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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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欢快跳跃的口哨声更多了,二楼楼梯口怪腔怪调的哈欠声更多了,偶尔还有喷嚏声——像是冲着手心大吼,只有男人才这样打喷嚏,非常响亮。在弗朗西丝的记忆里,只有她的兄弟才打过那样的喷嚏。这喷嚏一打不是单个,而是一连串,打完后便是使劲擤鼻子的声音。厕所的马桶盖总是翻开竖立,马桶边沿清晰可见黄色污渍和姜黄色毛发,卷曲,湿湿的。每到晚上十点半,分秒不差,巴伯先生会用助消化的粉末冲上一杯混合液体,勺子在玻璃杯中搅动发出当啷声,几秒钟后,便隐约传来打嗝声。

看在一个星期二十九先令房租的分上,所有这些不算很烦人,当然也大可忍耐。弗朗西丝想,她会慢慢习惯这些的,巴伯夫妇也会习惯她的,一切会回归正常,回到正轨上来,大家都会和和气气过日子——她想巴伯先生自己也会这么说的,不过说实话,她很难想象自己会和巴伯先生和和气气过日子。好几次,她郁闷地躺在床上,吸着烟,回想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出租了这房子,她得到了什么,努力回忆当初为何认定这么做不会出问题。

不管怎样,至少巴伯夫人还好相处。现在看起来,那天上午洗澡的事,真有点离奇古怪。时间一天天过去,巴伯夫人大多时候还是喜欢独处,做她丈夫先前假装嗔怪的“梳妆打扮”,给挂镜线和壁炉加上珠串和流苏,往宽口瓶里插鸵鸟羽毛。弗朗西丝每次进出自己的房间,都瞥见这些小装饰小摆设。有一次,她走过楼梯口,似听到铃铛响,便透过敞开的门往夫妇俩的起居室瞅了一眼,看到巴伯夫人手里拿着一面小鼓,鼓上系有几条长带子,看起来像吉卜赛人用的。巴伯夫人的打扮也像吉卜赛人:流苏裙子,土耳其式拖鞋,头发用一条红丝巾绾束起。弗朗西丝停下脚步,本不想打搅她,但还是轻声向屋里打招呼。

“巴伯夫人,您是要跳塔兰台拉舞[5]吗?”

巴伯夫人走到门口,浅笑道:“我还在想着东西怎么摆呢。”

弗朗西丝朝那小鼓点点头。“可以看看吗?”她拿在手上,“真漂亮。”

巴伯夫人皱皱鼻子,“是旧货店里淘来的,不过是真正的意大利货。”

“您挺有异国情调的。”

“莱恩总说我像个野人,说我本该住到丛林里,我就是喜欢外来的东西。”

弗朗西丝心想,不管怎么说,这也没什么错吧?她拨弄了一下小鼓,敲了敲鼓面。她还想再逗留一会儿,再说上几句话,说不清为什么,此时此刻,她就有这种想法。但今天是星期三下午,是她和母亲外出看电影的时间。她带着几分不情愿,将小鼓还给巴伯夫人。

“希望您找着一个合适的地方摆它。”

没多久,她和母亲出了门。她说:“我觉得今天可以邀请巴伯夫人一块儿去的。”

她母亲一脸狐疑,“巴伯夫人?去影院?”

“您是说我们还是不请为好?”

“唔,等我们多了解她后再说吧。话又说回来,这么做会不会有些尴尬?有了这一次,我们是不是次次都得请她呢?”

弗朗西丝想了想,“是的,我想也是。”

那个星期的电影乏善可陈,令人失望。开头几部还马马虎虎,但那部情节剧是一部美国惊悚片,情节漏洞百出,无聊透顶,她和母亲不等看到结局,便偷偷溜了出来,希望配乐的小乐队没有注意到她们。一出放映室,雷夫人就一如既往地抱怨开来,如今的电影,内容太煞风景。

她们在影院前厅遇到邻居希利亚德夫人,她也早早出来了,她的座位在楼上,因此贵些。她们三人一同回去,希利亚德夫人问道:“你们家付房租的客人怎么样啊?”她讲礼数,不叫巴伯夫妇是“租客”,“他们安顿好了吗?我早晨看见那位丈夫往城里去,看上去是一个很有教养的小伙子嘛。说实话,真是妒忌你们,家里又住进来那么一个年轻小伙子。弗朗西丝,有年轻人在家里拌拌嘴还是挺不错的吧?”

弗朗西丝笑笑,“哦,对我来说,拌嘴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说得也对。你母亲有你陪着,高兴得很呢。”

那天晚饭吃的是牛肋排肉,弗朗西丝费了很大劲才用擀面杖将那块难嚼的肉拍打得松嫩了许多。第二天,她拿出一个小时清理厨房烟道里的煤灰,煤灰颗粒嵌入了指甲缝和手掌纹,她不得不用柠檬水和盐来清洗。

第三天是星期五,她觉得自己辛苦一星期,得好好享受。她给母亲准备了冷午餐和涂了黄油的面包给她配茶,便进城去了。

只要可能,弗朗西丝一向喜欢到城里转,或是购物,或是访友。天气不同,她进城的方式也不同。自巴伯夫妇搬来后,一直是晴天,她可以步行进城,好好享受这晴天。她先搭公共汽车到沃克斯霍尔,再从那儿过河,往北闲逛,看见一条街便进去转转。

她喜欢如此游走在伦敦的大街小巷。走在街上,她就好像成了一块大海绵,将每条街的点点滴滴悉数吸纳,或像一节电池,一路上充电蓄能。是的,就是充电的感觉,转过一个街角时,她心想,这种充电不是液体渗入弥漫,而是电击般的刺激感,这种刺激像是来自她的鞋跟和街道的摩擦。这种刺激感袭来,她似乎找回了真正的自我——有意思的是,她只在最没人注意的时候才有这种感觉。这种渺小的时刻便是最大的真我。走在伦敦的街道上,若有人相伴左右,她绝不会有这种感觉。望着一道栏杆的影子斜过一溜磨平的台阶,她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兴奋。一道栏杆的影子竟让她产生这样的感觉,这是不是太傻了?是不是不可思议?她讨厌奇思怪想。她要是想用言辞表达出这种感觉,它就会变成奇思怪想。如果她只让自己用心去体味……就这样,它像一根琴弦,弹拨,发出的乐音清脆、纯净,一个人便是为此而生的。真怪,别人是绝听不到这乐音的!她想,假如我今天死去,假如有人追忆我的一生,永远都不会知道此时此刻,就在这里,在霍斯菲利街,在一座浸礼会教堂和一家烟草店之间,有最真实的东西。

