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巴伯夫人走后,弗朗西丝想到,现在竟有了一件让自己渴望的事,多有意思啊。她和巴伯夫人商定好要去的地方。罗斯金公园,就在冠军山脚,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公园,面积不大,里面没有什么特别好玩的地方,就是干净规整,还有几片花圃,几块网球场,一个供星期天乐队演出的台子。弗朗西丝知道,自己的心早已飞到了公园,而且,随着一天天过去,她甚至觉得巴伯夫人也跟她一样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了。她俩还商量妥了,带上一些野餐,这样出游才更开心。因此,星期三那天上午,两人便在各自的厨房里忙着准备餐食。到了出门前梳妆打扮的时候,弗朗西丝在着装上颇费了一番心思。她丢掉沉闷的半裙和上衣,换上一条剪裁精致的灰色亚麻宽松短袍,那是她专门留着进城时穿的。接着,她又花了不少功夫在琥珀、石榴石、绿松石、珍珠等材质的饰针上选来选去,看哪一样能为自己的旧毡帽增色。
巴伯夫人也这么费事劳神吗?难说,因为她一个星期没有哪天不是精心打扮的。弗朗西丝出了卧室门,在楼梯口与巴伯夫人会合。她发现,巴伯夫人的装扮和平时并无两样:紫色连衣裙,粉红色长筒袜,浅灰色小山羊皮鞋,蕾丝手套,时尚舒适的帽子不需要别针,帽带几乎遮住了她乌黑的眼睫毛。总之,这身衣服仍是一如既往的暖色调,一如既往显出养眼的曲线。不过,多了一件东西:她的手腕上绕了一圈带穗子的丝绳,绳子连着一样东西。弗朗西丝以为是袋子,一起下楼时才看出来那不是袋子,而是一把遮阳的红色纸伞。看来巴伯夫人还是为这次出游费了点心思的,因为今天虽有太阳,但阳光并不强烈,巴伯夫人带伞的目的显然是想为这次出游增添一些情趣,多些快乐。既然如此,她们应该去海边的,弗朗西丝这么想着,突然懊悔不已。黑斯廷斯、布赖顿——她为什么没有想到这些地方呀?她当初应该更大胆些才是。她俩出了门,不过几分钟路程就到了公园门口,还不如待在自家的后院里!她们进了公园,外面的电车、汽车还是那样嘈杂。
不过这里也挺好,树荫浓郁,走在硬泥小径上,比在尘土飞扬的人行道上走来得舒适。一片青草地,青草纤长,夹杂着野风信子花。巴伯夫人驻足观赏,她俯下身子,脱去手套,抚摸昏昏欲睡的花茎。
野风信子花引她们来到一处怪异的废墟:一条柱廊,孤零零的,四周长满藤蔓。弗朗西丝小时候,这个公园是几幢大房子的地盘凑成的。她清楚地记得这边尽头的房子,它坐落在一大片野生黑莓灌木林中,荒凉但不失高贵,犹如一位神志不清的老贵妇。有一次,为了显示自己胆子大,她带诺埃尔溜进那房子的院子里,害得诺埃尔老是做噩梦,父亲拿拖鞋抽打她的小腿肚以示惩罚。如今,那房子像她弟弟诺埃尔一样,已不复存在,只残留少许痕迹让人记起它和周围的景象。弗朗西丝有时想起,唏嘘不已。这公园似乎难为情,躲到了树丛中。到了冬天,这里一派惨淡凄凉。
弗朗西丝和巴伯夫人缓缓前行,她一边跟巴伯夫人讲了一些与这个公园有关的事情。兴许说话能破除附着在这个地方的魔咒,兴许是天气改变了这个地方,兴许是因为她和巴伯夫人在这个地方,兴许是因为巴伯夫人肩上那把闪亮的遮阳伞——不管是什么原因,总之,在弗朗西丝的记忆里,这个公园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迷人。它的规整有序令人惬意,一切打理得如此完美:修剪平整的草地,如蛋糕上糖霜般的鲜艳花圃。刚过下午四点,来往的行人是白天常见的闲人、老弱病残者、刚放学的学生、带着孩子蹒跚学步的妇女、牵狗散步的老先生。弗朗西丝皱起眉头思忖,这些人都是危难关头最先得到照顾的人,克里斯蒂娜、史蒂维要是看到这么一群人,肯定要会心一笑的!不过此时此刻,克里斯蒂娜和史蒂维像在十万八千里之外。她和巴伯夫人走的是一条条散落花瓣的小径,又走过一个平台,阳光穿过倒挂的紫藤投下斑驳光影。她们想找一处歇脚的地方,弗朗西丝后悔没带毯子来,要不就可以铺在草地上。
她们没找到草地,但找了一条长凳。她们打开带来的袋子,马上发现她俩准备的食物很不一样。巴伯夫人做的是指形面包、小三明治卷、迷你果酱塔等精致的小点心。女性杂志推荐过这类食物,弗朗西丝在公共汽车上偶尔见别人读这样的杂志,偷看过几眼。弗朗西丝准备了煮透的鸡蛋、自家院子里种的萝卜、一小纸包盐、半块葛缕子糕饼、一瓶裹在餐布里保温的无糖茶水。她们将各自的食物一起摆放在铺开的格子布上,这才惊讶地发现,这些食物竟在不经意间弥补了对方的不足。“为我们的完美盛宴干杯。”她们轻轻碰了碰杯,异口同声地说。
迷你果酱塔拿出来时几乎碎了,小三明治卷也散开了,奶酪馅儿掉了出来,但没关系。指形面包完好无损,味道不错,萝卜清脆甘甜,鸡蛋壳很容易剥掉,就像自己恨不得抖掉笨重的外衣似的。遮阳伞撑开,伞底下的一切好似染上一层红葡萄酒的色彩。巴伯夫人坐在长椅上,似坐在沙发上那般舒服,她斜倚凳背,一手握拳撑腮。有一次,她不自觉地笑起来,笑声轻松自然,之后,她手腕掩嘴,身子前倾。听见这笑声,一个独自坐在不远处长凳上的男子转过头来,往这边看。弗朗西丝先前还有些担心,她们彼此并不了解,今天下午可能会有些别扭,但现在看来,她们上星期六下午在昏暗厨房里产生的那种亲昵感仍在,如同织毛衣一样,现在只是将先前暂停的织针拿起来,继续往下织罢了。
那个男人还在不停地看,弗朗西丝迎着他的目光,冷若冰霜,可那个男人傻笑起来。她们吃完,弗朗西丝拢好蛋壳,抖去垫布上的碎屑,“再走走怎么样?看看其他地方?”
巴伯夫人笑答:“好呀。”
其实,公园里可看的东西少得可怜。那个井井有条的花园有一些金鱼草,倒也漂亮,池塘里有小鸭和毛色脏兮兮却也可爱的黄色小鹅。网球场上,两位年轻女士正在对垒,她们技术娴熟,追逐网球时褶裙也随之飘舞。巴伯夫人打网球吗?不,她懒得很。莱恩在珀尔公司的运动俱乐部打球,还赢得过奖杯呢。雷小姐打吗?
“啊,”弗朗西丝说,“在学校时打过,网球,曲棍球。曲棍球太野蛮。这种团队运动我从来不擅长,骑车或滑轮玩得好一点。坎伯韦尔这儿原来是有旱冰场的。”
巴伯夫人说:“是的,我和我姐妹有时也去那里玩玩。”
“是吗?我和我兄弟也去过——后来,我父亲说那地方龌龊,不让我们去了。说不定我们在旱冰场还打过照面呢。”
“真有意思。”
她们想到可能在滑冰场上见过,不禁兴奋起来,步子愈加轻快。她们往乐队的演出台走去,演出台是一个古色古香的八角凉亭,红瓦屋顶。她们走过沙砾地,上了台阶,踏上演出台的木地板。巴伯夫人站在那儿,有了跳舞的冲动:她独自踩着华尔兹节拍,柔缓优雅地滑动旋转。
巴伯夫人旋转到凉亭栏杆处,停下舞步,低头看栏杆。弗朗西丝走过去,跟她一起看,发现远看光亮平滑整洁的绿色栏杆,其实已被刻上有伤风化的图案——袒胸露乳的女人,猫的屁股,还刻有名字:“比尔与艾丽丝永不分离”“阿尔伯特和梅”“奥利弗爱塞西尔”——不过,“塞西尔”被帽针刮掉,刻上了“吉姆”。
弗朗西丝摩挲着这些字。“花心的奥利弗。”她说。
巴伯夫人笑笑,没有接话。她独自跳了那段华尔兹后,似乎有点愁闷起来。有那么一会儿,她和弗朗西丝呆望着公园另一头一处沉闷寡味的地方——当地医院红色的砖墙。巴伯夫人转过身来,倚靠栏杆,攥着遮阳伞绳,心不在焉地用它的红色穗子来回扫刮着嘴唇。弗朗西丝见她似乎没有离去的意思,便也转过身来,挨着她坐下,斜倚栏杆。不过这里并不是个歇脚的好地方,众目睽睽,好在遮阳伞挡在身后,多少有点私密的感觉。
当然,晚些时候,公园的氛围会不同。到了黄昏,那些比尔和艾丽丝们、奥利弗和吉姆们和上班族会来到这里。巴伯夫人可能会和丈夫一起回到这里,她真会这样吗?弗朗西丝觉得不大可能。她想起上星期无意中听到巴伯夫人和丈夫之间毫无感情的小对话,想起在那之前与巴伯先生在花园里的星夜邂逅。她斜瞟了一眼巴伯夫人,她仍心不在焉地用遮阳伞绳的穗子轻扫着丰满圆润的脸颊和嘴唇。她说:“巴伯夫人,问你一件事,可以吗?”
