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保险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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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家庭财产的保险规划

第二章 家庭财产的保险规划

第一节 家庭财产的风险识别

家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现代人充电的重要场所。当我们工作了一天之后回到温馨的家,一天的劳累顿时消失;当我们陷入困境、遭遇挫折时回到温馨的家,一切烦恼顿时抛到九霄云外。但是,怎样才能保证我们的家庭永远温馨幸福呢?当然,最为重要的前提条件是安全。任何一个家庭,都可能面临着火灾、盗窃等各种各样的风险。如何保护好家庭财产,尽量减少家庭财产的风险,是现代家庭不得不考虑的重要问题。

一、家庭财产的种类

根据家庭财产的性质进行分析,家庭财产可以分为不动产和动产两大类。所谓不动产,主要是指一般无法移动的财产,例如土地、房屋、树木、森林等。所谓动产是指除不动产之外的其他家庭财产,例如存款、有价证券、衣物、书籍、家具、著作权、所有权等。由于这两大类财产的性质不同,我们必须分别对其进行风险分析,参见图2.1。

1.不动产

通常,我们把家庭所拥有的不动产分为未改良土地和改良土地。

未改良土地指未在地面上施加永久性改良设施或装置的不动产,包括可以耕种的土地、树木、森林、水等有价值的资源。未改良土地可能因为污染、腐蚀、洪水、地震、火灾等风险而使价值减少。比如说,一个居住在造纸厂附近以耕田为生的农民,工厂排出的污水污染了他的农田,导致土地无法种植庄稼,这就使农民的财产遭受了损失。或者,一次火灾把农民所拥有的森林一烧而光,一次病虫害导致农民的森林完全被毁,那么农民的财产就会遭受巨大的损失。但是,一般而言,未改良土地大多是用做生产经营目的的,比如耕种的土地、森林等。我们不把它们作为一般意义上的家庭财产。

图2.1 家庭财产的种类

改良土地指已经在地面上包含了永久性建筑设施的土地。这些永久性建筑设施不仅包括住房,还包括游泳池、水暖管道、车道、人行道、电线杆等设施。相对而言,改良土地上的永久性设施具有比较大的风险,而且其面临的风险更加多样,例如火灾、爆炸、倒塌、各种自然灾害等。这类永久性建筑设施是我们习惯上所指的家庭财产。比如,居住在别墅的家庭,其家庭财产就不仅仅包含房屋,而且包含车库、花园、游泳池等地面永久性设施。相对而言,如果不考虑改良土地上面的永久性建筑设施,改良土地本身的风险比较小,所面临的风险种类也比较少。例如,别墅庭院中的土地基本上没有什么风险。

2.动产

动产是指除不动产之外的其他家庭财产。个人财产可以是有形的财产,也可以是无形的财产。

有形财产是指具有实物形态、可以触摸得到的个人财产,如货币、珠宝、古董、艺术品、家具、电器设备、厨房用具、衣物、汽车、摩托车等。这些财产也是我们习惯上所指的家庭财产。有形财产面临着多种风险,例如火灾、爆炸、盗窃、各种自然灾害等。

无形财产是无实物形态的、无法触摸到的财产,如专利权、版权、肖像权、所有权等。无形的个人财产比较特殊,首先是它所面临的风险类型比较特殊,它们基本上不会受自然灾害或火灾等灾难的影响,而是由于人与社会经济的行为才会导致损失。其次,无形财产所面临的风险种类比较少。通常,无形财产的损失是因为他人的侵权行为所致,并因此影响所有者对财产的完全使用权和享用权。比如,大学教授李某花费大量心血,总结多年研究成果和工作经验,出版了一本畅销的培训教材,版权归个人所有。但某培训机构未经李某允许,大量翻印此教材用于商业培训,李某的版权价值受到严重减损,这种损失就属于无形个人财产损失。一般而言,无形财产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故受到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的影响不大,而受到投机风险的影响比较大。

