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制的历史发展
20世纪20年代章士钊对代议制的批评与改造方案
内容摘要:20世纪20年代,章士钊发表《论代议制何以不适于中国》 《非党》等文章,对近代以来的代议制提出系统批评意见,并提出以无首论、业治论和规复科道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方案,引起了社会广泛注意和热烈讨论。作为当时社会的“主导模式”之一,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各种社会主义思潮,对章士钊的批评意见和改造方案产生过不同程度的影响。
关键词:章士钊 代议制 无首论 业治论 科道制
引言
代议制是一种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民意的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制度。其基本特征是:由通过普选产生的议员组成议会,形式上代表民意行使国家权力;议会议决事项均由议员共同讨论并经多数通过;议会享有立法权、财政权和行政监督权。代议制最早形成于英国,之后美国、法国等相继效仿,逐步成为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的政治制度。
中国人最早知道西方近代的代议制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当时问世的几部世界地理著作如《四洲志》《海国图志》《瀛环志略》《海国四说》等均对欧美各国的代议制有所介绍。1898年的维新运动曾为代议制登陆中国提供了一次契机,但随着运动的迅速失败而中止。1906年9月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并着手建立代议机关,1911年清朝灭亡,这次实行代议制的尝试也就此告终。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为代议制在中国的实践再次提供了机会。但袁世凯上台不久,便处心积虑地破坏这种政治体制。到1915年12月,袁氏干脆连民主形式也抛开,公然复辟帝制。袁死后,北京政府被皖系、直系和奉系军阀轮流掌控,代议制也几近青楼女子,被任意蹂躏、践踏。
早在清末立宪运动期间,章太炎就对代议政治提出了非议。1908年,他又专门写了《代议然否论》《与马良书》等文,对代议政治进行全面批评。不过,当时人们对这种体制还处于渴望之中,所以对章太炎的观点并不十分在意。曾经主张废学革命、激烈排满的章士钊就先后在《帝国日报》上发表一系列文章,不遗余力地向国内介绍英国的代议政治。进入民国以后,章士钊不改初衷。可惜代议政治的实践,实在令国人不堪。1916年年初,陈独秀在《新青年》上便公开声言:“政党政治,将随一九一五年为过去之长物,且不适用于今日之中国也。”欧战结束时,否定代议制之声已经蔚成风尚。当时一位作者就曾写道:“欧战以前,鲜闻不信任议会政治之声,乃今不信任议会政治之声洋洋盈耳,达乎世界。”章士钊对代议制的批评,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展开的。
就思想渊源论,章士钊批评代议制的理论武器是唯物史观,其改造代议制的主张部分来自章太炎,部分则来自英国的基尔特社会主义和俄国苏维埃社会主义。章士钊关于代议制的批评意见和改造方案之所以能够与当时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各种社会主义思潮发生交织,固然有人事方面的因素(他与早期中国共产党人陈独秀、李大钊和毛泽东、周恩来等均有接触),但更重要的是时代的影响。以赛亚·柏林(Isaiah Berlin)说过:“不仅是思想史,就连其他有关意识、观念、行为、道德、政治、美学方面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主导模式的历史。……因此,为了确定一种文化特征,为了阐明该文化的种属,为了理解人存身其间思考、感受、行动的世界,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尽可能地分离出这种文化所遵从的主导模式。”20世纪20年代是各种新思潮在中国竞相传播的重要时期,其中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各种社会主义是其主流。到30年代,唯物史观更成为中国知识界观察、分析社会问题的主要工具之一。可以说,当时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各种社会主义思潮即使不能说是唯一的“主导模式”,至少也是其中之一。在这种情况下,章士钊的思考、感受和行动,几乎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这一“主导模式”的影响。
一 章士钊对代议制的批评
据章士钊自己说,他在1920年与1921年之交即“蓄意改造代议制”,后“以疑莫能明,又慑于斯制惰力之未全去,所称宪政祖国之英伦,犹如北辰所在,时论拱焉”,所以才没有公开自己的主张。
1921年冬,章士钊赴欧洲考察途中曾给章太炎写过一封信。信中首先回顾了清末章太炎否定代议制和自己“浮慕”政党政治的情况,说:“兄集中有《代议然否论》一首,主不设国会。又《与马良书》,及记政闻社员大会破坏状,复于此三致意焉。此皆逊清末年,兄在东京所标大义。时弟习律英伦,浮慕政党政治。兄有此文,竟顽然不省。”接着回顾了代议制在中国实行的情况和自己思想的变化:“斯制既立十年,捉襟见肘,弊害百出。弟从来所持信念,扫地以尽。橘移淮南而化为枳,亦渐闻人深致慨叹!然有人民神圣国会万能诸说,稗贩政治者流,得以奔走号呼,关其口而夺之气,亦遂委蛇委蛇,莫肯颂言其非。”1919年,章士钊在广州曾偶然谈及议员应该“课资格,受试验”,据说闻者大哗。1920年,他又在上海的《中华新报》上发表《裁兵与造法》一文,主张裁兵和宪法不由国会订立,引起巨大反响,广州非常国会参议院竟将其除名。对此,章士钊在信中说:“此故不值一钱,然取证议员诸君之抵死不悟,则有余也。今天下大乱,纷纷不能休,军阀与国会,同尸其咎,长此不已,国谁与立?军阀别为一事,至国会者,信无人不以改弦易辙为不能缓。”如何改呢?章士钊提出的办法是:分子殽乱,宜黜暴登良;人数过繁,宜去原额之半或三之一;选法未善,宜改从某制,或如其夙持之一院制论,只设下院,不设上院。但在现实生活中,他却“怀之而不敢发”。况且善后之道,不止一端,“如国会去而立法何寄?所谓新党豪氓,惯肆人上者,不使出于国会,宜以何为尾闾?皆需列案考求,未可率尔而道”。第一次世界大战进一步证明“国会之不适于政”,即使威权无上的英国议会,“近来亦且摇摇,论政之士,大持异议”。他此次欧游,就是要前往欧洲各国深入考察各国政治,“外参世界新趋之势,内按吾国已然之情,中本为政宜然之理,发为文章,以讯国人”。他之所以写这封信,一方面是有感于章太炎否定代议制的主张,“建于未立本制之先,始为人人所不能言,中为人人所不敢言,卒为人人所欲言而不知所以为言”;同时也希望章太炎于此之外,“有何新剖,尚望开陈”。可惜的是,这封信后来为邮局所误,未能送达章太炎。
1923年1月,江苏省议会议员通过削减教育经费来增加自己的薪水,引起教育界的公愤。1月9日,南京学生联合会为反对江苏省议会削减教育经费,发动学生捣毁议员王景常住宅,并将另一议员吴辅勋绑起来游行示众。此后几天,南京学生持续发动游行示威,并要求教育基金独立。此即震动一时的“江苏议教之争”。事情发生后,社会各界对江苏省议会的部分议员群起而攻之,但此时路过南京的章士钊与众人看法不同,他在东南大学发表演讲,将这次“议教”风潮的“真”意义“归本于代议制之不适用”。