巴伯夫人转过头,好奇道:“什么事?”
“你和你丈夫是怎么认识的?”
弗朗西丝发现她表情微微凝固,“我和莱恩?我们是在战争期间认识的,在我继父开的商店里。当时我在那里做事——还有我的姐姐,我们都在那里帮忙。有一次莱恩放假,路过那里,他从窗外往里看,看见了我。”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然后呢?”
“啊,然后嘛,他走进来,假装买东西,我们开始聊天,然后——我当时没觉得他特别帅,他那样子瘦巴巴的,是吧?不过他的蓝眼睛很漂亮,挺会逗人,把我逗笑了。”
她说着,脸上挂着笑,眼神却藏有心事。那笑也有些奇怪:看似柔情,却隐见鄙夷。巴伯夫人觉察弗朗西丝还想听,便耸耸肩,说道:“真没什么好说的了。后来,他就请我喝茶,我们去跳舞。他心情好时,舞跳得真不错。再后来,他回到法国,我俩就开始写信。当时也有其他男孩带我出去约会,可莱恩——我说不清,莱恩跟其他人不一样,好像一点都没受那场战争的影响,他从没受伤,除了擦破点皮。他说他命大,冥冥之中有什么保护他。他还说,我和他命定在一起,还有,”她放下遮阳伞绳,“我当时太年轻了,就像你那天说的:战争让我们变得太认真。我觉得,他没真想和我结婚,我也没真想和他结婚。”
“不过你们还是结婚了。”
巴伯夫人伸出一只脚,轻轻地踢木地板上的一个疙瘩,“是呀。”
“既然你俩都没打算跟对方结婚,为什么又结了呢?”
“战争时期嘛,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的,就这样。”
“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弗朗西丝说,“这么说挺有意思的,可你不能碰巧就和一个人结婚吧?”
巴伯夫人听到这话,看着她,神情古怪,既有尴尬,也有别的,差不多是怜悯吧。“是的,当然不能,”她收回脚,平淡地说,“我是开玩笑的。可怜的莱恩!我们这么说他,他耳朵现在一准发烫呢。今天真不该跟你说这些。他跟我——我俩昨晚还吵架来着。”
“哦,”弗朗西丝说,“对不起。”
“没关系,在一些事情上我跟他没少吵架。我原以为离开了佩卡姆,我们就不会再吵了,可还是照吵不误。”
巴伯夫人话说得简简单单,加上一种就事论事的冷漠,弗朗西丝觉得挺可怕的。她一时不知如何应答才好。为了让气氛轻松一点,她还是开口了,总结似的笑道:“嗯,我那住在约克郡的奶奶有句话常挂嘴边,她说,婚姻就像钢琴,音总有准和不准的时候。你和巴伯先生的婚姻大概就是这样。”
巴伯夫人回以微笑,但这笑容很快消失。她垂下目光,她俩倚靠的栏杆上有什么东西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把手搭在上面。“雷小姐,这就是婚姻,”她喃喃道,“一点不假,这就是婚姻。”
她摩挲的那块地方油漆已经剥落,有几处露出了旧有的颜色,直接暴露出底下木头的原色。她摩挲油漆剥落之处,说:“表面好好时,有谁会去想它底下这些旧颜色呢?要这么想的话,那人准疯了不成。你只会看面上这层颜色,可不管怎样,这些旧颜色总是在那里。斗嘴吵架,点滴的不快,就像这些旧颜色。生活中经常发生一些事情,它们把涂在婚姻表面的油漆划破,底下的旧颜色就暴露出来了,这时,不想都不行。”她抬起头,有些难为情,但很快,她的口吻又变得平静起来,“雷小姐,千万别结婚,不信问问任何一个当夫人的!不值得。你都不知道你有多幸运,一个人,来去自由——”
她突然打住,“哦,你可别生气,唉,我真不该说幸运什么的,太没脑子了。”
弗朗西丝说:“可我不懂你在说什么呀。”
“我刚才失言了。”
“怎么失言呢?”
“这个——”
“说嘛。”
“呃,我有印象——也许是我误解了。上星期六我俩在厨房里时,你说过,你曾经订了婚[11]的,嗯——?”
弗朗西丝说过吗?没有,她肯定没说过。不过她想起来,当时她的确说过什么——不经意说出来的,没想清楚就说出来。说的是计划的事——是吗?一次失望?一次失去?
遮阳伞仍撑着,在她俩身后竖起一道屏障,此时她们可以相互信任,可以将事情说清楚。弗朗西丝暗忖,可是,该怎样讲清楚呢?如何回应巴伯夫人善意、浪漫的猜测呢?这种猜测一方面不着边际,另一方面却又几近真实?于是她干脆不作回答。当然,她的沉默就是回答。她对自己说,这不是谎言。但她知道,这是一种谎言。
此时,她俩之间有了些许距离。她们一声不吭,挨得很近,臀和肩紧挨着,暖暖的。可弗朗西丝觉得,这个下午的快乐如同气球被刺破,在一点点泄气。
这时,有人仿佛受到老天爷的召唤,要驱走她们这最后一丝亲密。有人来了:一个男人溜达到演出台上,向她俩掀掀头上的草编礼帽,然后在不远处流连徘徊,假装欣赏风景,磨蹭着,赖着不走。弗朗西丝别过脸不去理他,巴伯夫人则低头坐着。那个男人不时朝她俩瞅过来。弗朗西丝斜斜一瞥,便可看到他。他朝她们投来飘忽不定的目光,他肯定自以为这是双眸闪现的“迷人之光”。
她开始觉得这“迷人之光”无异于苍蝇的嗡嗡声。过了一会儿,她低声说:“我们另外找个地方怎么样?”
巴伯夫人头也不抬,说:“因为他?哦,我才不在乎呢。”
那个男人见她俩一阵私语,便靠上前来,开始如艺术家一般研究起她们,如同研究一件艺术品的造型结构。“啊,要是带相机来就好了!”他说着,煞有介事地弯腰摆弄起假想的三脚架,又紧握假想的闪光灯。他看到弗朗西丝的表情,笑起来,“你们不想拍张照?我以为年轻女士都想的,特别是漂亮的年轻女士。”
“我们走吧?”弗朗西丝又问巴伯夫人,这次不再低声。
男人表示反对,“急什么?”
弗朗西丝站起来,男人见她真要走,便靠得更近,更加讨好道:“你们野餐开心吧?”
弗朗西丝瞪了他一眼,“什么意思?”
“我只想说,你们肯定开心的。我想说呀,这野餐让你们吃了,它也开心哩。”他瞟了瞟巴伯夫人,得意地笑了,“我可从来没想过一个人会嫉妒一个煮鸡蛋,这回见你的朋友吃煮鸡蛋,才知道那也是可能的呢。”
早些时候,就是这个男人一直盯着她俩。他肯定是看见她们喝完了茶,从那时便一直跟着,从长凳到花圃,从花圃到池塘,从池塘到网球场,从网球场到演出台。当然,这把红色遮阳伞很扎眼,不管她们走到哪儿,那个男人不会看不到的。莫非巴伯夫人带上遮阳伞为的就是这个?莫非她就是因为这个才故意选择坐在这个怪怪的公共场所?
