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名人短篇小说精选(第3辑):找寻失去的菲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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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寻失去的菲比

根据西奥多·德莱塞的同名故事改写

西奥多·德莱塞生于1871年,童年时家境贫寒。德莱塞虽然只在大学读了一年,但他日后却成了新闻记者和杂志编辑。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嘉丽妹妹》发表于1901年。这部作品最初并没有得到读者的广泛喜爱,部分原因是因为在故事中“好”人不经常得到好报而“坏”人却常常得惩。他是美国文学界“自然主义”学派的带头人之一。他极为诚实而又精确地记录下自己的所见所闻。其代表作《美国悲剧》发表于1925年。德莱塞卒于1945年。

老亨利·雷夫斯内德和妻子菲比共同生活了48年。他们住在离一个人口呈稳定下降趋势的小镇大约三英里的地方。这个地方已经不如从前富裕了。这里的住户也不稠密。可能每隔一英里左右才能有一户人家,中间都是茫茫的田野。他们自己的住房还是多年前亨利的祖父在世时建造的。亨利和菲比结婚时,在原来的小木屋旁又接出来一部分。可这部分现在已经饱受风雨侵蚀,风儿呼啸着穿透墙板。房子四周有高大、挺拔的树木,在它们的掩映下,屋里显得有些阴暗潮湿。

屋里的家具也跟房屋一样破旧。有一件樱桃木橱柜和一张样式古旧的床。那件五斗橱又高又宽,做工结实,但已经褪色,而且有一股潮湿气味。在坚固、耐用的家具下面铺着的地毯是菲比去世前十五年亲手织就的。现在已经破旧而且褪色,成了暗灰色和粉色。菲比织地毯时用的支架仍在,就在东屋立着,像个布满了灰尘的动物骨架。各种破旧的家具在东屋到处堆放。有个缺了门的衣橱、一个樱桃木镜框里还嵌着一块碎镜片。这面镜子是在他们最小的儿子杰里死前三天从墙上挂着的钉子上掉下来的。还有个衣帽架,上面的陶瓷把手已经断裂。还有一台老式的缝纫机。

房子东边是果园,满园的苹果树都已成枯枝朽木。扭曲的枝桠上覆盖了一层浅绿色的苔藓,在月光下显得阴郁而又怪异。除了果园以外,房子周围还有另外几处低矮的建筑,曾用作鸡舍、马厩、牛圈和猪栏。这些建筑的屋顶上也同样覆盖灰绿色苔藓。由于年久失修,都已经变成灰黑色。事实上,农场里所有的东西全都随着老亨利和他妻子菲比一同老化而逐渐凋零。

他们俩从48年前结婚以来一直住在这里,而且亨利从小就住在这里。亨利结婚时他的父母已经年迈。他们要儿子把媳妇带到农场来同住。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十年之后亨利的父母就相继去世,留下亨利和菲比以及四个孩子。打那以后,各种各样的事情接连不断地发生。他们共生了七个孩子,其中三个夭折。一个女孩只身去了堪萨斯;一个男孩去了苏瀑布城,从此杳无音讯;另一个男孩去了华盛顿;最小的女孩跟他们住在同一个州,但离他们也有五个县之遥。可惜,她生活不顺,总有很多烦心的事儿,根本无暇顾及父母。他们那再普通不过的居家生活对孩子们来说从来也没有什么吸引力,所以,他们长大后一个个都走了,而且不管走到哪里,都把自己的父母抛到脑后。

老亨利·雷夫斯内德和妻子菲比是一对爱侣。你也许知道这种头脑简单的人是什么样。他们就像苔藓依附青石一样相互依存,直到有一天他们和他们的境况自然消损为止。外面的大世界对他们来说并没有什么感召力,他们对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那果园,那田地,那猪栏、鸡舍等等就是他们生活的整个范围。小麦成熟了,就收获;玉米丰满了,就收割。秋去冬来,年复一年,余粮运到市场去卖,烧柴应有尽有。每天的家务活就是那么几样:生火、做饭、偶尔修修补补,闲暇时探亲访友。再就是天气变化无常——风霜雨雪,阴晴冷暖实难预测。除了这些以外,其他都无所谓。整个余生就是一个遥远的梦,像那远在天际的星斗,依稀可辨;像那远处的牛铃,隐约可闻。

