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报告(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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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绿色工业与建筑

上海:2014年6月,市建设管理委、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了《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就新建绿色建筑、新建装配式建筑和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方面提出了发展目标,并从推进新建建筑绿色化、推进建筑绿色施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应用四个方面明确了发展任务。

江苏:2015年7月,颁布了《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十二五”期末的发展目标,即形成体现江苏特色的绿色建筑技术路线与推进机制,绿色建筑水平全国领先。同时,提出了制订发展规划、落实绿色建筑要求、推动新建建筑绿色化、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等九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浙江:进入21世纪后尤其是近10年来,浙江省在工业绿色转型和绿色建筑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2007年12月,省建设厅出台了《太阳能在建筑中利用实施的若干意见》。2011年8月,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推进建筑集约用地、加强建筑节能、深化建筑节水节材以及优化建筑环境与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等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2015年9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出台了《浙江省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提出要经过三年的努力,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同时,提出了推进新建建筑绿色化、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既有建筑改造以及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推广等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2016年10月,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与以往的相关政策相比,《实施意见》在主要目标方面更加体现了浙江特色,重点任务更加契合目标要求,政策支撑更具有可操作性。

江西:2013年10月,出台了《江西省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提出了到2015年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和绿色建筑面积占比等方面的发展目标,以及形成绿色建筑的评价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咨询服务体系。2016年11月,省工信委颁布了《江西工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了钢铁、石化、有色等六大重点发展行业,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燃煤锅炉专项整治等十大工程以及五个方面的保障举措。

安徽:2013年9月,出台了《安徽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到2015年末和2017年末绿色建筑的相关发展指标,明确了绿色建筑发展的重点任务:一是继续强化建筑节能工作;二是强化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三是不断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四是持续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五是加快推广适用技术;六是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材料与建筑工业化;七是严格建筑拆除管理;八是推广建筑废弃物的循环利用。

四川:2014年12月,出台了《四川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明确了到2017年的发展目标,对绿色建筑的检测、监管、验收、奖励以及绿色建材的推广与使用方面做出了规定。2016年12月,颁布了《四川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要以化工、生物医药、建材、机械装备等为重点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提出了到2020年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制造服务机构等方面的发展目标,同时提出了绿色制造体系的重点建设内容。

贵州:2016年8月出台了《贵州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将稳步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就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执行率、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重、建筑领域节约能源量设定了约束性指标。同时提出到2020年,贵阳、安顺等地主城区居住建筑实现节能65%,其他州、市、县建筑要按照高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强制性节能标准逐渐向乡镇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