不会的,肯定不会的。她低着头,竭力不去理会这个男人,但满脸通红。他忽地歪了歪脑袋,想看到她的眼睛,“不想玩玩?”
“听着,你给我走开!”弗朗西丝说。
他看着她,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然后嘴角一撇,又去搭讪巴伯夫人,说:“看来你的好朋友不大喜欢我呢,我真不懂为什么,你怎么样?”
弗朗西丝说:“她也不喜欢你,走开。”
他坚守了一会儿。巴伯夫人才是他的目标,可她连头都没抬。终于,他无计可施,只得悻悻然放弃。他缩缩肩膀,假装怕冷似的,嘴里“呸呸”,他朝弗朗西丝甩了甩头,仍是对巴伯夫人说话,“她是不是主张女人参政啊?”
没人搭理他。他走到一边,摸出烟,掏出打火机,打着火苗,不紧不慢地,仿佛他上台阶来就是为了做这件事。不过,他那“迷人之光”消退了,过了一会儿,他退回到栏杆那里,又过了一会儿,离开了演出台。
巴伯夫人这才放松下来,她看上去窘迫、敬佩、惊恐。终于,她笑出声来,“啊,雷小姐!你好厉害呀!”
“哼!”弗朗西丝怒气未消,“有的男人真蠢,总以为自己是美女杀手。我们本来玩得开开心心的,怎么可以让这样的男人败了我们的兴致?”
“我一般不理他们,最后他们总是没趣走了。”
“可为什么要花时间不搭理他们?你知道吗,他一直跟踪我们。瞧,他往那边去了。”弗朗西丝看着那个男人往公园另一头闲逛而去,“肯定又要去施展自己的魅力,引诱哪个可怜的女人去了,我希望她揍他一顿。‘主张女人参政’,他还以为这样说是在骂我哩。老实说,我要是年轻几岁,今天都揍他了。”
巴伯夫人仍笑个不停,“我觉得你已经揍过他了。”
弗朗西丝说:“骂他一顿,也算是吧。知道吗,有一次我朝一个议员扔鞋子,给抓了起来。”
巴伯夫人不笑了,她说:“不会吧,真不敢相信。”
“是真的。和三个女的在警察局的牢房里待了一夜。我们在一场政治集会上闹事。我现在想呀,当时胆子怎么那么大,那会儿其他人都反对我们,不过我不该扔东西的,我们本来就是倡导和平的。”
“后来怎么样了呢?”
“啊,指控撤销了。那个议员不知从哪儿打听到我们的父亲都是有身份的人,他不想事情给捅到报上去。我第二天早上才回到家,不得不向父母解释整个事情。他们还以为我被专门贩卖白奴的人拐走了。不过,”那些往事让弗朗西丝兴奋起来,她站起身,“想想穿着警察局看守的鞋子回到家,看着我爸那个样子,真是值了。邻居当时见我那样子,也觉得很有意思呢。我们走吧?”
弗朗西丝本是玩笑地伸出胳膊,没想到巴伯夫人真就一把挽住,让她把自己拽起来,站稳后,她又笑起来。接下来,她俩很自然地挽着手,走下台阶,走进阳光中。刚才和那个色男短兵相接,大获全胜,今天的勃勃兴致又回来了。
不过她们觉察天色有点晚了,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一个半小时,本想再去网球场看看那场比赛,最终还是不情愿地打消了这个念头,决定回家。她们爬上公园的土坡,再次驻足观赏野风信子花,然后回到满是尘土的人行道上。
一路上,她俩一直手挽手,只在匆匆穿过车水马龙的街道时才分开。她俩到了冠军山对面,准备上坡。这时,巴伯夫人停住脚步,将遮阳伞从右肩换到左肩,从弗朗西丝的右边绕到她的左边。弗朗西丝一时没明白过来——很快她知道了巴伯夫人的意图:她是在“靠墙走”,她和男士一起走路时,会本能地让这位男士挡在她和车辆之间,现在和弗朗西丝一起走路,她也这样做。
再走两分钟,便回到后院。弗朗西丝打开院门,先进门,她们一起上楼,巴伯夫人打着哈欠。
“这太阳把我晒得昏昏欲睡,雷小姐,你现在要做什么呢?”
“我得为我母亲准备晚餐。”
“啊,我也得想想为莱恩做什么饭了。唉,要是晚餐能自己做好就好了,要是地板、地毯、杯子碟子——要是所有的事情能自动做好就好了。要是爱因斯坦先生能发明做一台做家务活的机器就好了,你也是这样想的吧?他干吗说一大堆关于时间的理论,谁也不明白。我敢打赌,爱因斯坦的夫人肯定也是这样想的。”
说着,她将遮阳伞挂到衣帽架的挂钩上,然后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捋下蕾丝手套。
她脱下手套,攥在手里。她和弗朗西丝四目对望。
弗朗西丝说:“这次野餐我很开心。”
“我也一样,雷小姐。”
“改天我们再去一次。”
“好呀,好主意。”
“那么——嗯,我希望你以后就叫我弗朗西丝吧。”
她面露喜色,“我也觉得好呢。”
“那我该怎么叫你呢?如果你介意,还是叫你巴伯夫人吧。”
“哦,千万别这么叫!我讨厌这个叫法,一直都讨厌。这种称呼就像幸福家庭的一张名片,是吧?呃,可以叫我莉儿,家里的姐妹都这么叫我,不过——不,别这么叫。莱恩说这么叫像是叫酒吧女招待似的,他叫我莉莉。”
“莉莉,莉儿,我能不能干脆叫你莉莲好了?”
“莉莲?”巴伯夫人眨眨眼,有些惊讶,“很少有人这么叫我的。”
“嗯,我就想用一个别人没叫过的名字来叫你。”
“是吗?为什么?”
“我也不太清楚,”弗朗西丝说,“反正这名字挺好听的,适合你。”
这话有点像男士对女士献殷勤。此情此景,它还会有别的意思吗?不过,她俩站在有些昏暗的楼梯口,相距有一米开外。弗朗西丝说完,两人沉默无语,但又是一阵心与心的探触,那种莫名其妙的小小兴奋……有那么一小会儿,巴伯夫人的神情再次犹疑起来,然后她笑了,低下了头。弗朗西丝觉得,看上去,对别人的恭维,哪怕这恭维来自另一个女人,她也别无他法,只能被动接受,吸收。
“雷小姐,你真有意思,”她低声说,“好的,就叫我莉莲好了。”
过了一会儿,她们分手了。
那天晚饭时,母亲问弗朗西丝下午过得如何。弗朗西丝说,过得挺好,她和巴伯夫人都喜欢赏花,都喜欢出门走动走动……她不打算多说。
可五分钟后,她忍不住又说开了:“跟您说呀,我开始觉得巴伯夫人这个人挺可怜的,她今天下午跟我说了一点她的婚姻,我觉得她的婚姻不是很幸福。”
母亲原本看着盘子,这时抬起头来,“她自己这么跟你说的?”
“她倒没说多少。”
“希望如此,你俩才认识多久?她不应该说这些的。”
“可是,这就是我的感觉。”
“好啦,她和巴伯先生不可能过得不幸福,我每次无意中听见他们说话,好像没别的,都是在说说笑笑,或许他们会有些磕磕碰碰,大概很快就和好了。”
“嗯,或许吧,”弗朗西丝说,“不过谁知道呢?反正,在我看来,不像是吵架这么简单。”
母亲的语气缓和下来,“嗨,外人总爱夸大夫妻间的磕磕碰碰,就连你父亲和我有时也会如此……不过,弗朗西丝,我们真不该谈这些。如果巴伯夫人再跟你说起这类事情,尽量不让她说,好吧?”她继续吃饭,用叉子叉住一根菠菜,举起叉子,半途又停住了,“我想,你自己没有什么话都跟她说吧?”
弗朗西丝正用力切羊肉,“我当然不会了。”
“她有这么一家子——”
“我觉得,她就是有点孤独罢了。她这人挺好的,我喜欢她。毕竟,我们还得一起住在这房子里。”弗朗西丝边切羊肉边淡淡地说道,“她和我没什么理由不做朋友,对吧?”
