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调解矛盾纠纷,助力政府社会治理创新
摘要:青岛市北区姜东经济纠纷调解工作室,系青岛市首家经民政局民管局批准注册成立的公益法律调解类别社会组织。姜东调解工作室于2010年成立以来,秉承“得益于社会、回报于社会”的理念,始终围绕政府大局,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以维护稳定为己任,以化解矛盾为主线,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体现法律专业特点,彰显新阶层独特优势,主动融入社会共治大局,第三方调解组织的作用发挥日益明显。姜东调解室依托政府和法院的支持,利用“姜东公式”的公益品牌影响力,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和工作平台,成功调解各种矛盾纠纷5000余起,直接服务万人以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关键词:社会组织调解;社会治理创新;姜东公式;三步调解法
青岛市北区姜东经济纠纷调解工作室,系全市首家经民政局民管局批准注册成立的公益法律调解类别社会组织。于2014年被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服务业发展局评为现代服务业企业“创新100例”。2015年度被青岛市社会组织管理局、青岛市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评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服务“社会品牌社会组织”。
姜东调解工作室于2010年成立以来,秉承“得益于社会、回报于社会”的理念,始终围绕政府大局,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以维护稳定为己任,以化解矛盾为主线,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体现法律专业特点,彰显新阶层独特优势,主动融入社会共治大局,第三方调解组织的作用发挥日益明显。姜东调解室依托政府、法院的支持,利用“姜东公式”的公益品牌影响力,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和工作平台,成功调解各种矛盾纠纷5000余起,直接服务万人以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广建组织,融入大局,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争当“参与者”
姜东工作室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以维护稳定为己任,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找准化解矛盾纠纷的着力点,针对社会治理的难点重点,组建市北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北区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北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承办党委政府交给的任务。参与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组织体系逐步实现多样化、立体化。在各个调委会设立青岛市少数民族大学生实习基地,推动少数民族大学生发挥民族优势,促进和谐稳定。2016年11月2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专题报道姜东经济纠纷调解工作室服务青岛市和谐拆迁工作的创新做法。2017年,姜东当选青岛市人大代表,被评为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度法治人物。
二、主动对接,强化衔接,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形成“凝合力”
姜东工作室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立足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地位,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借助多方力量和资源,成立民事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在山东省率先以社会组织形式,成立姜东经济纠纷调解工作室、姜东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室等品牌调解室,打造以法院诉调对接为龙头、其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为有机组成的专业调解平台,充分吸纳社会志愿者加入,为解决百姓诉求,提供多角度、全方位的调解服务供给,为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推进人民调解创新发展做出了积极探索。近年来,姜东利用这一多功能调解平台,为近3万名当事人提供了及时、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节省各种诉讼费用几百万元,获得当事人普遍赞誉。2015年以来,10余位领导视察调研姜东创办的调解组织,给予充分肯定。姜东本人被山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选举为副会长,2013年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三、精心研究,努力探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打好“专业牌”
第三方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专业性强是获得当事人认同的基础。姜东调解室坚持线上调解和线下调解相结合,建立了人民调解服务网站,开通了便民法律咨询微博“青岛姜东”“姜东调解”微信公众号,在调处化解大量矛盾纠纷的基础上,进行在线调解和普法宣传,实现了调解方式的多样化、立体化。坚持调防结合,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及时预测、预警、预防矛盾纠纷。2016年,他从微信咨询中发现某企业因改制有可能引发群访群诉,于第一时间约见当事人,了解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由政府牵头,与企业和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司法确认圆满解决了问题,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在长期的人民调解工作中,姜东注重研究工作规律,总结出以LOVE(L—聆听;O—判断;V—合法性审查;E—成效卓越)为内容的“姜东公式”和“三步调解法”的调解模式。“三步调解法”,先由当事双方根据公式列出各部分赔偿金额并累加出总金额,再由调解员按照损害情况和法律法规逐项修正,最后当事双方在调解员列出的基准赔偿额度内达成一致和解协议。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与市北区法院业务庭室探索建立民事调解司法确认程序,并作出全市首例交通事故民事调解书的司法确认裁定书,既为群众节省了诉讼费用,又显著减少了纠纷处结时间,还避免了矛盾纠纷升级,据此探索推出了“有问必复、一站到底、高效化解”的交通事故纠纷民调服务模式。经他调解的几千起交通事故,无一起发生诉讼,对此,中央电视台专门以“斗室里的和事佬”为题进行宣传报道。
四、发挥优势,分担压力,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当好“中间人”
社会关系的修复改善,需要社会共治。姜东调解室以社会组织第三方的身份,主动配合承办党委、政府的部分工作,全力以赴地尽好社会责任。2016年3月,姜东调解室与兴隆路街道合作,首次参与政府工作的重头戏——棚改工作。该街道棚改范围涉及宁化路一期及海岸路30号、海岸路36号甲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居民1600余户,其中产权人去世的达187户,占总户数的12%;同时,还涉及公房出售、铁路房屋产权不明等问题。这些房屋继承确权工作情况错综复杂,解决难度较大,是影响征收进度最主要的因素。在棚改征收中,朱勇军(化名)老人早年与配偶育有两个孩子后离婚,后来再婚后一直没有生育,老两口的晚年生活则由他现任妻子的侄子与侄女照顾。老人的老伴去世后,朱勇军(化名)立下遗嘱将一处80万元的房产全部留给老伴的侄子和侄女,但按照法律规定,老人与原配的两个孩子享有继承权。姜东说:朱勇军(化名)老伴的侄子、侄女为老人养老送终,不能让好人吃亏,况且这两家人10年没有联系,如今为了一套房子诉诸公堂实在让人痛心。于是,姜东没有让持有遗嘱的侄子、侄女贸然起诉,而是专程到济南找到老人的两个孩子说明情况;但当时两个孩子对姜东的身份有所怀疑,拒绝了调解。让姜东欣慰的是,后来这两个孩子经过考虑又找到了他,同意调解。如今两家人非但没有反目成仇,这件事反而成了相识的契机。
调解室充分发挥熟知棚改政策法规的专业特长,对群众各类法律需求有效整合,进行流程提速和“一揽子”处理,切实把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前置到征收工作一线,有效化解了90余起产权继承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加快了该街道房屋征收工作进程。同时,还先后参与了洛阳路街道34号地片、阜新路街道鞍北片等街道的房屋征收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参与房屋征收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延伸工作触角,积极参与上访重点人的矛盾化解工作,以中立第三方的专业身份,采取寓情于法的灵活策略,协助有关部门、有关街道,妥善处置了12起涉法涉诉、非访等重点信访案件。姜东也先后荣获“全国第三批岗位学雷锋标兵”称号,被评为全国敬老模范,山东省最美志愿者、山东省敬老模范、第五届山东省道德模范提名奖等。2012年,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在“新闻直播间”栏目中以“凡人善举”为题报道了姜东的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