保险只能够应对由于纯粹风险导致的损失,而且,本书讨论的是用于生活目的的家庭财产的风险规划。因此,在本书讨论的家庭风险规划中,仅仅考虑由于纯粹风险导致改良土地和家庭有形财产所面临的风险,包括对房屋、房屋装修和室内物品的风险规划。

二、家庭财产的所有权种类

如果根据家庭财产的所有权进行分类,家庭财产可以是自有的,也可以是占有或租用的(见图2.2)。占有并不等于所有,比如小马将自家的照相机借给邻居小王使用,那么小王在借用期间对照相机享有使用权。一旦相机损坏,小王就必须赔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尽管相机不是小王所有的财产,但也可以把照相机看做是小王的家庭财产。又例如,公寓的房客虽然不是公寓的所有人,但若公寓发生火灾,房客也要按照合同赔偿房东的损失,因此房客也可以把租用的房屋看做自己的家庭财产。

图2.2 家庭财产的所有权种类

所以,无论是自有或者是租用,只要当财产发生损失之后,当事人在法律上要承担责任或因此也产生了损失,都属于我们家庭保险规划时需要考虑的对象。

三、家庭财产的风险

1.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是所有家庭财产所面对的风险,例如地震、暴风、暴雨、洪水等。我国国土空间上通常面临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暴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我们家庭财产面临的主要自然灾害则包括台风、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冰雹、泥石流等。

比如,由上海某装修公司施工的一套居室,在暴雨过后,令业主锁先生遭遇噩梦。先是一场暴雨,造成吊顶渗水,滴了两天两夜;4个月后,墙面又开始渗水。不久之后,客厅里突然泛起一股异味,锁先生检查发现,原来是电视机、空调等部分家电的电源板已经被击穿了。锁先生因此发生了巨大的损失,由于没有购买保险,这些损失究竟应当由谁来承担还成了一笔“糊涂账”。再比如:

● 地震造成房屋倒塌,花园被损,并使室内物品完全被损坏;

● 暴风把房屋的屋顶吹翻了,并使室内物品完全被损坏;

● 洪水把房屋完全淹没,并使室内物品完全被损坏;

● 暴风雪把房屋压塌了,并使室内物品完全被损坏;

● 连日大雨造成的泥石流冲垮了房屋,并将整栋房屋掩埋。

这些自然灾害的主要特点就在于,自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不是非常大,但是毁坏性比较大。一旦发生,对于任何家庭而言都是巨灾。不但房子可能没有了,其中的家庭财物也会发生巨大损失。比如,2008年开年的雪灾,使南方某些地区的家庭遭受了巨大的损失。这种雪灾是近百年不遇的灾害,其发生可能性非常小,然而一旦发生,损失巨大。2011年华东地区的台风“梅花”也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另外,每年夏天,洪水、台风、龙卷风等自然灾害的发生率比较高。这些自然灾害对于农村家庭的影响特别大。

2.意外事故

家庭财产通常面对的意外事故有火灾、盗窃、水渍、倒塌、恶意破坏等。比如,最近李先生家里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当家中无人时,冷热水管的接口突然破裂,自来水四溢,地板全部被水淹,不但家具受潮,楼下邻居也被殃及。而上海金山一户人家的老母亲在烧晚饭时,燃气皮管老化,煤气泄漏酿成了火灾,幸好家庭成员及时撤离,没有发生人员伤害,但三室一厅的家却被烧得一片漆黑……再比如:

● 火灾把房屋及室内物品烧得一塌糊涂;

● 小偷潜入室内,盗走了房主人的珍珠项链和一些现金;

● 房屋的水管破裂,使整个房屋水漫金山,地板、墙壁全部被毁,室内一片狼藉;

● 房屋内安装的吊灯突然坠落,砸毁了玻璃茶几等财物。

在这些灾害中,火灾的特征与自然灾害的特征比较相似,发生概率虽然不大,但是其破坏力特别大。对于任何家庭而言,火灾都是巨灾。另外,根据数据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家庭财产面临的最大风险是盗窃、火灾、管道破裂,其中,火灾的损失程度最大,而盗窃的损失概率最大。因此各个家庭应当密切注意这几种风险的防范。

