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德·钱德勒作品(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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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长眠不醒(27)

“把钱给我。”

她的声音盖过了那辆灰色普利茅斯颤动的发动机声,雨滴则不断拍打着车前盖。布罗克斯威尔希尔淡绿色塔楼顶上的紫色灯光又高又远,安详而孤僻地耸立在这座黑暗、湿淋淋的城市之外。她伸出戴黑手套的手,我把钞票放了上去。她低头借着仪表盘暗弱的灯光点了点钱。提包咔哒打开,又咔哒关上了。她虚弱地呼出一口气,那气息刚到嘴边就消散了。她朝我身边靠了靠。

“我走了,警探。我要上路了。有了这笔钱我就能远走高飞,老天啊,来得真是及时。哈利怎么了?”

“跟你说他逃走了。卡尼诺不知怎的知道了他的行踪。别管哈利了。钱付了,该告诉我情报了。”

“会告诉你的。上上个礼拜天,我和乔在山麓大街上开车。当时不早了,路灯都亮了,像往常一样,到处都是车。我们驶过一辆小轿车,我看到是个姑娘在驾驶。旁边有个男的,深色头发,挺矮。那是个金发姑娘。我见过她。她是艾迪·马尔斯的老婆。那男的是卡尼诺。这两人,只要你见过,保管哪个都忘不了。乔开在前面跟踪起那辆车来。干那个他很拿手。卡尼诺那条看门狗是带她出门兜风来了。朝里阿利特东边开了一英里左右,路拐向了丘陵地带。往南是橘子林,可往北却啥也没有,荒凉得像地狱的后院儿,有座生产杀虫剂的氰化物工厂傍山而建。一下公路就能看到一间小小的修车和喷漆的店铺,老板名叫阿尔特·哈克。很可能是窝藏赃车的地方。稍远点是一幢木板房,房子再过去就只见丘陵山地、裸露的石头地表和绵延几英里的化工厂了。那就是她的藏身之处。他们打了个弯驶下公路,乔调转车头返回,发现他们拐入的正是那幢木板房所在的地方。我俩在那边坐了半个小时,看着一辆又一辆开过的车。没人走出来。眼看天色很黑了,乔只好偷偷溜过去看了一眼。他说屋里亮着灯,还开着收音机,门前就停了一辆车,就是那辆小轿车。于是我们就撤了。”

她的话告一段落,我听着威尔希尔大街上“刷刷刷”的车胎摩擦声。我说:“没准他们已经换地方了,不过你能提供的也就是这么些了——多的应该没有了。想必你是认识她的,对吧?”

“要是你见过她,第二次见面时准不会认错。再见,警探,祝我好运吧。我近来遭了不少罪。”

“可不是么。”说完,我走到马路对面上了自己的车。

那辆灰色普利茅斯向前驶去,加速猛冲转过街角,开上日落大道。引擎声渐渐远去,随之一同远去的还有金发女郎艾格尼丝,从此,她的名字不再与我有任何关系。死了三个男人,盖革、布罗迪和哈利·琼斯,如今,这个女人在雨中驾车飞驰,包里装了两百块钱,谁也不知道她的行踪。我发动汽车,开去市中心吃饭。在雨中行驶四十英里是段长路,而且我还希望把车开回来呢。

我往北过了桥,开进了帕萨迪纳,等穿过帕萨迪纳,我几乎是立刻身处橘子林中了。雨滴翻着跟头,在车前灯上溅起有力的白色水花。雨刮器来不及刷干净玻璃,视线始终很模糊。可即便是这淋漓湿透的黑暗也无法遮挡那些橘子树的完美线条,它们沿着道路滚滚而去,仿佛无穷无尽的轮辐戳进夜空。

往来车辆发出撕心裂肺的嘶嘶声,溅起污秽的泥浆水。汽车颠簸着经过一个小镇,四处尽是屠宰场和牲口棚,铁道的岔线穿梭其间。果林渐渐稀疏,越往南橘树越少,路面徐徐上升,气温转冷,北边,蜷伏的黑色丘陵离得更近了,凛冽的寒风从山麓两侧猛扫下来。过了一会儿,黑暗里依稀出现黄色的亮光,原来是两盏蒸汽灯高悬在半空中,中间有块霓虹标牌:“欢迎来到里阿利特。”

