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加尔达湖的柠檬园(1)
房东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吃过饭,正喝着咖啡。时间是下午两点。因为轮船一路迎着阳光,从上游驶向德森扎诺,所以一片阴暗中,荡漾的湖水仍在钢琴旁边的墙壁上映照出跃动的光点。[1]
房东很是抱歉。他站在过道里弯腰鞠躬,一手托着帽子,一手捏着纸条,用生涩的法语声称绝非故意打扰。
这是个干瘦的小个子,灰白的板寸短发、凸出的下巴,再加上手势,总让人联想到老迈而贵气的猴子。这是位绅士,是他那个阶级硕果仅存的最后代表。听村民说,他身上唯一显著的特点便是贪婪。
“可……可是,先生……恐怕……恐怕还是得麻烦您……”
他摊开双手,欠身向我致歉,一边透过褐色的眸子打量我。那眼神在他布满皱纹的猴脸上仿佛永恒不老,犹如玛瑙一般。他很爱说法语,因为这让他自觉尊贵。而他追求尊贵的热情又是那么怪异、天真而古老。因为家道中落,他目前的境况并不比一般的富农好到哪里。然而,他那不屈的精神却是深挚而热切的。
他很爱在我面前说法语。仰起脖子,急等着从嘴里努出几个字。可是吞吞吐吐,一着急,最后说的还是意大利语。不过,那份骄矜却始终都在:他执意要跟我继续用法语交谈。
过道里很冷,可他就是不愿进大屋。这并非礼节性的拜访:他不是以乡绅的名义来登门致意的。这只是个迫不及待的村夫罢了。
“你看,先生……这……这……是……是……什么意思?”
说着,他把手里的纸条递给了我。揉烂的纸条上有幅美国专利门弹簧的示意图,旁边还印了几行字:“先将弹簧一端固定,然后拉紧。切勿松开!”
这说明书极为简略,很像美国人的风格。老先生焦急地看着我,一直仰着脖子。他生怕我跟他说英语。而我被那简单的说明书弄得晕头转向,于是竟也磕磕巴巴说起了法语。但不管怎么说,我到底还是把说明书给他解释清楚了。
可是,老先生怎么都不信:说明书上一定还说了些别的。他坚称自己并没有违规操作。他沮丧到了极点。
“可是,先生,门……门……还是合不上……还是会松开……”
说着,他窜到门边,把整个难解之谜指给我看。门关着——“吱”的一声,他拔了门闩,门“砰”的一声——敞开了,再也关不住。
那褐色的眼珠,毫无神采却永恒不老,让我想到猴子或玛瑙;它们正渴盼着我的回答。我深感重任在肩,于是也急了起来。
“那好,我去瞧瞧吧,”我说。
可是,这福尔摩斯实在不好当。房东老板喊道:“不,先生,不用了,就不麻烦您了。”——他其实只想让我把说明书翻译一遍,倒并没有要打搅的意思。不过,我到底还是去了。身为来自工业强国的公民,我备感荣幸。
“宝琳居”真是富丽又堂皇。房子很大,外墙漆成粉红和米色,中间竖起一座方塔,正门两端分别延伸出彩绘的凉廊。房子离马路还有段距离,正好可以俯瞰湖面。门口正对一条弧形的石子步道,路面上芳草萋萋。等夜幕降临、明月彻照之时,这淡雅的门庭美轮美奂,怕是戏台都要逊色三分。
大厅也宽敞、漂亮,两端是硕大的玻璃门,透过玻璃能看见门外的庭院。只见那里修篁翠竹遮天蔽日,天竺葵花姹紫嫣红。大厅的地上铺着软红的瓷砖,油光可鉴,墙壁则是水洗的灰白,天花板上画满了粉红的蔷薇和鸟禽。这里是内外世界的中途,兼具两者的特点。
其余的厅室皆黑暗且丑陋。不用说,这些都是内室;可是,看着却像装修过的墓室。客厅里光滑的红地砖似乎颇为湿冷,寒气逼人的雕花家具立在墓室中,就连空气都因此变得黑暗、窒闷,没有一丝生气。
屋外,阳光像歌唱的鸟儿一样在奔跑。头顶上,灰暗的巉岩在空中堆叠起明媚的艳阳,圣托马斯教堂守护着高台。然而,这屋内却还盘桓着远古的阴翳。
于是,我不禁再次联想到意大利之魂,想到它是如何暗沉,如何依附于永恒的暗夜,而自文艺复兴迄今,似乎从来如此。
中世纪时代基督教盛行,整个欧洲似乎力图摆脱强烈、原始的动物性,转而向基督的舍身与克己看齐。而这本身就带来了极大的圆善和完满。两个部分渐趋合拢,向着尚未实现的一体而努力,因为在那“一体”中有着殊胜的喜乐。
然而,这运动却始终是单向的,目的仅在于肉身的消灭。人越来越追求纯粹的自由与超脱,而纯粹之自由正是源自纯粹之超脱。圣言即是至道,人若证成圣言,便是得了道,可享大自在。