老亨利和他的妻子菲比相互眷恋,因为在生活中别无他爱。他是一个瘦弱的老头儿,妻子去世时,他已经七十岁了。他很古怪,有些喜怒无常。有浓密的、乱蓬蓬的头发和胡须,都已经花白了。眼睛像鱼眼一样鼓鼓的、湿湿的,看人时目光呆滞。他的衣服跟许多农夫的衣服一样,也是既破旧又不合身,领口开得过大,膝部和肘部支了出来而且磨损。菲比呢,又瘦又小,体形也不美。她总是穿黑色衣服,看上去像把黑色的雨伞。随着时间的流逝,家里只剩下两人相互照料。活动也越来越少了。一群猪只剩下一头;亨利仍在伺养的那匹马既不干净也不肥壮;原先的鸡群也所剩无几,要么病死,要么成了动物的腹中餐。一度生机盎然的菜园已成记忆,花圃里的杂草生长过剩。他们留下一份遗嘱,把仅有的一小笔遗产平均分给四个孩子。财产少得实在可怜,四个孩子对此毫无兴趣。然而,亨利和菲比却在平和与体谅中相依为命。老亨利偶尔会变得忧郁和心烦。这时,他就抱怨说什么东西丢了,而其实那都是些无足轻重的东西。

“菲比,我那把割玉米的镰刀呢?你总是乱动我的东西。”

“安静点,亨利,”他的老妻总会用那苍老而又沙哑的声音说。“你要是不安静点,我就丢下你不管了。说不定哪一天,我起来就走,看你怎么办?除了我,可就再也没有人管你了,所以,要好好表现。你那镰刀一直在碗橱里放着,我可没动,除非是你自己把它放到别处了。”

老亨利知道妻子决不会离开他。但有时也纳闷,要是她死了,扔下自己怎么办?他所害怕的就是这种方式的离开。每天晚上,他都要给那座古老的座钟上紧发条,还要把门全都锁好,看到菲比躺在床上才安心。如果他在睡眠中辗转反侧,她也会问他想要什么。

“那么,亨利,好好躺着。别像小鸡啄食似的。”

“可我就是睡不着,菲比。”

“那你也别这样翻来倒去的。你得让我睡啊。”这样一来,他通常也就睡着了。

假如她想要一桶水的话,会先抱怨两句,紧接着就会高高兴兴地去给她提来。如果是她先起来生火,他会把烧柴事先劈好码放在她随手就能够到的地方。所以,你看,在这个简单的小圈子里,他们的分工多么合理,配合多么默契。

II

菲比在六十四岁那年的春天生病了。老亨利进城请来了医生。但是由于年老,她的病已无药可医。在一个寒冷的夜晚,她死了。亨利本来可以去跟小女儿一同生活,但觉得太麻烦。他太消沉了,而且也习惯于生活在自己的家里。况且,他也想离掩埋菲比的地方近一些。

邻居们也邀请他去同住,但他不想,所以,这些友人也就只好留给他一些忠告并提供一些帮助。他们送来一些咖啡、熏肉和面包等。他也尽量把心思用到农活上想让自己忙起来。但晚上一回到家心里就很难受。怎么也找不到菲比的影子,尽管所有的东西看上去都酷似她影子。夜里,他阅读朋友们给留下的报纸,或者读《圣经》,这可是他一连多年不曾想起去做的事情,但他并没有从做这些事情中获得什么安慰。他多半都是在那里干坐着,不知道菲比去了哪里,他还要等多久才能死去。

每天早晨他都要煮咖啡,夜间也给自己煎一些熏肉,但并不觉得饥饿。他的房屋空空荡荡,屋里的影子也让他感到寂寞忧伤。就这样痛苦地过了五个月之后,他的生活中出现了某种变化。

那是一个有着月光的夜晚。苔藓覆盖的果园闪着怪异的银光。同往常一样,亨利又在思念菲比,思念他们年轻时在一起生活的时光。他还想起了那些离家在外的孩子。家里的情况越来越糟:床单不那么明净透亮了,因为他洗不好;屋顶漏雨,屋里的东西也都潮湿了。但他对此一概视而不见,根本不采取任何措施。宁可慢慢地走来走去,或者干脆坐着空想。

然而,在这个特殊的午夜,到了十二点,他居然睡着了,醒来时已是两点。月光透过窗户照进起居室来。他的外衣搭在椅背上,投到桌边一道阴影。这道阴影看上去很像菲比从前坐在那里的样子。那会是她吗?或者是她的鬼魂?他从不相信有鬼魂,可是……他在苍白的月光下盯着那阴影,直看得他花白的头发根根倒竖!他从床上坐了起来,但那影子并没有移动。他把两条细腿从床上伸出来,心里纳闷这到底是不是菲比。他们也经常谈论鬼魂,但他们对此从未达成共识。他的妻子生前从不相信将来自己的灵魂会回来走动。她相信有天堂,好人会留在那里不回来。然而,现在,她却回来了,正俯身桌旁,穿着那件黑色的衣服,面孔在月光下显得很苍白。

“菲比,”他喊了起来,激动得浑身发抖。“你回来了?”

