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创新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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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的最高境界就是有人买

创新是发明有用的东西。“有用”这个词,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定义。有用可以是对个人有用,对社会有用,对科学有用,对公司有用,对资本有用。有用可以是对现在有用,对5年后的将来有用,或对50年后的将来有用。科学家对世界进行深入的研究,为的是给人类带来新的知识,这是一种有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包括工人、农民、医生、警察、政府职员等,每天都在做坚实的工作,这也是一种有用。在这里,我只对在创新词汇定义中的“有用”这个词定义。怎样才能知道一个发明的东西有用?

有用的最高层的定义和最难达到的境界就是有人买

最直接的证明有用的准绳,就是有人买,有消费者为你埋单,有公司买或用你的技术。到最后,让消费者或商业用户从自己的腰包里自愿掏钱出来买你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且是反复多次地买,是真正的硬道理。因为没有消费者会忽悠自己的钱。工业和商业用户也不会拿钱打水漂。

对一个东西或事物,有人恭维,有人吹捧,有人介绍给别人,有人会建立公司推销,甚至有人给你投资。这些都只是间接、不可靠的证明。有用决不是你自己以为有用,不是自己心血来潮臆测有用,不是别人告诉你有用,甚至不是很多人告诉你有用。不是别人恭维讨好你说的,不是别人敷衍你的。你的论文发表了,专利申请到了,公司搭好了,钱圈来了,公司上市了,你成了百万富翁了,成了社会名人,都不能代表你的东西真正有用,真正在社会上有了价值。

吹捧你的人可能并不真心,介绍你给别人是没有责任的,得到投资和建立公司只是意味着找到资源进行一种试验,而不是一个证明。赞扬是不费钱的,恭维是免费的,介绍是免费的,用别人的钱建立公司是对个人无害的。在20世纪90年代末互联网经济过热的时候,有些互联网公司没有任何盈利(支出大于收入,或负收入),也可以包装上市,为创始人、投资者创造巨大的个人财富和利益。但到最后,没有消费者出钱购买服务,公司即使上市也可能失败。有用只能用一件事情证明,就是有人,很多人,自愿掏腰包买你的东西。

旁白

很多人知道爱迪生的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和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但很少有人知道爱迪生的另一句名言:“没有人会买的东西,我不会去发明。”(If it won't sell, I won't invent it.)爱迪生说这句话是有切身体会的。他自己的第一个发明就是因为没有需求而遭到失败的(详见第五章)。

可惜,这样一个简单明了的道理,有很多发明者、技术科学工作者和创业者都不明白。所以会有很多口口声声创新的人,达不到真正的创新成功。近一半的人,因为对“有用”的定义不对,在创新之路上还没有出发就已经倒下了,比如:

——有很多人做的事情实际是要对自己有用:出名,赚钱,风光;

——有的人,参与创新是想证明自己的能力;

——有很多人认为“只要自己认为对社会有用的,就一定有用”;

——有的人还没到终点,就认为“我离有用已经无限近了”,其实最后的一个坎可能是过不去的。

一个创新者的天职就是做有用的东西,就像一个篮球运动员的天职是把球送到篮筐里得分。如果“飞人”乔丹飞到空中扣篮,动作优美,但是球没有进,积分表上的比分值是不会变的,观众只会发出叹息和嘘声。走一半了,或者无限近了,并不意味着成功。古人云,行百里者半九十。影响创新成功的变数很多,不彻底完成对有用的证明,就是没有证明。

有些人会觉得,现在的社会是一个金钱物质至上的社会。为什么一定要用钱来决定创新的成败?这个担心是有道理的。有两点要说明。第一,有人掏钱买你的东西,说明你的东西对掏钱的人有益处,有贡献。别人买你的东西,是看中你的东西会带给他的益处。让别人掏钱,是要给别人益处的。更准确地说,是要带来的益处远远大于付出。所以说让别人买,是对社会贡献的证明。第二点,有人掏钱买你的产品和设计是最终极的捧场,是有代价的,造不了假的。用这个做“有用”的标准,是最容易让人保持诚实的。

旁白

财富是“有用”的副产品,不是目的。微软的创始人比尔·盖茨是世界上靠技术创业的首富,他的公司的软件很受人欢迎。为什么盖茨有钱?因为有很多人花钱买微软的软件。为什么很多人买微软的软件?因为这些软件帮助人更好、更快地完成文书工作。不要把盖茨理解为一个坐着收钱的财主,而要把他理解为一个为世界提供优质服务的人。

case 3:慈善的创新家(1)

事情总有两个极端。我在西北大学的学生告诉我:“老师,我不想赚钱,我只想做好事,做慈善。”很多天真理想的年轻人会想:“我就想发明新的好的东西,免费给别人用不行吗?我能不能只负责产生点子?”有的人会问:“谷歌和百度这样有用的网站,不是免费使用吗?不是没有人付钱吗?难道它们不是创新?”道理是这样的:谷歌和百度提供给公司的广告服务,是收费的。对谷歌和百度而言,上网搜索的终端用户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而上网登广告的商家才是真正在为他们埋单的人。互联网公司的服务不是针对末端消费者的,而是针对公司的。公司和广告商,是互联网公司的消费者,而大众消费者只是互联网公司的“产品”而已。谷歌公司需要大众消费者的名字和个人信息赚取广告收入赖以生存。可惜的是,很多年轻人,看到谷歌送给每个人的“免费午餐”,也以为这是一个可以被广为效仿的模式。

旁白

你会花钱用互联网搜索工具吗?大家都用谷歌、百度、搜狐、雅虎、脸谱的互联网服务,比如电子邮件和互联网搜索。我问我班里的学生:“如果谷歌要求你交1分钱搜索一次,你还会用它吗?”以及“如果谷歌每月收5元钱使用电邮,你还会用吗?”答案是95%的人会停止使用。当然这并不单指某个公司。把谷歌的名字换成别的,我想答案是大致相同的。互联网是创新,可是绝大部分人并不为使用真正付费。为互联网公司埋单的,是广告商。

更有的学生,会不承认创新必须要有人埋单。他们甚至相信以下几个虚无缥缈的可能,比如:

——自己的创新可以大量、无偿地提供给社会;

——有用户会主动索要和接受;

——有“非营利组织”会提供资源;

——实在不行他们甚至可以自己组织慈善机构去“很容易”地解决钱的问题。

这些很纯洁美好的想法,对创新是有害的。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同样,想给别人免费的午餐也没有那么容易。即使免费的东西,也要别人接受、学习、相信才能采用。这个学习的过程就在考验人的惰性和天生的警觉。另外,你要免费给别人东西,可能要取代已有的东西或现存的习惯。别人会轻易答应吗?会有负面影响吗?再者,你要给别人免费的东西,也要通过各种制造、运输、渠道才能成功。拥有这些渠道的人,不能免费为你工作。

本节的目的,不是希望每一个读者都为钱去工作,为财富去努力。这里就是想告诉读者,把“有用”定义为“有人愿意付钱给你”,是一种很难被滥用、被错误理解的标准。

一语道破

创新和钱是很难分开的。一个创新者,即使自己不关心钱,也要从钱的角度审度自己的主意。要做有大影响的创新,就必须让很多人得益。要影响很多人,就必须用钱来摆渡。要找到钱来摆渡,就必须为给你钱的人和机构提供回报。要为投资者提供回报,你的创新必须最后有人埋单。这个世界上,没有空穴来风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