母亲欲言又止,弗朗西丝终于切好羊肉,送入嘴里,嚼啊,嚼啊,咽下去。她和母亲聊起别的话题,直到晚餐结束,她们没再提起巴伯夫妇。
不管怎么说,弗朗西丝母亲的话看来是对的。晚餐结束后,弗朗西丝在厨房里清洗刀叉,这时,巴伯夫妇的留声机响了起来。弗朗西丝虽在房子另一头,还是听出了播放的曲子,那是一支欢快的现代舞曲。不管这对夫妻有什么不和,想必已经和好如初。曲子一支接一支,足有半个小时,可没人及时摇动留声机的曲柄,原本优美的旋律逐渐变成哀怨的呻吟,接着便是一片寂静,这比先前的爵士乐更让弗朗西丝心神不定。那天晚上,直到上床睡觉,弗朗西丝没再见到巴伯夫人。第二天她们碰面时,两人都有些不好意思,她们一致同意改称对方教名,可一出口,便觉得别扭、虚伪。看样子,两人的友情如一条刚刚扬帆便沉没的小船。下午时分,巴伯夫人挎上一个购物袋出了门。弗朗西丝突然烦躁起来,从一个房间转到另一个房间。她本不打算进城,但冲动之下改变了主意,换上衣服,出了门,坐公共汽车去了牛津广场,到了克里斯蒂娜那里。克里斯蒂娜问她和她母亲与莱恩和莉儿相处得如何,弗朗西丝只是戏谑地答道,家里一下子多出两个人来,挤得很,洗澡都得排队。
第三天早上,巴伯先生上班去了,母亲在后院修剪薰衣草。弗朗西丝上楼到卧室拿一袋要洗的衣服。捧着那袋衣服出来时,她瞟了一眼楼梯口对面。巴伯夫人就坐在厨房的餐桌旁剥豌豆,把剥好的豆子丢到碗里,一边读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书。她穿紫色外衣,头发绾在红丝巾里,丝巾两端磨蹭着她的颈背。她剥荚取豆时看都不看,眼睛只盯着书。弗朗西丝只要见别人读书入迷,就心里痒痒的,想知道那书是什么。于是,她隔着楼梯口叫了起来。
“莉莲,读什么书啊?”
她这么称呼巴伯夫人,听起来总算是自然亲切了。莉莲转过头来,眨了眨眼,笑了。她正准备张口,突然改了主意,举起书,让弗朗西丝看书脊。弗朗西丝隔得太远,看不清,她走过楼梯口,到了厨房门口,看清了书脊上的字:《安娜·卡列尼娜》。
弗朗西丝高兴地叫了一声,走上前,莉莲望着她,问:“你知道这本书?”
“我可爱读这本了,你读到哪儿了?”
“哦,太可怕了,刚读了赛马——”
“那匹可怜的马。”
“可怜的马!”
“那马叫什么来着?名字很少见的,咪咪?”
“叫弗鲁——弗鲁。”
“弗鲁——弗鲁!就是这个名字。你不觉得这名字用俄语念很好听吗?”
“哦,我简直不忍心读到这个名字。还有可怜的渥伦斯基——你也是这么看他的吧?”
“是的。没错,可怜的渥伦斯基,可怜的安娜,书里面所有的人都可怜,就是那个又老又乏味的卡列宁也可怜。啊,这本书好多年没读了,你让我又想读它了,可以看看吗?”
她从巴伯夫人手里拿过书来,注意不弄乱她在读的那页,开始一页一页地翻,“贝特西公爵夫人,我都忘了她了。多莉、基蒂……安娜出现在火车站那段在哪里?就在书的开篇,对吧?”
“不是的。这一段前面还有好几章呢。”
“是吗?”
“是的,我翻给你看。”
莉莲伸手拿回书时,两人的手指碰在一起。莉莲翻了一会儿,找到了,将书递给弗朗西丝——就在莉莲翻书这工夫,弗朗西丝记起来了,那个情节大约出现在书的第100页,站在火车车厢门口的渥伦斯基退后,让安娜下车,是在莫斯科站。
弗朗西丝拖过一把椅子,坐了下来,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这个情节,莉莲则继续剥豌豆。两人随后一起剥豌豆,她们把豌豆放到碗里,手指又碰在一起。她们一边剥豌豆,一边聊起小说、诗歌、戏剧,聊她们喜欢和不喜欢的作家……天气暖和,窗户敞开,她们在厨房里聊着天,外面院子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剪枝声。直到剪枝声停止,院里传来弗朗西丝母亲回屋的脚步声,弗朗西丝这才站起身,抱起要洗的衣服,下楼。
从那以后,她们每天多少都要见上一面,交流对《安娜·卡列尼娜》的看法——弗朗西丝已经在重读这部小说了——不过主要是因为两人在一起快乐。只要有机会,她俩便帮对方做家务,或同时做各自的家务。星期一早上,她们在院子的草坪上用镀锌盆洗毛毯。弗朗西丝将毯子一条条放入压干机,莉莲则摇着机子的手柄。完事后,她们热得直冒汗,将裙子撩到膝盖上,像打杂女工一样坐在台阶上,喝茶,抽烟。她们又去了两三次公园,每次都是转同样的小圈,最后总是来到演出台,看看亭子的栏杆上是否刻有新的情侣的名字。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弗朗西丝的母亲上邻居家串门去了,弗朗西丝和莉莲将垫子铺在院里的欧椴树底下,躺在树荫下吃土耳其软糖。软糖是弗朗西丝从集市摊上买来送给莉莲的。她把糖块递给莉莲,说:“正好配你的土耳其拖鞋。”实际上,软糖不是真正产自土耳其,不过是英国的冒牌货,粉里透白的小方块,不好看。弗朗西丝只咬了一口就不吃了,莉莲却兴高采烈,掰下一块又一块,每次都整块塞进嘴里,闭上眼睛,忘情地享受。
有时,弗朗西丝会不自觉地想,她和莉莲究竟有什么相同之处。她们不在一起时,她努力回想,她们友谊的本质是什么。然而,一旦和莉莲在一起,两人相视一笑……她所有的疑问便烟消云散。莉莲也许不像克里斯蒂娜那样会逗人开心,也不像她那么聪明——不,莉莲当然会逗人开心,她也很聪明。比如说,她的缝纫手艺并不亚于邦德街上的裁缝。她可以轻松拆下一整件衣服,重新做好。如果某天晚上有舞会,哪怕到了当天下午三点,哪怕舞会穿的衣服必须镶上一千粒小珠子,莉莲都可以从容不迫地用一根针全部搞定,绝不会误事。莉莲做这些事时,弗朗西丝会目不转睛地看着,着迷于她的姿态,赞叹她是那么娴静,那么安定,那么有能耐装饰自己光滑的肌肤。和莉莲在一起犹如一剂良药,包治百病,你觉得自己像是一小块蜡被握在柔软温暖的掌心里。
当然,更大的谜团是莉莲的婚姻。她丈夫常常在厨房里停下脚步,想和弗朗西丝聊上几句。这时,弗朗西丝会观察他,希望能发现他与莉莲在气质上有什么琴瑟和鸣之处,但经常以失败告终。她又问起莉莲他们是如何相爱的,莉莲的回答和以前没什么两样:他有一双漂亮的蓝眼睛,挺幽默的……除此以外,莉莲总是含糊其词。既然如此,弗朗西丝也就不再提起这个话题了。毕竟,弗朗西丝自己也有难言之隐。真的,她俩相知何其少,其实与路人无异啊。六个星期前,她连莉莲是何许人都一无所知,如今,只要空闲下来,她竟不自觉地想到莉莲,这么做,连她自己都有些吃惊。思绪可以一步一步回溯,一点一点串起来,那个想法引出这个想法,这个想法又暗含另一个想法……她发现,所有的思想,不管从何处起始,最终都会停在莉莲身上。
弗朗西丝思忖,女人间的友情大抵如此吧:脑子稍微飘飘然,这友情便跑起步来。如果说她有时禁不住恭维一下莉莲,那也是莉莲身上的确有自己想恭维的地方,仅此而已。如果说自己这么做的次数多了些,就算是讨好莉莲的小细节,甚至有些制造浪漫色彩的时刻,但这些举动并无甚含义。弗朗西丝认定这么做并没有别的含义。至少,莉莲那一边似乎并不觉得困扰。也许莉莲一时有所觉察,但也只是瞬间的怀疑,然后一笑了之。莉莲有时的确眯着眼,歪着头盯着弗朗西丝,仿佛她多少懂得自己的暗示,仿佛想刨根问底,搞清楚这是什么意思,或者,她会话里有话地聊起爱情和婚姻……然而,弗朗西丝着实感到疑虑和不安,她们现在挺亲密的,可想到这种亲密的基础又是那么单薄,她决意日后要多加小心,问题是,这份谨慎屡屡失败。
六月到了,真正的夏季开始了。天气一天好过一天,巴伯先生也越来越活跃,每个星期六早上离家上班时,他总夹着网球拍,星期六下午在运动俱乐部里度过。傍晚回来后,他会在弗朗西丝面前吹嘘自己如何得分,如何调动对手四处奔忙。夜晚很长,巴伯先生无事可做,便在屋里转悠,找点零活做,如修理、维护什么的,给门铰链上点油,固定走廊的地板砖,给洗涤池漏水的水龙头换垫圈。对他的帮助,弗朗西丝不知道是该表示感谢,还是感到自尊心因此受到了伤害。走廊的地板砖她倒是一直就想修修。这回好了,他每次经过走廊,弗朗西丝都得捺着性子听他停下来,用脚踩踩,看地板砖是否固定好,满意地嘟囔几句,很是欣赏自己的手艺。
他精力旺盛地东忙西忙,也许感染了弗朗西丝。六月中旬的一天早上,她到处找苍蝇拍,打开走廊的一个壁柜,一大堆东西滚出来,都是她兄弟的物品:整个屋子充满了他们的气息。过去,她要想在柜子里或抽屉里找样东西,总要在一层层的杂物里扒来扒去,校帽、板球、亨蒂[12]的小说、化石标本。今后还要这样找下去吗?哥哥和弟弟再也不会回来了。她把他们的东西能找到的全都归拢起来,叫来母亲,两人花了一个小时来分拣、归类。她母亲对每件物品都恋恋不舍。这些书可以捐给慈善机构,对吧?哦,这书可是诺埃尔的奖品啊,书的扉页上还有他的名字哪。一想到别的小孩读着这本书,看着诺埃尔的名字,她心里总不是滋味。既然这样,就留着吧。这些靴子呢?总可以捐了吧?嗯,靴子倒是可以捐的。拳击手套、望远镜、显微镜、显微镜用的玻璃片呢?
