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中国银行的主要外汇业务
中国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有着丰富的经验、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队伍、严密的风险监控体系,以及外汇业务方面强大的技术优势等特点。
118 个人外汇
个人保证金外汇买卖业务也称“双向宝”业务,是指个人客户通过中国银行所提供的报价和交易平台,在事前存入超过建仓货币名义金额的交易保证金后,实现做多与做空。双向选择的外汇交易工具包括“双向外汇宝”和“双向黄金宝”。其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适用对象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在中国银行做“双向宝”业务。
2.办理流程
投资者在做个人“双向外汇宝、黄金宝”交易前,需到中国银行柜台开立个人“双向外汇宝、黄金宝”交易专户。开户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主账户为活期一本通的长城电子借记卡,以此作为“双向外汇宝、黄金宝”的签约账户,即资金结算账户(一个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下只能开立一个交易专户,一张长城电子借记卡下只能开立一个交易专户),并办妥以下手续。
(1)完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风险偏好测试》,确认本人的风险承受度。
(2)完整如实地填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向外汇宝、黄金宝”业务申请表》。
(3)与中国银行签订交易协议。
(4)待银行柜员对客户资料审核无误后,通过系统为客户办理开户手续。
客户完成保证金账户开户手续后需注册签约中国银行新外汇买卖客户端,绑定动态口令牌E-TOKEN(如客户已经办理开通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可使用网银动态口令牌,否则可在开通保证金账户时申领)。
在中国银行门户网站下载“中国银行新外汇买卖系统客户端软件”,参照《中国银行新外汇买卖系统客户端安装手册》,安装成功后即可登录交易界面进行“双向宝”交易。
119 公司外汇
中国银行可直接办理的公司外汇业务包括资本项下资金结汇业务、贸易项下资金结售汇业务和境内外外汇付汇业务。
(1)资本项下资金结汇业务。企业资金到账办理验资业务后,企业可直接到中国银行办理资本金结汇。结汇时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命令函、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包括商业合同或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须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的回函)、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相关凭证,以及其使用情况明细清单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
(2)贸易项下资金结售汇业务。贸易项下资金到账后,企业可直接持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卡到中国银行办理结汇。中国银行在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办理收结汇核注后,企业可直接到外管局办理核销手续。
(3)境内外外汇付汇业务。企业办理境内外付汇业务需提供报关单、合同、发票等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资料,中国银行审核无误后可为企业直接办理付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