她晃动手包,穿过街道,一对海鸥在空中盘旋,发出的叫声在海边常听到,在伦敦市中心偶尔也能听到,弗朗西丝产生错觉,以为转过街角就能看到下海的码头了。

她在斯祖顿集市购物,走了几家铺子,货比三家,确定合算后才下手,买了三筒缝纫线、十二双当次品处理的丝袜、一盒咖啡豆。她从沃克斯霍尔一路走到这里,有点饿了。她装好买来的东西,开始琢磨午饭的问题。以往进城,她一般都会去国家美术馆、泰特美术馆之类的地方,这些地方的小餐厅顾客盈门,她可以只点一壶茶,偷偷拿出自家做的小面包,就茶吃下。可只有老小姐才这样做,她今天可不想做这样的人。天哪,她才二十六岁呀。于是,她找到一家叫“舒适角”的餐厅,买了一份热腾腾的午餐:鸡蛋、薯条、黄油加烤面包,总共花费一先令六便士,外加给侍者一便士小费。她很想用面包将盘子里的残食卷起来吃掉,最终还是放弃了。饭后,她卷了一根烟,觉得这样够粗俗的。地下室传来锅碗盆碟乒乒乓乓的碰撞声,哗啦哗啦的水声。她一边吸烟一边很惬意地享受着这些美妙的声音:那是别人在洗碗。

从餐厅出来后,弗朗西丝来到白金汉宫,倒不是出于对国王和王后的敬爱——这两个人在她心中基本上等于一对寄生的水蛭——就是觉得站在如此宏大的世界中心,本身就很快乐。出于相同的想法,弗朗西丝到了圣詹姆斯公园,四处溜达了一会儿,穿过林荫大道,拾级而上,到了皮卡迪利大街,沿摄政街走了一小段,纯粹是为了体味这街道的曲线,不时驻足,瞠目看着高档商店橱窗里商品的价格牌:三基尼的鞋子,四基尼的帽子……拐角处有家商店卖波斯风格的古董:一个装饰有图案的陶罐,那么高,那么圆,都可以藏一个小偷了。她想巴伯夫人准喜欢这样的陶罐,不禁微微一笑。

过了牛津广场就没有高档商店了。伦敦经常变换各种打扮,在这里,它就像甩掉一件披风,摇身变成破旧的大杂烩:卖自动钢琴的商店,意大利人开的杂货铺,出租房,酒吧。她喜欢这里的街名:大城堡、大矮子场、骑马屋、传情街、夹石街——她的朋友克里斯蒂娜就住在夹石街上。那幢楼有点新但外形丑陋,她住在顶层,有两个房间。弗朗西丝走过一条铺着褐色地板砖的通道,和看门人打了声招呼,继续往前,经过一个宽敞的院子,开始爬一条长长的楼梯,走近克里斯蒂娜住的楼层,便听到她敲打字机键盘的声音,嗒嗒嗒,流畅、密集。她停下来喘口气,按了按门铃,敲击声停止。不一会儿,克里斯蒂娜来开门,她那张小巧、苍白、尖削的脸凑上前让弗朗西丝亲吻,一边眯起眼眨巴着。

“我看不清你呀!我看到的全是一个个字母,在我眼前跳来跳去,跳蚤似的,哎,我眼睛要瞎了,肯定要瞎了。给我一小会儿,我去洗把脸。”

她刺溜一下从弗朗西丝身边走了过去,到过道里的洗手池洗了手,然后一边往回走,一边捂住额头,用沾了水的指关节揉眼睛。

经营这栋楼的机构专门为职业女性提供住房。和克里斯蒂娜同住一栋楼里的有教师、速记员、部门主管。克里斯蒂娜的主要工作是帮人打手稿,帮学生打论文,顺带接点文秘、记账的活儿。她一边领弗朗西丝进屋,一边告诉她,自己目前在帮一家新办的小报做事,小报跟政治有那么一点关系。弗朗西丝来之前,她在打关于俄国大饥荒的统计数据,老是要注意页边距,搞得头晕眼花。还有那些数据,死了那么多人,几十万,还有那么多人挨饿,也是几十万。这活儿真闹心。

“最要命的是,”她愧疚地说,“做到现在,我饿得不行了!可家里一点吃的都没有。”

弗朗西丝打开手袋,“嘿,瞧啊——变,我给你做的糕点。”

“哦,弗朗西丝,真的假的。”

“瞧,葡萄干面包,拎着它走来走去,重死啦,给。”

弗朗西丝拿出面包,解开线,打开包裹纸,那条外皮黄澄澄的面包便展现在克里斯蒂娜眼前,她孩子似的睁大蓝眼睛。她说,像这样的面包,只有一种吃法,那就是烘烤。于是,她将水壶放到煤气灶上,准备烧水沏茶,又在橱柜里摸索点火器。

“坐下吧,等这个热起来,”她说,火苗抖动,旺了,“噢,让房子透点气怎么样,这样就不闷了。”

弗朗西丝不得不移走窗边的滤勺,才能将窗框提起来。房间宽敞明亮,波希米亚色调,挺时髦,地板上却胡乱堆着一摞摞书和报纸,没有一样东西放在它本该放的地方。两把椅子是在维多利亚时期喜剧里见到的那种道具椅,一把是红色皮椅,磨得老旧,一把是棉绒椅,毛绒也差不多磨光了。一张餐盘搁在棉绒椅的扶手上,随时要掉到地上似的,餐盘里还有两个人早餐后剩下的东西:粘着蛋黄的小杯和脏兮兮的大马克杯。她将餐盘递给克里斯蒂娜,克里斯蒂娜将盘子洗净擦干,和杯子、茶托、碟子、带渍迹的牛奶瓶一起放好,将餐盘递回给弗朗西丝。马克杯、蛋杯、带杯托的茶杯都是陶瓷做的,外表有一层厚釉,非常结实,工艺很“质朴”。克里斯蒂娜和一个女人共住这套公寓,她叫史蒂维,是卡姆登镇一所女子学校的美术教师,但她并不满足当老师,而是想在瓷器制作方面出人头地。