那些木板房和一条宽阔的主干道远远相隔,接着突然出现了一堆店铺,透过起雾的车玻璃,我看到一爿杂货店亮着几盏灯。电影院门口的车停得跟一窝苍蝇似的,街角有家黑魆魆的银行,装了一台时钟突在人行道上方,人群站在雨里看着窗户,好像里面在演戏一样。我继续赶路。旷野再次包围了我。

命运主导了整台戏。出了里阿利特,刚过大约一英里,开进一个弯道时我上了大雨的当,跟路肩靠得太近了。伴随着一声尖利的狂啸,我的右前胎爆了。我还没来得及刹车,右后胎也爆了。车在我的紧急制动下停了,一半在人行道上,一半在路肩上,我钻了出来,打开手电照了照。两个轮胎瘪了,可备胎只有一个。赫然出现在前胎上的,是一只大号镀锌图钉扁平的屁股。

图钉在人行道上扔了一地。有人把它们往边上扫了,但扫得还不够远。

我“啪嗒”关上手电,站在那儿,吸进呼出的尽是雨水,一边看着一条旁路深处的黄色灯光。那灯光似乎是从天窗里透出来的。那天窗或许是一间修车厂屋顶上的,那修车厂的老板或许名叫阿尔特·哈克,厂子隔壁或许是幢木板房。我一缩脖子,把下巴塞进衣领,朝那亮光走去,接着又回到车上从挡杆上解下证件夹,放进口袋。我屈了屈身,探进方向盘下面。在一块特意加重的活板后面,当我坐在驾驶座上时正好在右腿下方的位置,有一个暗箱。里面放着两把枪。一把是艾迪·马尔斯的跟班莱尼的,另一把是我的。我拿了莱尼那把。它应该比我那把更有实战经验。我把它枪口朝下塞进内袋里,踏上那条旁路。

那间修车厂离公路大约一百码。正对公路的是一堵空白的侧墙。我用手电光飞快地一扫。“阿尔特·哈克——汽车修理和上漆。”我不禁暗笑,可这时眼前浮现起哈利·琼斯的脸,我笑不出来了。修车厂的门关着,但底下隐隐有一道光晕,两半门的中缝里也有一线亮光。我继续走过去。果然有幢木板房,正面的两扇窗户里有灯光,遮着窗帘。那房子跟公路离得很远,建在一片稀疏的树丛后面。门前的砾石车道上停着一辆车。车黑黢黢的,看不太清楚,但那或许是辆棕色的小轿车,属于卡尼诺先生。它蛰伏于此,平静地停在狭长的木头门廊前面。

他会让她偶尔开着这辆车出去兜兜风,他坐在旁边,也许手边还准备了枪。就是那个女人,拉斯蒂·里根本该迎娶她,艾迪·马尔斯留不住她,她却偏偏没有同里根私奔。好一个卡尼诺先生。

我费劲地走回修车厂前,用手电筒的柄砸门。回应我的是片刻垂幕般的寂静,却沉重有如雷声。屋里的灯灭了。我咧嘴笑着站在那儿,舔去唇上的雨水。我“吧嗒”打开手电,照在两扇门的正中央。我呲牙咧嘴朝那个白色光圈笑着。我要找的就是这地方。

一个声音透过门开口了,那是个粗鲁的声音:“你想干吗?”

“开门。我的车在后面的公路上,两个轮胎瘪了,备胎却只有一个。我需要帮忙。”

“抱歉,先生。我们打烊了。往西一英里是里阿利特。可以去那边试试。”

这话我可不爱听。我狠狠踹起门来。我不停踹门。另一个声音传出来了,是个嗡嗡响的声音,像一堵墙后面有台转动的小发电机。我喜欢这声音。那声音说道:“来了个狠角色,啊?开门,阿尔特。”

门闩吱嘎一响,半扇门向你打开了。我的手电短暂地照亮了一张瘦削的脸。接着有个什么亮闪闪的东西扫了下来,打落了我手里的电筒。一把枪指着我。我朝着潮湿地面上的手电筒蹲下去,把它捡起来。

那个粗鲁的声音说道:“把手电灭了,哥们儿。人就是这样挨揍的。”

我关掉手电,直起身来。修车厂里灯亮了,现出一个身穿工作服的高个男人的轮廓。他从打开的门里退后两步,枪还是指着我。

“进来吧,关好门,陌生人。看看我们能做点什么。”

