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美国在亚太地区的权威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三节 研究设想

一 主要论点

国家尽管作为“相似的单元”,在功能、专业度、权威度等方面仍然具有差异。国家间的差异和不平等导致了彼此的支配和从属关系。国际权威作为主导国与跟从国之间的一种不平等权利义务关系,是以主导国对跟从国发布命令而跟从国接受并服从命令为基础的。权威若要维持,则主导国不能滥用权威,否则,很有可能失去跟从国的“接受”,权威关系也会消逝。当跟从国未能有效遵从并执行主导国命令时,主导国也不能随意使用强制力“规训”跟从国,否则,权威关系极易破裂。权威关系通常通过两种方式建立:一为强制,二为合作。在强制情况下,主导国根据自身的利益和偏好,以压倒性的优势主导跟从国的各项事务,使其没有能力抵抗或持续抵抗;在合作情况下,主导国与跟从国之间存在的权威关系依赖于双方的利益考量。当各自认为从权威关系中获取的收益大于成本时,权威关系很有可能建立;当至少一方认为可能获取的收益与付出的成本不相匹配时,新的权威关系无法建立或已有权威无法有效维持。

权威关系的维持必须依赖于跟从国和主导国共同的接受。一项权威关系,无论其最初是通过强制还是合作而建立,都是跟从国割让自身主权(或部分)主权,服从主导国命令的行为集合。这一关系若要长久,则主导国必须在安全、经济或跟从国亟须帮助的其他事务上提供保护或支援;权威的维持,是主权与物质间的交易以某种有形或无形的契约方式固定下来的过程。

权威关系的建立及程度受到结构压力和利益内化度(一定意义上,是权威正当性的来源)的双重作用。在权力差距较大的情况下,国家面临的生存和安全压力较大,因此,结构压力较强,追随大国、寻求保护的动机也较强,建立权威关系的可能性也较高。国际权威的正当性越高,权威关系越容易建立和维持;反之亦然。

总体而言,权威关系的建立与维持取决于双方的需求。主导国通常实力相对比较强大,有吸引其他国家追随的禀赋;跟从国一般为小于或实力弱于主导国的国家,其关切主要集中于自身安全或经济利益上。冷战时期,受到两极体系结构的压力,美国与亚太国家皆是以安全收益为投资权威关系的出发点;冷战结束后,体系压力缓解,安全需求整体下降,军事权威下降,经济权威逐渐显现。

二 因变量的界定和操作化

在本书中,权威是指:在特定的国家间交往中,主导国A要求跟从国B接受命令,同时,跟从国B承认自身有遵从A意志的义务。也就是说,权威是建立在双方对权利义务互相认可基础上的一种社会关系。

关于因变量(dependent variable),需要阐明的是以下两点。

1.权威是国家之间的互动,不属于国际体系层次。本书讨论的战后美国在亚太地区的权威,主要集中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与亚太各国间的互动。亚太地区主要包括东北亚(含俄罗斯远东地区)、东南亚和大洋洲(主要指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关于亚太地区范围的划分,参见陈峰君《亚太在世界安全战略中的地位》, 《国际政治研究》2002年第3期,第56—57页。

2.权威的衡量指标。在借鉴戴维·莱克对国际等级制和邝云峰对美国朝贡体系衡量的基础上,本书将对美国权威的衡量主要分为三个方面:政治表态、军事关系及经济关系。在政治表态方面,主要有三个指标:(1)双方对彼此的公开定位(how favorable and/or great a friend the each other is);(2)国家领导人拜访的次序和次数(order and times of heads of State/Government have visited);(3)在联合国大会投票的一致性(voting coincidence with the United States)。在军事关系方面,主要有三个指标:(1)参与并支持美国主导的战争(participation in America's wars since 1945)Correlates of War Inter-State War Database, Meredith Reid Sarlees and Frank Wayman, Resort to War:1816-2007, CQ Press,2010.;(2)允许美国在自己的领土范围内驻军或拥有军事基地(hosting US troops and/or bases on one's territory);(3)情报共享伙伴(partners in intelligence sharing)。D. S. Reverson, D. S., “Old Allies, New Friends: Intelligence Sharing in the War on Terror, ”Orbis, Vol.50, No.3, 2006, pp.453-468; Jeffrey Richelson, “The Calculus of Intelligence Cooperatio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telligence and Counterintelligence, Vol.4, No.3,1990,pp.307-323.在经济关系方面,主要的指标有:(1)与美国贸易额占本国贸易总额的比重Kristian S. Gleditsch, “Expanded Trade and GDP Data,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 Vol.46,No.5,2002, pp.712-724.;(2)美国的投资占本国外国投资的比重;(3)特殊贸易伙伴关系(special trading partner,包括自由贸易协定伙伴或其他)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http://www.ustr.gov/tradeagreements/free-tradeagreements.