那个影子一动不动。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朝门口走去,仔细地辨认。然而,就在走近时,那鬼魂却又一下子变成了椅子上的衣服。

“噢,”他惊讶地张着嘴,自言自语地说,“我肯定是见到她了。”一阵激动过后,他用手理了理头发。尽管那东西消失了,可他从此认定她是有可能回来的。

又一个夜晚,他从窗户朝外看鸡舍和猪栏。潮湿的大地上升起了薄雾,他觉得自己在薄雾之中看到了菲比。她以前总是穿过鸡舍的门到猪栏喂猪。此刻,她又这样。他坐起来看着她。因为这是第一次,所以,有些怀疑,但却因为激动而浑身发抖。也许,世上真的有灵魂。菲比一定是担心他的孤独,她一定是很惦记他。他注视着她,直到一阵微风吹来,徐徐吹散了那片薄雾。

第三个夜晚,他正酣然入梦,她来到了床前。

“可怜的亨利,”她说。“这太糟糕了。”他一下子醒来,觉得自己看见她从卧室走进起居室。他起来了,感到极为惊讶。他肯定菲比回到他身边来了。只要他心里总想着她,只要向她表明他有多么需要她,她就会回来。会告诉他该怎么办。也许,她多半时间都会跟他呆在一起。至少在夜间是。这会使他觉得不那么孤独。

对老弱之人来说,凭空想象会很容易发展成现实的幻想症。在亨利身上最终就出现了这种状况。一夜又一夜,他就那样等啊等,盼望她的归来。一次,在一种奇怪的心绪下,他觉得自己看见一道白光在屋子里来回移动。还有一次,天黑之后,看到她在果园里走着。后来,有一天早晨,他觉得自己再也忍受不了这种孤独了。他从睡梦中醒来,心里认定她并没有死。很难说他怎么会这么肯定。他丧失了理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幻觉,幻想自己和菲比刚刚无缘无故地吵了一架。他抱怨她动了他的烟斗。在过去,她曾开玩笑地威胁他说假如他不好好表现的话,她就要扔下他不管了。

“我想我还会找到你,”他那时总是这么说。她那玩笑式的威胁也总是一个样:

“我要是真想离开你的话,你就找不到我了。我想我会去一个你根本就找不到我的地方。”

早晨醒来时,他没有像往常那样生火,也没有切面包。他开始考虑去哪儿找她。他戴上软帽,从门后拿出拐杖,精神饱满地到邻居家去找他的菲比。脚上的旧鞋在地上的尘土里发出很大的响声。他那花白的头发这时已经长得很长了,从帽子里垂了下来。双手和脸色都很苍白。

“喂,你好,亨利!这么早去哪儿啊?”农夫道吉问道。

“你没见到菲比吧?”

“哪个菲比?”道吉问。他没有把这个名字和亨利已故的妻子联系起来。

“当然就是我妻子菲比呀。你以为我是在说谁呀?”

“噢,拉倒吧,亨利!你不是在开玩笑吧?你不可能是在说你妻子。她已经死了。

“死了?菲比没死!她是今天一大早我正睡觉的时候走的。我们昨晚拌了几句嘴。我想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她走了。但我想我能找到她。她是去玛蒂尔德·雷斯家了,她肯定是去那儿了。”

他又匆匆地赶路了。道吉在背后吃惊地看着他。“哎呀!”他自言自语地说。“他疯了。那可怜的老头儿一个人住在那里,现在可是真糊涂了。我得去报警。”

“哎呀,是雷夫斯内德先生啊,”亨利敲门时,老玛蒂尔德·雷斯惊呼一声。“是哪阵风一大早就把您给吹来了?”

“菲比在这儿吗?”他急切地问。

“哪个菲比?什么菲比?”雷斯夫人好奇地问。

“怎么,当然是我的菲比呀,我妻子菲比。你以为是谁呀?她不在这吗?”