应该说,弗朗西丝并不讨厌史蒂维。尽管如此,她每次去看克里斯蒂娜,一般都会选史蒂维在学校的时段,她去看的可是克丽茜。她俩自战争中期起就结识了,没想到和平终于到来,她们竟然关系不和,分手了。后来命运又把她们捏合在一起——命运,或是机缘,不管是什么,反正就是去年九月的一天,弗朗西丝为了躲一场暴雨,跑进了国家美术馆。她从人头攒动的弗拉芒馆里好不容易挤到意大利馆,就在那儿撞见了克里斯蒂娜。克里斯蒂娜和她一样全身湿透,表情复杂地盯着那幅名为《维纳斯的胜利》的油画。避而不见已不可能,弗朗西丝站在那里,局促不安,克里斯蒂娜转过身来,两人四目相对。一阵尴尬后,她们都无法抗拒这与其说是巧合,不如说是命运的安排。如今,她们一个月都要见上两三次面。两人的情谊让弗朗西丝联想到一块肥皂——已经洗得如手掌大小,方便掌握了,但掉地太多,上面总嵌着一些去不净的渣粒。

就拿今天来说吧,她发现克里斯蒂娜又做了一个发型。上次见面也就是两个星期前,她的头发还不是很长。现在,她后面头发剪得更是出奇的短,刘海拉直,剪成短短的一刀平,两绺服帖的尖头卷发翘在耳朵前。弗朗西丝觉得,这发型时髦过火,简直怪异。克里斯蒂娜的穿着也是一样,粉红色、灰色混搭成一团,赶得上布鲁姆斯伯里的墙壁了,令人发晕。至于墙壁,弗朗西丝觉得,整个公寓乱七八糟,墙壁也是乱七八糟。她每次来这儿,无不是带着混杂着嫉妒和绝望的心情看到一片狼藉。她想,要是换成自己的房间,肯定会收拾得清爽、沉静,一切井井有条。

弗朗西丝只字不提克里斯蒂娜的发型,对眼前的乱七八糟也视而不见。壶里的水烧开了,克里斯蒂娜往茶壶倒满水,将面包切成小块,拿出黄油、餐刀和两把铜烘烤叉。“来,坐地上吧,这样好弄些。”她说。于是,她们推开椅子,舒舒服服地坐到地毯上。弗朗西丝那把叉的柄上是希普顿修女像,克里斯蒂娜那把上面是一只猫在拉小提琴。煤火上的铁条由灰变成粉红,又变成彤红,铁条上的尘土给烤焦,空气里气味浓烈。

面包很快烤好了,她俩用手指小心翼翼地翻转面包片,抹上厚实的黄油,吃的时候盘子抵住下巴,接住油油的面包屑。“想想可怜的俄国人吧!”克里斯蒂娜一边扫拢面包屑,一边感叹道。这话让她想起自己正在打工的那份小报,便把什么都跟弗朗西丝说了。小报的办公室在克拉肯威尔一破旧排屋的地下室。这个星期她在那儿帮他们做了两天事,没有一刻不提心吊胆的,“那房子嘎吱嘎吱,哼哼呀呀,就像《小杜丽》里的破房子!”工钱少得可怜,不过工作倒有意思。小报有自己的印刷厂,她准备学习排版,那儿的每个人几乎什么都做——那个地方就是这么管理的。两个年轻编辑对她已直呼其名“克里斯蒂娜”,她也直呼其名“大卫”“菲利普”……

弗朗西丝心想,这多有趣呀。她能给克里斯蒂娜讲的只有一件事:巴伯夫妇到了。去之前,她好几天都在想见面后,怎么跟克丽茜描绘巴伯夫妇。在她的幻想里,两人已经谈了很多,妙趣横生。可现在看到这新发型,听到俄国大饥荒,还有大卫、菲利普——她埋头吃面包,一言不发。终于,克里斯蒂娜打破了静默,她打了个哈欠,伸出双腿,像芭蕾舞演员一样绷紧没穿拖鞋的漂亮的脚,说:“只听我叽里呱啦地神侃!坎伯韦尔那边有什么好玩的?肯定有什么好玩的事吧?”她拍拍嘴,突然止住手,“对了,打我上次见你到现在,租你房子的人还没搬进去吗?”

弗朗西丝答道:“我们冠军山那儿管他们叫付房租的客人。”

“他们搬进去了?怎么不告诉我呢?你太有城府啦,说吧,他们怎么样?”

“呃——”弗朗西丝的妙语全跑掉了,脑海里只剩可爱的巴伯夫人,手里拿着小鼓。终于,她开了口:“还可以吧。屋里又住进了人,怪怪的。就这样了。”

“你会拿个平底玻璃杯扣在墙上偷听他们说话吗?”

“我才不会呢。”

“我会的。楼下那个女孩每次在房里和她那个绅士朋友偷偷私会,我都会贴着地板听哩,那感觉就跟听玛丽·斯托普斯[6]的讲座一样精彩。要是你那对夫妻在这儿租——他们叫什么?”

“姓巴伯,伦纳德和莉莲,他俩你叫我莱恩,我叫你莉儿。”

“莱恩,莉儿,肯定是从佩卡姆拉伊来的!”

“从哪儿来的倒不要紧。”

“要是我隔壁住着巴伯夫妇,我可就没心思做事喽。”

“告诉你,新鲜感一会儿就过去了。”

“哎,你讲得太少了——那个丈夫人怎么样?”

弗朗西丝想起巴伯先生那双令人不安的蓝色眼神,“说不清楚,还不是很了解,有点自恋,有点自高自大吧。”

“那个妻子呢?”

“啊,比她先生强多了。长得好看,男人喜欢的丰满型,有点浪漫,还真说不清楚。我们经常在楼梯擦身而过,每次碰面都在楼梯口,我们之间什么事都发生在楼梯口。真没想过,楼梯口居然会是那么有意思的地方,我们家的楼梯口就像是克拉珀姆火车站:我和她就像两列火车,总有一列要驶过车站,总有一列要么退后让路,要么退到侧线上等对方通过。”

“你母亲反应如何?”