三 自变量的界定和操作化

本书的自变量(independent variables)有两个:结构压力(structure pressures)和利益内化度(interests internalized),这两个变量的变化是程度上的,即或强或弱。因变量是国家对他国的权威,其取值有两种情况:拥有权威(presence)和没有权威(absence)。当然,国家行为的转换在多数情况下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拥有权威和没有权威仅仅是一个连续体中的两个端点。为了研究的便利,我们将其抽象为这两种情况。

结构压力可以用两个指标来衡量:体系中的大国数量(极的数量)以及相对实力的变化(权力差距)。根据极的数量,国际体系的状态可以大致区分为三种:多极体系、两极体系和单极体系。本书研究的主要是冷战时期和冷战后的美国权威,因此国际体系为先两极,后单极。在国际政治中,国家权力难以精确度量,本书仅在一定范围内考察主导国与跟从国之间的权力差距。由于本书的研究侧重于军事和经济领域的权威,因此,对权力差距的测量主要考察的是军事力量和经济力量的对比。

利益内化度是国际权威正当性的主要来源。考察利益内化,必须先考察国际权威的正当性。尽管有关正当性的讨论数量很多,但已有研究中可供操作化的基础却并不多。伊恩·赫德(Ian Hurd)在总结马克斯·韦伯、罗伯特·达尔和马克·萨奇曼(Mark Suchman)等人论述的基础上,提出,权威性的操作化过程是行为体将外部标准内化(internalization)的过程。当行为体意识到自身利益(至少部分)必须依靠外部力量(一般而言,包括法律、规则、规范等)才能实现时,内化就会发生。Ian Hurd, “Legitimacy and Authority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53, No.2,1999, pp.387-388.换言之,当国家意识到自身利益的实现有赖于与大国的权威关系时,也就意味着其利益内化到了大国的权威之中,反过来,大国的权威通过这种方式得以正当化。这样,与纯粹的强制相比,权威一方面可以降低执行成本,另一方面又能给予跟从国“充分的自由”,有利于长期的控制。

然而,在赫德的论述中,对于一国的利益如何内化进国际权威,并未给出明确的答案。因此,关于权威正当性的测量,本书借鉴了现有文献中对霸权正当性的判定标准。因为,权威本身也是由大国(霸权国)所拥有的,霸权正当性的判定标准或多或少可以为权威的正当性提供借鉴。

关于霸权正当性,吉尔平认为,其取得有三个主要标志:霸权战争的胜利、意识形态的吸引以及对经济收益和安全保障等方面公益的供给。Robert Gilpin, War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 p.34.张睿壮从程序和绩效两个维度提出了三项操作性指标:一是国际社会的决策机制是多边而非单边的;二是规则、规范、国际法的制定执行程序公正合理;三是霸权国能够提供一定的公益。张睿壮:《美国霸权的正当性危机》, 《国际问题论坛》2004年夏季号,第56页。拉普金(David Rapkin)罗列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共有价值(能够担当道德领袖);程序公开(能够让追随者与霸权进行协商);霸权国自我克制(保证自己不考虑他国利益而独断行事);遵守国际法;行动获得联合国这一普遍的多边组织的批准;得到民众的普遍同意;成功的结果(有效的军事干预、作为全球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提供某些分配正义的措施)。David P. Rapkin, “Empire and Its Discontents, ”New Political Economy, Vol.10, No.3(Sep-tember 2005), pp.400-401.刘丰认为其主要依赖于霸权秩序的价值共享程度、规制建设水平和公益供给规模。刘丰:《制衡的逻辑:结构压力、霸权正当性与大国行为》,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0,第30页。

考虑到本书不仅涉及主导国对权威的拥有,也涉及跟从国对权威的认可,因此,在判断正当性时需要从构建权威关系的双方角度出发。当一个国家意识到自身利益的实现有赖于与他国的权威关系时,也就意味着其利益内化到了与该国的权威关系之中。反过来,该权威关系也通过这种方式得以正当化。

