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哲学(2013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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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于认识理论和存在理论的两种人的见解

康德关于人与世界关系的思想其实暗含了康德对于人之应有的生存方式的基本态度。康德关于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认识理论和存在理论之中,在认识论和存在论的讨论中,他表达了他关于人的两种见解,正是这两种见解体现了他对人之应有的生存方式的基本态度。

康德一生最为重要的著作就是《纯粹理性批判》。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中阐述了他的认识论思想。康德把认识过程看成是人类理性的先天认识形式作用于(整理、综合)后天的经验质料、从而使得认识(知识)不仅具有经验质料之来源而且具有普遍必然的真理形式的过程,也就是说,他把认识过程看成是“先天综合判断”所造成的过程。康德把这样的认识过程分为感性、知性和理性三个阶段;并且认为,感性阶段可以用来说明数学知识作为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的问题,知性阶段可以用来说明自然科学知识作为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的问题,理性阶段既能用来说明形而上学作为科学(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的问题,还能用来说明形而上学作为自然倾向如何可能的问题。在感性认识阶段,先天的认识形式就是作为纯粹直观能力的空间和时间,后天的经验内容就是作为外在的“自在之物”刺激之产物的经验质料(感觉材料),认识就是人们凭借空间和时间这些认识形式接受经验质料的过程,认识的结果就是感性直观中的综合。在知性认识阶段,先天的认识形式就是知性范畴,后天的经验内容就是经过先天直观形式的综合所提供出来的感性质料(感性杂多),认识就是人们凭借知性范畴这些认识形式能动地作用于感性质料形成概念的综合的过程,认识的结果就是有关经验对象的知识。这种经验的知识已经是一种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科学知识。在理性认识阶段,尽管人类已经没有更进一步的先天认识形式,但是,人们却可以设想一种“先验理念”作为引导知识走向最高完备的范型,对于知性知识进行最高的综合统一活动,将多数知性规则隶属于少数乃至唯一的原则,以便促使知性知识得到彻底的自身统一。然而,需要格外小心的是:先验理念只是人的理性主观自生的“认其为真”的概念,因此,人类如果不满足于“先验理念”的调节性作用,而想一劳永逸地把握最高统一和最为完备的知识,不顾批判的警告,把只能运用于经验对象的知性范畴无限制地带到超越经验的范围,那就会陷入先验幻相。总之,康德认为,人的理性完全有能力获得关于经验的普遍必然性知识,并且这种知识的“普遍必然性”恰恰来自作为主体的人类自身,它充分表明了人具有认识世界的巨大能动性;然而,依据康德的认识论,虽然人类理性可以凭借自身的力量(认识能力)作用于来自外在“自在之物”刺激所产生的经验质料,从而获得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科学知识,但是,由于人类理性仅仅是认识形式而非认识质料,它所能利用的唯一内容就是“经验”质料,所以它不能超越经验范围,它只能获得经验知识但不能认识“自在之物”本身。

康德的认识论同时也是一种存在论,他把认识的逐步深入过程看成是存在(亦即世界)的逐步产生过程。他通过“人为自然立法”把认识论问题转化成了存在论问题。根据康德的观点,世界作为一个“世界”,它应该是一个具有“法”(法则、规律)从而表现为秩序井然的世界,“法”就是赋予世界以秩序和条理的东西;但是,外在“自在之物”刺激人的感官所产生的经验质料只是一些毫无秩序、杂乱无章的东西,单靠它们不能构成一个秩序井然的世界。假如要使那些毫无秩序、杂乱无章的经验质料能够成为一个秩序井然的世界,它们就不能离开某种“法”来对其进行整理、综合。康德所说的“法”就是人类理性先天具有的认识形式(时空、范畴),所以,他所阐述的认识过程作为一种人的理性凭借先天的主观认识形式能动地作用于(整理、综合)后天的经验质料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人类把“法”(人之理性的先天认识形式)运用于毫无秩序、杂乱无章的经验质料使之成为秩序井然的世界的过程,也就是说,它同时就是“人为自然立法”的过程。“人为自然立法”不仅把认识论问题转化成了存在论问题,而且它还像认识论限制着认识的范围一样,通过存在论限制着人类所面对的世界的范围。在他看来,世界作为“人为自然立法”的世界,它既受到主观(人的认识形式)的某种制约,也受到了来自客观的经验质料的某种制约。从主观方面看,正是由于人用自己的主观认识形式“反复地”整理、综合经验质料,认识才能得以逐步深化,普遍必然性的科学知识才能得以逐步形成,作为存在的世界也才能得以逐步产生。但是,人的主观认识形式对于经验质料的“反复地”整理、加工又使认识对象越来越多地被打上了主观的烙印,它作为知识越来越是主观的知识,它作为存在也越来越是主观的存在,也就是说,它离纯粹客观的“自在之物”本身越来越远。因此,世界作为认识之产物的世界,它远不是“自在之物”本身。从客观方面看,无论人的主观认识形式具有多么大的能动作用,但是如前所述,它都仅仅是认识形式而非认识质料,它都只能加工认识质料但不能超越认识质料,并且,认识质料全部都是“经验”质料,因此,认识质料作为“经验”的质料始终牢牢束缚着认识形式,使它不能超越经验范围。既然认识始终都是经验认识,那么,随着认识深化所产生的世界(存在)也只能是经验世界。康德把一切经验和可能经验的对象称为“现象”,意指这个对象乃是一种不断远离自在之物的认识对象。康德也把现象称为现象界、自然界,这就是说,“现象”作为现象世界,其实就是“可知的”自然世界。由于康德把世界分成了可知的部分和不可知的部分,所以,涉及康德哲学时,我们用“世界整体”一词来指康德哲学中的全部可知部分和不可知部分,亦即全部现象世界和自在之物,并用“世界”一词来指康德哲学的现象世界,亦即世界整体中的可知部分(可知的自然世界)。

因此,在康德那里,认识论与存在论是统一的,知识的产生过程就是存在(亦即世界)的产生过程。认识论与存在论的统一共同表明了一个事实,即:一方面,人是有限的人,在认识论上,他只能具有经验范围内的经验知识,在存在论上,它通过“人为自然立法”建构的世界仅仅是一个现象世界或可知的自然世界;另一方面,在人之有限的范围内,人又成了无限的人(具有某种无限潜力的人),他实际具有并且也应该具有主观能动性,在认识论上,他有能力获得普遍必然的科学知识(真理),在存在论上,他有能力通过“人为自然立法”建构一个现象世界。总体而言,人是有限的人,他所具有的某种意义的无限性乃是有限范围之内的无限性。由此可见,康德通过自己的认识理论和存在理论同时表明了关于人的两种见解:一种见解是“人是有限的人”,这是关于人的主要见解,由此出发,人认识世界和建构(利用、改造)世界的能力都是有限的;另外一种见解是“人具有某种意义上的无限性”,这是关于人的次要见解(也就是说,它受人的有限性的制约),由此出发,人具有一定的认识世界和建构(利用、改造)世界的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