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创伤是一种文化建构
与弗洛伊德所代表的心理分析的创伤理论——亚历山大称为自然主义创伤理论或“常民创伤”理论(lay trauma theory)——不同,亚历山大认为:文化创伤不是自在的事实,而是文化的建构。也就是说,“存在一个阐释网格(interpretative grid),通过这个阐释网格,所有关于创伤的 ‘事实’才能得到媒介化——无论是认知上,还是情绪上和道德上。这个网格是一个超个体的文化网格,是被象征地结构和社会决定的。任何创伤都不能自己阐释自己。”(《文化创伤与集体身份》,英文版第201页,以下简称“英文”, 《社会生活的意义:一种文化社会学的视角》,中文版,周怡等译,第29页,以下简称“中文”)就大屠杀而言,大屠杀是否能够成为创伤性事件,成为什么样的创伤性事件,都不是纯客观的事实(比如死了多少犹太人)可以保证的,它必须依赖于文化建构;而文化建构本质上是一系列语言符号的操作,它可以集中表述为:我们应该如何叙述大屠杀?应该如何讲述大屠杀的故事?
亚历山大关心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一个特定的、情境化的历史事件,一个标志着伦理与种族仇恨,暴力与战争的历史事件,如何转化为一个普遍的人类受难和道德邪恶的符号——一个普遍化了的符号,其存在为伦理的、种族的和宗教的正义,也为相互承认,创造了史无前例的机会,也为通过更加文明的方式解决全球冲突创造了史无前例的机会?”(中文25,英文197)这的确是任何研究大屠杀以及其他人道主义灾难的学者必须认真严肃思考的问题,基于他的文化建构主义立场,他认为这一个关乎大屠杀叙事的问题,也就是说,必须通过一系列的语言符号操作,“一个特定的、情境化的历史事件”才能被建构为“一个标志着伦理与种族仇恨,暴力与战争的历史事件”或“一个普遍的人类受难和道德邪恶的符号”。这个建构过程,即从特殊性到普遍性的文化转化(cultural transformation)之所以能够达成,是因为经过50年的努力,灭绝特定人群(这里指犹太人群体)的初始历史事件,已经被重新解释为“整个人类的创伤性事件”。经过这样的转化,这个已经超越特定情境而普遍化了的创伤事件,至今仍然生动地“活在”当代人的记忆之中。
那么,这个转化是如何发生的?它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在卢旺达、柬埔寨以及其他地区,都曾经发生过死亡人数不亚于犹太人的屠杀,为什么这些屠杀行为没有得到同样的普遍化转化,因而仍然被视作特定时间和地点发生的特殊事件,而不是普遍的人类灾难?这些问题构成了亚历山大的核心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