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本土汽车企业成长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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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合资合作

中国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将汽车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但限于当时国内产业能力,只能以“市场换技术”方式来发展。 1979年颁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确实是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如果有意以落后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欺骗,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1986年国务院公布的《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对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措施。20世纪90年代以后,“以市场换技术”成为利用外资的一个基本战略。\\以“市场换技术”是有前提的,即国内这块市场是中国的,而且这块市场的支配者是政府,政府可以决定让渡或不让渡以及让渡多少。“市场”是受政府控制或支配的特定产品或服务市场。这种“市场”被当作了一种可供政府支配的资源或者商品。政府成为“市场”的所有者和支配者,“市场”成为可供切割、分配、交换的一种商品。这种状况,在计划经济时期,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仍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可以实行的。如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有其特定的形成、扩展、衰落、消亡机理,有其内在的运行规律,而这一切都不是政府所“能够”或者“应该”控制的。政府期望通过合资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并创新技术,以创建独立自主的具有世界竞争力的本土企业和产业。然而,事与愿违。那些与跨国公司合资的国有企业基本上都陷入“引进—落后—再引进”的恶性循环,并产生严重的技术引进路径依赖,成为跨国公司的代工厂。

国有—合资合作,这是传统大型汽车企业集团的普遍模式,尤其是在乘用车领域。这主要源于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与国家政策选择。这类企业集团通常都与多家汽车跨国公司在整车制造领域合资合作成立多家合资企业。这些合资企业基本都属于纯粹的生产企业、跨国公司的生产车间。面对卖方市场和激烈市场竞争,产品的技术研发和生产能力非常关键,由此使在这方面拥有优势的合作外方具有更大的话语权,从而基本上控制着合资企业的经营,中方的话语权比较小。

由于中国汽车企业的基础技术研发能力和运作管理能力等产品生产直接相关能力非常薄弱,而汽车产品的生产非常复杂,越是高端越复杂,涉及产业链非常长,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所以技术许可形式在汽车制造领域难以取得明显成效。事实上也是如此。中国进行技术许可的两个典型企业,天津夏利汽车公司和哈飞汽车公司基本上都做中低档汽车,在消费倾向偏高、规模经济效应明显的中国市场,这两个独立企业都无法长期自立,都已经被其他的大型企业集团所重组。从这个意义上说,合资方式可能更适合于中国汽车企业的对外合作。

长期以来,与汽车跨国公司合资合作的这些企业集团基本上都蜕变为投资管理公司,基本上不直接经营自有的生产实体。随着国内市场的迅速发展和扩大、本土企业的兴起和壮大及国家对于自主品牌的重视与支持,这些传统企业集团开始集中资源,加强研发,向产业自主方向发展。

从国有—合资合作的模式来看,传统企业集团还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以一汽集团为代表,进行部分“对外”合资,保留部分“自留地”作为自主发展的平台或载体一汽集团保留载货车领域的“解放”品牌和轿车领域的“红旗”品牌。在载货车领域,自主学习与开发;在轿车领域,利用国外产品平台,引入新技术,着力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二是以东风汽车公司和上汽集团为代表,“对外”全部合资,自身从产业公司蜕变为投资公司,只是在近几年才开始新建或发展其原有的产品自主发展平台及其相关能力。

二、国有—独立自主

对于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的中国政府来说,期望以“国有—独立自主”方式创建强大的本土企业,因为“独立发展”符合政府一贯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政治和经济主张。“国有”经济体制,表明政府对企业的直接掌控力,同时也证明政府发展经济的能力。管这三家企业都坚持独立发展,但是,由于它们资本产权所有制的本质区别,政府对其发展的态度也截然不同。奇瑞汽车公司得到了包括当地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全力支持,收归国有之前的华晨汽车公司和吉利汽车公司在其发展初期并未得到政府的正式认可,只是在它们发展壮大而且符合政府的政治与经济主张之后才开始支持其发展。管本土民营(私人)企业也是独立发展,但是并没有受到政府的强力支持,而最多只是一种默认,甚至在其发展初期还遭受到或多或少的限制,因为源于国有计划经济体制的中国政府,在本性上是排斥民营资本的。在2000年之前的国内汽车市场,基本上被国有大企业与跨国公司的合资企业所占据,几乎不存在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本土企业。直到成立于1997年的奇瑞汽车公司和吉利汽车公司及华晨汽车公司这三家本土企业经过多年发展之后才初步改变这种局面。政府对于企业的这种态度,几乎存在于每一个产业,汽车产业也不例外。政府近年来一直强调支持发展自主品牌企业的决心,各大国有企业集团都开始在原有的合资合作体系之外新建或发展其独立的自主品牌企业。