我踏进屋,关上身后的门。我看了一眼那个瘦削的男人,但没看另外那个站在工作台前沉默的模糊身影。这间修车厂里弥漫着火棉涂料的味道,香甜而凶险。

“你没脑子吗?”那个瘦子责怪我道,“今天中午里阿利特有人抢了银行。”

“不好意思,”我说道,想起那群在雨里盯着银行看的人,“我可没抢。我是外地人。”

“嗯,出事儿了,”他阴郁地说,“有人说是一群乳臭未干的小阿飞干的,他们走投无路,只好躲进了山里。”

“这样的夜晚很适合躲藏,”我说,“估计图钉就是他们扔的。我的车扎到了几个。正好来照顾下你的生意。”

“你大概还没挨过别人的耳刮子吧?”那瘦子很不客气地问道。

“反正没有被你这种瘦巴巴的人揍过。”

那边重重阴影里的人用嗡嗡响的声音说道:“别恶狠狠吓唬人了,阿尔特。这家伙遇到了麻烦。你干的不就是修车这行吗?”

“谢谢。”我说。即便是此时我也没有看他。

“好吧,好吧。”那穿工作服的男人咕哝道。他把枪塞进身上一只带翻盖的口袋,咬住指关节,闷闷不乐地抬眼盯着我。火棉涂料的气味乙醚般令人直犯恶心。那一头的角落里,吊灯下停着一辆崭新的大轿车,挡泥板上搁着一把漆枪。

这时我才看了一眼那个工作台边的人。他个子不高,身板厚实,肩膀健壮。他有着冷峻的脸和冷峻的深色眼睛。他穿一件系腰带的棕色仿麂皮雨衣,沾满了雨滴。一顶棕色帽子,潇洒地歪戴着。他背靠工作台,打量我的时候不紧不慢,神情漠然,仿佛看的是一块冷餐肉。也许人们在他眼里就是这么回事。

他上下翻动着那双深色眼珠,随后一根一根扫视起指甲,又把手指举到灯下,仔细端详起来,就像好莱坞大片教人们做的那样。他抽着烟开口了:

“瘪了俩轮胎,啊?棘手。还以为他们把图钉扫干净了呢。”

“我在弯道有点打滑。”

“你说你是外地人?”

“旅行正好经过。在去洛杉矶的路上。还有多远?”

“四十英里。这种天,显得路更长了。打哪儿来,外地人?”

“圣罗莎。”

“过来很远,啊?是塔霍湖和朗派恩那边吗?”

“不是塔霍湖。里诺和卡尔森市那一带。”

“还是很远啊。”他嘴角一弯,笑容一闪而过。

“路远也犯法吗?”我问他。

“啥?不,当然不犯法。你大概觉得我们喜欢问长问短。就是让那边的抢劫案给闹的。拿上千斤顶,把他的瘪轮胎拆过来,阿尔特。”

“我忙着呢,”那瘦子大吼,“我有活要干。还得给车喷漆啊。你也应该看到了,还下着雨呢。”

棕色衣服的男人和气地说:“天太潮湿了,喷不好的,阿尔特。动身吧。”

我说:“是右侧的前胎和后胎。你要是忙,其中一个换备胎就行了。”

“拿上两个千斤顶,阿尔特。”棕色衣服的男人道。

“哎,我说——”阿尔特咆哮起来。

棕色衣服的男人眼珠子一动,温和平静地注视着他,随后近乎羞涩地垂下了眼睛。他没说话。阿尔特像受到了一阵劲风吹拂一般,剧烈摇晃起来。他大步走到屋角,在工作服的外面套上一件橡胶雨衣,戴上雨帽。他抓起一把套筒扳手和一个小千斤顶,又推着一台千斤顶朝门口走去。

他悄然走了出去,门都没关好。大雨倾泻进来。棕色衣服的男人信步走过去关上门,又信步走回工作台前,落座的位置跟起身前完全一样。此时我本可以拿下他。只剩下我俩。他不知道我是谁。他满不在乎地瞥了我一眼,把香烟头扔在水泥地上,看也不看就踩了下去。

“我想你应该喝一杯,”他说,“把身体里面也弄湿,就扯平啦。”他从身后的工作台里拿出一瓶酒,搁在台子边缘,又在酒瓶旁边放了两个玻璃杯。他给两个杯子分别倒上一点烈酒,把一杯递过来。

我像个傀儡般走过去,接下酒杯。我的脸上还能真切感受到雨水的冰凉。修车厂里的空气本就闷热,加上滚烫涂料的味道,益发令人昏昏沉沉。

“那个阿尔特,”棕色衣服的男人说,“跟所有机修工一样。老是在忙上个礼拜就该做完的活儿。开车去办事?”

