吟唱轻灵的诵祷声。

须臾,法杖顶端亮起一团跃动的光簇,光簇越变越大,然后像礼花弹一样爆开了,白色光点仿佛雪花一样飘落到楚浚身上,他身上的伤口立刻开始愈合,不久便恢复如初。

楚浚活动了一下肩膀,还有点疼,但已经不妨碍行动。

“亚瑟,”女人蹲下来,用手指勾住楚浚的下巴,把他的脸抬起来,笑着说:“你这张脸真是越看越讨人喜欢,将来不知道多少女孩子被你迷死,呆在斗技场这种地方,可惜了。”

楚浚对女人说的话表示赞同,他的新身体确实生就了一副好皮囊,如果换上一身得体的衣服,绝对是个有明星范儿的暖男,可惜在大斗技场这种地方,不会因为谁长得好看就不用去死。

“还这么壮实,”女人又捏了捏楚浚的胳膊,笑得愈发妩媚,“晚上有没有兴趣到我房间,姐姐教你做个游戏。”

“阿秋莎,别耍我了,我对挨打没兴趣。”

楚浚闭上了眼睛,想在斗技场这种地方生存下来,审时度势是必须的,因为人往往比野兽更可怕。

女人名叫阿秋莎·道顿,是斗技场的医疗师,外表看着人畜无害,但生性放荡,不仅和斗技场主管埃蒙斯有一腿,连他这样的角斗士也不肯放过,在折磨男人方面也很有一手,和维克森一样都是用鞭子,房间里还有不少人骨工艺品和用人皮蒙成的小鼓,用变态形容也不为过。

“不识抬举。”阿秋莎有些不快,站起来,和来时一样扭着纤腰离开了。

目视阿秋莎出门,楚浚站起来,透过休息室的窗口向外面看去。

整个斗技场低于地平线,他只能看到不远外的山墙,憋闷得像座监狱,但天空又高又蓝,一艘喷出白色尾束的飞艇正缓缓划过天际,天穹深处还有两轮淡白色的星球轮廓,让人向往。

就楚浚这半年多来了解到的东西,这是个矛盾而又奇葩的世界,一方面存在可以呼风唤雨的魔法,另一方面又有庞大的工业基础,一方面拥有颇为健全的法规,另一方面又有黑暗血腥的斗技场。

他所在的城市叫奥特兰克城,位于泰坦帝国七大城邦之一尼塔尼斯城邦的最南端,以储量丰富的魔晶矿脉和烈性铁巴酒闻名于世。

身高近两米,体格像骡马一样壮实的达拉斯族;和猎豹一样矫健,用两根牙签就能猎捕一头黑尾魔狼的沃格纳族;狡猾得像只老狐狸,只要你敢转身就敢把刀捅到你背上的阿莱因族;睿智但像石头一样固执,拥有最多发明创造的塔索那利亚族;飘逸得像天上的云,号称能和元素共舞的瑞灵族这五大种族,以及一些稀有族裔杂居在这座城市里。

这些美丽的生灵共享遍布地下的魔晶矿,并以其中蕴含的能量为能源,建立了辉煌的魔幻文明。

但楚浚从来没感觉到文明的存在,他是个塔索那利亚族,名叫亚瑟·奥拉斯,十九岁,和其他角斗士一样是奴隶,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了等死。

而且注定死得很惨。

这和大斗技场四个多月前新增的一个项目有关,斗技场主管埃蒙斯大概觉得人和人格斗吸引力不够大,买了一批凶猛的野兽让角斗士去挑战,并命名为野兽挑战。

这个血腥的项目的确引来了大量观众,但角斗士的死伤率也直线上升,他早晚也会死在野兽的爪牙下。

楚浚正郁闷,一名工作人员走进来,“亚瑟,头儿叫你去他办公室。”

他摸了摸腰里挂着的训诫鞭,补充道:“别磨蹭,快点。”

“知道了。”楚浚点点头,离开休息室,沿着狭长的通道走到快尽头的一个房间前。

推门进去,主管埃蒙斯·盖瑞就坐在深色实木做成的办公桌后面,是个秃了顶的阿莱茵族中年男人,目光阴翳,有个硕大的鹰钩鼻,铁铲似的下巴剃得和头顶一样光滑,看着像《热带惊雷》里汤姆·克鲁斯扮演的大反派。

“那个法理议会的小妞儿又来了,点名要见你,你该不会对她承诺过什么吧?”

楚浚刚进门,埃蒙斯就开口道,他昂着下巴直视楚浚,像在打量一块快要发馊的肉。

“我看着有那么傻么?”楚浚非常不喜欢埃蒙斯的眼睛,那双眼睛的瞳仁内圈儿很黑,但外圈儿发灰,几乎快和眼白沦为一色,显得瞳仁很小,这也是阿莱茵族区别于其它族裔的标志特征,光看着就很阴险。

“幸亏你看起来没那么傻,要不早就死掉了,我很欣赏你,你比其他人都聪明,能在斗技场活这么久的塔索那利亚族,我以前从来没见过,也许有天我会把你打造成像黄金角斗士瓦里斯那样的斗技明星,但前提是你得听话。”

埃蒙斯咧嘴一笑,露出一颗大金牙,接着说:“我从黑市的希伯来家族预定了一头三阶幻兽,两天之后就到货,你应该不希望自己出现在挑战者的名单上,所以继续保持你聪明的头脑,去见那个烦人的小妞吧。最好吓吓她,比如脱掉裤子让她看看你的大家伙,说不定这小妞一发浪,让你上了她。”

埃蒙斯又一咧嘴,笑得更开心了。

亚瑟确实有个不合常理的“大家伙”,但楚浚更想把这个大家伙塞进埃蒙斯嘴里。他默不作声地离开办公室,沿着脏兮兮的走廊,向角落里的接待室走去,想着即将见到的人,胸口像裂开一条缝隙,一丝开心透了进来。

埃蒙斯口中的“小妞儿”名叫菲雅·金伯伦,已经和他接触过几次,就他所知,这姑娘家里是做红酒生意的,自身在法理议会工作,性格有些天使,或者说白莲花,一直在尝试通过立法改善角斗士糟糕的处境,尤其是阻止死伤率奇高的野兽挑战。

但这件事不是说说那么简单,野兽挑战自出现以来,一直是售票率最高的项目,斗技场不想放弃这块蛋糕。

而据楚浚了解,斗技场是城属白骑士协会的产业,白骑士协会又隶属于帝国军方,但法理议会隶属于执政官体系,双方政治派系不同,关系不是十分融洽,所以不可能通过谈判来解决。

菲雅已经说服法理议会的会长,通过城议会三次向白骑士协会发难,但每次都以理由不足而失败,双方经过拉锯,最终的焦点集中在角斗士参与野兽挑战是否是被胁迫的。

角斗士是否被迫参与野兽挑战,只要脑子正常的人都能够想到答案,但问题也出在这里,“众所周知”在法理上并不算证据,必须由角斗士自己说出来才算,换言之,法理议会需要足够的人证。

但在斗技场埃蒙斯能让任何角斗士以任何方式去死,连头脑简单的达拉斯族都知道不能去做这个证,可菲雅似乎觉得他还有说服的希望,有些契而不舍。

楚浚觉得自己如果会死,肯定是被这姑娘害死的,但另一方面又总期待能再见到她,就像久处黑暗中的人,总盼着有那么一束光照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