对主导国而言,其他国家的追随虽然极具吸引力,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值得主导国去选择与之建立权威关系,也不是权威关系越多越好。是否与其他国家建立权威关系的主要考虑在于这项权威关系能够带来多少收益。对跟从国而言,与主导国建立权威关系,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利益可以抵消其对自己主权的侵蚀。因此,双方对利益判断的标准主要有:第一,对方能不能满足自己对安全的需求;第二,对方能否为自己带来经济上的收益;第三,对方能否在多边机制中支持自己的立场。

本书在自变量的选取上,考虑了权威主体(主导国)与客体(跟从国)双方的因素,也就是说,考察潜在主导国(主要是大国,本书特指美国)与潜在跟从国(主要是中小国家,本书仅限于除美国之外的亚太各国)两个方面,而不像目前大多数研究中仅考虑其中一方的要素。就主导国而言,拥有权威这一行为最主要的驱动因素来自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质以及由此产生的安全压力和自助需求。就跟从国而言,如果能够在缓解主要大国安全压力的同时,为自己争取安全福利和经济福利,则与主导国建立权威关系并不“可耻”。

之所以选择利益内化度而不是主导国所拥有的强制力,是因为根据权威理论以及权力性质可以判断,潜在或实际主导国对其他国家越是使用强制力,其他国家的生存压力越大,抵抗倾向也越强,主导国的治理成本也越高。本书认为,如果潜在或实际主导国对其他国家直接使用强制力,对建立权威的抑制作用要大于其促进作用;即便是直接运用武力,也需要其他的安抚手段相配合。因此,比较有可能的是在主导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之余,跟从国自愿受到主导国权威的影响,也就是说在权威关系中看到自我利益实现的可能,即将利益内化到权威关系中。

四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一)理论基础

本书的理论基础是国际权威。虽然在国际社会中,由于缺乏单一的终极权威,国际体系经常被人描述为无政府状态。但这并不意味着体系中各单元之间的关系都必然处于无政府状态。在各个单元之间,可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等级制,大国可能对小国施加一定程度的权威。

按照戴维·莱克的说法,权威是一项政治建构,它通过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实践得以创造并维持。David A. Lake, Hierarchy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thaca, N. Y. :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2009, chapter 1.首先,它不是由统治者作出的一项主张,而是由被统治者授予的一种权利。只有当被统治者承认其有遵从统治者意志的义务时,统治者才拥有权威。Chester I. Bernard, The Functions of the Executive, Cambridge, M. A.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2, pp.163-165; Herbert A. Simon, Administrative Behavior: A Study of Decision-Making Processes in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3rd ed. , New York: Free Press,1976, p.146.其次,权威是一个变量,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存在的程度或大或小。当A只能希望B做其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做的事情时,权威程度较低;当B在A的命令下愿意去做原本厌恶的行为时,权威程度较高。再次,由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对双方关系的权利与义务、特权与限度的边际存有争议,权威通常是政治斗争的产物与所在。权威是支配与从属的一种动态和不断演变的关系。最后,在任何权威关系中,最关键的都是对统治者滥用权威的限制。Herbert A. Simon, Administrative Behavior: A Study of Decision-Making Processes in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3rd ed. , New York: Free Press,1976, p.134.

国际关系中的权威并不是像国内政治权威一样来自统治者的职位或法律规定。国际权威通常是主导国与跟从国之间交易或讨价还价的结果。Richard D. Auster, and Morris Silver, The State as Firm, Boston: Martinus Nijhoff,1979; Yoram Barzel, A Theory of the State: Economic Rights, Legal Rights, and the Scope of the Stat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2; Margaret Levi, Of Rule and Revenue,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8; Margaret Levi, Consent, Dissent, and Patriotism. 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 Douglass C North, Structure and Change in Economic History,New York: W. W. Norton, 1981; Mancur Olson, Power and Prosperity: Outgrowing Communist and Capitalist Dictatorships, New York: Basic Books,2000.对这一路径近期的扩展,参见David A. Lake, “Power Pacifists: Democratic States and War,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86, No.1,1992, pp.24-37; David A. Lake, and Matthew A. Baum, “The Invisible Hand of Democracy: Political Control and the Provision of Public Services, ”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 Vol.34, No.6, 2001, pp.587-621。这样一种关系型的权威,建立在主导国向跟从国提供政治秩序,而跟从国出让自身主权换取秩序的基础上。在平衡状态下,主导国获取了足够的回报来提供政治秩序,而跟从国得到了足够的秩序来补偿由于准许主导国对其施予权威所带来的自由的丧失。