4月,章士钊在《申报》上发表《论代议制何以不适于中国》一文,进一步探讨代议制在中国不适用的原因。章士钊指出,代议制是一种舶来品,中国人之所以要引进这种政治制度,“徒以欧洲诸国以此为文明之标识也”。“吾捧心而效之”,目的不外是为“点缀共和”。殊不知,欧洲之所以有这种制度,乃出于事势之偶然,并非创议建国非此不可。以往的政治学家们对代议制不乏推崇比附之词,“以为有当政理,莫或逾是”。在章士钊看来,这些人大都局限于当时的形势立言,而正本清源,并不足以语此。“观夫近日欧贤谈政,掊击代议,几无完肤,可见斯制在欧已邻末路。”欧洲人运用议会已有数百年时间,“社会繁昌,按时有进,虽非理想之绝诣,要不失为实用之良规”。为何一入中国,便由橘而枳?他认为这要根据“事势”来判断。至于说议员的品性高下不同,政识富瘠各异,在章士钊看来,“此特得半近似之谈,不得谓为知本也”。代议的本质是什么呢?章士钊从唯物史观的立场出发,指出是“荷包”。他说:“代议之设,滥觞英伦。当时英王下令征税,入税者因举代表面王,共订税则,所谓不出代议士不纳租税之名言,基于是时。”由此可知,代议与“纳税”二字密不可分。所谓代表,质言之,就是代表入税者的荷包。上自封建,中经产业革命,以至今天工业极盛时代,不论何时,代议均与荷包紧密相连。近代资产集中,所谓荷包,大概为少数资本家所佩戴。荷包大者得士多,尤大者尤多。代议士并非自有荷包,而是为荷包者所客养。所以欧洲各国的政治运动、造党、宴客、布义、竞选等等,傍及声色狗马之好,舆马服饰之盛,规模壮阔,举止豪华,绝非中国人所能想象。而其所花费,皆取资于自己的荷包,与国库无关。英国作为代议制的祖国,其议会议员到1912年才分发岁费,每人每年四百英镑,根本不敷所用,所以各议员纷纷以得岁费为耻,争相捐给慈善机构。“皮相之士,深叹彼辈道谊之高,以为莫及。不知彼得以维持其道谊者,别有隐于身后之荷包在。”由于他们不缺“荷包”,所以从政期间不必受贿,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办事;在位在野,同样为国家服务,生活不受影响,因此两党可以从容更迭,不必为政争势同水火;制定政略和征集人才也可以从容进行;党资独立,人民不以政党为国蠹,议会与选民间不至于伤情感。“夫代议制,虽于理论为未完,荷包之由来亦未必正,而其得以支持若干年,至今日始生反动,赖有此四者耳。”但在中国,情况完全相反,“议员无行,有猪仔之丑谥,身且求鬻,焉论主义?一也。政客今日失位,明日即同饿莩,摧敌只以图存,不关政义,阴攘阳夺,无所不用其极,二也。无论何党,无一规范差完之机关新闻,无一常识极充之主任干事,三也。人民恨议员悖妄,渎乱刺骨,代议二字,全无意义,四也。何以故?人之从政者有荷包,而我无荷包故”。换言之,即人家的议员经济是独立的,而我们的议员经济则未独立。
为什么说彼有“荷包”而我无“荷包”呢?章士钊接着写道:“吾之四民,士居其首。”所谓士,就是不农不工不商,而专靠农工商养活的人。自三代以来,中国的政治完全被所谓的士所操纵。同样为士所统治,为什么古代平安而现在悖乱呢?章士钊认为,“吾国治群之道,首取平均”。古代官员禄薄,他们所享受的物质生活条件和一般人差不多,且一经致仕,便重归于农。生计上四民的界限并不十分严格。现在的政客与古代的士完全不同,他们对西方的生活方式亦步亦趋,极尽奢华之能事,使中国自古以来以贵均为特点的传统社会主义遭到严重破坏。以往可供百人享用的食物,现在以供应一人尚嫌不足,其他九十九人非饿死不可。饿死者日增,大乱也就日近。这种现象,始于何时,如何收拾,不得而知。那九十九个人的食物是如何集中到一个人手中的?在章士钊看来,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家,没有大资本家可以运用经济力量来操纵社会,能够损人利己的人,除了兵、官以外就是议员。而无论是兵、官还是议员,其所耗费,无一为其本身所有;其所取资,无一为其本身所应得。“如是取义,因曰我无荷包。”在这里,中国传统的贵均思想也成了“传统社会主义”,主导模式的影响可以说无处不在。
既然彼有“荷包”而我无“荷包”,而我从事政治的方式纯粹由模仿“荷包”国而来,于是在短时期内便养成一种浮华虚伪的习惯,以求与西方议员的习惯相应。“相应一次,其浮华虚伪之度加高一次。展转相应,展转加高。”以往年收入制钱三十千文用度已足,且有余钱赡养家人,而今年入三千元却不敷所用。人民的道德水准下降了吗?未必。国家的生产能力增加了吗?更不是。“以国力所万不能供给之事,人能所不应获得之资,而为之得之,又似于公德无大损伤,谨厚者不能自了,放纵者无所忌惮。社会之好恶褒惩又无定衡,此诚迫人为毁廉灭耻之务,若决江河,沛然莫御。”在这种情况下,高谈道义毫无意义。“以是观之,由今之道,无变今之俗。内阁云云,国会云云,省议会云云,地无问东西南北,人不论智愚贤否,时不拘古今旦莫,率有等量齐观同出一邱之悲。何也?势至则然也。”他对当时人们“每好指摘人身,而不根求治法,尸祝西宪”的做法不以为然,认为是“自忘本来”。那么,究竟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他的结论是:“一言蔽之,吾为农国,不能妄采工业国之制度。今图改革,请从农始。”也就是以农国的精神立国,这才是其本质所在!
由此可以看出该文潜藏的内在逻辑:政治腐败的原因,从廉耻等道德层面解释不通,从国会、政党政治等制度层面也解释不通,“荷包”即经济基础才是最根本的原因。
章士钊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代议制的改造问题,具体主张不尽相同,但从总体上看,不外无首论、业治论、恢复科举制和规复科道制四个方面。
二 改造方案之一:无首论
1916年袁世凯死后,黎元洪依法继任总统,但实权掌握在总理段祺瑞手中。二人不和,于是出现所谓的府院之争。1917年,围绕“参战”问题,双方矛盾激化。段祺瑞召开以皖系为首的“督军团会议”,强迫黎元洪同意,并指使所谓的“公民请愿团”包围议会,胁迫议会通过该案,遭到议员们的抵制,参战案陷于难产。在国会和社会舆论的支持下,黎元洪下令将段祺瑞免职,段祺瑞随即指使皖系军阀所在的八省宣布独立。北京政府陷入瘫痪状态。在此情况下,黎元洪请驻徐州的辫子大帅张勋进京调停,张氏乘机复辟帝制,黎元洪被迫下台。此事发生后,许多忧时之士认为总统选举制度有问题,有的主张修改选举法,有的主张仿照瑞士不设总统,而改行委员制。一时议论纷纷,莫衷一是。在这种情况下,章士钊于1923年夏提出了他的无首论。
据章氏说:“无首云者,盖取吾《周易》见群龙之义,谓治道中尽有不尚元首可以为政之一境也。”这种制度并不合乎世界通有之政例,章士钊创立这种主张,意在由中国试行,为天下先。在他看来,自来人类的理想,都是从一些外部现象中产生的。具体到政治方面,尤其明显。比如,一个国家有元首,好像是必然的,其实不然,元首乃由君主递嬗而来。过去柳宗元著《封建论》,说封建制的建立并非圣人的本意,但他并不怀疑君主制。民主共和思想兴起后,对封建主义的批判已经“由方伯连帅而上达君主”,与柳宗元相比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却没有意料到,废君主而代之以元首,元首实际上是“君主之遗”。柳宗元废封建而不敢废君主,是其弱点;共和论者废君主而不敢废元首,又是其弱点。现在章士钊要再往前迈出一步,连元首也要废除,不可谓不大胆!由此看来,他的无首论多少带点无政府主义的色彩。
考虑到一些人或许会怀疑这种无首制究竟能否在中国行得通,章士钊断然回答:没问题!他说,根据柳宗元的《封建论》和英国洛克、法国卢梭的“民约论”,当初设立元首主要是为了息争。但有了元首之后,争持反而日益加剧,所以才有世袭制度。“凡守成者不过中主,甚且昏庸,其民亦隐忍安之,而不肯轻返乎假物必争之始境,别求君长者,率以此也。”但“争存之世,优胜者未必即贤,劣败者未必即不肖。圣贤生于其时,亦何法得保其必进为天下共主?”中国实行民主共和制度已经12年,而“南北争帝以外,宁复有其它寸积?”他甚至断言:“争性不灭,国立总统,实不如立君之较为安宁。”为什么呢?因为君主实行世袭制,数十年甚至数百年才争一次,而共和制度每七年、五年一改选,改选一次即争一次,“而好争者之兽性,或纾或径,或正或负,必同寄集于所大欲之一事,尽量倾泄,人民可计日而数大乱之临期也”。也正因此,以今世之大同,复辟论不仅不能铲除,甚至还时时彰显。所以,他主张无首,“非以吾国治化已隆,远逾欧美,漫行一彼未及行之制。乃正以吾之政争失其正轨,一骨投地,群犬狺狺,不能行欧美所通行之制故”。
