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版序言
“治理”原来是一个社会科学的术语,自从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后,它便成为与中国政治有关的热门话语。对其含义的种种不同解读,甚至各种争议也随之产生。有人认为它是西方的政治概念,有人则认为它在我国古代就早已有之。其实,就其字面意义而言,治理就是“治国理政”,作为人类的一种基本政治活动,它存在于古今中外的每一个国家和每一种文明之中。然而,作为政治学的一个重要新概念,它则是当代的产物。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治理研究、倡导治理改革的学者,厘清“治理”“善治”“善政”“法治”“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和“治理现代化”等重要概念的意义,并对治理理论作一些深入浅出的阐述,是一种责任。因此,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后,应谢寿光社长之约,我将过去陆续发表的相关文章汇编成《论国家治理现代化》一书。拙著出版后,承蒙不少读者的喜欢,被多家机构推荐为重点阅读书籍。在这种背景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决定再版此书,并请我作些必要的修订。
本次修订除了个别文字改动外,主要是增补了部分内容。之所以增补,是因为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后,十八届四中全会又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这两次全会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实际上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步骤。法治与善治不可分,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不可分。因此,增补的两个章节和两个访谈录,主题均是围绕三中全会与四中全会的关系而展开的。两个章节分别是“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与善治”;两个访谈录分别是“依法治国:良法善治的本土智慧与中国道路”和“法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再次感谢为本书的出版和再版贡献了智慧和劳动的相关编辑和记者朋友,感谢广大读者对拙著的厚爱。
俞可平
于2014年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