我细心嗅了嗅那杯酒。味道是对的。看他先喝了一点我才动杯子。我翻卷着舌头辨别滋味。酒里没有氰化物。我喝完了那一小杯酒,把杯子放到他旁边,走了开去。

“不完全是。”我说。我走到那辆挡泥板上放着一把大型金属漆枪、漆才上了一半的轿车前。雨点重重拍打着平坦的屋顶。阿尔特冒雨一边走,一边咒骂。

棕色衣服的男人看了一眼大轿车。“其实面板上喷一下就行了,”他漫不经心道,喝过酒,他那嗡嗡的嗓音显得更加温柔,“但车主有钱,他的司机想赚一笔。这种行当你懂的。”

我说:“比这种行当还古老的我只见过一种。”我感到嘴唇很干。我不想说话。我点了一根烟。我希望轮胎快点修好。一分钟一分钟紧张地挨过去。棕色衣服的男人和我,这两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抬眼望着对方;我俩之间,是那被害身亡的小个子哈利·琼斯。只是棕色衣服的男人还不知道这一点。

屋外传来吱嘎吱嘎的脚步声,门被推开了。灯光打亮了连绵不断的雨滴,将它们映照成了银色的千丝万缕。阿尔特闷闷不乐地把两个沾满泥浆的瘪胎滚进屋,踹上门,放手让一个轮胎翻倒在地。他凶恶地看着我。

“你可真会给千斤顶选地方。”他吼道。

棕色衣服的男人笑了,从口袋里掏出一卷叠在一起的镍币,在手掌心里轻轻抛着。

“别怨气那么大,”他冷冷道,“补胎吧。”

“我这不是在补吗?”

“行了,别补个胎还啰里八嗦一大堆。”

“唷!”阿尔特脱掉橡胶雨衣,摘掉雨帽,扔向一旁。他把一只轮胎举到支架上,恶狠狠地卸掉辋圈。他拆下内胎,迅速补好。他还是闷闷不乐的,大步走到我身旁的墙前,抓起一根软管给内胎充入足量空气,看胎形恢复了,他扯开管子,任由管嘴甩在粉刷过的墙壁上。

我站在那儿,看着那卷镍币在卡尼诺的手里上下起舞。浑身紧绷的紧张时刻已经过去,我放松了警惕。我转过头,看着身旁那个瘦削的机修工抬起鼓胀的内胎,撑开双臂,一只手握着一边。他烦躁地端详着内胎,瞥了一眼屋角那个镀锌大桶里的脏水,咕哝了两句。

他俩配合得一定非常出色。我没看到暗号,没看到意味深长的眼色,也没看到疑似带有特殊含义的手势。那瘦子把鼓胀的内胎高高举起,注视着。他转过半个身子,快速向前跨了一大步,猛地把内胎套过我的头和肩膀——套环正中目标。

他跃到我身后,重重压在橡胶内胎上。他用全身的重量绷住我的胸腔,把我的上臂夹紧在身侧。我的手还能动,却没法够到口袋里的枪。

棕色衣服的男人几乎是跳着穿过房间向我走来的。他握紧了手里那卷镍币。他悄然无声来到我面前,也没有表情。我俯身前倾,试图抱起阿尔特。

这时,握着那卷沉甸甸的镍币的拳头穿过了我摊开的手掌,仿佛一块石头穿透一团灰尘。只见灯光乱晃,眼前的世界虽然没有消失,却模糊不清起来,刹那间我吓呆了。他又打了我一下。我脑袋里没了知觉。那道白光更明亮了。除了极度刺眼的白光,什么都没有。接着是一片黑暗,黑暗里有个红色的东西像条显微镜下的细菌般在蠕动。随后明亮的或蠕动的东西都没了,只剩下黑暗,空无,一股劲风,还有仿若大树纷纷倒地的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