“哎呀,这可怜的人!”雷斯夫人喊道。“你糊涂了。赶快进来坐下。我给你弄一杯咖啡。你妻子当然不在这儿。那你也进来坐一会儿。我过一会儿帮你找。我知道她在哪儿。”

看她这样体谅,老头儿的目光一下子柔和了。

“昨晚我俩拌了几句嘴,她就走了,”亨利主动说。

“天啊!”雷斯夫人叹了口气说。这里没有别人,所以,她只能一个人暗暗地吃惊。“可怜的人!真得有个人来照料照料他。可不能让他这样到处乱跑,去找他那已经死了的妻子。这太可怕了。”

她给她煮了一壶咖啡,还端来一些新烤的面包,还有新鲜奶油。她又在水里放进两个鸡蛋煮上了。一边煮,一边对他撒谎说:

“你在这儿好好呆着,亨利,等杰克回来。我让他去找菲比。我想她准是在萨姆纳顿跟朋友们在一起呢。不管怎么说,我们总会找到她。你现在喝点咖啡,吃点面包。你肯定累了。一大早就走了这么远的路。”她是想等丈夫杰克回来,然后再决定要不要报警。

亨利吃上了,可心思却是在妻子身上。既然她不在这儿,那也许是去了莫里斯家,是在另一个方向,有好几英里远呢。他决定不等杰克·雷斯回来了,要亲自去找寻自己的妻子。

“好了,我要走了,”他说着,就站起身来,奇怪地四下环顾。“我猜她到底还是没到这儿来。我猜是去莫里斯家了。”说着,他就开路了,全然不顾玛蒂尔德·雷斯在身后担忧的呼喊。

两个小时过后,他那风尘仆仆的、心急火燎的身影出现在莫里斯家门口。他已经走了五英里,现在已是中午。莫里斯和他那六十岁的妻子吃惊地听着他说话。他们也意识到他疯了。他们邀请他一块儿吃饭,想过后再叫警察来看看该怎么办才好。但亨利还是呆不住。他要找菲比,这种急迫的需要使他又动身前往另一个远处的农场。一天就这样过去了。第二天、第三天也是这种情况。就这样。他找寻的范围也逐步扩大了。

虽然亨利敲过很多家门,警察也已经知道了情况,但人们还是决定不把他送进县医院。在这家医院里疯病患者的情况是很可怕的。人们发现亨利一到晚上就平静地返回自己孤独的家中去看看妻子是不是回来了。谁愿意锁住一个瘦弱不堪、心情急迫、心地善良、清白无辜、四处探寻的白发苍苍的老人呢?邻居们都知道他是一位友好而又可靠的人。他是无害的。许多人都给他食物和旧衣服——至少在起初是这样。渐渐地,他的身影成了司空见惯的景物,人们对他的答复——“噢,没看见,亨利,我没看见,”或者,“没看见,亨利,她今天没来,”——也慢慢地成了一种习惯。

III

此后,有几年的光景,他成了烈日下、风雨中、尘土飞扬或泥泞不堪的路上的一道风景。他越是以这种状态行走,那古怪的幻想症也就越发严重。他越走越远,晚上回家也就越来越难。最后,他开始随身带上几件餐具,这样,夜晚也就不用回家了。他把一个小锡杯放进一个老式的咖啡壶里,还带上了刀、叉、勺子以及食盐和胡椒粉之类的东西,在壶上还拴了一个锡盘。他吃的东西很少,所以,要得到这点东西并不是什么难事。他以一种奇怪的,近乎化缘的方式毫不犹豫地开口请求那么一点点施舍。慢慢地,头发越来越长了。黑帽子变成了土褐色,衣服又破又脏。

有三年了,他只带着衣物、拐杖和餐具走。没人知道他究竟走了多远,也没人知道他是怎样熬过暴风骤雨和严寒冰雪的。没人看见他在草堆里或牛群旁寻求庇护。牛儿温暖的身躯为他御寒,它们迟钝的头脑不排斥他的出现。悬垂的岩石和大树也为他挡风遮雨。

这种幻想症的进展是很奇怪的。他挨家挨户打听菲比的下落却又得不到答案,便最终认定她不在这些人家里,但有可能在一定的范围里,只要呼唤,她就能听见。于是,他便偶尔发出几声悲哀的呼唤。“噢——噢——噢,菲比!噢——噢——噢,菲比!”的哀叫唤醒了沉寂的乡村,幽幽的回声在山间里回荡。那是一种幽怨的、痴迷的回响。许多农夫老远就能听出这种声音,并说:“老雷夫斯内德又来了。”

