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组织领导
(一)施工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
为加强施工组织领导,铁路局、站段应成立施工协调小组。其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
2.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3.负责组织召开施工预备会、点名会和总结会。
4.Ⅰ、Ⅱ级施工协调小组负责审定相应施工等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等。
(二)天窗修管理办公室职责
1.普速铁路
铁路局成立天窗修领导小组,天窗修领导小组下设天窗修管理办公室(简称天窗办),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天窗修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加强天窗修管理和考核工作。
(2)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天窗修基础管理、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3)协调、解决天窗修出现的问题。
(4)负责考核天窗兑现率和利用率。
(5)定期总结工作,不断提高天窗修质量。
2.高速铁路
铁路局成立高速铁路综合天窗维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天窗维修管理办公室(简称天窗办),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天窗修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领导小组职责
1.普速铁路天窗修管内(站区)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各有关站段是具体实施天窗修的责任单位,由车务站段负责牵头,成立天窗修管内(站区)管理领导小组,各站段应指定专人负责天窗修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完善规范站段天窗修管理制度,强化天窗修基础工作,落实天窗修有关要求。
(2)负责管内维修作业计划的提报、编制、平衡、组织、协调、统计、分析、检查、指导、考核、总结等工作。
(3)研究优化天窗修作业组织方式,提高天窗作业效率和行车设备质量。
2.高速铁路维修组织领导小组
高速铁路维修组织领导工作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站段按管理模式、专业分工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1)在调度所办理登销记(含过渡期间在车站办理登销记)的,由工务专业负责牵头组织,工务主管副段长担任组长,各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主管副段长担任副组长。实行一体化管理模式时,由一体化管理单位指定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
(2)因行车组织细则规定在分散自律下不在行车调度台办理登销记等原因在车站办理登销记的,由车务段(直属站)负责牵头组织,车务段主管副段(站)长担任组长,各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含维修作业单位)主管副段长担任副组长。
(四)施工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其主要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检查施工和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现场施工,安排施工防护,确认放行列车条件等。
2.负责协调解决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协调各单位施工作业,掌握施工进度,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施工协调小组汇报施工情况。
3.负责总结分析施工组织、进度和安全等情况,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五)施工(维修)主体单位
1.维修负责人
维修的组织领导工作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
Ⅰ级维修负责人由车间主任(副)担当(Ⅰ级维修较多时,车间主任可委托车间干部担当),Ⅱ级维修负责人由工(班)长担当。
2.多单位作业规定
施工现场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维修)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各单位必须服从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六)例会制度
1.普速铁路例会制度
(1)铁路局天窗修例会制度:
①月度工作会议;
②季度工作会议。
(2)站段管内(站区)天窗修例会制度:
①月度工作会议;
②周小结实施会。
2.高速铁路例会制度
(1)铁路局天窗办月例会;
(2)站段月例会;
(3)车间周例会;
(4)综合天窗维修例会:
①调度所日例会;
②工区日例会。
例会制度主要任务是总结已实施的工作和布置下阶段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