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循环经济发展
上海:2015年1月,出台了《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办法(2014年修订版)》,从申报条件、资金管理、优先支持范围和项目以及资助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
江苏:2005年,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包括了循环经济的发展现状、发展战略、基本框架、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体系六个方面,从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工业、循环型服务业和循环型社会四个领域提出了规划的发展战略与发展任务。2013年1月,江苏出台了《江苏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提出要以循环经济为手段破解资源环境容量的瓶颈约束、持续推进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并明确了到2015年的发展目标。在主要任务方面,提出了“多领域发力”的思路,对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工业建设和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出了具体的发展要求。2015年9月,《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审议并通过,条例以《国家循环经济促进法》为基础,结合江苏省情和工作实际,强化了重点领域的刚性约束,着力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污染总量控制、园区的循环化改造、绿色低碳交通、信息服务等方面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体现了江苏的特色与亮点。
浙江:2009年5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共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加快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第二部分提出了推进工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与主要目标;第三部分为推进工业循环经济的工作要点,提出了要抓好五个环节,开展四大行动,培育三大产业与建设两大工程;第四部分是推进工业循环经济的保障措施。2011年12月,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2011~2015年)》,提出了到2015年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及循环型产业、资源利用效能、可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等方面的具体目标,明确了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九大领域、九大载体和十大工程。2015年2月,省发改委等部门颁布了《浙江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计划》,确定了2015年和2017年实施循环化改造的园区数量、推进计划和改造实施计划。
湖南:2014年5月,省人民政府颁布了《湖南省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加快建设循环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体系以及推动社会层面循环化发展四方面任务,提出了到2020年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目标,《行动计划》既表明了湖南循环经济开始从试点示范走向全面推进,同时又紧抓了发展的重点、难点与热点问题。
湖北:2006年3月,颁布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到2010年的发展目标,明确了推进节约降耗、实施资源综合利用、推广清洁生产、推进生态型园区建设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同时还提出要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以及构建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
安徽:2005年9月,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从资源利用效率、重点行业和园区建设、政策法规体系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到2010年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推进节能降耗,二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三是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四是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同时还提出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行业、开发区与工业园区以及开展示范试点工作。
四川:2005年12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到2010年能耗水耗降低、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新型建筑材料利用等方面的主要目标,明确了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和五个方面的重点发展领域。2012年2月,出台了《四川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四川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目标,明确了要建立循环经济发展基金,扶持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同时依据不同的资源环境条件、产业基础与发展潜力,分成五大片区推进循环经济建设。
重庆:2013年10月,市政府颁布了《重庆市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首先,提出了到2015年主要资源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等发展目标与实现路径。其次,结合重庆市情提出要建设五大产业体系,从五个环节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最后,提出要通过财政专项资金和投融资等手段加强对循环经济项目的支持力度。
贵州:2007年8月颁布了《关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到2010年资源利用效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推行清洁生产和推进节约降耗、提升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发展高效循环农业与环保产业等为重点的发展任务。
云南:2005~2006年密集出台了三项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分别是2005年4月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循环经济工作的通知》、2006年7月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意见》和《云南省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工程方案》,提出了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领域和保障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