考虑到一些人可能会认为中国的共和制度徒有虚名,其与政治相关者,“智不能有为,德不能讲让,水平线上之政识政律一切不具”。就政治制度而言,只有欧美行得通而在中国行不通的,没有欧美行不通而在中国行得通的。对此,章士钊承认:“此盖事实之论,无可诋谰。……吾国政象之恶,以愚所知,且甚于客之言万万。”但他同时反问道:“惟问此之政象,是否以树立总统,可望其自然改善?易而言之,今吾国是否有出类拔萃之人,可以扶植纪纲,整顿民物,草上风行,因使一国之人,欣然而向化?”如果有这样的人,选民们能否辞谢财贿,不畏强暴,齐心合力推举这样的人?章士钊断言:“无论何人,谅不能为正答。”在他看来,凡事有本有原,当时政治的罪恶,其他原因且不论,所受争总统之赐,决不为少。他又反问道:“又问此之政象,若不于所争者加以救治,谓其将以他途徐即于良焉,是否有幸?”他断言:“无论何人,谅亦不能为负答。”既然无法回答以上两个问题,那么也就只有“截断众流,别开新径”,也就是实行无首制。
正在章士钊讨论无首问题时,英国《泰晤士报》刊载一篇社论,分析中国当时的无政府状况。作者本意是想说明外国人在中国所“蒙其害”,并非排外造成的,而是因威权骤落而导致的无政府状态所造成。但在章士钊看来,这不啻为其主张无首论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证据。所以他看到该文后,又写了《无首说例》,指出《泰晤士报》之论有三个要点:“一吾国已陷入无政府之实境;二在无政府之下民间事业行之无碍;三外人利于有政府以保其权利,当谋所以复之。”在他看来,除第三点是外国人的主观臆想另当别论外,前两点“实以如炬之目光,照政治之新义”。为什么这么说呢?章士钊指出,“今之无政府,为中外之所同声诟叹者,不谓政史中有一绝新之纪元,伏于其中?”关键在于“有心者潜意伺之,明辨出之,反乎当世之恒情,著为政学之通法已耳!”这一“绝新之纪元”究竟是什么?“即立无首制以新中国是也”。
在此之前,曹锟为贿选总统指使北洋系人员逼总统黎元洪下台。黎元洪去职后,北洋政府内务总长高凌霨自行宣布摄行大总统职权,一日数令,俨然以大总统自居。而外间根本不承认高的这种地位,所以无论报纸函电,不说“非法摄政”,即直呼其名,北洋政府实际上已处于无总统的境地。而民事方面,却一切正常。有鉴于此,章士钊继续写道:“《泰晤士报》所谓为业如故,生产交易种种如故者,乃觇风者之实录,固昭哉其可观也。”以往人们“局于前史之惯例,安于事君之遗习”,虽然提出无首,却苦于没有实例,所以许多人不敢有此想法。“今何幸自然而然,有此七十余日之无首实证,以昭告于天下。继此而往,且不知绵亘至于何日?吾人不能因而著为通则,在政局中别开一径,移一国之智勇辩力,俾于较为可获可畬之地,以耕以菑,免致株守史事之僵迹,粪集人欲之巨痈,出万死不顾一生之计以争之焉。此非庄生所称大惑不解,即其所称大愚不灵者矣。”在章士钊看来,虽然高凌霨“其人一无可取,今能自荐而明无首之例,如古祭祀之有尸,来燕来宁,实式凭焉”。换句话说,高凌霨摄政,为章士钊提倡无首论提供了绝好的例证。
虽然如此,无首论的内涵究竟是什么,章士钊并没有说清。9月18日,章士钊又发表《元首寄生论》,指出:“寄生者,愚谓元首之职权,使之轻至无可再轻,而仍编次于国宪,期于克举。惟虚其位,而不皇皇焉求人之谋为元首者以实之。所谓大总统选举法,全部废弃,仅就国中政法学各高级机关,如国务院、参议院、大理院、国立北京大学之类,择定数四,以元首一职寄于彼机关之首长。凡为国务总理、参议院议长、大理院院长、北京大学校长者,同时依法具有兼领总统之资格。及瓜期也,将所有同资格者,分书其名而枚卜之,如俗之拈阄然,使举者与被举者无从参以己意。此事年一行之,谁为占得,谁即兼尸,无所谓连任不连任。此在理想,实与《诗》云 ‘茑与女萝,施于松柏’者,连类而取譬。总统为茑萝,国务总理以至大学校长等职为松柏,是之谓寄生。”茑与女萝都是附生在松柏之上的蔓性草本植物,章士钊借此形容总统与国务总理等的关系,意思不能说不明白。
三 改造方案之二:业治论
所谓业治,即联业自治。章士钊在业治论方面的著作主要有1923年8月发表于《新闻报》的《业治论——告民治委员会》《业治与农——告中华农学会》, 1927年初发表于《甲寅周刊》的《论业治》等文章。细读这些文章,我们可以对其业治论提出的背景、内容及在当时的反响等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在《业治论——告民治委员会》一文中,章士钊谈了自己撰写该文的缘起,说凡是有人群聚集的地方,就会有利益,有利益就会有冲突,为了平息冲突就不得不想办法进行治理。“至所以为治之道,视社会进程之深浅,及当时通人之识解如何,宜有变异。自有群纪以至今兹,每当国家有大变动,制度文为,其沿革诚有不同,然出入之度甚微,儒家因有损益百世可知之论,不足以当变异之目。”易言之,治理社会的方策,随时代变迁而不同,不过总的说来变化并不很大。时至今日,既有的制度已不足以应世变,因此,必须从源头“别立新案”。
从人类产生以来到今天,一共出现过多少种治理方式呢?章士钊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从“政治”这一概念入手进行分析,说:“盖政治云者,以政为治,上一字以状下一字,表著治道之所由施者也。……夫政者,正也。正者,正百官正民皆是也。”由于群智日纷,情伪百出,为治之方往往贤者所见不同。有谓正之宜重法者,是为法治;有谓正之宜重人者,是为人治。以职司言,古来操治柄者,无不为官,所以叫官治;近来谋以民易之者,又名之曰民治。然而无论是法治、人治、官治、民治,“有如帆随湘转,望衡九面”,而“政”为主峰。所以政治是一共通名词,“何政何治,皆其支别”。由此看来,似乎人类社会发展到如今,至少出现过法治、人治、官治、民治等几种治理方式。
既然政治包括法治、人治、官治和民治,而政治已经腐烂,是不是法治、人治、官治和民治也都腐烂了呢?不是。章士钊这篇文章是写给民治委员会的,他强调的只是民治,或者说腐烂掉的是代议政治。他在《业治与农》一文中说:“夫政治有二式……距清以前之官僚政治,及民国以来之代议政治是也。”官僚政治的特性“在于人群百业之中,标揭一级曰士,号为谋道不谋食,专以治人食于人为事。其得进而与人家国,以达其不耕而获不菑而畬之的。大抵先经考试,继循资格,二者中程,则天下之事无不可为。……若夫屡试不第,屡不第屡试者,应试以外,一事不为,黄馘槁项以终其身,无所于怨。于是将所谓士者,擘为两半,一无事不为,一不为一事。束发受书,即灼然知斯二者,将来必出一途,举天下智勇辩力最高最富之一部,坐废于颟顸与荒怠之中,而昏然无觉”。至于农、工、商三个阶层,则要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否则当诛。如此而欲人才得所,国业有序,根本不可能。现在以代议政治取代官僚政治,将考试和资格两项全部废除。考试和资格都有问题,但如果能以此“约束吾侪德性不完之人类,弊果百也,其利犹得五十”。过去由试事做官者,虽说以有事为荣,在官为乐,但以稍稍读书明理之故,有所不为之戒,不敢太过放纵。现在“以不学相宏奖,以道德为腐朽。由是职事上之无事不为,骎骎与伦理上无所不为合辙”。旧官僚政治时代,因“格式有定,不得其阶者相习安之”,于今则“百无障翳,悉从诡遇。无耻冒进之徒,乱流而出,率得美仕,拥厚实,而士林不以为耻,社会不知其非”。这种新式官僚政治,就是从欧洲代议制发展来的。
乍一看好像章士钊是在抨击官僚政治,其实章士钊抨击的重点是新式官僚政治,即近代以来的民主政治。所以他接着说:“迩来国人喜言革命,然所革者往往为旧时之善。同时变本加厉,以申其恶。”也就是说,近代以来人们的革命错了。至于说那些代议士究竟代表谁,选民自己也不清楚。他还以自己的经历来予以说明:“愚之被选,亦已六年,而选区从未告以何利宜兴,何弊当革,而愚亦从未向选区申报,谓不才所见如此,于意云何?是代表非代表事而为代表人,章章明矣。”这种情况,英国学者柯虞称之为“幻化”。英国内阁大臣均从议员中选任,但其所领之部,非所素习,英国政治学家白芝浩“谓以不识印度在大地何所者,使为殖民部大臣,三日即能通晓理藩纲要,据此诩为内阁制之功能。由今观之,何值一笑?如吾阁不成体制,更不足论”。在他看来,改造代议制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仁人志士的一致要求,而改造中国当时实行的非驴非马的代议制,更是迫在眉睫,所以“业治之兴,此其时矣”。