但目标一旦达到,运动也就中止了。波提切利[2]绘就了阿佛洛狄忒,感性的女王,境界之高堪比天上的圣母。米开朗琪罗也在整个基督教运动中突然转身,重回到肉身。肉身是至高而神性的;我们唯有在肉身的整全、生命的整全上,才能与上帝、与圣父合而为一。圣父照着自己的形象,以肉身造人。米开朗琪罗一转身,回到了摩西的原点[3]。于是,圣子基督消失了。在米开朗琪罗看来,真正的拯救并不在灵魂里。人应仰赖的当是天父、造物主、众生的缔造者。人应瞩目的当是肉身的铁律、最后的审判,还有不朽之肉体朝向地狱的堕落。
这便是意大利此后一直的状态。心智代表光明,感官等同黑暗。阿佛洛狄忒,感官的女王,她由海沫里诞生,象征着感官的辉赫、海水的莹亮。于是,感性便成了自身的意识目标。她是明艳的黑暗,她是透亮的夜幕,她是破坏的女神;她白炽、冰冷的火焰只知毁灭,不事创生。
这便是文艺复兴以来的意大利之魂。他沐浴着阳光昏昏睡去,一边往血管里吸取美酒,等到夜里,再将它酿成感官的欢愉,属于夜和月的白冷的纵情狂欢,像猫一样嘶吼、破坏的乐趣。而正是这欢愉,自文艺复兴以来,一直消耗着这个南方的国度,或者竟至于整个拉丁民族。
这是一种摆荡与回转,向着原点——摩西的原点,向着肉身的神性及其律法的绝对。然而,还是存在着阿佛洛狄忒的崇拜。肉体、感官如今已成为自觉。它们有明确的目标,那就是对感官极致的追求。它们寻求感官的最大满足。它们寻求肉体的约减,降低其对自身的作用,直至产生丕变与狂欢,并在狂欢中实现莹亮的转变。
心智永远服务于感官。譬如猫,身上蕴藏着敏锐、美丽与黑暗的尊严。在它眼里,火反倒是冰冷的,蹿起幽绿的火苗,像液体一般流动,像电流一般传导。其极致便是白炽的磷光辉耀,在黑暗里,总是在黑暗里,就如同在猫的黑色皮毛之下。像猫性的火焰一样,它也是毁灭性的,总是在消耗并最终归结于感性的狂欢,而这恰恰就是它的终极目的。
这里有个“我”,永远都有个“我”。智识被湮没、泯灭,感官却高傲至极。感官是绝对的、神性的,因为我不可能与人共享。这些感性经验都属于我,唯我独有。其余的什么都不是,也与我无关。几百年来,意大利人就是这样回避了我们北方人目的性过强的工业发展,因为在他们看来,这只是空洞的形式罢了。
这是虎的精神。虎是感官绝对化的极致体现。这是布莱克笔下的那头虎,虎,炽烈地燃烧,
在夜的密林里闪耀。[4]
虎的确是在黑暗中燃烧,但其本质的命运却是白冷的,白炽的狂欢。这可以从烈火中老虎那白炽的双眼里窥见。它象征肉身的至上:肉身吞噬一切,然后变为一束花斑色的烈焰,一片燃炽的荆棘。[5]
这是化为永恒之焰的一种方式,即经由肉身的狂欢而变形、出神。正如暗夜中的虎,我吞噬整个肉体,我渴饮全部血液,直到这燃料在我身上燔燎起来,变成无限、至上的真火。在狂欢中我是无限的,我重又化身整一、大全,我是白炽真焰中的一束,即那无限、恒久的独创者、造物主、永在的神。在感官的狂欢中,我啖肉饮血,再度化为永恒之焰,成就无限的自我。
这就是虎的方式;虎是至高无上的。虎头扁平,它坚硬的颅骨上好像承载着巨重,下压、下压,把心智压成石头,压到血气之下,为其所役使。它是血气的附属工具。意志位于腰身以上,也就是脊柱的底端。在细软的腰部有着生的意志,鲜活的虎的心智。这便是关键的节点,就在脊髓之中。
意大利人如此,军人亦如此。这是军人的精神。他走路的时候,意念全然贯注于脊柱的底端,智识是屈从、隐没的。军人的意志是大猫的意志:它以毁坏为至乐,吸纳生命为无上的自我所用,直到那狂喜化为白炽、永恒的火焰,臻于无限,化为无限之焰。至此,他方才满足,方才于无限中圆善、完满。
这才是真正的军人,这才是感官的不朽巅峰。这是肉体的极盛,一头超凡的猛虎吞噬完所有鲜活的肉体,然后开始在它自属的无限牢笼里徘徊,向周围的虚无投去迷眩、锐利又专注的目光。
老虎的眼睛看不见东西,除非借助内在的光源,借助自身的欲念之光。这寒白的内光极为强烈,连白昼的暖光都相形见绌,但是,其本身却并非实存。虎的白眼可以逼视一样东西,直到对方消失不见。因此,它便有了那令人胆寒的盲目。我所认知的自我,在虎的眼里只是一片虚空,在它的窥视下毫无招架之力。它只认得它所认知的我:一丝气味、一点抵抗、一具感官的肉体,一种带着体温的挣扎与暴力,牙床间流动的热血,口腔里活体的痛楚与鲜美。它看到的只有这些,其余都不存在。
那其余又是什么?那不属于虎的一切,那虎之外的一切?那是什么?