“弗朗西丝,非得现在捐吗?”
“迟早都要捐的。”
“可不可以用箱子装好,放到地下室去呀?”
“地下室里堆满了父亲的东西,啊,这本集邮册怎么样?或许该请人估个价,里面一些邮票说不定能卖点钱呢——”
“别,弗朗西丝。”
是啊,这个想法可不好。等收拾完,东西似乎比开始时更多了。她们收好一个小包,交给牧师的妻子作为捐助。弗朗西丝的母亲难掩伤感,拿走了几样东西自己保存:几枚校徽,一条学院围巾。弗朗西丝发现诺埃尔小时候做的船模,他把那个船模命名为“弗朗西丝”。弗朗西丝看着船模,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之后,她俩都没怎么说话,吃完午餐,便在敞开的落地窗前坐下来,弗朗西丝的母亲将一个盘子倒扣在大腿上,上面放了纸、笔、墨三样东西,她答应过要为自己所在的一家慈善机构写几封信,弗朗西丝在一旁织补长筒袜那些经常会破的洞。约莫一刻钟后,弗朗西丝突然觉察到旁边的母亲没了动静,原来,她坐着打盹呢。弗朗西丝赶忙放下手里的活计,噌地从椅子上站起身,冲上前去,正好抓住那支从母亲手指间滑落的笔。她拧上墨水瓶瓶盖,将墨水瓶搁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她站在母亲跟前,低头望着她那张脸。松弛、苍白,没有任何修饰,弗朗西丝的双眼又噙满酸楚的泪水。
唉,伤感又有什么用呢?她摇摇头,让泪水退去。这个下午自己能做什么呢?袜子已经补好,母亲在打盹,自己真该趁这段时间做些清洁。门廊需要打扫了,何不打扫打扫呢?母亲要是知道自己拿着扫帚清扫门廊,不揪心才怪哩:左邻右舍谁都有可能经过那里,一旦见到雷家的千金在干清扫的活儿,何其难堪。
就在这时,弗朗西丝听到头顶上一阵声响:莉莲起床了。她在打扮准备出门吗?不,嘎吱嘎吱的声音不像是在打扮,她应该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她晃动身体,楼板才发出这种声音,她究竟在做什么?
悄悄上楼瞧一眼总该可以吧?
莉莲卧室的门大开着,弗朗西丝刚上到二楼楼梯口,莉莲便在房间里说话了:“弗朗西丝,是你吗?”
“是我。”
“在做什么呀?进来瞧瞧我。”
弗朗西丝满腹狐疑地进到房里。虽然上次进来过,这次再见到她的兄弟变了样的房间,弗朗西丝仍难免吃惊。房间里到处是莉莲用各色丝带挂起的装饰小物件。五斗橱上摆满了香水瓶、粉扑、冷霜之类的化妆品,乍一看,还以为是阿尔罕布拉剧院后台的化妆间。镜子上方晾着刚洗过的粉红色长筒丝袜。莉莲站在床边,低头盯着摊了一床的时装图案。她告诉弗朗西丝,自己在画服装草图,想看看自己的一些构想。过两个星期,她姐姐内塔要搞一个聚会,她打算动手做件聚会穿的新长裙。
弗朗西丝认真看过草图,不由得惊讶起来,真的不错。在她看来,莉莲的设计至少不亚于史蒂维的设计,她赞叹:“哇,莉莲,你真能干,你简直就是一个艺术家,想起来了,上次你母亲就说过你是艺术家,她讲得一点没错。”
莉莲有点不好意思,答道:“噢,如果你把钟放在壁炉架的左边,而不是中间,我们家的人就会管你叫艺术家了。”她随后更加害羞地补充道:“不过,说实话,曾经有段时间,我还真想做个艺术家呢。那时,我常去美术馆这样的地方。我还想过去艺术学校听课哩。”
“你真该去的,怎么又没去呢?”
“呵,”她笑了起来,“我结婚了呗。”
她拿起草图,伸直胳膊举到眼前,挑剔地看着。弗朗西丝看着她,说:“你现在可以去艺术学校了。”
她眼睛一亮。“我想啊,可以吗?”她又不大自信地说道,“我觉得自己还不够好,我也知道莱恩会怎么说!他会说这是浪费时间,浪费他的钱。现在他脑子里想的就是钱,内塔的聚会他是不会去的,他要去参加保险行业的一个什么聚会,无聊得很。他和查理都去,那不过是男人为了打发晚上的时间才搞的聚会。”
看得出,今天可是反莱恩的日子。不过,莉莲似乎并不想多聊莱恩。她又仔细看了看草图,然后将草图连同床上的设计图一起卷起来,走到五斗橱前,好不容易在柜顶摆香水瓶的地方找到一个空处,把它们放好。
之后,她站着没动,抬起头,从没被袜子挡住的那块镜面望着弗朗西丝,“弗朗西丝,干吗不和我一起去参加内塔的聚会?”
弗朗西丝吃了一惊,“参加聚会?”
“是呀,为什么不呢?”
“可没人请我呀。”
“内塔说了,我想带谁去都行。再说,我家人见到你肯定高兴的,她们经常问起你呢。哦,你就答应吧!”她转过身来,越发兴奋起来,“只是一个很小的聚会——就在克拉珀姆的内塔家,很好玩的,我们肯定会玩得很开心的。”
和沃尔沃思家她的那些姐妹在一起好玩吗?弗朗西丝思考着这个问题,“嗯,我现在说不准,聚会在什么时候?”
“七月一号,星期六晚上。”
“我没有合适的衣服穿哪。”
“你肯定有衣服的。”
“没有穿起来不让你丢脸的。”
“我才不信呢,让我看看,走,带我去看看嘛,就现在!”
“噢,不行的,”弗朗西丝脑子里飞快地过了一遍自己衣橱里的衣服,“我的一半衣服都散架了,让你看,我都没脸呢。”
“你怎么能这么说呢?”
“你看到那些衣服,会笑话我的。”
“哦,弗朗西丝,得了吧,你以前可是向警察扔过鞋子的哦。”
“不是警察,是议员。”
“你以前敢向议员扔鞋子,现在肯定不怕给我看衣橱里的衣服,是吧?”