有时,他来到十字路口,无法断定该走哪一条路。于是,就借助另一种幻觉。他相信菲比的灵魂,或空气中或风中或大自然中的某种力量会告诉他往哪边走。他会站在路口闭上眼睛,转上三圈并喊上两声“噢-噢-噢,菲比”,然后,就把拐杖朝前扔出去。这样做就肯定知道该走哪一条路。菲比或其他什么魔法会引导他的拐杖,他也就可以沿着拐杖指引的方向往前走了,即使拐杖引导他走的是回头路也毫不迟疑。就这样,他那认为自己迟早总会找到菲比的幻觉一直持续着。他会经常双脚肿痛,双腿疲惫。也会经常在炎炎烈日下驻足擦去额上的汗水,或在冰天雪地中捶打冻僵的双臂。有时,他抛出拐杖后发现拐杖所指正是自己来时的方向,这时,他就会疲惫地、若有所思地摇摇头。他会思考一下生活中的这种混乱局面和失望状态以及这种奇怪的命运,然后再精神抖擞地重新上路。最终,他奇怪的身影连方圆三四个县最偏僻的角落也家喻户晓了。老雷夫斯内德成了一个可悲的人物,他已经声名远扬了。

距一个叫做沃特斯威尔的小镇大约四英里有个地方叫红崖。这个悬崖是一面陡峭的红沙岩,估计有一百英尺高,从下面已经结穗的玉米地和果园中拔地而起。悬崖上的树木生长得很茂盛。在风和日丽的天气里,老雷夫斯内德习惯于在此过夜。他还会在树下煎他的熏肉或者煮鸡蛋,吃完倒头便睡。

他差不多总是在凌晨两点醒来。偶尔地,夜间也起来走动,但更经常地是坐起来困惑地观看茫茫的夜色或星空。有时,在一种奇怪的心态下,他会想象着自己看到了他那失去的妻子在林间走动。这时,他就会起来跟踪。他会拿起用绳子拴起来的炊具,还有拐杖。当她想要从他眼前逃开的时候,他就会在后面猛追,一边追,一边苦苦哀求。她最终还是消失了,于是,他便觉得很失望,对那些在寻妻中所遇到的几乎是无法忍受的困难感到悲哀。

在寻妻第七年的一天夜里,他来到红崖顶部。当时正值春天,就像菲比去世的那年春天一样。他已经背着炊具,按照拐杖的指引走过了无数英里的路。那是夜里十点中的光景,他筋疲力尽。几年来的长途跋涉加上极少进食已经使他形容枯槁。他有气无力,只有幻觉在支撑他不停地前行。那天,他几乎没有任何东西下肚。就在这时,他疲惫不堪地倒在了茫茫的夜色中,昏昏欲睡。

他强烈地感受到妻子马上就要出现了。他告诉自己,很快就能见到她,跟她说话。他真的很快就头枕在膝上睡过去了。午夜时分,月亮升上来了。凌晨两点,那是他每天醒来的时刻,月亮像个大银球,高高地挂在天空。他睁开双眼。银色的月光映射出他的双脚。森林里洒满了奇怪的光线和银色的影像。在林间走着的是什么——一个白色的、闪光的、幽灵般的身影?月光和影子赋予它一种奇怪的形状和奇怪的真实感。这真的是他那失去的菲比吗?它在向他靠近。他想象着已经能够看到她的眼睛了。可这次却不同于上次见到她的样子。上次她穿的是黑衣服,还围着披肩。这次很奇怪,他看到的是年轻时的菲比,是早在他们相识之前的少女菲比。老雷夫斯内德站了起来。多年来,他一直在企盼和梦想着这一时刻的到来。现在,他看到了那束洁白的光在面前舞蹈。他疑惑地看着,一只手摸着花白的头发。

多少年来,第一次突然想起了菲比少女形态的完美,看到了她那愉快的、富于同情的微笑,看到了她那棕色的头发。他还记得她那条曾系在腰间的蓝色缎带。他看到了她轻盈而又快乐的动作。他忘记了他的杯盘碗罐,一下子跟了过去。她在他前面走着,好像还用她那年轻的、顽皮的小手向他挥了挥。

“噢,菲比!菲比!”他喊道。“你真的来了吗?你真的回应我了吗?”他急匆匆地向前走啊,走,最后简直都要跑起来了。胳臂被树皮擦破了,双手和面颊也都撞在树枝上任凭枝条的抽打。当他来到崖边时,帽子不见了,呼吸没有了,理智也丧失了。他朝下望去,看到她正在春季里盛开的银色的苹果树间。

“噢,菲比!”他喊叫着。“噢,菲比!噢,不要走,不要离开我!”他感觉到了爱情尚处年轻、菲比正在等待的那个世界对他的引力。“噢,等等,菲比!”他高声喊着,纵身跳了下去。

一些农场的孩子在树下发现了他遗留的餐具。后来,在红崖脚下,他们找到了他的尸体:面色苍白,支离破碎,但表情却洋溢着无比的幸福,一抹平和的微笑浮现在嘴角。他们还在一棵大树下找到了他的破帽子。在所有这些头脑简单的人中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是多么急迫地,也是多么快乐地最终找到了他那失去的菲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