后来他在《论业治》一文中,进一步对近代民主政治进行抨击,说:“民治者何?吾国学生,近年肆意挦撦,曾为德谟克拉西五字,叫嚣乎南北,即其物是。是物也,盖以近世代议政治为之尸,二十世纪初年(指大战前),产业问题之纷纠日益,议员德性之堕坏日显,巴力门之信望渐次失坠。……洎乎大战,各国政府咸感议会意见多而程序缓,于用兵不便,则径以军权抑之,使不得声。战事告终,社会党麻起,障阻中产阶级之长持魁柄,尤不遗余力。议会政治,经此两厄,近十年来,遂一蹶而不可复振。德谟克拉西云者,在欧陆闻之,几邻诅咒之词……而吾之学生,未审此状,见译文有民字褒然居首也,以谓是即吾徒寤寐以求之物,因相与号呼隳突,缴绕一世,曰德先生,曰德先生(与科学曰赛先生者并举)。吾国捧心效人,自忘其丑,往往如是。”
既然“政治于字,已归腐烂”, “业治之兴,此其时矣”,那么什么是业治呢?或者说业治包括哪些内容呢?章士钊对此作过多次解释。他在《业治论——告民治委员会》中这样写道:“凡人自占一业,而其同业又力堪自瞻,材堪自治,自为经纬,蔚成一军,退可自守,进可与人家国者,国内一切为其业所包孕之大小事务,宜取而直隶于己部,自董理之,不许他业得侵其权。己部以外,不得更有何机关,或纾或径,以治理本业。而己部之于他业,除在各业公同之范围内,僇力共济外,亦不丝毫有所逾越。此业治之大旨也。”他还以民治委员会为例说明之:“当民治委员会之初设也,外间以商人政府訾之,谓将承接北京摄政内阁所岌岌不保之统治权。民治云云,实与全部政治同其广狭。愚前论此,因窃有疑该会整饬内部,徐徐自表。今知所设委员会,本有多种,民治特居其一耳。……愚前此之疑之者,兹又何惜竭诚以迎之。盖既知以一国经济坚缀于己业所栖息之商,凡于商有关之财政,或为自裕,或供国计,其计划整理之责全引于己。则苟其所计划整理者,以力持之,期于必达,其至少之效力,如最近纱业公债之戹于农部与国会,不获通过,纱商坐受其困,以及北京政府加税不已,高利借贷以病商而蠹国者,可无其事。且商会如是,他如工会、农会、教育会种种而亦如是。各业于其所独者,群坚壁以清野;于其所同者,复通力以合作,循至今式之政治组织全然废止,尽能止义灿然大备之业治制,相代以兴,亦意中事也。”在这里,所谓业治就是近代以来的商会、工会、农会、教育会的自我管理。
但章士钊有时又将业治与中国古代的井田制和行会进行比附。如他在谈到《元首寄生论》时就写道:“业治如古之井地然,一业譬之一家,分治犹私百亩,其所协力共戴之中枢,则若同养之公田也。默计中枢之所有事,其性将大反乎今之内阁束缚驰骤者之所为,而与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为一类。”他这里所说的“中枢”实即国家,这种国家与中国传统的国家不同,与近代国家也不同,倒有点像欧洲早期的城邦国家,而各业则有如当时的市民社会,国家的职能颇似“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一类的事务。章士钊又举《淮南子·齐俗训》中一段因人而治、因地制宜的记载为例,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业治的思想资源。西方学者也阐发了业治思想,章士钊认为欧洲学者研究社会学的两派,“一有见于齐,一有见于畸。见齐者注意于人生之同点,主以国力整齐人事,于国家社会主义为近;见畸者注意于人生之异点,主人人各以其性行知能,分途赴功,无取国家干涉之,于愚所谈业治相近”。在这里,业治又和中国传统的因地制宜思想以及欧洲的空想社会主义相仿。
在曾拟撰写的《业治论》和后来发表的《论业治》一文中,他不仅把英国的基尔特社会主义称为业治,而且把当时苏俄实行的苏维埃制度也称为业治。如在《业治论》一书中,有一章就是准备专门写苏维埃政权的。后来在《论业治》一文他仍写道:“业治者,欧洲民治崩裂后所起之新流也。……惟民治之势既衰,承之者有业治一派,在英曰几尔特,在俄曰苏维埃,其取义之广狭,手段之激随,各与民情国势相推移,形形色色,尽不一致。而所得合符复析之根本要道,亦曰惟自食其力者为能与闻政治,同时惟自食其力者不能不与闻政治。易词言之,凡有业者,先分治其业为众葛罗布,后合治其国为一总葛罗布而已。此外凡己无业,而徒榨取于民业以为食,以及似有业而实无业,迹其所为,且一一与国民经常生产有防,如世所称波硕亚齐者悉去,是之谓业治,一曰葛罗布制(Group System)。”
对英国式的业治,章士钊给予很高评价,认为是“业治者甚高理想极合人道之政式也”。对苏俄式的业治,则进行了严厉批判,说:“业治有其取义广狭手段激随之不同。苏维埃者,狭而激者也。彼于农工兵而外,几不承有他项正当职业。全国政治,则以此三项人,在各地方分组为苏维埃,大小相合,内外相维以统之。所有政令,壹是秉承于党,党员千人一义。除本业外,党中不得有他种较小结集,以分党力。凡人动作,一以机械律运焉。智识不许成为阶级,并亦无取乎智识(武汉现遍张打倒智识阶级口号)。其下手处,则使各业分为协会,并助之破弃本业自来一切约束,改隶于党。”也就是说,苏俄式的业治实质上是党治。
章士钊批判苏俄式业治的目的,是为了否定当时广东、武汉革命政府实行的工农民主专政:“孙中山者,夙以三民主义噪于世者也。……入民国来,中山见其说雅不中时,又以深入人心之夙义,弃之可惜,则倡为三期之议以济之。三期者,军政、训政与宪政是也。……其后鲍乐庭、加伦入粤,形势突变。之二人者,既亲行苏维埃制有成,当然吐弃欧洲僵然濒死之民治,以为无足收效。……然则该党今所汲汲为之者何也?曰:‘将行业治而失其正’。”也就是说,苏维埃是走上邪道的业治。他将广东、武汉革命政府实行苏维埃制度比诸王莽和王安石变法,说:“天下政事,意正而法非,卒至祸国病民,不可收拾者,往往而有,王莽、王安石之类是也。今党军之于业治亦然。”他历数苏维埃制度的七点不足,以证明苏维埃制度必败无疑。
在《业治与农》一文中,章士钊曾经对首先实现农业自治,从而实现各业自治充满了希望,指出:农业为各业之一,而且其领域非常大,所以如果治国要从治本做起,就应关注农业。他认为当时的中华农学会应该对中国农业的兴革事宜制定一个全面崭新的计划,而且要将实施这项计划的责任全部承担起来,不要寄希望于别人。对北京农商部内与农业有关的各个职能部门,不要与他们讨论,也不要去申请根本无法解决问题的经费,只需要就自己制定的计划作一逐年预算案,每年公开在地丁钱粮内征收所需的经费,由全国农业团体共同设立总机关,依案支用。总机关拥有独立办事之权,任何人不能干涉。章士钊也知道自己的这一方案不可能立即实现,所以他主张朝这个方向努力,天天讲,多方努力,“幸而成也,举属于农业所应解决之事,悉得依本力而解决之,以农治农,字曰农治。他业之所自为谋也,诚亦如农,则工治商治学治以及某治某治,皆可作如是观。而所号业治,行入功德圆满之域。凡国家社会之所纲维主宰,可悉本是。而为之农者,独以国本所在之故,领导各业而为之主盟。谋国至此,可无遗憾”。
四 改造方案之三:恢复科举制
章士钊早年是激进的排满革命者,对于科举制度,亦曾予以激烈反对。1903年,他在所撰《驳〈革命驳议〉》一文中即写道:“科举者愚民之术,有志之士,不入其彀中。”民国初年,章士钊对科举制度的看法虽有些微变化,但基本持否定态度。如1915年他在《共和平议》一文中写道:“苏子瞻曰:‘夫智勇辩力,此四者皆天民之秀杰者也。……先王因俗设法,使出于一。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今可益之曰:欧洲自十八世纪以来,出于代议士。至出于代议士,则所谓出,非由王者 ‘分天下之富贵,与此四者共之’,乃其自有作用,各挟其智勇辩力之量,求进于政事得失之林,非王者招之所能来,麾之所能去者也,于是宪法尚焉。立宪政治云者,无他,亦萃集四者之量,投之政治总体之中,使之调和而淬励焉,以表见其高华多福之群制而已。”也就是说,“智勇辩力”四者无论是出于学、出于客卿、出于郡县吏、出于九品中正、出于科举,还是出于代议士,虽然形式不同,但总的目标是“萃集四者之量,投之政治总体之中,使之调和而淬励焉,以表见其高华多福之群制”。针对当时废学校复科举的主张,章士钊站在自由主义的立场上予以理解。