“哦,我母亲是一个能忍的人。”

“她不介意住在餐厅里吧,或者她对目前的生活已经完全接受了?说实话,很难想象你妈竟然成了包租婆!她还用蒸汽开信封吗?”

弗朗西丝没有回答,克里斯蒂娜似乎也没指望她回答。克里斯蒂娜又打了个哈欠,伸伸懒腰,脚尖绷直,做出洛波科娃[7]式的舞姿。她说,不要让火这么空烧着,再烤点面包,还吃得下吧?两人都认为没问题,于是又叉起两片面包。

她们吃完面包,喝完茶,这时,下面街上飘来手摇风琴演奏的曲子。她俩侧耳倾听,起先是杂乱的音符,再听,这才听出来,是《皮卡第的玫瑰》,听起来无聊至极,不过是她们年少时经常哼唱的。她俩对视着,弗朗西丝有点尴尬,说:“老掉牙的歌哩。”

克里斯蒂娜却一骨碌站起身来,说:“嘿,走,看看去。”

演奏者就在楼下的人行道上,是一个退伍老兵,身穿大衣,戴一顶士兵帽,胸前可见两三枚战争勋章。手摇风琴放在一台婴儿手推车上,是用绳子捆起来的。琴声粗糙,甚至可以说杂乱无章,音符不像是从琴箱里飘扬出来,倒像是玻璃、金属之类的东西滚出来,噼里啪拉地落在这个男人的脚边。

一分钟后,他抬起头,看到她俩在看他,举了举帽子,弗朗西丝便去袋子里找钱,最小的钱是六便士,她迟疑了一下,不过还是走到窗前,将硬币小心扔下,男人灵巧地用帽子接住,放好,又朝楼上挥挥帽子,另一只手仍流畅地演奏着。

阳光明媚得就像夏天一样,窗框晒得热乎乎的。克里斯蒂娜调整姿势,坐得更舒服,闭上双眼,扬起脸,嘴角还挂着面包屑,唇上黄油闪亮。弗朗西丝看到克里斯蒂娜嘴唇上的油光,笑了,自己也合上眼,尽情享受这阳光,享受此时的惬意,享受楼下的乐曲声,这乐声让她想起战争时期一段刻骨铭心的时光。

琴声抖动起来,演奏者又上路了,为了答谢听众的赏钱,琴声并没有停下来。他转身离开人行道,这时他后背露出一块牌子,上面漆有这样的话:

愿意做苦力!

愿意雇我吗?

弗朗西丝和克里斯蒂娜望着他横穿马路。“能为他们做些什么呢?”克里斯蒂娜问。

“不知道。”

“下星期康韦厅有个演讲会,主题是‘慈善与挑战’,西德尼·韦伯[8]要讲话——光是这个就值得来,你应该来。”

弗朗西丝点点头,“我可能来。”

“可能?一定来呀。”

“我只是不太相信这样的演讲会有什么用,没别的意思。”

“难道你宁愿待在家里,宁愿擦洗马桶吗?”

“马桶也得擦洗呀,不是吗?我想,就是韦伯家也得擦洗马桶吧。”她不想聊这个。有什么意义呢?她的注意力还是离不开那琴声。那人过了街角,最后几丝余音宛如亚麻纱散掉的几缕边线,细细的,但就是没有断掉。皮卡第的玫瑰哟,在银色露珠中静静闪光。皮卡第的玫瑰哟,争相绽放,可——

“史蒂维在那儿。”克里斯蒂娜说。

“史蒂维?哪儿?”

“下面那儿,就来了。”

弗朗西丝俯身到窗台上,看见了身材高挑、身形美妙的史蒂维正往大门口走来。“哦,”弗朗西丝淡淡地问道,“她今天没课?”

“学校已经关门三天啦。一帮调皮的男孩子闯进教室,弄得到处是水。她一直待在自己的工作室。她有一个新的工作室,在皮姆利科。”

她俩在窗前又待了一会儿,这才一声不吭地回到屋里。电炉的火变为灰烬,炉子慢慢冷却,嘀嗒作响。外面楼道里响起脚步声,接着,传来钥匙在锁孔中旋转的声响。

门开了,整个房间一览无余。克里斯蒂娜见到史蒂维,招呼道:“嘿,臭鬼。”

“嘿,”史蒂维答道,接着说,“弗朗西丝!见到你真开心,今天专门来城里吗?”

她没戴帽子,没穿外套,吸着烟。她头发乌黑,额前的短发全朝后梳,与时尚格格不入。她的衣服普通得像帆布工装,衣袖捋到肘部,手掌和手腕上的疙瘩更加明显。不过,与以往一样,史蒂维最让弗朗西丝不可思议的是她的我行我素、与众不同的派头,全然不在乎这个世界是仰慕自己还是把自己当成怪物。她肩上挎了一个大得出奇的包。她走到椅子旁边,一斜肩,包便咚地落在椅子上。她看着眼前的炉火和烘烤叉,谨慎地笑了笑。

“这是做什么呀,小孩子办家家吗?”

“你说丢不丢人呀?”克里斯蒂娜说。史蒂维一回来,她好像换了个人似的,故弄风情,声音纤细。弗朗西丝知道这一点,但不喜欢。“可怜的弗朗西丝每次来看我们都得自己带吃的。亏得她心细,我们运气好,一块面包跟你换两支烟,怎么样?”

史蒂维从口袋里摸出烟盒和打火机,“成交。”

她拿起一块面包,一屁股坐到棉绒椅上,膝盖刚好挨着克里斯蒂娜的肩膀。弗朗西丝现在看清楚了,她指甲缝里全是泥,黑乎乎的,左边太阳穴上有一条很脏的拇指印,像是一道擦痕。克里斯蒂娜也发现了拇指印,伸手将它擦去。

“史蒂维,你这样子像是扫烟囱的。”

“你呀,”史蒂维扫了一眼克里斯蒂娜身上皱巴巴的衣服,不无得意,“看上去就像扫烟囱的懒婆娘。”她又咬了一大口面包,“当然,头发除外,弗朗西丝,你说呢?”