莉莲说着,朝弗朗西丝走过去,伸出手,弗朗西丝还在迟疑,莉莲已经攥住了她的手腕。弗朗西丝没想到她手劲那么大,她想挣脱,但没有成功。于是,嘴里佯装抗议、抱怨,半推半就地让莉莲牵出了房间,绕过楼梯口,她们笑着进了弗朗西丝的卧室,笑得脸色绯红,只得站在那里,待笑声平息下来。
莉莲一缓过气来,便四下张望。在这之前,她还从没进过弗朗西丝的卧室。弗朗西丝知道,莉莲显然发现了自己卧室里只有为数不多的几样小物件:壁炉架上的几个烛台,墙上几幅弗雷德里希的风景画……她只是没说出来罢了。
“弗朗西丝,这房间不错,”她笑了笑,“正合你,哪像我的房间,堆满没用的东西。那是你的兄弟吗?”她看到五斗橱上两幅带镜框的照片,“可以看看吗?不介意吧?”她拿起照片端详,笑容消失了,变得伤感起来,“他俩长得真帅,你和他们长得真像。”
弗朗西丝站在她身旁,和她一道看照片。诺埃尔那张是在照相馆里照的,当时他还是一个英俊的学生呢。约翰·阿瑟那张是在自家后院照的,他正在院子里嬉耍,冲着镜头掀帽子。照片里的约翰·阿瑟看起来比现在的弗朗西丝要年轻好几岁,不过在弗朗西丝的心中,他就是自己的兄长。他穿着背心,背心上挂着一条老式怀表表链,现在看起来有点怪异。以前她从没留意过。
一瞬间,弗朗西丝觉得不忍再继续端详哥哥和弟弟的照片。她发现莉莲的眼睛又开始在屋里搜寻,这回有点鬼鬼祟祟,她似乎在想,在这个房间的某个地方应该还有一张其他小伙子的照片,也许在那儿,在床头柜上?
“过来看吧,就为了你说的聚会。”弗朗西丝走到衣橱前,“你当真吗?当真要看我有什么衣服?”
莉莲将照片摆回原位,“当然啦!”
“好吧,”衣橱门吱呀一声开了,就像打开一扇墓门,“别怪我没提醒你哦。”
弗朗西丝扫视挂在铁丝衣架上的衣服,开始一件件取下来,展开。先是平时在家里穿的宽松上衣、半裙,接着是留着撑场面的衣服,如灰色宽松短袍、浅黄褐色外套。她自己特别中意的是一条藏青色连衣裙,还有一条并不合意的茶色丝质连衣裙。莉莲一件件接过那些衣服,细细过目。起先,她还能注意不伤弗朗西丝的面子,尽量从那些衣服上面找到可欣赏夸赞的细微之处。随着逐渐进入评判员的角色,莉莲的语气越来越挑剔。嗯,这件式样倒是不错,可颜色像泥浆。这条半裙可以再缩短些,现在谁还穿这么长的半裙呀。这件嘛——过时啦,维多利亚时代的女人才穿呢!弗朗西丝在想什么呢?
莉莲将衣服一件件叠好,堆放在床上,“你就从没想过有几件好衣服吗?”
“想过,当然想过,”弗朗西丝答道,“年轻时想过。”
“你怎么总这样说呀,像九十岁的老太似的。”
“我对漂亮衣服没什么兴趣了,而且也花不起那个钱。你该看看我的内衣才是,有的还用针缝起来呢。跟我的内衣比呀,床上这些算是时髦的了。”
“好啦,你打算穿什么样的衣服去参加内塔的聚会?”
“哦,我哪知道啊,是你突然拉我去的。”她从床上那堆衣服里抽出一件,“就这件吧。”
那是一条黑色云纹丝质连衣裙,过去六七年里,凡赴晚宴或参加聚会,弗朗西丝总是穿它。她将它展开来,朝向从窗户射进来的阳光,这样她和莉莲就能看得更清楚了。结果发现,原本破旧的长裙如今更加破旧,上半身是镶有珠子的,可珠子都不见了,仅仅残留着黑色毛发似的粗糙断线,一只袖子她补过,开裂处的线脚清晰可见,更加难堪的是胳肢窝处,那两处原本褪色发白,弗朗西丝曾经用墨水染过色,如今墨水色褪去,留下一道道不蓝不白的印迹……
弗朗西丝一脸尴尬,举着长裙的手垂落下来,“看来还不如那条泥浆色的长裙呢。”
“不急,肯定还有别的衣服。”
“没有了,真没有了,你自己看吧。”
莉莲和弗朗西丝并排站在衣橱前,眼睛往里搜索,看看还能找出什么合适的衣服。其实合适的衣服刚才已被弗朗西丝一扫而光,剩下的那些挂在衣杆上,还是弗朗西丝上学时穿的:质地很差的长裙,过长的半裙,硬邦邦的假衣领、领带,等等。也就不过十年前吧,弗朗西丝竟然穿这样一些粗制笨拙的东西出入这样那样的场合,真是令人吃惊。弗朗西丝自己想起曾经穿着一层又一层法兰绒内衣,心里很不是滋味。
突然,莉莲发现了一件衣服,她伸手去扯了扯,“这是什么衣服?”
莉莲拿出那件衣服后,弗朗西丝答道:“啊,这件呀,我只在化装舞会上穿过一次,是别人怂恿我买的,不行,去内塔的聚会,穿这个可不行。”
这条灰绿色长裙领口开得很大,胸口和袖口处饰有飘带,腰部是一条细细的皮带,下身是节裙。这件衣服还是她和克里斯蒂娜关系不同寻常的时候,克里斯蒂娜说服她买下的,花了三基尼……足足三基尼呀!就是现在,这也是个天文数字呀……而她也只穿过一次,那还是去参加红十字会举办的一个舞会。当时,克里斯蒂娜的父亲弄到了几张票,她和克里斯蒂娜支持和平运动,两人还煞有其事地讨论过参加那样的舞会是否有悖和平运动的精神。不过,她们最终都沉浸在舞会的快乐中,当时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周边阴影重重,唯有舞池一片光亮。弗朗西丝见莉莲的纤纤手指荡悠着衣服,又记起了当年发生的一切:激情澎湃的夜晚,穿过黑暗街道的出租车,车里坐着克里斯蒂娜的姨妈波莉,负责监护克里斯蒂娜,没看清她的模样,还有克里斯蒂娜,啊,她的头发散发出芳香,小羊皮手套紧紧包裹着她的手,触摸那双手的感觉真是奇妙……
莉莲望着她的脸,说:“弗朗西丝,你该穿的是这一件。”
“这件?哦,不行的。”
“就是这件。我看到了,其他衣服都没让你笑过,而这件——瞧,让你笑了。穿上它吧。”
“不行,不行,穿上它感觉好傻的,再说它现在这样子,都一股霉味了!”
“霉味不要紧,只需洗熨一次就去掉了。穿上让我看看,就算让我开心一下,好吗?好啦,我先不看,你快换上它吧。”
说罢,她将衣服塞到弗朗西丝手里,转过身,站在那里等着。弗朗西丝没有办法,只好解开身上的衣服,起先很磨蹭,突然,她发现里面衬裙的接缝竟然裂开了,担心莉莲等不及转过身来看见自己的窘状,只好加快速度——踢去拖鞋,扭动着身子脱去半裙和上衣,抖开那条发霉的长裙,从头顶往身上套。可裙子似乎打成了一个结,她不得不挣扎了一会儿,伸进手臂,穿过细小的袖子,终于穿好了。她望着镜子里面的自己:满脸通红,头发蓬乱,在贴身起皱的裙子丝面下,锁骨的轮廓清晰可见。身上这件飘带衣服就像是罗宾汉那伙人穿的,而她穿着那样的衣服,似乎应该坐在一张她父亲收藏的椅子上吹着笛子才合适呢。
这时,莉莲转过身来,见她这身打扮,表情柔和起来。
“哦,弗朗西丝,你真漂亮,哦,这颜色也配你,老天就是对你好。我这张脸要是配绿色衣服,看起来就跟死人似的。可这绿色,嗯,跟你就是相配。这衣服很好,只需稍稍整理就行。”她走到弗朗西丝跟前,十个手指开始熟练利索地拉拉这,扯扯那,“腰这里再低点,腰一低,裙子看起来就不同了,你苗条漂亮的身材就显出来了……哦,我要是有你这样的好身材,什么都能豁出去!其实,你的线条还可以再柔和些,明白我的意思吗?你里面的紧身胸衣可以穿大些,只要不箍死就行,不像我这上半身,紧身胸衣可大不得。还有,弗朗西丝,得穿长筒丝袜,这双棉袜太难看了,你的脚踝那么漂亮,得好好展示才行呀。”
莉莲说话时,一点不脸红,一点不难为情,仿佛由她来端详弗朗西丝的脚踝、臀部、内衣的尺寸并给出建议,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话又说回来,像莉莲那样的女人其实总在研究其他女人,不放过别人身上的细节,她们要指指点点,她们会讲出自己的好恶,她们会盯着对方的胸部、肤色、嘴唇……莉莲抽起弗朗西丝裙子的下摆,“这应该往上提,这样不是更好吗?”