1921年欧游期间,章士钊对科举制度的态度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而改变的关键则系受了英国小说家威尔斯(H. G. Wells)的影响。对此,1923年他在讨论代议制时说过:“若夫英美式之国会,断乎无复自存之值。将来进退人才,分业为治,当立大规模之考核院,以司其成。此制愚在英时,曾与威尔斯讨议及之。彼既发其意于所著《史纲》,而深叹吾国妄废试科为愚不可及。”在此章士钊说的多少有点含糊,实际上当时是威尔斯率先提出在中国恢复科举制度的问题,与章士钊一起拜访威尔斯的陈源对此有详细的记载。自此以后,章士钊对科举制度的态度开始发生变化。
1923年8月他在谈到业治问题时,就对科举制度做了某种程度的肯定,认为“昔之由试事通籍者,虽曰以有事为荣,在官为乐,而以稍稍读书明理之故,有所不为之戒,不敢尽弛。今乃以不学相宏奖,以道德为腐朽,由是职事上之无事不为,骎骎与伦理上之无所不为合辙”。后来他在《非党》一文中又指出:“今欲去贿,非于受贿之情有以治之,心有以制之,其道无由。然则又如之何而后可?曰,凡所剿袭欧洲工业国虚伪浮滥之政制,悉行罢去,筚路蓝褛,再启山林,德行政事,一惟农国所需是务。讲礼节欲,兴廉励耻,‘黜虚华,进淳朴,听言观行,明试以功,名实不相冒而能否彰……海内新安,民得休息,皆乐吏职而勤农桑,风俗和同,人自修饰。’如史称汉光武初年气象(语见袁宏《后汉纪》),则贿将不期而自戢。”稍后在《再论非党》一文中他再次指出:“若夫英美式之国会,断乎无复自存之值。将来进退人才,分业为治,当立大规模之考核院,以司其成。……总之,法制之事,以无首、业治、考核三意贯之。”在此,章士钊所说的“明试以功”、“立大规模之考试院,以司其成”,表面看是要通过考试来选拔人才,实质是要恢复科举考试制度。
不过这一次章士钊没有亲自出马,而是让后期“甲寅派”的骨干之一瞿宣颖来挑这个头。1925年7月,瞿宣颖在《甲寅周刊》第1卷第2号上公开发表《科举议》一文。在该文中,作者指出,古人之所以创立考试之法,主要是为了纠正选举的弊端,因此考试与选举相辅而行。汉制州郡举茂才孝廉,20万人以上岁察一人,40万人以上岁察二人,实际上与民国年间的选举议员差不多。选举主要是考察其行为,考试则考核其言论。自东汉创立策试孝秀,唐代创立投牒自举,才渐渐失去古时乡举里选的精意,于是考试与选举也就渐渐分离。但自科举考试制度确立后,“人才进身之阶,国家取士之则,始臻至公极明一切平等之境”。由唐以来,施行千载,虽然末流多失,但良法美意却始终未失。后人只看到了科举制度的弊端,以为该制度束缚驰骤,埋没真才,殊不知在发现人才方面,除科举制度外,更无其他好的办法。他还列举了科举制度的四个优长之处,即“采毁誉于众口,不若觇器识于片言,月旦未免浮谈,风簷常获真赏。” “乡僻寒士,各有自奋之途,簪笏望门,无由独擅其便。”“衡文有式,众目昭彰,可有无心之幸获,而不能有必得之挟持。”“正途出身,独成气类,杂流自知敛迹,物望遂归士林,经术得殊荣,清议有风力。”在他看来,晚清人们废除科举,主要是怕科举影响新式学堂的发展,应该说顺时通变,固有其由,但因噎废食,亦无可讳言。十余年来,废除科举的后果已经显现出来,因此改革人才使用制度,就势在必行。
改革的出路何在?在恢复科举考试制度。具体说来,即“酌仿科举制度,融合学校选举之精意,……审时势之所宜,参古今之成法,请本汉代诏举贤良及策试孝秀之遗意,兼采明清乡会试制,而大体则规之康、乾两次博学鸿词制科,举行特科一次,以新视听”。具体考试办法包括乡试和会试两种。(一)乡试:确定各省区特科乡试时间。事前由执政指任的临时考试试官委员会,通过考核录取典试官,组成典试院,负责办理所有特科科场事宜。应试人员不拘资格出身,国内外专门以上学生,年龄在20岁以上者,简任以下官吏,及曾应文官考试,或前清科举人员愿意参加者,均听其便。但曾受褫夺公权处分、届时未经复权者,不得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由本县知事或县议长,在省会城市者由省区长官或省区议长保送,开具三代履历、学校或其他出身及所习科目,于试前若干日汇送主考官处。乡试分两场,头场试“通策”一道或“论”一篇,二场试其所习专科“策问”五道。题目式样由典试院先期呈请核定,届期由主考官比照酌量出题。限一日内缴卷,并禁怀挟。乡试中额,略照国民代表选额分配,即甲等省限65人,乙等省限50人,丙等省限35人,各特别区限20人。远省乡试,得借地举行。蒙古、青海、西藏等省区得临时声请附籍邻省,量予中额。乡试中式举人,比照普通文官考试及格资格,交京外各机关尽先任用,叙资在保举、分发、简任职之前。(二)会试:确定特科会试时间,于京师集中会试各省举人。届时由执政亲临发策,特派总裁一人,副总裁二人,就典试院官选派阅卷官若干人,并聘委襄校官若干人,公同校阅。试场以内务总长为提调官,教育总长、司法总长及大理院长为监察官。会试题为“策问”一道,题式由执政亲定。限一日缴卷,并禁怀挟。会试中额大约相当于乡试中额的五分之一。会试榜发后,由总裁典试院长引见执政,面加考询,亲定等第。以才大堪用、学有本原者为一等,才堪任事者为二等。一等第一至第三名予以特擢,第四名以下授学士。二等第一名以下并称进士。比照高等文官考试及格资格,交京外各机关尽先试署荐任官。下第举人仍资遣回籍,会试中式进士,均得由执政酌选,补充国民会议代表缺额。此外,另定《科场条例》及举人进士《任用保障条例》以规范之。
杨定襄看到瞿宣颖的《科举议》后,认为瞿氏撰写此文的“指归在于作正气抑倖心”,忧深思远,属于仁者。而当时的实际情况是“人安犷鄙,士便佻偷;又溺于邮贩之辞,袭谬缘愆”。他担心不就此展开讨论,瞿宣颖的主张将会不容于时,因此专门写了《广科举议》,以广其说。不过,杨定襄对瞿宣颖拟定的具体办法并不完全赞同。在他看来,既然叫特科,就应该仿照制举之法,由行政首长特令征辟,使京外长吏各举所知,咸集国门。然后延聘学术湛深、清望素著者为阅卷官,闭门考试。而不必沿科场故事,按省典试,以免驿骚之诮、供应之烦。征辟之令宜宣示准则,如经术、史学、词章之类皆当明定科目,举主准是以登荐,试官准是以命题。通过考试者参加复试时,应以时务为内容,不再分科。通过复试者分别等级授以职务。凡特科所取,专备献纳讲读顾问著作之选,不必分发部省,责以吏事,一则因为京外官署冗员充斥,未经甄别万难置顿,再则影响学校毕业生的分配和发展。
经瞿宣颖和杨定襄这么前后一鼓荡,是否恢复科举考试竟成一时舆论的热点之一。
五 改造方案之四:规复科道制
1924年6月,章士钊抄录欧游道上寄而未达的信函给章太炎,章太炎在复信中写道:“吾前在日本,逆知代议之制不适于中土。其后归国,竟噤口不言者,盖以众人所咻,契约已定,非一人而能改革。且国会再被解散,言之惧为北方官僚张目,故长此默尔而已。”而现在“国会恶名,播于远近,亦无再成之势,穷而思变,人人皆知之矣”,所以“复理前论,适在今之时”。
章太炎认为,现时国会存在的问题与其在《代议然否论》中所指有所不同。“盖取决多数,其势有必不可行者。”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以议员监督政府官吏,则弹劾查办之事,必将受到牵制而难以执行;如果以人民法吏监督议员,一旦过半以上议员犯法,也将无法处置。“是故选区撤回,法庭起诉,可以制少数议员,而不能制多数议员也。”有人认为,如果政党结合,则多数一心,弹劾查办,必无停滞。章太炎也不同意这种看法,他认为中国的政党“以爱憎为取舍”,即使真的进行弹劾查办,亦无益于国。而人民法吏之监督议员,又非政党所能实现。因为如果一半以上的议员犯法,不可能让全国一半以上的选区撤回其所选议员;如果让法庭起诉议员,即使法吏强硬有力,也会因害怕损伤国体而止步。他主张采用多数制来选举元首,批准宪法。“以多数决之而无害者,以其权在全体国民,不在代议士也。”至于监督政府和官吏,则当行少数制,具体说来就是规复科道制:“若其监督政府,则当规复给事中;监督官吏,则当规复监察御史。”何以言之?“分科分道,各司其事,监督之权,始无牵制矣。不幸给事中、御史复有作奸犯科者,不过于一科一道中为之,而非全体为之,则法庭起诉亦易行矣。以科道监督政府官吏,以法吏监督科道,其连及者不广,则无牵制难行之事,比于国会议员,似为胜之也。”