弗朗西丝正在点烟,克里斯蒂娜代她回答:“她讨厌这个,肯定的。”

弗朗西丝说:“我一点儿都不讨厌,不过,你这样子在我们冠军山会让人议论的。”

克里斯蒂娜哼了一声,“哼,我啊,我倒巴不得呢。上个星期我和史蒂维去哈默史密斯,很多人盯着我看,一片赞赏!当然,谁都不说什么。”

“在那种地方,”史蒂维说,“谁会当着你的面说呢?”她吃完面包,舔了舔脏拇指和其余指头,“你知道,弗朗西丝,我曾经住在布朗普顿街,那些人才有教养呢——别提啦!我的邻居是个男的,在一家大海运公司上班。他夫人总是在窗台上放一本《圣经》,星期天要上三次教堂。可一到晚上,隔着墙我就能听到这夫妻俩拿着火钳什么的对砸呢!这就是职员阶层,外表温和,说话温和,都是伪装,实际上他们粗鄙得很。我宁愿和贫民窟的老实人打交道,打死也不愿和他们那样的人做邻居。在贫民窟,人们吵架从不偷偷摸摸。”

克里斯蒂娜伸出一只脚,用脚尖碰了碰弗朗西丝。“还不做笔记?”又对史蒂维解释道,“弗朗西丝家里就住着一个小职员和他的小职员夫人……”

史蒂维听着巴伯夫妇搬家的事,脸部肌肉一抽一抽的,像是在听人描述某种让人尴尬的疑难杂症。弗朗西丝瞅空赶快转移话题。她问史蒂维,瓷器制作让人眼花缭乱,到底是什么感觉啊?史蒂维回答得很详细,告诉她自己在尝试几种新款式,不过,它们谈不上前卫,现如今谁都不想创新。战后以来,买卖艺术品的人变保守了,保守得可怕,但她还是尽力把具象的推向抽象……她将身子探过椅子扶手,从包里取出一本书,翻找出图画和文字来证明她的话,又画了两三张速写,让弗朗西丝了解得更清楚。

弗朗西丝点头,低声嘟哝,不时瞥一眼克里斯蒂娜。克里斯蒂娜就在旁边看着,没怎么吱声,只管玩着史蒂维脚上擦得锃亮的棕色平底鞋的鞋带。她脑袋前倾,那道刘海更加笔直,耳边的几绺卷发则看上去如此扁平,发尾如此尖锐,像罐头开启器的利刃。克里斯蒂娜的头发过去不是这样的。从前,她的头发很长,很蓬松,蓬松得让弗朗西丝联想到万寿菊,惹人怜爱。弗朗西丝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海德公园的蒙蒙细雨中,她的头发就是万寿菊的样子。当时她十九岁,弗朗西丝二十岁。天哪,感觉多么遥远!不,不是遥远,而是另一种生活,另一个时代,如此不同,就像盐和胡椒粉,大不相同。当时,克里斯蒂娜上衣翻领上有一枚珍珠别针,一只手套裂了个口子,露出里面粉红的手掌。后来弗朗西丝常跟她说:“我的心掉出来了,掉进了那口子。”

史蒂维终于说得没劲了,弗朗西丝趁机站起身来,收拾杯碟,去楼道上了趟卫生间。“谢谢你的烟卷。”她扣好帽子,说道。

史蒂维递来烟盒,“带一两支吧,你的烟不咋样,换换口味呗。”

“啊,我还是喜欢自己不咋样的烟。”

“是吗?”

克里斯蒂娜用知识分子式的语气说:“史蒂维,就让她从一而终吧,她就喜欢这样。”

告别时,她们没有亲吻。弗朗西丝来到楼下门厅,看一眼门房里的钟,早过了下午五点,她心里一阵懊悔。她本没打算待这么长时间,不然的话,可以自在地走到沃克斯霍尔,或至少到威斯敏斯特,可现在得赶回家做晚饭。她开始后悔当初扔给摇手风琴那个家伙六便士,对自己在“舒适角”餐厅吃了午餐也感到不安,只好打定主意坐有轨电车而不是坐公共汽车回家,这样能省下一便士。她走到霍伊本站等回家的车,等了许久车才到。火车哐当哐当地驶过泰晤士河,驶入南边低洼、拥挤的街区。车子颠簸得让她想吐。

她一下火车,一个退伍老兵便跟了过来,这个穿得比前面那个更加破烂。他一瘸一拐跟在弗朗西丝身旁,伸出一个帆布口袋,絮叨他的当兵史:曾在伍斯特郡军团服役,到过法国、巴勒斯坦,在什么战役中负过伤——见弗朗西丝摇头,他停下脚步,待她走出几步后,在后头嘶哑地嚷道:“你就没有倒霉落难的时候!”

她转过身,一时不知所措,她尽量轻松地反问他:“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倒霉落难呢?”

他一副嫌恶的神情,抬起手,随即又落下,调头便走。弗朗西丝听他边走边咒道:“行啊,你这个该死的娘们儿。”

这种话弗朗西丝每天在报纸上读到,几乎一样直白,不过,她今天特别难过。她回到家,母亲在厨房里,她把那个退伍老兵的事给母亲讲了。

母亲说:“可怜的家伙,他跟你说话不该那么粗鲁,他那么做当然不对,不过,大家都同情这些人,他们打完了仗,现在却丢了工作。”

“我也同情他们呀!”弗朗西丝嚷道,“我打一开始就反对他们上战场!如今竟然责备起女人来——岂有此理,我们又得到什么啦?不就有个选举权吗?就这还有一半妇女甚至都不能用呢。”

母亲表情平静,这些话她早就听过了。“好啦,大家都和平相处,相安无事。”她目不转睛地看着弗朗西丝打开购物袋,“你没找到我缝丝绸要的线吗?”

“不,找到了,给。”

母亲接过那筒丝线,拿到灯下,“哦,聪明的孩子,这些就是——啊,你买的不是丝尔克牌呀。”

“妈,这个质量一样好的。”

“我还是觉得丝尔克牌最好。”

“唉,可它也是最贵的呀。”

“那是,但如今巴伯夫妇租了我们的房子——”

“可我们仍得精打细算啊,”弗朗西丝说,“我们还得非常节约才是。”她查看了一下门是否关严实了,母女俩已经压低了声音,“上次才给您看了账目,您就忘了?”