“可我不想往上提了。”
“就往上提一两英寸,就算是为这次聚会,好不?我认为,你也觉得女人的裙子短点好,你不想我们穿裙子走路磕磕绊绊的吧。”
“可是——”
“别动,我去拿针来。”
弗朗西丝拦不住她。莉莲取来针线篮,像艺术家摆弄模特似的摆弄弗朗西丝的手脚,量尺寸,做记号,裙子上到处插着用作记号的针。弗朗西丝小心翼翼地脱下裙子,生怕刮伤皮肤。
弗朗西丝又换上了洗得不能再洗的上衣和半裙,旧是旧,但舒服。莉莲还没有改造完长裙呢,她站在那儿,上上下下地打量弗朗西丝,手指轻轻敲打圆润丰厚的嘴唇。“你的头发该怎么收拾呢?”她说。
弗朗西丝吓呆了,问:“我的头发?我的头发不是挺好的吗?”
“你总喜欢绾上去,是不是该换换发型,跟这条长裙相配才是吧?我可以帮你剪头发,还可以帮你烫发哩!让你母亲都认不出来。弗朗西丝,怎么样?”
弗朗西丝可不想剪发烫发什么的,她很满意自己现在的头发:棕色的,直直的,不长不短。如有必要,她在洗涤池边都可以自己剪洗,做造型,也很简单。莉莲说要给她母亲一个惊喜——弗朗西丝很清楚,照莉莲的做法,母亲会有什么样的惊喜。
但现在,莉莲兴致正高,弗朗西丝也受到了感染,她想到把自己交由莉莲双手抚弄,想到为了配合莉莲的抚弄而不得不被动地低头,抬臂,变换各种姿势,她的心便痒痒的。她突然想起来,听过有人窃窃私语,说在皮卡迪利广场阴暗的房子里,有些男人趴在女人的膝盖上,央求她们狠狠抽打自己。
这样的联想让弗朗西丝兴奋不已。当莉莲领着她出卧室,往楼梯口走去时,她只是佯装嗔怪,声音低如羔羊叫,几乎听不清楚。经过楼梯时,弗朗西丝不由自主地瞟了一眼楼下,想起在客厅里打盹的母亲,她身上可没有盖任何东西呀,但她并没有停下脚步。进了屋,莉莲一如过去,担心弗朗西丝挣脱跑走,一只手紧紧攥着她的衣袖,另一只手则很不灵便地做着一系列事情:抖开一份报纸,一张张铺在地板上,从桌旁拖过一张椅子。弗朗西丝已经坐在椅子上了,莉莲仍站在身后双手按住她的肩膀,动作温柔但有力,不给她任何可能逃离的机会。
“听着,”莉莲用警告的语气说道,“我现在得去拿工具了,你可别跑哦,弗朗西丝,以名誉担保啊。”
说罢,她离开了。约莫两分钟后,她拿着毛巾、梳子回来了,手上还晃悠着皮质梳妆盒:像大夫拿的女人气的包。莉莲像要密谋什么似的关上门。之后,她将毛巾搭在弗朗西丝的肩膀,再卷进领口。梳妆盒暂时没用,搁在一旁。第一步,她要给弗朗西丝洗头。洗头可不能马虎,洗发液她打算用蛋清香波。啊,弗朗西丝,就知道你会说这话的!不是的,怎么会浪费鸡蛋呢?就算是吧,也是浪费到点子上的呀,其实,不就是讲究那么一点点嘛,弗朗西丝,你又不是修女。
莉莲戏谑地说着,心中主意已定。她从篮子里取出一枚鸡蛋,小心地敲破壳,将壳慢慢分开,先将蛋清滤进杯托,之后,再将蛋黄倒入杯子,往杯里加些醋,将醋和蛋黄搅匀。弗朗西丝开始取发簪,莉莲阻止了她。见过在美容店做头发的女士自己动手取发簪的吗?当然不会。莉莲于是站在弗朗西丝身后,亲自取发簪,她的手指摩挲着弗朗西丝的头发,温柔地取下发簪。完成后,原来绾住的头发松开了,一下子滑落,散开,弗朗西丝的脑袋像是突然变大了,恰如花蕾绽放成了鲜花。
莉莲将醋和蛋黄混合的液体抹到弗朗西丝的头发上,又黏又湿,她打了个冷战,这才从迷幻的状态里清醒过来。接下来,莉莲领着她来到洗涤池,她俯下身子,莉莲用壶盛水,就像监狱里的女看守似的一壶一壶地浇洗她的头发。洗完后,她跌跌撞撞地回到椅子上,眼睛刺疼,耳朵堵塞,莉莲为她梳理绞成了一团一团的头发,她的脑袋也被梳子拽着前后左右来来回回地晃动。好不容易等到莉莲放下梳子去开梳妆盒,平静舒适的时刻却转瞬即逝,身后传来咔嚓咔嚓的声音,毫无疑问,那是剪刀在一开一合。突然,她意识到发生什么,不由得心头一颤。她忙转过头,只见莉莲手拿剪刀站着一动不动,看她的表情,好像她也给吓住了。报纸在她俩的脚下咔啦咔啦响。弗朗西丝又想到了在楼下客厅里打盹的母亲:嘴微张,打着呼噜。她还想到没有清扫的门廊。她现在竟然坐在这里,马上要做一件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究竟是为什么呢?
莉莲将一只手搭在她的肩上,“你不会是害怕了吧?”
她迟疑道:“有点儿。”
“那就想想那个议员吧。”
“我现在后悔当初不该给你讲那个倒霉议员的事。”
“那就想想我们那次在公园里见到的那个男人,你把他赶走了,多勇敢呀。”
“那不叫勇敢,那是,”弗朗西丝不再望着莉莲,而是转头对着墙壁,“我也不知道那叫什么,很多年了,我没做过什么真正称得上勇敢的事。”
莉莲的手仍搭在她的肩上,“弗朗西丝,我觉得你很勇敢。”
“唉,你其实并不了解我。”
“只要是想做的事,你就去做,不理会其他人怎么看,我希望像你这样。另外,”她略放低声音,“你曾经——呃,失去那么多,可你还那么乐观,我觉得你很勇敢。”
她讲的损失可能指很多:父亲去世,兄弟战死,家产损失殆尽。不过,她说的损失肯定是指弗朗西丝失去了未婚夫,那个并不存在的未婚夫。
她们谈论完勇敢那个话题后,弗朗西丝忽然觉得自己像是一个骗子。她沉默了好一阵子,也没转头去看莉莲。莉莲理解地轻轻拍了拍她的肩,便移走了手。
不一会儿,弗朗西丝感觉颈背上方处剪刀贴着皮肉的凉意,不由得哆嗦了一下。剪刀的两片刀锋闭合在一起时发出镰刀似的咔嚓声,紧接着,有东西滑落到了地板上。弗朗西丝稍稍扭转身子,瞟了一眼,心一阵紧缩:铺在地板上的报纸上有一绺乌黑的发丝,约莫半英尺长。莉莲抓住她的头,扶直。“不要看。”莉莲决然地说。弗朗西丝的颈背又掠过一股金属的凉意,又是一声咔嚓,又滑落一绺发丝……随它去吧,后悔也来不及了,头发不可能复归原位。弗朗西丝愣愣地盯着刷过清漆的墙纸,任凭剪刀携着寒意在脖颈四周肆意运动。
或许因为发丝随着剪刀持续不断的咔嚓声而滑落到地板上,或许因为被莉莲领着穿过楼梯口时心底涌起的那阵狂热还未完全消退,不过,最影响她的还是莉莲刚才的话,何不趁这个时候,趁着无法和莉莲四目相对的时候说出来?她忐忑着,又一绺发丝滑落到地板上。终于,弗朗西丝张开突然变干的嘴巴,轻声说道:“莉莲,你听我说。我想,我可能给了你这么一个印象:我和人订过婚,是要准备结婚的,甚至我还有一段情史,而且你认为是和一个男的。”她顿了顿,又不顾一切地继续说,“真实情况是,几年前,我的确有一段爱情,但,那是——是和一个女孩。”
莉莲的动作放缓了,弗朗西丝觉察出她的疑惑。莉莲以为弗朗西丝不过说笑而已,她笑笑,反问道:“和一个女孩?”
“一个女人,”弗朗西丝淡定地答道,“我希望我可以说,我和她之间很纯洁,很纯真,但——唉,不是那样的。”两人沉默了一会儿,“你懂我的意思吗?”