科道制应该如何设置呢?章太炎认为,唐宋给事中不分科,御史不分道,分科分道始于明朝。“今欲使人有专责,事权易举,则分之为宜。”具体来说,将给事中分为十科,九科对九部,一科专对国务院。御史之职,因各省已有自治之制,弹劾省吏,有本省人员负责,所以应按院部而不应按省分道。至于科道员额,明朝置给事中50余人,御史110余人,现在每科每道各置4人即可,合起来共80人。
对于科道官的产生方法,章太炎认为,选举与代议同弊,任命由政府爱憎,皆不可取。“今使其人皆出于考试,考试及格,则使之互选,选举已定,则政府加以任命。以先有考试,故选举不能妄投;以先有选举,故任命不能随意。视近代议员,纯出选举,唐宋台谏,直由任命者,其弊必差减矣。”他还对具体的考试办法、任职资格、科道官的待遇和任职年限都做了设计。可以说,规复科道制是章太炎在这封信中谈论的主要内容,也是其对中国政治制度的一次大胆设计。
据章士钊说,他自得此函后,即“以复科道议密藏于胸。与人论政,辄见谈及。府中计事,亦屡以言察两官宜复为言”。同僚及所接诸友大多依违两可,只有梁士诒坚决反对。梁士诒认为,自古台谏没有不为鹰犬的,“某粗明掌故,兼历政要,深明台谏之制,于国政有百害而无一利。议员固是不良,然比之谏官,不过狐狸;国会亦非佳制,然比之都察,犹是乔木。君家兄弟,同非代议,谋以科道易之,某愚未敢苟同,还请三思,以重国制”。
鉴于这种情况,章士钊专门写了《代议非易案》一文,在抄录章太炎和梁士诒的不同看法后指出:“凡一制初立,利弊盖同伏焉。天下固未有绝良之制,只有利而无弊;天下亦未闻与制相缘之弊,其中竟无克制之方也。梁君所举台谏之失,信有然矣。顾乃举其弊面,而未尝计及其利面也。”他粗略考察了历史上科道制的利弊得失,然后指出:“终清之世,为其言官下一总评:与谓不得其言而言,宁谓得其言而不言也。洎乎末流,虽有如梁君所言,稍为鹰犬。然在其时一般人格之堕坏,内外政事之凌乱,以此衡之,犹为小疵。夫所贵乎有言官者,取其能言,盖不必言之而悉当。自古正人君子,其所苛责笃望于言官者,亦在其以时言之已耳。……未闻以其言之,偶有不惬,而遂疑及台官之不当立也。彼辈攻讦个人,或举发一事,情有出入,本不甚关宏旨,若虑国家存亡危急之秋,有人利之以为爪牙,中伤元良,摇动国本……则权力所存,朝官之可得用为爪牙者何限?纵无台谏,其计未见不行……梁君谓言官奏事,纯以感情冲动为之,漫无牵制,危险太甚……亦甚有理。在昔专制之世,主者以为自一人外,讦参有误,俱是无伤。而今共和之邦,人权至重,英伦所行毁谤之律,吾当仿为。言官所言,不得独居例外。……至学识过低,不足以为言官,则凡无学识者,一切官俱不应为,何止言路?此其救济之法,宜别有在,而决不在本制之废兴间也。”也就是说,章士钊虽然承认梁士诒所言不无道理,但仍然坚持其规复科道制的基本主张,并想方设法为这一主张寻找理由。
稍后,瞿宣颖也在《甲寅周刊》上发表《代议非易案书后》一文,以为支持。
六 围绕章士钊代议制批评意见和改造方案的讨论
章士钊批评代议制的意见引起了广泛注意和热烈讨论。《论代议制何以不适于中国》本来是章士钊应《申报》特别约请撰写的,但文章尚未见报,《东方杂志》便组织了两期文章对章士钊予以批驳。而批驳的靶子,均是《申报》将在4月18日、19日两日刊出的文章。3月25日,《东方杂志》在第20卷第6号刊出了章文的主要内容和杨铨的驳论文章,并预告高一涵将有驳论文章刊出。4月10日,《东方杂志》又在第20卷第7号刊出蒋梦麟的批驳文章。而高一涵的文章,直到4月29日才在《努力周报》刊出。5月7日,瞿秋白也在中共中央机关报《前锋》上刊文批驳章士钊。看来章士钊否定代议制的做法犯了众怒。在诸多批驳文章中,以杨铨和瞿秋白的文章最有代表性。
杨铨指出:“欧美行代议制者,不皆为工业国,若法若意若奥地利匈加利,其农民之数,皆占全国有职业者百分之四十乃至七十以上。美国立国之初,几于全国业农,国内惟少许之家庭工业,其幼稚远胜于今日之中国。然其代议制之成绩,殊不下于工业之英国。故谓美国今日之工业为政治之结果则可,谓美国之政治为工业之结果则不可也。若必谓代议制不适于农业之中国,充其逻辑之结论,是中国非至资本主义发达,将永无建立共和之可能,有是理乎?”在他看来,中国之所以纷乱及代议制之所以失败,有精神和物质两方面原因:“在国民则苟安自私,放弃监督之主权;在议员则纵欲无耻,甘为权门之走狗。外无裁制,内多利欲,而议员之不堕落者鲜矣。”不能将原因单单归罪于饭碗问题。“夫声色货利,古亦有之,不限于今日;贪得无厌,西人亦然,不限于中国。而贪赃枉法之官吏议员独多于中华民国,其非单纯之物质问题明矣。故吾人与其以唯物史观为官吏议员原过,毋宁以开门揖盗纵虎食人自责。”杨铨质问道:“吾人试旷览全国,舍中华民国之头衔而外,何处更有共和之形迹?在上者日以奖章勋位笼络人材,在下者则 ‘不识不知顺帝之则’。以民主国之元首而模仿立宪君主,以共和国之国民而甘为专制之顺民,南辕北辙,方凿枘圆,欲其不成为非驴非马之国家,得乎?”他特别强调了民意的重要性,认为“居今日而言救国,正本清源,惟有吾人速就中华民国国民之职。民一日不民,则国必一日不国。不此之图,而惟枝节是务,虽更历十年二十年,亦将永无统一和平之希望。官吏可换也,议员可改选也,而无民意监督之,民主共和国终无实现成功之一日”。说到底,他把培养共和国的公民放在了第一位。
瞿秋白则指出,中国的国会与英国的代议制相比较,除了“国会”两个字是从西文“巴力门”译过来的外,其所代表的人及其所行使的职权绝不相同。在他看来,中国经济发展的程度尚未到创造资产阶级式代议制之时;即使抽象的数量上的经济发展已经超过当年英法民主主义初兴时的工商业,然而它所处的国际经济地位,也与英法当年大不相同;况且中国原有的农业经济蜕变而入于工业经济的过程,更与当年的英法相异。英法是自然进入工业社会的,不但有经济的独立,而且有由独立而更进一步的侵略倾向。中国工商业的发展,是受动的“外铄”,中国经济不仅丧失其独立地位,几乎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经济的附庸。英法小农业也渐渐破产,但因其经济独立,可以逐渐产生机器生产的大农场来代表小农。中国小农的破产,是因外国货物的输入,没有经济独立,便无法缓步从容以自己的力量经营大农场。因此,英国议会中可以渐渐出现大农地主,已经变相的封建诸侯的代表,以及大资本家、工商业银行家的代表;而中国国会中商人既无政权,农民还在睡觉,只剩一班高等流氓。所以中国不但没有采用代议制,而且本来就没有采用代议制的可能。
既然如此,那中国的国会是什么?瞿秋白认为,在中国,“不论国会省会的议员,无不是大军阀小军阀的机械”。瞿秋白承认,中国不是工业国,所以议员没有“荷包”,但这并不是中国不应当采用代议制的理由。在他看来,在一个国家中,国会不外两种作用:一是为统治阶级把持政权或为新兴阶级夺取政权,二是调节统治阶级各部分之间的矛盾或冲突。英国的统治阶级是大地主、资本家,英国议会就代表他们压迫无产阶级;中国的统治阶级是军阀,中国国会就代表他们压迫劳动平民。英国议会中政党的“荷包”由地主资本家供给,中国的政客及选举费由军阀担负。所以中国不是没“荷包”,只是形式不同而已。章士钊认为英国的代议制比中国代议制有四点优长,瞿秋白则认为,前三项仅是英国统治阶级富裕而中国统治阶级穷窘的表征。至于第四项,章士钊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上来立言,所以觉得英国议员不可恨,中国议员可恨。章士钊所说的人民,实即英国资本家,他们处于统治地位,能够运用议会,所以不恨议员;中国大多数人民处于受统治地位,所以恨议员。因此,中国并非没有“荷包”,也无所谓不适用于代议制。瞿秋白还进而探讨了中国何以有如此国会制的原因,并指出章士钊的主张是向后转,他的这种向后转是中国旧士绅阶级垂死的哀鸣。同样是从唯物史观出发,由于瞿秋白运用了阶级分析方法,于是得出了不同于章士钊的结论。
章士钊改造代议制的方案,同样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其《无首论》一文见报后,徐佛苏致函章士钊,支持无首论,说“今日之所谓元首,在势已为群盗之赃物”,认为应实行瑞士式的委员制,以合议制代替独裁制。这样不仅可以解决集权问题,而且可以解决武人干政问题。虽然徐佛苏自认为这一主张是对章士钊无首论的补充,但很明显这并不是章的本意,所以他在看到徐佛苏的信后写道:“盖佛苏假定愚所主无首制即为委员制,毫不置疑,实则愚见全然不尔也。夫元首一物,为盗利用,是矣。委员何独不然?”