“我没忘,可是,呃,我还想过——就刚才我还在想哩,我们是否可以像过去一样雇个佣人呀。”

“雇个佣人?”弗朗西丝有点不耐烦了,“噢,是的,我们是可以,可您知道,如今要雇个既做饭又做清洁的佣人得花多少钱吗?那可是巴伯夫妇一半的房租啊,就是这个价了。再说了,我们现在都什么境况了呀,靴子旧得都掉皮了,生怕病了得请医生,冬大衣看起来像是中世纪传下来的。如果家里再来个外人,我们还得熟悉——”

“好吧,好吧,”母亲急忙打断她的话,“还是你最懂。”

“如果我还能把家里打理得很好——”

“是的,是的,弗朗西丝,我明白了,我们根本雇不起佣人,我真的明白了。我们不谈这事了,给我讲讲你今天在城里做了些什么,你肯定吃午饭了吧?”

弗朗西丝努力平静下来,说话不那么像个泼妇了,“吃了,在一家餐厅。”

“之后呢?去哪儿了?下午怎么过的呀?”

“噢——”弗朗西丝转过身,有一句没一句地答道,“四处走了走,就这样,后来去了大英博物馆,在那儿喝了杯茶。”

“大英博物馆?我好多年没去那儿了,你看了些什么?”

“啊,就是平常那些展品,大理石雕塑、木乃伊之类的——好啦,您饿坏了吧?”她打开肉柜门,“我们又有牛肋排肉吃了,我去把它绞碎。”她心想,我现在一定很享受绞肉。

但是,绞肉没有她想的那么令人开心,肉质不好,老是卡机。弗朗西丝本以为这顿晚餐可以轻松搞定,但可能她心情不好,食材老和她作对:锅里的土豆煮煳了,肉汁就是稠不起来。关键时候,母亲却不见了人影(这种情况偶尔发生)——尽管家道中落,母亲仍然不改晚餐前更衣绾发的习惯,而且总是算错时间。等她完事后走出卧室,饭菜都差不多凉了。弗朗西丝几乎跑着把饭菜端到客厅餐桌上,可还得等,母亲还要向主祷告一番……

弗朗西丝没有享受晚餐,只是吞下食物而已,一边和母亲讨论这几天要做的种种事情:明天是父亲的冥诞,她们得带些花去墓地,给他上坟;下星期一可别忘了去图书馆还书借书;星期三——

“啊,星期三,”母亲抱歉地说,“我答应普莱费尔夫人要去看她,下周我一定要去看她了,跟她商量慈善义卖会的事情,她只有星期三下午那段时间有空,恐怕我们那天不能去看电影了,改天怎么样?”

弗朗西丝感到一种莫名的失望,改到星期一?不行,肯定不行,星期四也不行。当然,她可以自己一个人去,也可以邀朋友去——她并非只有克里斯蒂娜,她在坎伯韦尔这儿就有朋友:玛格丽特·兰姆,住在山下,只隔几家。还有斯特拉·诺克斯,她俩是同学——有一次上化学课,斯特拉·诺克斯和她笑得太厉害,法兰绒内裤都尿湿了。

可玛格丽特过于古板,而斯特拉·诺克斯如今是里夫金德夫人了,有两个小孩,她可能会带着孩子一起去,那会好玩吗?不会的,上次就不好玩,不,她宁可一个人去。

唉,自己到了这个年纪,对看电影这种事情还如此在意,真是可悲呀!想到这,她把盘子里的饭菜扒来扒去,愈加没了胃口——她想象克里斯蒂娜和史蒂维在一起的情景,此时她俩肯定高高兴兴地随便吃了点晚饭,通心粉,或面包加奶酪,或炸鱼加薯条。晚饭后,她俩可能马上会去西区,那儿的娱乐活动有档次——听演讲,或听音乐会——在威格莫尔音乐厅买个廉价座位票——弗朗西丝和克里斯蒂娜以前经常去的。

晚上七点半,巴伯夫妇出了门,显然很晚才会回来,弗朗西丝心情稍有好转。他们刚出门,她便迅疾打开客厅的门,来来回回地进出厨房、上下楼梯,纯粹为了享受一下随心所欲,不必担心会碰上什么外人。她点燃热水器,好好地洗了个澡。她躺在水中,凝聚起一种占有感,任由它弥漫到整栋屋子。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如同呼出气息,松弛神经,充溢了那些没有出租的房间,令人欣喜。

可巴伯夫妇九点四十就回来了。弗朗西丝听到了前门打开,又关上,不敢相信他们回来了。巴伯先生径直走向厕所,在厨房里撞上穿睡衣和卧室拖鞋的弗朗西丝,她在做热可可。噢,不,他见她面露惊讶之情,平淡无味地说,不,他没有比计划提早回来。他和莉莲同他的一个朋友约在傍晚喝酒,他和那个人早在当兵时就认识了,他们还一起去见了他的未婚妻……他像是没注意或不在意弗朗西丝没有兴趣听他唠叨,又倚靠在洗涤室门柱这个“专属之地”继续喋喋不休。

“他的未婚妻要么是个圣人,”他说,“要么,我猜,就是冲着他的钱来的!你知道,雷小姐,那个可怜的家伙一双手从这里没了,”他在自己的肘部做了一个砍掉的手势,“她得喂他吃饭,替他刮胡子,为他梳头——什么事都得替他做,”他那双蓝眼睛一直盯着她,“那女的脑子是不是有点问题呀?”

她心想,含沙射影,一眼就能看出来,就像布谷鸟张着嘴从钟里跳出来报时一样,准没错。她希望他不要总觉得有必要和她说说话,希望他让自己一个人在厨房里清静清静。她穿的是睡衣,脖子搭着几绺湿漉漉的头发,脚踝处还露出腿毛,她很不自在,在厨台和灶台之间僵硬地走来走去,恨不得他马上离开。可和上回一样,他似乎喜欢看着她忙碌。她发现他脸色通红,一身浓浓的啤酒味和烟味。她有种感觉,他就是喜欢看到她一副被动的样子,也许这样想有失公允。

终于,他去院子里了。她洗了奶锅,将热可可端到客厅,递给母亲,嘴里抱怨道:“刚才那个巴伯先生一直缠着我说话,他真的好烦人,我一直努力去喜欢他,可是——”

“巴伯先生?”母亲在椅子里打盹,听弗朗西丝这么说,撑起身子,端坐起来,“我倒是越来越喜欢他啰。”

弗朗西丝坐下来,“开玩笑吧?您什么时候见到他了?”