莉莲仍没有出声,不过抽回了双手。弗朗西丝又等了一会儿,这才转过脸去,望着莉莲。莉莲拿着剪刀,站在她身旁,满脸绯红,弗朗西丝盯着她,她的脸更红了。这红如一波潮水,自上衣开领处裸露的肌肤,上涌弥漫至颈脖、脸颊、前额。她与弗朗西丝目光相碰,又望向别处了。
“我——我不知道,”莉莲答道,“天,呃,怎么可能呢?我以为是男的。”
“是啊,是我的错,是我不该误导你,可这种事情——你没法开口和别人聊的。我一点都不以此为耻,我和我那个朋友真的很相爱——好啦,我俩不要再聊这事了。”莉莲听到“相爱”两个字,肌肤的那种红又深了一度,弗朗西丝别过脸又冲着墙,“对不起,刚才不该提的。我都不想它了,过去很久了,这种事——也不算什么的,真的。”
这事可不是不算什么,这是她生命中的一次危机。不过,她一想到自己不该说这么多,便感觉很不适。自己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呢?跟莉莲交往的这种轻松和温暖竟使自己情不自禁,忘了自己和莉莲的这份友情无论如何也到不了那个地步。毕竟,莉莲可是结了婚的。天哪!她该不会讲给她丈夫听吧?不会讲给她的姐妹们听吧?不会讲给她那个话匣子似的母亲听吧?
想到这些,弗朗西丝更加不安,她鼓足勇气又望望身后,只见莉莲在擦拭剪刀的利刃。很明显,她刚刚明白弗朗西丝所说的明确无误,如一层坚硬的外壳掉落,里面的东西暴露无遗。她在竭力消化这一切。
不过,莉莲没有正视弗朗西丝的眼睛,她靠上来,继续剪头发。弗朗西丝此时也不再被那咔嚓声烦扰了,相反,她倒是情愿那声音不停才好。此时,她感受到两人这种姿势带来的亲近感,这是从前没有的感受:自己如被俘一样困在椅子上,莉莲靠上来,俯着身子,呼出的气息撩拨着自己的颈和耳。谢天谢地,剪发再次开始后,只持续了几分钟。莉莲放下剪刀,回到梳妆盒那里,取出一样怪瘆人的东西,形如熨斗。弗朗西丝看着她朝火炉走去,明白了,说道:“你知道,头发其实也不用烫了,没必要,我真的无所谓。”莉莲的眼睫毛忽闪着。不,她答应要烫的,而且还要烫好,用不了多久……她在蓝色的煤火里转动钳子,拿着它在一片纸上试试热度,晃了晃,使它略微变凉。她一声不吭,毫无笑容,回到椅子背后,站在原来的位置上,用指尖扶直弗朗西丝的脑袋,用一种听不出任何感情色彩的语气吩咐道:“好,坐着,不要动。”
铁钳夹住湿漉漉的头发,发出嘶嘶的声音,空气里很快弥漫烧焦羽毛似的气味。火烫的夹子离弗朗西丝的头皮那么近,噼啪作响。这简直是疯了!然而,莉莲一言不发,继续一节一节地烫压着,不时退后查验一下自己的手艺,不停地走到炉边,加热变凉的铁钳。她一次都没看弗朗西丝,她肌肤的那种通红也没有消退。弗朗西丝就那么坐着,像坐在牙医的椅子上,汗水冒出来,周身难受。
好不容易,煎熬结束了。莉莲又花了一两分钟对头发进行了一番梳理,然后从池子上方的架子上取来她丈夫剃须用的镜子,将它塞到弗朗西丝的手中。
“瞧瞧,”她平静地问道,“喜欢吗?”
弗朗西丝一见到镜子里的自己,大吃一惊,头发短得吓人,烫卷得出乎意料地漂亮,她努力辨认镜子里的自己。她把脑袋转来转去,歪向一边,“我差不多变成另一个人了。”
“这个发型让你看起来特别时髦和飘洒。”
“飘洒?”
不知何故,莉莲的脸红得更厉害,“是潇洒。配上这个发型,你漂亮的脸部轮廓就凸显出来了。”
莉莲或许是对的。这个发尾齐整的发型让她轮廓鲜明的下巴更引人注目了。克里斯蒂娜过去总说,弗朗西丝的下巴最漂亮。不过现在她可没心情欣赏,也轻松不下来。莉莲将镜子拿开,开始收拾积在地板报纸上的头发。这些头发像是从扶手椅里扯出来的填充物,堆在那里令人厌恶。弗朗西丝站起身来,尽力帮莉莲收拾。她们收起一大包,塞进垃圾桶里。
两人这么做时,手碰到了一起,她们不约而同触电般地抽回去。两人之间的一切竟变得如此别扭、敏感。先前的兴奋,模仿美容院服务的作态,急急褪去衣服及套上衣服的情景——此刻都化作了过眼云烟。更糟的是,照弗朗西丝的观察,因为她的坦白,这种兴奋变成了猜忌,气氛紧张,双方的关系蒙上了一层阴影。莉莲收拾着剪刀和梳子,表情近于气愤。之前,弗朗西丝眼里的莉莲只有开朗和善良,绝没想到她会有愤怒。莫非莉莲在想过去的事?莫非她记起了发生在她和弗朗西丝之间的种种怪事,比如那些土耳其软糖?弗朗西丝的侠义,弗朗西丝将爱慕自己的那个男人驱离公园的演出台?莫非她以为弗朗西丝驱逐那个男人的目的就是要替代他?
弗朗西丝的所作所为真是为此目的?
弗朗西丝眼睛没有离开莉莲。弗朗西丝看她合上化妆盒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莉莲,我跟你说的,就是刚才——”
莉莲啪地合上梳妆盒的锁扣,“没什么呀。”
“真没什么吗?”
“真的。”
“你不会讲给别人听吧?”
“当然不会。”
“你不会——不会老想这事吧?既然我们是朋友,我真不希望我们因此不开心。”
莉莲听了这话,笑了笑,手轻快地一划,似乎想表现出一种世故,似乎在说,其他女人也跟她讲过她们女女相恋的经历——哈,隔三岔五就能听到。
但是,莉莲的那个手势并没有让弗朗西丝感到踏实。她觉得莉莲笑容僵硬,只限于嘴巴一带。两个人又勉强聊了几分钟,便分开了。弗朗西丝转过楼梯口,回到自己的卧室,瞪着镜子里的自己,心情抑郁。她满以为剪头发是件好事,但并非如此。整个下午,事事都变得诡异起来,起因似乎就是这头发。她不停地抚摸裸露的颈脖,觉得自己也暴露无遗。
然后——既然丑媳妇总要见公婆,不如现在就见——她鼓足勇气,往楼下走去。
母亲可能还在客厅里小睡,她轻轻推开客厅门。其实她已经醒了,这会儿正在书桌前写信封。她从眼镜上方望向弗朗西丝,过了好一阵才看清楚。待眼神定住,她摘下眼镜,叫了一声:“天哪!”
“没错,”弗朗西丝努力笑了笑,说,“看来我是拗不过莉莲了。”
“巴伯夫人做的?没想到她还这么能干哪。走近点,站到亮的地方来,哦,弗朗西丝,你这发型真是迷人。”
弗朗西丝愣住了,盯着母亲,“您也这么认为?”
“非常棒。转过来,让我好好看看,是的,时髦到家了!”
“我以为您肯定不喜欢的。”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你把自己拾掇得那么靓丽,我希望你多做头发。”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我的意思,”母亲的脸一下红了起来,“我的意思是,在自己家里,有时你不修边幅,倒也无妨,我也不在意。我只是想,家里要是来了客人呢?这回好了,你这个发型——没什么可挑剔的了,非常漂亮。”
母亲这番话着实让弗朗西丝始料不及,刚刚经历与莉莲在一起时的怅惘,现在听到母亲如此评价,一种莫名的感觉令她几乎流泪。她朝壁炉走去,站在壁炉上方的镜子前,假装拍拍头发,理理发丝。真蠢!真蠢!她对自己说,努力将五味杂陈的心绪压下去。
弗朗西丝离开客厅,在过道里停了一会儿,犹豫不决,最终还是上了楼,到了楼梯顶部,她又是一番踟蹰,莉莲肯定会出来见自己的,起码她会想知道母亲怎么评价自己这个新发型。
然而,小厨房的门虽然微开,厨房里有动静,但莉莲始终没有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