3.责任风险

拥有财产的人必须对因自己的财产而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比如,房主邀请客人到家里做客,客人因踩到厨房里的水而滑到,那么房主就可能要对客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例如,安徽来沪务工的周某通过劳务介绍所来到居民丁先生家做保姆。后来,周某在为丁先生家擦窗户时不慎从4楼坠落,摔成重伤,生命垂危。丁先生及时将其送到医院急救,并支付了近3万元医疗费用。之后,家境并不是很富裕的丁先生表示无力再付更多的费用,这让一贫如洗的周某陷入困境。在跟丁先生协商未果后,周某将丁先生一家告上法院……

这些事例都是家庭所面对的责任风险。我们将在本书的后面着重讨论家庭的责任风险,这里就不再深入讨论。

四、家庭财产风险的影响结果

1.财产的减值损失

当财产遭受损坏或损毁后,首先显而易见的损失就是财产本身的价值减小了。这些损失称为直接损失,是我们能够直接感受到的损失。例如,房屋在地震中倒塌,有些墙壁完全断裂了;有些房顶完全坍塌了;有些墙壁有了明显的裂缝;地板也完全损坏了……此时,倒塌后的房屋价值必定小于完好无损的房屋价值,房屋的价值明显减小了。即使随后我们修复了房屋,修复后的房屋价值也没有原来的房屋价值高。毕竟缝缝补补不如完好无损。或者,当水灾发生时,疯狂的洪水可能冲毁住宅,浸泡家具、电器等个人财产,从而使住宅和室内物品的价值减小。

财产损失之后,紧接着就会发生修理费用。因为财产所有者必须对受损失的财物进行重建、重修或重置,这些行为都会产生修理费用。但是,有些时候,当我们所需要付出的修理费用已经远远超过了受损后财产的实际价值时,那么我们就不必修理了。此时的主要损失就直接体现为财产的减值损失。

2.丧失使用权的损失

财产的损坏或损毁还会导致此财产所带来的相关利益的减少或消失。例如,发生火灾后,房屋无法居住,家庭成员必须寻找临时住所,直至房屋重建或重修后才能回到原来住所,这就导致额外生活费用的发生;此外,若原有住宅是用于出租的,那么发生火灾会导致租金收入的损失。再比如说,电器、家具发生损失了,我们就无法享用这些设施了,因此而导致的生活不便实际上也是一种损失。

这种损失称为间接损失,我们通常称为丧失使用权的损失。这些损失实际上是因为无法继续使用财产而带来的各种生活不便、费用增加和收入损失。

相对来讲,财产风险的影响结果是比较有限的,是我们事先能够估计的。比如财产的减值损失,最多以财产本身的价值为限。然而,丧失使用权的损失却是无法估计的,受到许多外界因素的影响。

相对于财产的减值损失而言,丧失使用权的损失金额更难估计

3.费用的增加

家庭财产在发生损失时可能会产生费用。例如火灾发生后,我们进行抢救时可能会损坏某些财产,或者我们会请人帮助救火并且要支付费用,即使请消防队出面帮助也要支付一些费用……这些费用也都是家庭财产风险发生之后所产生的损失。

一般而言,保险界所考虑的费用包括施救费用、救助费用、特别费用和额外费用。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任何保险事故时,负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失到最低限度的责任,从而进行各种施救工作并支出费用。而救助费用通常在海上保险中涉及,是指船舶或货物遭遇海上危险事故时,对于自愿救助的第三者的救助行为使船舶或货物有效地避免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酬金。大多数财产保险都保障这些施救和救助的费用。额外费用是指为了证明损失索赔的成立而支付的费用,如检验费用、查勘费用、海损理算师费等。一般只有在索赔成立时,保险人才对这些与索赔有关的费用负赔偿责任。特别费用是指运输工具在海上遭遇海难后,在中途港或避难港卸货、存包、重装及续运货物所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