这并不意味着主导国和跟从国从双方关系中能够平等受益。在某些情形下,跟从国或许能够利用主导国,并且能够从秩序创造的共同收益中汲取不成比例的份额——众所周知的弱联盟中的强力量。Robert O. Keohane, “The Big Influence of Small Allies, ”Foreign Policy, No.2, pp.161-182;Benjamin Klein, Robert G. Crawford, and Armen A. Alchian, “Vertical Integration, Appropriable Rents, and the Competitive Contracting Proces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21, No.2,1978, pp.297-326.但更常见的是,主导国可能利用设置规则的能力,使政治秩序偏向自己的利益。这也就创造出受益于权威关系的既得利益者(或集团)。它们对权威关系的支持,成为权威创建和维持的重要基础。

(二)研究方法

本书将采用实证科学的基本方法,在提出核心假设的基础上进行实证检验。不过,由于社会科学中的变量难以精确量化,本书将采用非数量研究方法来开展研究,具体应用的方法主要有演绎推理和案例研究两种。首先,我们根据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逻辑关系,演绎推理出本书的主要假设,并在详细界定相关变量(具体的指标见上文自变量与因变量的操作化部分)的基础上,将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经验事实加以检验的命题。其次,通过案例研究对本书的假设进行实证检验。一为使用进程追踪(process tracing)对过程追踪方法在理论检验中的介绍,参见Stephen Van Evera, Guide to Methods for Students of Political Science, Ithaca, N. Y. : Connell University Press,1997, pp.64-67。来确定具体案例中的相关变量的变化、揭示其中的因果机制。二为使用比较案例研究方法,揭示不同国家在建立和维持权威关系中的利益考量和影响因素。

本书拟采用描述统计方法对战后美国在亚太地区权威的各个指标进行初步的数据采集,以此衡量权威程度的大小。这些指标涉及政治表态,军事关系及经济关系三个维度(见前文)。其中主要依据的文献资料和数据来自几个不同的方面。COW“战争相关因素(Correlates of War)”数据库,其网址为:http://cow2.la.psu.edu/。、Eugene“预期效用生成(Expected Utility Generation)”数据库,其网址为:http://www.eugenesoftware.org/。、SIPRI“国际关系与安全趋势(Facts o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Security Trends)”数据库,由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提供,其网址为:http://first.sipri.org/。等数据库为我们提供了有关国家实力的历史数据,可以得到有关实力对比、权力集中程度等方面的数据,对于当前的数据,我们还需要考虑各国政府公开的数据。ATOP提供了国家间结盟的数据。世界银行(World Bank)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可以为我们提供经济方面的数据(贸易额和投资比重)。

各个指标的测量只能展示美国(以及中国)在亚太地区享有权威的范围和程度,但无法说明这些权威是如何生成并得以维持的。为弥补这一缺陷,本书还将采用过程追踪和比较案例的研究方法,分别对美国与日本、美国与韩国这两对权威关系进行纵向的历时研究和横向的比较研究,希望从其中得到美国在亚太地区权威的生成和维持机制,以及二者之间可能存在的异同。

五 研究思路

本书拟对二战以来美国在亚太地区的权威进行阐述与分析,研究思路如下。

首先是问题的提出、关键概念的界定及文献回顾;其次从理论上对国际关系中的权威进行论述,包括权威及其不同类型、关系型权威的建立与维持、主要假设与论证逻辑;接着介绍美国在亚太地区权威的既有理论分析,从美国对区域外霸权的追求、亚太国家对美国的“邀请”、美国和亚太国家基于成本收益理性计算的合作,以及美国建立自己的“朝贡体系”四条路径对这一领域的研究进行了回溯;由于既有研究缺乏对权威的衡量,因此本书从政治、经济和军事三个维度对美国与亚太国家间关系的政治表态、经济依存度和军事合作进行了指标化的测量。其中,在政治维度主要考察的是美国与亚太国家对彼此关系的公开定位、领导人拜访彼此的位序和次数和亚太国家与美国在联合国投票的一致性;在经济维度主要考察的是亚太国家与美国的贸易依存度、投资依存度以及特殊经济关系;在军事维度主要考察的是美国在亚太国家(地区)的驻军与军事援助、亚太政治行为体对美国主导战争的支持程度,以及美国与亚太国家的情报共享和联合军演。在此之后,本书运用过程追踪法对美韩和美日权威关系进行了具体的案例分析,就两对权威关系形成过程中主导国和跟从国发挥作用的程度进行了考察。在结论部分,本书一方面对美国在亚太地区的权威分布进行了总结,另一方面就目前美国亚太权威受到的挑战进行了分析。最后言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