对章士钊的“元首寄生论”,当时也有作者指出他太乐观。章士钊以为实行元首寄生后国内就不会再发生争总统的纷扰,文人也有领袖国政的机会,国民可以各依才力分途为业。该作者认为,其实当时全国的军人和政客眼光都集中在大总统这把交椅上,所以把各种卑污苟贱的手段全用出来去争总统。所幸的是总统专属于政界,所以这些卑污苟贱的手段也只在政界卖弄。将来如果把总统的资格放在国务总理、参议院议长、大理院院长、北京大学校长身上,那时军人政客必然把争总统的手段用来争这四种职位,把最高法庭卷入政治旋涡,使司法永无独立的希望;使争权夺利的行为侵入学界,把清纯高洁的教育机关弄得不干不净,那就真不得了。所以“我们实在不敢欢迎”。而元首寄生“未必优于委员制”,实行起来也有许多实际困难。
对章士钊的“业治论”,当时国内外许多人也表示了不同意见。1921年夏间,章士钊和陈西滢访问英国时曾拜访英国基尔特社会主义者柯尔(G. D. H. Cole, George, D. H. )、潘悌和威尔斯,以及费边社会主义者萧伯纳等人,其中除潘悌对其业治主张表示赞同外,其他人多持怀疑甚至批评的态度。潘悌认为,在中国实行业治比英国要容易,中国如果真的实现联业自治,不仅能够解决中国的问题,还可以促使西方人反省,“使奉为榘范,起而效法”。作为一个费边社会主义者,萧伯纳则对中国能否实现业治持怀疑态度,指出:“天下惟私心为难克治,今以分业相召,谁不欲自尊其业者?近世托辣斯之弊,已难胜言,一旦尊百托辣斯于无上位,使各各自为最后决定,则凡天下之生息于消费者无死所矣。代议政体,诚腐朽无可为理,而其选举,以地域为之标的,人自各方来,众意乱流而进,易于质剂,政因以平,此未始非该制死仍不僵之故。君倡业治,幸于此点厝意。中国沐浴圣化,雅善克己,能拔此治之善德而遗其恶,亦未可定。若夫吾英,则断断乎未之能行也。”伦敦大学教授、政论家华纳士曾直言不讳地对章士钊说:“此制之不易采,首在歧市乡民而二之,以观于俄,其鉴不远。盖市民知识高于乡民,苟偷变诈,流于欺压。农人之反动也,理有宜然。凡苏维埃人,大都以农人为可力服,列宁则否,稍示和融,苏俄之不内溃以速亡也以此,然亦仅矣。逆料终列宁政府,无善道弥缝此短。中国之为农国,略近于俄,君倡业治,意宜注是。”英国工党领袖麦克唐纳在读完章士钊的《联业论》后,虽认为其书中“至少有一二点,应使政治学子俱致研详”,并从书中摘取一段,刊入英国工党所办的《社会党杂志》(Socialist ReviewSocialist Review),但同时两次致书章士钊,指出:“业治者,自私之治也。凡专于一业者,其精气思维,举不出其业一寸,以之为国,群命焉托?”其态度也极为明显。
国内也不乏质疑的声音。寓庸就在《驳业治》一文中指出:“业治二字,章子行严袭取英之几尔特、俄之苏维埃主义,而贸以东方之文义,自伸其说者也。”章士钊虽袭取了英国几尔特和俄国苏维埃之义,而实未解两主义之真谛:“几尔特不过欲使有业者与闻政治,而使为政者,知其各业之利弊所在也。苏维埃则绝圣弃贤,毁仁蔑义,举凡古人所谓进德修业之君子,皆谓之盗贼,而不容于今世也。”所以这两种主义与章士钊所说的业治,“不知相去几万里”。
瞿宣颖的《科举议》发表后,“颇激发一时之士论,纷纷来函讨议”。支持者固不乏人,反对者亦比比皆是。汪吟龙在来函中就写道:“瞿宣颖君拟《科举议》,实为国家立树人之法。”在他看来,国家欲拔真才,舍考试外,别无良法。至于选举,无能脱却金选(贿买)、钦选(长官指派)范围,其不适于用,无可为讳。他认为科举考试宜分中央、省、县三级。他对瞿宣颖所拟考试办法中没有县级考试表示难以理解。“殊不知县令为亲民之官,县政为国本所托,县治得人,省无不举之事,中央行政何有焉?故国家举人,宜自县始,县治则国无不治矣。”对中式举人、进士,他不主张立即授予官职,而主张设立机构供其见习,等熟悉业务后再授以官职。“盖为事择人,不得不如是也。”
郁嶷在来信中也写道:“瞿君宣颖《科举议》,慨念宦途淆浊,欲举行特科考试,以新观听。甚盛甚盛!晚近以来,士习嚣张,吏治窳败,中外古今,殆无伦比。揆厥所由,则抡才大典,旷废不举,奸佞幸进,贤良敛迹,实为主因。嶷旅京十载,目击其弊,深为太息。盖今日中国之仕途,除司法官由于考试,流品尚清外,若行政界流品之杂,匪言可状,牛溲马勃,兼收并容,一人成佛,鸡犬升天。近年各部人员,数倍定额者,胥由此也。”他认为当时中国行政界的情况与银行货币学上的格里森法则(Gresham's Law)极为相似,而达尔文的优胜劣败公例却于此不适用。因此,“议者际斯时也,欲复科举,以端士习而澄吏治,片言扼要,实为急务”。不过他认为,要真正恢复科举考试制度,政府必须大发宏愿,坚定决心,以后用人,以考试为正途,未经录取者,虽属亲故,亦必摒除,否则不免会像民国以来实行的普通文官和高等文官考试那样,除了为政府增加数百个面有饥色的闲员外,不会取得什么实际效果。他还进一步指出,欧美各国行政、司法官吏选用时都要经过考试,只有立法议员采用选举,因此夤缘奔竞之流不免混迹其间。好在选举是公开的,因此各方都有所顾忌,弊窦尚不太严重。“若在吾国,军阀横行,舆论销沉,议员纯由选举,决非良图。”因此应该“辅以考试,藉挽其失”。
也有人虽然主张恢复科举考试,但对瞿宣颖撰拟的考试办法不以为然。如李步青在来函中就认为考试当分普通、高等、特科三种。普通考试就各省分道举行,与试者为中学以上毕业生、前清秀才、曾任或现任委任职,名额按各省委任职务人数取三分之一。高等考试于省会举行,与试者为高级中学以上毕业生、前清举贡、曾任或现任荐任职,名额按各省荐任职务人数取三分之一。特科考试于中央举行,与试者为大学毕业生、前清进士、曾任或现任简任职,名额按全国简任职务人数取三分之一。主试官皆由中央特任,普通考试襄校官由主试官聘请,高等考试襄校官由教育部聘请,特科考试襄校官由执政聘请。三种考试头场考同一试题,第二场试题分学校出身和非学校出身。学校出身者依学校科目命题,非学校出身者分法制、财政、教育、掌故四科命题。普通、高等考试得兼试公文程式,非学校出身者只能参加三次考试。考取名额虽规定取三分之一,仍当视投考人数与试卷难易程度临时核定。此项制度颁行后,凡各官署局所委任职员、县议会议员必须普通考试及格。荐任职员、省议会议员必须高等考试及格。简任职员、实缺知事、国会议员必须特科考试及格。此外学术文化团体、新闻事业单位创办人,非经考试及格,不得呈请官署注册。
当然更多的是反对意见。据说当时来信对瞿宣颖《科举议》一文质疑最多的,“厥在以言取人一点”。如罗敦伟在来函中就指出:“今世论政,异乎昔时。古者重在治人,今时重在治事。治人则术可一通,治事则千歧万别。即古人虽有文以载道之训,但无道必以文之理。且如铁道管理、清理财政、整理监狱一类之政,更非自文字可测其浅深。今世论学,亦非文字所能效命,如数学也,物理也,化学也,工程学也,电学也,文字纵不明通,无妨学有根柢。即社会科学中,如国际公私法、外交史、政治制度宪法之类,亦非仅凭文字所能阐发。”范育士在来函中也指出:“吾国旧习,学者重理论而不务实际,尚空谈而不切应用。处今日物质文明竞争之世,凡百学科,各有专才,通文学者,未必长于政治经济,精于工艺制作者,不尽文字皆有可观。倘专以文字,核其实学,则技艺专精者,难以当选,行见学非所用,用非所学。国家如此选才取士,非所谓南辕北辙乎?”
也并非所有的反对意见都如此平和。据章士钊说,瞿宣颖的《科举议》发表后,“有不慊于本刊者,指为复辟阴谋,大肆抨击,漫置不顾,祸且不测”,以致他当时不敢公开刊登郁嶷的来信。就目前所见,在批评瞿宣颖的文章中,以魏建功的同名文章——《科举议》最具代表性。在该文中,魏建功直接将瞿宣颖的《科举议》定位为“反新文化的 ‘复古运动’的言论”。魏建功没有在瞿宣颖关于“科举”的定义上纠缠,而是在科举的内容,即“真才”的发现上做文章,写道:“这里我要问瞿宣颖说的 ‘真才’是什么样的 ‘真才’?他指的 ‘真才’如果在现在社会无法 ‘贡身’,是不是无 ‘科举’的缘故?我不知道瞿宣颖身列 ‘法曹’是怎样能 ‘贡’出的;但是民国开国以来为要 ‘真才’替国家社会做事是有过几次什么 ‘文官考试’啦,‘司法官考试’啦,像他说的科举与这些考试意思又有什么分别?”对于瞿宣颖一方面要“宜酌仿科举制度,融合学校选举之精意”,一方面又要“参古今之成法,请本汉代诏举贤良及策试孝秀之遗意,兼采明清乡会试制,而大体则规之康、乾两次博学鸿词制科”举行特科考试的矛盾说法,魏建功不客气地写道:“这不是不明时代观念的胡言乱语,又是什么?”魏建功还专门就瞿宣颖所说的“隐忧”、 “颓俗”做了发挥,写道:“平民的隐忧是 ‘佞人’的妄谬,硬来搅乱清明的革新的思想。社会的颓俗是 ‘愚人’的刚愎,横来侮蔑纯洁的 ‘学人’的人格。这是近来最不可掩的事实。我们只有将 ‘佞人’、 ‘愚人’一律惩治,然后 ‘隐忧’可消,‘颓俗’自挽。今日的隐忧和颓俗正是所谓 ‘真才’者在下捣鬼,正是醉心复古的 ‘奴才’在下为累,正是 ‘操翰不能自达’的 ‘蠢才’在下逞能,我不知道瞿宣颖有眼睛没有?”他斥责瞿宣颖的《科举议》是自“售”的臭文,并站在自由主义和平民主义的立场上,专门就其所举的“科举四利”进行了剖析。最后他警告说:“休矣夫!瞿宣颖!我请你先伸出脑袋来看外面的情形,不要被 ‘红缨帽簷子’遮没了眼界!更不要在 ‘老虎’前面引路!”在这里,魏建功表面上看是在批驳瞿宣颖,实际已经将矛头指向了以章士钊为代表的整个后期“甲寅派”。
针对不同的意见,后期“甲寅派”不同程度地做出了回应。例如对汪吟陇的主张,章士钊在回复中写道:“举人应从县始,乃古人乡举里选之正,亦大可商。”对李步青的来信章士钊在回复中写道:“莲舫此文,字字从经验研核中流出,所称不平、不学、攘利三弊,刻画最为精到。正本清源,综核名实,舍明试何由?此策得行,政举法张,殆非虚语。至节目如何,可得随时细论也。”针对罗敦传和范育士等人的来函,瞿宣颖在回复中解释说:恢复科举制的目的是发现问政之才,所以中式者首先应该去当议员,其次才去当官。至于衙门中的笔札小吏,自当通过事务官考试来获得。铁道、监狱等事务官因业有专门,非夙所研习,且终身志于其事,精不旁骛者,不能入选,不需要国家特设科举以求此等人材。至于医生、工程师等专门技术和专门职业者,更当别论,说白了,这些专家本来也没多少从政的想法,除极个别特别杰出者,不必参加考试。最后他写道:“凡诸致疑之端,类皆误于前清举业文字之惯习。”对魏建功等人的指责,金兆銮公开表示反对,说:“孤桐主复科举,盖救时之良药,均富之宏猷,未可谥以守旧之名也。”