国有—独立自主成长模式主要存在于国内企业具有明显优势或跨国汽车公司不重视的轻中型载货车和微型车领域,以及新进入汽车产业的地方国有企业,前者如江淮汽车集团,后者如奇瑞汽车公司。基于独立自主所发展和积累的能力为其对外合资合作也奠定了基础,如一汽集团与通用汽车公司在轻型载货车领域的合资,中国重汽集团与曼恩公司在重型载货车领域的合资,奇瑞汽车公司与捷豹路虎公司和以色列集团的合作。

三、民营—独立自主

新进入汽车产业的民营企业主要是进入主体的乘用车领域。由于它们本身没有掌握政策资源和产业基础,所以即使想与跨国公司合作,也没有机会,于是只得独立自主发展,如吉利汽车公司和长城汽车公司等。基于民营资本的运营机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天然相容性,民营企业更能够在市场中竞争性成长,也更具有成长为大企业的潜质。从本土乘用车企业的发展来看,它们从无到有,已经占到国内汽车市场的重要地位。虽然,它们目前还基本上处于市场的中低端,但正在通过战略转型,积蓄力量向上发展,并且已经显现出良好的前景。这样看来,即使对于具有百年发展史的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的汽车产业来说,新进入者也是有机会的。只要企业真的用心去做和全力以赴地学习和创新并赶超,完全有可能突破并在某些细分市场或领域取得成功。事实上也是如此,民营企业的进入与快速成长,引发了国内汽车市场的激烈竞争,同时也改变了整个市场竞争格局,甚至改变了传统的产业运营模式,如比亚迪汽车公司的一体化内部制造与配套。

本土乘用车企业分别沿着两条路线进入市场:一是从低到高的路线,通过产品模仿和简单制造,凭借其产品的廉价产生“鲇鱼效应”,打破旧有高利润市场垄断格局,发现市场空档,为自己求得一席之地,吉利汽车公司、奇瑞汽车公司和比亚迪汽车公司基本上都是如此;二是从中高端进入,再向下延伸的路线,上汽集团和广汽工业集团就是典型代表。从汽车业界的传统观念来看,本土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造车,几乎是痴人说梦。因为汽车产业的发展需要大规模的长期投资和大批专业技术研发人才,而且技术更新速度非常快,所以需要大规模的产销量基础,否则无法分摊巨额成本。但是,事实上,像吉利汽车公司、比亚迪汽车公司这些几乎从零起步的本土企业都已经在市场立足,并成长为国内主导生产企业。这表明:原有的观念要么是我们自己的臆想;要么是跨国公司为限制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而编造出来的谎言;要么是中国的国情与西方的国情并不一致,国外汽车企业运营模式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实际上,这三者兼而有之。

将国内主导生产企业分别基于资本产权的所有制和发展的路径划分为三种成长模式。对应于“国有—合资合作”模式的企业主要有一汽集团、东风汽车公司、上汽集团、广汽工业集团、福汽集团等;对应于“国有—独立自主”模式的企业主要有奇瑞汽车公司、江淮汽车集团、华晨汽车集团、中国重汽集团等;对应于“民营—独立自主”模式的企业主要有吉利集团、比亚迪公司、海马汽车集团、长城汽车公司、青年汽车集团、宇通集团、力帆股份公司等。对于这些主导企业,主要分析其合资合作、自主发展、规模扩张、资本运作及国际化等方面的发展战略。

第一部分 国有—合资合作企业

第一章 一汽集团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简称“一汽集团”, China FAW Group Corporation, FAW)第一汽车集团,历经“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1952年4月—1965年4月)、“中国汽车工业公司长春汽车分公司”(1965年5月—1968年4月)、“第一汽车制造厂革命委员会”(1968年4月—1978年12月)、“第一汽车制造厂”(1978年7月—1992年6月)、“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1992年7月至今)。是新中国第一个规模化的现代化生产企业,号称“共和国的长子”。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经发展成为国内规模最大、覆盖商用车和乘用车、车型系列最全、品种最多的汽车集团。

一汽集团位列“2011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第4位;位列“2011世界机械500强”第28位;“中国一汽”的公司品牌价值为568.96亿元“中国最有价值品牌”是由北京名牌资产评估事务所(现在的“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借鉴国际惯例共同进行的一项研究,是中国最早也是持续时间最长的一项针对消费类品牌的比较价值研究。它自1995年起开始选择在中国市场最有影响力的消费类竞争性品牌,每年发布《中国最有价值品牌研究报告》。,排名国内汽车产业首位;以上一年度434.34亿美元的营业收入入选《财富》杂志“2011年世界500强”,排名第197位。一汽集团在2004年首次进入“世界500强”排行榜,以138.2亿美元位列第448位。后续每年都位列排行榜。在2011年的排行榜中,在国内汽车产业中排名第三位,前两位分别是东风汽车公司和上汽集团。2012年,以上一年度570.02亿美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16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