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经济史(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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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族轻工业的凋敝与日资垄断的形成

九一八事变后,民族资本的大多数中小工厂受到冲击,就沈阳市民族工商业来看,事变前约有14000家,事变后仅存7600家,比之前减少近一半。“满铁”档案转引自东北三省中国经济史学会编《东北经济史论文集》下册,内部出版, 1984,第302页。

据“满铁”调查报告记载,九一八事变后,沈阳市内所有民族资本经营的工厂都受到冲击,许多工厂主和工人逃亡,工厂纷纷休业倒闭。在民族资本工业较为集中的小西边外的工业区,到1931年11月,仍有210家民族资本经营的工厂休业。九一八事变前,奉天有1081家工厂,到1937年减少为727家,而这些工厂也多因没有日伪政权的允许而休业。原有的官僚资本工厂一部分被吞并,一部分变为汉奸资本而与日伪统治相结合,民族资本工业的发展受到极大的限制,而且越往后越严重。据1939年10月对营口、锦州市中国人经营的最有实力的工厂调查,每家平均实缴资本额仅为5万余元。1943年,在伪满工矿、交通部门资本中,中国商人实缴资本额只占3%;到1945年6月,在伪满工矿、交通部门“特殊会社”与“准特殊会社”实缴资本额中,中国一般私人资本额只占0.3%。矿业根本没有中国人经营。东北沦陷时期民族工业在长达十四年之久的法西斯殖民统治和残酷的经济掠夺中,艰难度日、备受摧残、日益衰败、濒临破产。

一 纺织工业

辽宁地区的纺织工业在日伪统治时期发展缓慢。伪满初期,日本关东军和伪满政府为“振兴”工业,加之当时纺织品价格昂贵,鼓励经营。日本在辽宁企业多为九一八前所建老厂,因而获利丰厚。

1937年,日本对通用日元的国家、地区减少纺织品出口,伪满政府在此情况下先后公布了《棉花统制法》《麻纤维及麻织品管理法》《纤维及纤维制品统制法》,并废除了《原棉、棉制品统制法》。伪满当局立法的目的首先在于鼓励棉、麻、柞蚕的增产,将好纤维与杂纤维充分利用,促进天然棉与人造棉的混合纺织,企图达到纺织工业原料的自给自足。由于农村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并且当时纺织工业开工的又多,整个纺织工业一片混乱,生产不断下降。据对动力机械操作的纺织工业的统计,棉纺最高年产量是1938年达到18.5万件,其后逐渐下降,1941年降到12.5万件。1942年伪满洲国发表《基本国策大纲》,规定提高生产必需品的自给率,这年棉纱产量虽然有所回升,达到17.5万件,但1943年又有所减少,到1944年只有8.9万件,仅及1938年最高年产量的48.1%。棉布产量由于军需膨胀,1942年达到最高年产量358.1万匹,1943年减产, 1944年只生产177.9万匹,是最高年产量的49.7%。张福全:《辽宁近代经济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第667~668页。毛纺品、麻袋、柞蚕丝从1940年开始全面减产,1944年的产量分别是1939年产量的67.4%、50.2%、54.7%。

1934年辽宁省境内纺织工业企业共有969家,其中,中国人经营的有930家,日本人经营的有38家,“合办”的有1家。到1940年增加为1423家,其中,中国人经营的有1323家,日本人经营的有100家(见表5-1)。

表5-1 1934年和1940年辽宁省境内纺织工业企业

资料来源:辽宁省统计局编《辽宁工业百年史料》,辽新内资字(2003)第14号,2003,第426页。

1934年辽宁省境内纺织工业企业共有资本金7663.83万元,其中,中国人经营的企业有资本金1087.41万元,占行业总资本金的14.2%;日本人经营的有6575.42万元,占85.8%。1940年全部纺织工业资本金增加至29065.73万元,其中,中国人经营的有379.01万元,占13.04%;日本人经营的有25272.63万元,占86.95%。中国人经营的纺织工业企业家数虽多,但资本金很少,仅占总数的13%多点,日本人经营的纺织工业企业家数虽少,但资本金很多,占86%以上,表明中日企业规模相差悬殊。1934年辽宁省境内纺织工业生产额共为6167.08万元,其中,中国人经营的为3299.75万元,占总数的53.51%;日本人经营的为2867.01万元,占总数的46.49%。到1940年纺织业生产额膨胀为25079.85万元,比1934年增长3.1倍,其中,中国人经营的为9230.51万元,占总数的36.80%;日本人经营的为15835.67万元,占总数的63.14%,日资纺织业增长优势明显。

1944年分布在辽宁的较大纺织企业有97家,占东北纺织企业总数的35.1%。1944年3月辽宁纺织工业实缴资本28899万元,占东北行业实缴资本总额30037万元的96.2%。1941年7月辽宁纺织工业职工人数65093人,占东北纺织业职工总数72201人的90.2%。辽宁省统计局编《辽宁工业百年史料》,辽新内资字(2003)第14号,2003,第426页。