当是否恢复科举制尚在讨论时,湖南省主席赵恒惕已经行动起来。他于1925年9月特邀章太炎和张耀曾赴湘,分别主持县知事和法官考试。赵恒惕的这一行为得到了后期“甲寅派”的称赞。
争议最大的还是规复科道制问题。章士钊的《代议非易案》和瞿宣颖的《代议非易案书后》在《甲寅周刊》发表后,引起巨大反响,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为了鼓荡这股潮流,章士钊还在《甲寅周刊》上开辟专栏,悬赏征文,并将反对和赞成其主张的论文一并刊登,以示公正。
当时赞同以科道制取代代议制的主要有杨定襄、梁大肃、黄维翰等人。杨定襄在1919年就曾上书北京政府大总统徐世昌,建议恢复台谏制,看到章士钊的《代议非易案》一文后便致函章士钊,表示自己当年上书中的一些主张“颇与尊恉相合”。稍后,他又专门写了《科道平议》一文,在《甲寅周刊》登载。梁大肃在《代议非易案书后》一文中则指出:选举本来是中国的古政,由于流弊太多,演化数千年后才有科举制度。进入民国以后,“狃于欧化,遂用以选代议之士。人方感于末流,我乃标为新政,非所以治天下也”。与杨定襄不同的是,梁大肃承认梁士诒所讲的是事实,同时却强调不应以人废官。议会制度不合中国国情,需要及时改图,但科道制不足以取代议会制。因为国会兼立法,议员民选;而察院司纠弹,官员任命,二者权限轻重不同,人数多寡不一。所以,国家有大的政令,以议会抗之,人们视为固然,而政府乃有忌惮;以全台诤之,则力薄效鲜。他认为恢复科道制不难,关键是要恢复一种什么样的科道制。“愚谓当酌其会通,重给事以权,而优御史以俸。宾礼元良,奖励风节,分其途以致之,严其格而试之,然后庶乎其可也。”
反对恢复科道制的声音更多。朱德森、汪馥炎、李步青、郁嶷等人先后投函章士钊,发表自己的不同看法。早年追随章士钊的高一涵,为了反对规复科道制,还专门写了《中国御史制度的沿革》一书。朱德森在来信中就说:“代议制之流弊,今日欧美政论家言之详矣。虽于兹制有所诟病,而终苦无替代之善法。良以兹制之发达,在宪政上亦自有其悠久之历史,既不敢根本铲除,复无术别谋改造,故能绵延至今日者势也。我国既号共和,则此种宪法上代表国民总意之机关,似未便轻言屏弃,以戾立宪政治之通例。虽证之吾国往事,不免觖望,究只应改弦而更张,不宜因噎以废食。”也就是说,代议制固然存在许多弊端,但至今没有更好的制度取而代之,所以不能轻言废弃。高一涵在《中国御史制度的沿革》中指出,“代议制是目前民治国家的唯一制度,科道制是从前专制国家的唯一制度”。汪馥炎在来信中也承认代议制存在问题,予以改造已成一股世界潮流。但他同时指出:“凡一制之确立以及崩坏,必先熟察其盛衰相乘之故、弊害显著之由,然后对症下药,标本兼治。或采石他山以攻错,或独运匠心以拟案,举无勿可。若远溯夫本制尚未确立以前,悬思往古似是而非之另一种制度,谓可复之以乙代甲,不免生吞活剥,轶出论域以外,未见其有当也。”李步青在来信中也指出,章士钊《代议非易案》中所提方案,“不究其本,徒归咎某种制度之不善”。总之,代议制是需要改造,但不能以科道制来取代。
既然如此,究竟应该怎样改造代议制呢?朱德森认为:“吾国代议制之所以失败者,由于组织之不良,分子之太杂。改善之道,虽匪一端,语其要者,则机关之构成,宜舍两院制而采一院制。议郎之产生,宜变选举而为考试。似此因革损益,或可补偏救弊。”但不能用科道制取代代议制,他建议吸收科道制的长处,将弹劾权独立出来,与立法权分离,别设专官以司其事。郁嶷也反对恢复科道制,认为代议制在中国出现的种种弊端并非制度本身不好,“实推行未尽其方有以致之”。他主张借鉴汉代郡国举士之制,“比例人口,选举端士”。各省区按人口比例选举,所选之人,定期齐集北京,由政府分法制、政治、经济、教育、交通等科,各就所学择科应试,及格者始授以当选证书。至于法定任期,绝无宽假,期满改选,毋俾恋栈;并于宪法中明定撤回之权,以惩议员在职之凶顽者。汪馥炎认为,当时的议院一般被称为立法机关,实际上议院除立法外,尚须监督政治;而立法与监督政治两事性质各殊,将两种相反的事业集中于同一机关之内,难免凿枘。他因此主张实行两院分职,立法院专司编纂法典,监政院专司弹劾。至于两院选举,则立法院取职业选举,监政院取地域选举。李步青也主张将选举与弹劾两权从议会中独立出来。其中选举之事,以临时特殊组织行之,而以弹劾与司法两机关监视其后,防止贿选。
章士钊虽然在政治上秉持自由主义,对批评者一概持尊重态度,但因其生性倔强,很难轻易改变自己的主张。如对围绕其《论代议制何以不适于中国》一文的批评意见,他又先后写了《非党》、《再论非党》、《三论非党》等文,阐述自己的观点。对于围绕其无首论的批评意见,他虽没有给予回应,但也不改初衷。后来在与朋友讨论曹锟贿选时,认为贿选的发生从根本上讲是由于中国承袭了“欧洲工业国之弊”,使“国人群沉溺于伪物质文明,无以自拔”。同样,“中国教育之坏,亦由貌袭伪工业教育之故”,其他均为枝节问题。对萧伯纳关于业治论的批评意见,章士钊不仅不接受,而且反驳说:“吾国士、农、工、商并立,士迄持风会,导领之地未失;农工商者,虽骤被解放,使自为政,将未见横决无可理董。又吾农国也,百艺俱求自给,无与工国舍死竞利心理,以全人口徇工,使成庞然莫御之体,为治化梗,将无其事。”直到1925年以后,章士钊对业治论的鼓吹才多少有些降温。据他自己说,事情的转捩点是东南大学的易长风潮。他虽然表示要吸取教训,“无论何种主义,以后不得轻于断制”,但并未完全放弃业治主张,否则也不会在《甲寅周刊》第38号上发表《论业治》一文。对黄维翰等人支持其规复科道制的意见,章士钊颇有吾道不孤之感。对于批评意见,则一一予以答复,并在答复中阐述自己的观点。这场讨论没有也不可能有结果,但在当时却不能说无意义。后来南京国民政府实行的五院制政治体制,就是孙中山在吸收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基础上,对西方三权分立学说改造后建立起来的。但是章士钊要以科道制来代替代议制,却不免要失败。正如时人所说,代议制之进入中国,科举考试之退出历史舞台,乃时势使然,非人力所能左右。
七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想再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中国知识界对代议制的批评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或者说一个时代性的问题,改造代议制之声,在当时可以说是蔚成风尚。这是章士钊批评和改造代议制的时代背景。又由于20世纪20年代各种新思潮在中国的竞相传播,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各种社会主义思潮逐渐成为这一时期的“主导模式”之一,因此章士钊关于代议制的批评意见和改造方案,不同程度地受到了这一“主导模式”的影响。
第二,从1923年起,章士钊先后在《申报》、《新闻报》上发表了《论代议制何以不适于中国》、《非党》(又名《论代议制》)、《再论非党》(又名《再论代议制》)、《三论非党》(又名《三论代议制》)等文,运用唯物史观,对近代以来代议制为什么不适合于中国做了系统阐述,并批判了从人格等道德层面看待议会政治腐败的做法。
第三,章士钊改造代议制的主张包括无首、业治、恢复科举制、规复科道制四项内容。所谓无首,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彻底废除国家元首;二是元首寄生。这一主张带有明显的无政府主义色彩。所谓业治,即废除一切现有政治组织,每人自择一业,结成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治。这一主张带有明显的英国基尔特社会主义色彩。所谓恢复科举制,就是要在“酌仿科举制度,融合学校选举之精意”的基础上,通过恢复乡会试制度来选拔官吏和国民会议代表。所谓规复科道制,即废除现行的议会制,规复旧时的科道制。以给事中监督政府,以御史监督官员。至于科道官的产生,实行考试制,而废除选举制。这一方案并非章士钊的首创,而是承自“他家”的太炎先生。
第四,以上四项内容仅是章士钊改造代议制的制度层面内容,至于其精神层面,则以农村立国为基础。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精神之事,务农为本,政事德行,举由是出。”由于章士钊的以农立国论的内容非常庞杂,故本文未作展开。
第五,章士钊在政治上虽然始终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但其改造代议制的主张却带有明显的保守主义色彩,而且缺乏可行性。不过,他对代议制的批评,特别是从唯物主义立场出发提出的“荷包理论”,看似浅陋,实则相当深刻。因为这涉及一个历史性难题:在非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地位未独立的代议士如何独立地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代议制在近代中国的遭遇如此不堪,原因固然很多,但由于经济地位不独立,大多议员将此作为一种职业或谋生手段,以致无法或不敢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这却是一个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