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毒三十年:以刑事规制为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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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版序

应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之邀,拙著《中国禁毒三十年——以刑事规制为主线》被纳入“禁毒研究丛书”修订再版。借此机会,对书中内容进行了局部的修订,主要增加了2015年颁布的《武汉会议纪要》及2016年颁布的毒品犯罪相关司法解释,并对纪要和解释中部分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商榷。自《中国禁毒三十年——以刑事规制为主线》2011年初版,迄于今已五载有余。书名所称的中国禁毒三十年,原本想勾勒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年间我国禁毒刑事领域中的变迁,到今天,改革开放已接近四十年。因此,书名中的三十年只能从实数变成虚数,其范围涵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禁毒领域中的重要立法、司法和刑事政策等问题。

三十多年间,我国禁毒斗争悲喜交加,可歌可泣;三十多年间,我国禁毒研究日新月异,华章频现。还记得2006年我在博士论文中将贩卖毒品罪定性为抽象危险犯时的忐忑不安,因为当时国内几乎没有文献承认抽象危险犯的存在,更没有学者支持将贩卖毒品罪定义为抽象危险犯的观点。十年过后,毒品犯罪作为典型的抽象危险犯已在中国刑法学界成为共识。司法层面,对于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逐步减少,并形成了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共识。越来越多的声音在支持这样一个观点:理性对待毒品,慎重适用刑罚。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的禁毒研究和禁毒实践都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得理性,公民的权利和尊严在禁毒领域不断受到重视,刑事规制毒品的正当性和边界问题正成为热点研究领域。

天下无毒是一种英雄主义的情怀。减少毒品对社会的危害才是一种现实主义的审慎进路。从刑事规制出发,必须权衡毒品对社会的危害与不正确的禁毒政策对社会的危害,必须正视狂歌猛进式的运动禁毒与刑事法治之间的冲突,必须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刑事司法活动的限制,必须警惕特殊侦查方式对公民权利的侵害。禁毒在路上,禁毒研究也在路上,是为序。


高巍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