文艺复兴时代,那似鹰隼般感知的天使,是谁与他分道扬镳了?意大利人说:“我与父原为一:我要自此返回。”北方民族则说:“我与基督原为一:我要一路前行。”
那在基督里所得的圆满又是什么?人逾越了一切限制后便会知足,便在无限里止于至善,臻于无限之境。在肉身的极乐中,在酒神狄俄尼索斯的狂喜中,人可以达致这一境界。可是,这在基督里又要如何实现?
它不是神秘的狂喜。神秘的狂喜是种特别的感官之乐,是感官的自我满足,其目标是自设的。它是针对自我的自我投射,即在投射的自我当中满足感官的自我。
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6]
所谓天国,就是我们可以臻于至善的无限之境,倘若我们果真虚了心,为义受了逼迫。
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7]
要至善完全,要与神为一,要无限、永恒。如何才能实现?我们必得把左脸也转过来,必得爱我们的仇敌。
基督是羔羊,大雕俯冲而下即可擒获;基督是鸽子,鹰隼发威就能叼走;基督也是小鹿,轻易便会落入虎口。
倘若有人持剑要击杀我,而我并不抵抗,结果会如何?倘若我甘受剑伤并因此死去,我又是何人?我比他伟大吗?我比他强大吗?我这猎物,在吞噬我的老虎之外,可否知晓无限的完满?我若不做抵抗,便是剥夺了它的完满。因为虎唯有侵犯、杀食挣扎的猎物,才能臻于完满。单有屠夫或鬣狗,是不存在完满的。易言之,我只需放弃抵抗,便可剥夺虎的极乐、完满及其存在的理由。我只要不做抵抗,便可彻底将猛虎毁灭。
那我究竟又是什么?“所以你们要完全。”顺服何以臻于完全?除了虎对其荣耀无限的肯定之外,在我的舍身与克己背后,是否也有一种肯定?
在肉体上毫不抵抗的我,究竟要与谁合一?
被吞噬,然后与天主、与摩洛[8]、与威烈的上帝合一,难道我只有这克己的狂喜?我有了这狂喜,这顺服、完满的狂喜。可是,除此以外,就没有别的了吗?
虎的真言是:感官是唯我至尊的,感官即是我身上的神。基督却说:神存乎于他人,不在于我。茫茫人海里有神,伟大的神,高于这自我的神。神即是那非我之他者。
这便是基督教诲的真道,也是对“神即是自我”这一异教式自我肯定的补充。
神是那非我。证成了非我,我便臻于至善、变为无限了。当把左脸也转过来,我便是以己为小、以神为大,便是承认神即非我,此乃至高无上的完满。欲臻此境,我必爱邻如己,邻居即是非我之一切。倘若我爱这一切,岂不与那大全合一了吗?至善的功业岂不圆满了吗?我与神岂不合一了吗?无限之境岂不达致了吗?
文艺复兴后,北方民族继续向前,践行了这“神即非我”的宗教信仰。就连灵魂拯救的观念也十分负面:它变成了一个逃避劫灭的问题。清教徒对“神即自我”的观念发起了最后的猛攻。他们将神授的君王查理一世斩首,但就在同时,也象征性地永远摧毁了“我”的崇高,那有着神的形象的我、肉体的我、感官的我,摧毁了暗夜里熊熊燃烧的虎,摧毁了君王、公侯、贵胄身上的我,摧毁了作为上帝之身而神圣的我。
清教徒之后,我们一直努力搜集“神即非我”的证据。蒲柏有言,“你当认识自己,切莫揣度上帝;若要穷知世间,须将人心探明。”[9]这两句话的意思是:想要探知人心、参透玄机,这本身无可厚非,且必如此人才得圆满。格物致知的办法就是要客观分析,亦即泯灭自我。易言之,人就是宇宙的缩影。人只需表达自我,实现自己的欲望,满足自己崇高的感官。
可是,变化终于还是来了。个体的人是有限的存在,囿于自我,但他也能了解非我的一切。“若要穷知世间,须将人心探明。”这等于是说,“汝当爱邻如己”,意即人了解非我、了解抽象的人,便可获得圆满。因此,圆满必要在他人身上求,必以认识他人为鹄的。然而,查理一世的看法却不同:“人生之圆满在于发抒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