“啊,我们聊过天,他很有教养,也很开朗。”

“他真讨厌!都不知道他夫人怎么会找他这种人。他夫人那么可爱,和他根本不是一类人。”

她们一谈“巴伯”,便压低嗓门。不过,母亲这回没接弗朗西丝的话,只用嘴吹着热可可,弗朗西丝望着她,“难道不是吗?”

“嗯,”母亲终于答话了,“巴伯夫人给我的印象倒不像是那种很宠爱丈夫的妻子。依我看,她该多打理家务、多尽妇道才是。”

“宠爱?”弗朗西丝不以为然,“妇道?这多像维多利亚时代中期人们说的话!”

“我怎么都觉得,现在的人啊,一谈到美德,就说‘维多利亚时代’什么的,不就是要抛弃那些他们不愿花气力去培养的种种美德吗?你父亲在世的时候,我可总是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的。”

“您打理的?那可是内莉、玛贝尔做的。”

“哼,佣人自己是不能打理家务的——家里要是现在有佣人的话,你就知道了。打理家务是很费心神的。我每次和你父亲用早餐,总是穿着体面,表情快乐,男人对这个很在乎的。巴伯夫人——唉,她先生一去上班,她就上床睡觉,真不可思议。她做家务也很敷衍,只想着一做完怎么去玩。”

弗朗西丝也想这么做,但做不到,她心怀嫉妒。她张开嘴,也想说点什么——又闭上嘴,什么都不说。她现在才注意到,今天晚上母亲看起来特别疲惫,她的脸颊松弛干枯,如同一片洗得过多的亚麻布。她很久很久才喝完热可可,然后将杯子搁在一旁,坐在那儿,手放在膝上,手指动个不停,发出纸一样的窸窣声,她眼神游离恍惚,对一切视而不见。

又过了十分钟,她俩起身,准备上床睡觉。弗朗西丝留在后面整理了一遍客厅,调暗煤气灯,这才打着哈欠,穿过门厅,走到厨房外的过道时,她听到一声惊叫,赶紧跑进厨房,发现母亲在洗涤室里被一个在洗涤池暗处扭动的东西吓得直往后躲。

这一两个星期,鼠患把她们弄得心烦意乱,弗朗西丝为此放了老鼠夹,现在终于逮住了一只,它的后腿给夹得血肉模糊,它正拼命逃脱。

弗朗西丝走上前。“没事,”她平静地说,“我来处理吧。”

“哦,天哪!”

“好啦,别看。”

“我们要不要叫巴伯先生呀?”

“巴伯先生?为什么要叫他?我自己能搞定。”

老鼠见弗朗西丝靠近,挣扎得更加厉害了,两只前爪徒劳地抓挠困住它的夹子。它伤得太重,放了它也没意义,可弗朗西丝也不想让它就这样等死。她犹豫了一下,将一个水桶灌满水,把这只扭动着的家伙连同夹子一起扔到桶里,水里冒起一个银色水泡,连同一丝血迹,纤细如暗红的棉线。

“这些野蛮的夹子!”她母亲说道,仍是惊魂未定。

“嗯,不过也该它倒霉。”

“你怎么处理它呢?”

弗朗西丝捋起衣袖,将夹子从水桶里拎了出来,抖掉水滴,“拎它到外面,扔进灰堆里。您去睡觉吧。”

老鼠的皮毛泡了水,油亮亮地竖着,如长钉一般。这只死去的老鼠竟像一个死去的人,双眼痛苦地闭着,脑袋耷拉下来。弗朗西丝捏着它软骨一样的尾巴,小心翼翼将它从夹子里解脱出来。后门旁边架子上有不少旧外套和旧鞋子,她原想不穿外套就行,不过草坪可能是湿的,于是她套了一双她弟弟诺埃尔以前穿的高筒雨靴,走到院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过草坪,拎着的老鼠也跟着晃来晃去。她穿过草坪,沿石板小径往院子尽头走去。

有一两家邻居窗户的灯还亮着。弗朗西丝家的院子有高墙,院里有一棵高大的欧椴树,几棵乱蓬蓬的月桂树和绣球花,眼前几乎一片漆黑。这条小路她走过太多次了,在黑夜里不用眼睛而是凭感觉往前走,到了灰堆外的矮木栏,她将那小小的尸体抛了过去,尸体落到灰堆里,发出微弱的沙沙声。

之后便是一片寂静,在冠军山这个地方,这种深深的寂静有时会突然降临或弥漫,有时白天都会这样。这种静谧给这个地方蒙上一层孤寂的色彩,很难想象周围几步路远就有人家,屋里有佣人,远处那堵院墙后面是一条煤渣小道,从那里很快就能到大路,大路上哐啷哐啷跑着有轨电车、公共汽车。弗朗西丝想起了那天早些时候自己走过威斯敏斯特,但现在却想不起当时的情形,一切已在她脑海里消失,砖墙、人行道、人群,全都消融不见,只有树木、植物、看不见的花儿,她能感觉到蔬菜在悄无声息地生长。

突然,弗朗西丝感到后背发凉,于是拢紧睡衣翻领,转身回屋。

就在这时,她突然看见前边有一样东西:一点火光在黑暗中上下晃动。不一会儿,一股烟卷味飘了过来,她明白了,那点火光是点燃的烟卷。她转眼一看,发现一个人影。

前边有一个人,那个人竟和她一样,也在院子里。

她既惊又怕,大叫一声。那人原来是巴伯先生,他笑着迎了上来,嘴里不停地道歉,吓着她了,实在对不起,他说,今晚夜色挺好,就在外面待一会儿,好好享受这夜色。先前他不想说,没想到打搅了她,希望她不介意自己在院子里到处转转。

有那么一下子,她真想揍他。她血冲太阳穴,全身像被敲的钟一样抖个不停。她以为巴伯先生老早就上床了。他在院子里待了准有——将近半小时了。弗朗西丝一想到自己站在灰堆旁,全然不知他就在附近,心里不是滋味。要是刚才不那么尖叫就好了。不过,好歹他看不到她穿的是诺埃尔的高筒雨靴,这么想着,她倒是感到庆幸。

