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地名与城史纪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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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魏声和蒙古语“平地”说

据目前所知,哈尔滨地名含义为蒙古语“平地”的说法,来源于1913年成书的《吉林地志》。据《吉林地志》第14页“滨江县”条记载:


滨江县,土名哈尔滨(地名释义),往为松花江右滩地,江左傍近郭尔罗斯后旗界(今为黑龙江省呼兰县)。蒙人以此地草甸平坦,遥望如哈喇,蒙语因称为哈喇宾。汉语讹传、又易(译)喇为尔。(土音喇、讷、尔、勒等字,俱无大区别)设治顷以此地临江,且就土人之惯称,故名。(沿革)金为上京会宁府西北地。元明沿革与阿城同。前清宣统元年设滨江厅同知,仅在傅家甸一隅,面积数里。嗣割双城东北境附属厅治,仍嫌褊狭,今改县。详见魏声和《吉林地志》,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


魏声和先生认为,哈尔滨应为土名以及对“尔”字的发音在当地土人中往往与发喇、讷、勒音,“俱无大区别”的考证是正确的。然而,他将哈尔滨一词断然省略滨字,而独以“哈尔”(喇)的发音与蒙古语平地之意的结论则是值得商榷的。因为“哈尔滨”是一个完整的词组,很难否定每一个音节。此外,在说明哈尔滨一词源于蒙语的论证上也缺乏足够的证据。

《吉林地志》的作者魏声和先生,是江苏武进(今江苏省常州市)人,民国初年曾任吉长日报社的撰述,任职期间,潜心研究吉林历史地理,并写成了《吉林地志》和《鸡林旧闻录》。王禹浪:《金代黑龙江述略》,哈尔滨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