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公司债
一、公司债简介
公司债是指上市公司为筹措长期资金而向依照法定程序向一般大众发行的、约定在一年以上的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指定到期日发债公司应向债权人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并应依约定利率按期支付利息。
公司债大体可以按照是否记名、参加利润分配、可提前赎回这三方面进行划分;若以发行目的划分,公司债也可以分为普通公司债券、改组公司债券、利息公司债券、延期公司债券;若以发行人是否给予持有人选择权的条件划分,公司债还可以分为附权和不附权两种类型。
二、公司债特点
(一)目前我国国内公司债市场规模小、发展缓慢
相对于股票市场,国内的债券市场发展水平较低。而相对于国债和金融债,目前我国国内的公司债及其市场发展缓慢。公司债券市场规模较小、市场化程度较低、债券发行和交易市场联系不强。
(二)公司债的风险和收益水平介于股票和国债之间
公司债的收益来源主要有两种:其一,在固定的时间获得利息和本金;其二,通过沪深交易所市场低买高卖来赚取价差。公司债投资的收益较为稳定,年收益率大致保持在4%~9%。本质上来说,债券的投资者主要还是期待通过发行公司的还本付息债券来获取预期收益,所以在交易所交易过程中浮动的公司债价格只是对票面利率的一种修正。
(三)公司债投资门槛低
公司债的投资门槛大致与基金相同,拥有千元左右的投资者便可进入其债券市场。公司债的交易单位是1手(上交所、深交所),每手在1000元左右浮动。2010年以前国内交易所交易的公司债券的投资者主要以机构为主,而之后,中小投资者开始增多,市场的有效性迅速增强。
(四)公司债有助于改善企业资本结构、优化企业管理
对于大部分典型的股份公司,其融资方式主要有股票和债券两种方式,其比重构成了企业的资本结构。为使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大化,企业需要通过综合的融资政策来优化其资本结构,发行公司债显然可以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在股票和债券的资金来源中取得一个平衡点。
公司债的发行有助于优化企业管理。公司通过公司债进行融资一定程度上会对经理层产生较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投资者会从自身利益出发来选择其投资的公司,而发行公司需履行还本付息的法定义务,均会激励公司管理层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五)公司债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市场风险
债券市场由于其稳健而较有保障的收益而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公司债的发行可以显著地提高企业的融资效率并解决公司资金来源单一的问题。
公司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的证券,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了较好的投资方式。由于短期融资债券和公司债券的投资者众多,公司资金来源的风险责任得以分散,可以显著地降低其风险集中性,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并降低了市场风险。
三、公司债市场参与者
公司债市场主要包括债券发行人、债券投资者、中介机构、监管机构与自律性组织五类主体。其中债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发债的公司。债券投资者是指通过公司债券进行投资的各类机构法人和自然人,可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大类。机构投资者主要有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如券商、银行、保险公司)、各类基金(如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社会公益基金)、企业和事业法人等。个人投资者是指满足法律法规条件、从事公司债券投资的社会自然人。
另外,公司债市场的中介机构是指为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主要是指证券公司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主要是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和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等。公司债市场的监管机构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负责行业性法规的起草,负责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负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中介机构的行为等依法实施全面监管。
最后,公司债市场中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责有:提供交易场所与设施;制定交易规则;监管在该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以及会员交易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确保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证券业协会的职责是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会员执行有关法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制定规则,组织培训和开展业务交流,调解纠纷,就证券业的发展开展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责。
四、公司债目前状况与未来发展
目前我国国内的公司债市场规模仍然较小、发展较为缓慢。截止到2011年8月份,我国共有38家上市公司发行了45只公司债,合计发行总额823.2亿元。相比之下,2010年全年只有15家公司发行了23只公司债,合计发行总额511.5亿元。2013年全年,债券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87016.27亿元,总量较2012年增加7218.72亿元,同比增长9.05%,其增速下降了2.61个百分点。其中,在交易所发行的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总计331只,发行总量为2717.30亿元,仅占债券市场发行总量的3.12%。
多年以来发改委沿用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模式严格审批企业债券的发行,并将公司债当作企业弥补固定资产投资资金不足的融资工具来管理,这与公司债作为公司资本结构中与股票和银行贷款相似的金融工具的本性是有矛盾的。因此,也就赋予了企业债券市场极浓的行政化色彩,与股票等金融工具市场化发展的道路不一致。
近年来,公司债的发行数量逐年上升,债券市场规模迅速增大。2011年,证监会建立了针对公司债的绿色审批通道,以简化发债的审核程序,缩短审核时间,审批效率大幅提高,这使得公司债的审批时间迅速缩短,发行成本也大幅降低。在我国政府政策倾斜的背景下,公司债市场发展迅速,这有利于提升我国金融市场直接融资的比重,有利于促进债券市场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