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个体诉求与公共善:西方现代民主的二元困境
“民主”这一概念自产生之日起就充满了矛盾与分歧,不同时期、不同流派的理论家与政治家对此均持有不同的见解,其中被广泛接纳的观点是:从词源学上讲,民主一词源于希腊语“démokratia”,含义为démos(人民)和kratos(统治),亦即“人民的统治”。这种抽象的民主规范内涵在不同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具体表现为不同的制度和要素。
作为西方民主的发祥地,雅典城邦内的政治体系首先对此做出了直接、明晰的诠释:公民以促进公共善为目的,通过平等地、轮流地参与公民大会、公民陪审团等组织方式直接对城邦事务进行管理,并在这种政治参与过程中体现出自身的美德。从理论角度上说,雅典的“人民的统治”是建立在个体利益要求与公共善相统一的道德哲学基础之上的,而规模适度的城邦形式(city-state)以及具有政治性和同质性(homogeneous)的公民是其实现的根本条件。
经过中世纪的发展,近代以来随着政治国家(nation-state)的疆域逐渐扩大,一国范围内公民数量的激增与多元异质(heterogeneous)的呈现,雅典民主显然已经不再适应要求。新的社会条件下,“人民的统治”主要是通过混合政府与代表制这两个要素来实现的,以古罗马帝国、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共和国和18世纪以来的英国、美国为典型。公民通过选举代表和政府来对国家进行管理,使民主理念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得到了实现。但由此造成的弊端也日益凸显:代议制民主使普通公民远离了真正的治理权力与过程,人们自然对政治参与持有冷漠态度,“人民的统治”这一民主的实质内涵遭到破坏;与此同时,作为公民代理人的不同党派和政治集团不可避免地发展壮大,“原本与公民自身利益一体化的公共善碎片化为分裂的、对立的个体和群体的利益要求”。
个体性利益与公共善之间的逐步分离与二元对立,是西方民主政治发展到这一时期遭遇的困境,也折射出了西方现代性在哲学层面造成的两种价值立场——一种单一的、个性的、多元的(each/plurality)价值立场与一种共同的、集体的、联合的(all/unity)价值立场——之间的冲突。实现对这二者的调和与超越,是西方民主理论与政治哲学共同面临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