话说回来,巴伯先生今晚只不过做了她自己做过的事:抵不住美妙夜色的诱惑,到院子溜达一番。她不再抖得那么厉害了。她面无表情地讲了老鼠之事。他咯咯笑道:“可怜的倒霉蛋啊!唉,它不过想吃点奶酪而已。”说着,他举起手上的烟卷,送到嘴边,烟头又闪出亮光,瞬间的光亮照出他纤细的手、唇边的须、尖尖的下颚。

烟光暗淡下去,他又说话了。弗朗西丝听他的声音,知道他仰着头。

“雷小姐,今晚太适合观察星象了!小时候,我对星象可熟悉了,观察星象是我的一大爱好。家里人睡着后,我就偷偷从房间窗口溜出去,拿着一本图书馆借来的书和一盏自行车的专用灯,在我家洗涤室的屋顶一坐就是几个小时——把书上画的和天上的星象对上号。有一次,我哥道吉发现我在屋顶看星象,便从里面关上窗户,害得我在雨里待了一个通宵。我哥老是玩这种鬼把戏。不过也值了。每颗星星叫什么我都知道了:大角星、天狼星、天琴座α星、五车二星……”

巴伯先生喃喃念叨着那些星名,黑暗中,那些轻声说出的话竟然产生了一种魔力。她就这么身穿睡衣,和他站在一起,在这么一个孤寂之处,真是怪异——不过,她转念一想,不就是站在自家的院子里吗?她回头看看屋子,灯还亮着:厨房门敞开,一楼百叶窗下了一半,上面楼梯拐角的窗户,莫里斯牌旧窗帘没有合拢。

是的,他说得没错,今晚一钩细细的弯月,深蓝色的天空里星星寥寥,清晰明亮。她也仰起头望了一会儿,问道:“五车二星在哪里?”这颗星的名字挺有意思的。

他用夹着烟卷的手指向天空。“就在你家邻居烟囱的正上方,那个小家伙,特别亮。那边,那是天琴座α星,那边——”他转过身,弗朗西丝跟着烟卷的亮光转,“那可是北极星。”

她点点头,“北极星我认得。”

“是吗?”

“我还认得北斗七星和猎户星座。”

“你和女童子军一样棒啊。仙后星座认得吗?”

“就是几颗星组成了一个M形状的星座吗?嗯,认得。”

“仙后星座今晚的形状像字母W,看见了吗?它们旁边就是英仙星座。”

“没,我没看见。”

“你要把一颗颗星星像点一样连起来,这需要想象力的。以前给这些星星取名字的人——嗯,他们那时候没有现在这么多娱乐活动。认得出双子星座吗?”他向弗朗西丝靠得更近,在空中画了个样子,“看见它们两个了吗?看见它们手牵手吗?再从双子星座往那边看,那是狮子星座——它右边是巨蟹星座,那是牙鳕星座。”

她使劲看。“牙鳕星座?”

“就在那边,蛾螺星座旁边。”

她同时意识到两件事:一是他在开自己玩笑,二是他在为她指示星座时,离她很近,他那只空着的手竟然碰到了她的腰背处。这意想不到的接触吓了她一跳,她躲开,肩膀碰到了他的肩膀,她的高筒雨靴在地上发出很大的声响。他也向后退,有些夸张地举起双手,像做错事被人抓了现行似的,同时挤眉弄眼,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

或许,他并非动机不良,她突然拿不准了,天太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看到他的眼睛和牙齿反射出来的微弱星光。他在笑吗?他在讥笑她吗?过去和男人在一起时那种仿佛被耍弄、被设局的感觉又涌上心头,那种尽管自己什么也没做还是被人取笑的感觉,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只会让人觉得她更加可笑。

她再次感到这个地方——这个潮湿、诡异的花园——是如此孤寂。这个庭院今晚只适合巴伯先生,以前它可不是这样的。弗朗西丝拉紧睡衣束带,挺直身板,声音冷酷。

“巴伯先生,您真不该还待在这儿,您夫人肯定在担心您去了哪里。”

不出所料,他果然笑了,笑中含着揶揄,她捉摸不透。

“呵,我在这儿再待上一两分钟,莉莉也还会活着的。雷小姐,我抽完了烟,会找路上床的。”

弗朗西丝没跟他说再见,咚咚地走回屋里,一边想,我早知道自己就是大傻瓜一个。进到屋里,她踢掉高筒雨靴,飞快地查看了炉子和第二天早餐要用的食材,生怕这个晚上第三次撞见巴伯先生。还好,他没露面。她上楼进房,摸索着取下发簪,这时,她听到楼下后门的关门声,接着是插上门闩的声音。

弗朗西丝竖起耳朵听着他爬楼,心里还在生气——可竟也生出一种好奇:巴伯先生进到房间后,会怎样和他夫人打招呼呢?她想起克里斯蒂娜问过自己是否会用平底玻璃杯扣在墙上偷听。如果你只是悄悄走近门口,歪歪脑袋,该不算是偷听吧?

她首先听到巴伯夫人的声音,“你终于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丢了呢,你在做什么啊?”

巴伯先生打着哈欠,答道:“没做什么。”

“你肯定做了什么。”

“就在院子里抽根烟,看星星。”

“看星星?你看出自己的未来了?”

“哦,这我早就知道了,不是吗?”

夫妻俩说的就是这些。令弗朗西丝吃惊的是他们说话的语气——死气沉沉,丝毫没有什么情啊爱啊的。在这之前,弗朗西丝从没想过这对夫妇的婚姻会不幸福。她深感震惊,天哪,这对夫妻说不定挺恨对方的。

她转念一想,算了吧,他们有没有感情是他们自己的事,只要不少我租金就成……可这样想,还真把自己当包租婆了,这样想,那就太可怕了。她可不愿他们日子难过,不过她也感到不安,她想起自己太不了解他们了,而他们就住在她家中!她不情愿地记起史蒂维的告诫:留神“职员阶层”。

她开始后悔偷听他们说话。她爬上床,吹灭蜡烛,可躺在那儿,睁着双眼,没有睡意,听到那夫妻俩来回于起居室和厨房,很快,其中一个在楼梯口停下——是巴伯先生,他又打了个哈欠。他调暗煤气灯,她盯着门下的灯光渐渐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