1945年7月辽宁地区纺织工业形成的年产能力占整个东北年产能力。其中,棉纱占99.6%,棉布占90.2%,丝织品占94.9%,毛纺品占85.4%,麻袋、柞蚕丝、柞蚕织品和人造纤维分别占100%(见表5-2)。由于原料供应不足,加之煤炭、电力缺乏,整个纺织工业处于瘫痪状态。八一五光复前,东北纺织工业生产能力发挥,棉纺纱锭为27%,织机为21%,毛纺织为41%,麻纺织为29%,丝纺织为16%,人造纤维为31%。

表5-2 1945年7月辽宁地区纺织工业年产能力占东北的比重

资料来源:参见张福全《辽宁近代经济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第672页。

日本占领期间辽宁省境内主要纺织厂情况如下。

1.株式会社奉天纺织厂

九一八后被日本“关东军”占领,后被日本纺织托拉斯“钟渊纺织株式会社”接收。1933年拥有资本金450万元(现洋),纺纱机3万锭、织布机250台,有职工1649人。1940年有职工1406人。1941年,日本对该厂扩充,新建一个分厂。1943年实际使用资本金多达1249万元(现洋)。1938~1941年,历年该会社获得利润很多,分别为103万元、89万元、73万元、60万元,但1942年获利较少,仅为3万元。到1945年8月日本投降前,该会社拥有精纺机29144锭,捻线机(合股机)888台,宽幅织布机500台,有职工745人。年产能力为棉纱2.52万件,棉布15.4万匹。辽宁省统计局编《辽宁工业百年史料》,辽新内资字(2003)第14号,2003,第428页。

2.辽阳“满洲纺绩株式会社”

原日本“富士瓦斯纺绩株式会社”,由“满铁”投资建立,之后日本其他企业又六次增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1938年新建染色工厂,1939年在安东建设新厂生产柞蚕丝,1942年又在辽阳收买一处铁工厂专门生产纺织机械。1945年实际使用资本金曾达到2327万元。但由于太平洋战争,外棉输入断绝,伪政府加强棉花统制,从1943年起大量减产。该会社获利颇丰,1940年、1941年、1943年分别为125万元、93万元和95万元。1945年7月,拥有精纺机78700锭,合股机3480锭,宽幅织布机1045台,染色机40台。年产能力为棉纱5.4万件,棉布61万匹,染布24万匹。辽宁省统计局编《辽宁工业百年史料》,辽新内资字(2003)第14号,2003,第428~429页。

3.大连“满洲福岛纺绩株式会社”

由日本“福岛纺织株式会社”投资兴建。1939年实缴资本金300万元,并不断扩大规模。1930年拥有精纺机19968锭,1932年21120锭, 1934年29520锭,1938年为45120锭,1943年增加到49520锭。1945年有合股机1020锭,宽幅织布机90台。年产能力为棉纱3.24万件,棉布54万匹。辽宁省统计局编《辽宁工业百年史料》,辽新内资字(2003)第14号,2003,第429页。

4. “内外棉株式会社金州支店”

由日本“内外棉株式会社”投资兴建。该会社在伪满时期四次扩大生产规模。从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我国华北起,“内外棉株式会社金州支店”成为“关东军”的军需工厂,专为日军和伪满军生产各种军用纱布。棉布在太平洋战争中大大增产,每年都在100万匹以上。1945年7月有精纺机108352锭,合股机10680锭,宽幅织布机2272台。年产能力为棉纱4.26万件,棉布141.6万匹。辽宁省统计局编《辽宁工业百年史料》,辽新内资字(2003)第14号,2003,第429~430页。

5. “营口纺绩株式会社”

最初是1933年由中国人王翰生独资创办,后日资乘隙入股,至1940年进行四次增资。1943年最后一次增资,公称和实缴资本均达到1000万元,1945年实际使用资本为2159万元。主要产品有棉纱(分出卖、自用)、棉布(分宽、窄幅)。最高年产量是1939年,太平洋战争开始后,生产量大幅度下降。1944年棉纱、棉布产量分别仅为最高年产量的26.7%和23.9%。1945年生产能力为棉纱6.28万件,棉布146.4万匹。辽宁省统计局编《辽宁工业百年史料》,辽新内资字(2003)第14号,2003,第431页。

6.奉天“恭泰纺绩株式会社”

由“日本纺绩株式会社”“日本人绢株式会社”“日本富士瓦斯纺绩株式会社”于1935年12月8日联合建厂,1936年12月15日投产。1938年公称资本和实缴资本分别增加到500万元和133万元,1943年实际使用资本金为1601万元。1942年是生产水平最高的一年,年产棉纱17228件、棉布11.5万匹,另外,还生产松紧线衣料7.7万公斤、松紧线衣29.7万打。从1943年起生产下降,年产能力为棉纱2.1万件、棉布15.6万匹。辽宁省统计局编《辽宁工业百年史料》,辽新内资字(2003)第14号,2003,第431页。

7.瓦房店“德和纺绩株式会社”

1930年9月16日由日本商人出资,1937年11月3日投产。投产后多次增加资本和设备。1938年公称资本和实缴资本分别增加到500万元、258万元;1944年又分别增加到1290万元和908万元,而实际使用资本金达3461万元。1945年7月,该会社拥有精纺机62600锭、合股机35020锭、宽幅织布机780台、轴线机100台、染色机34台。年产能力为棉纱44064件、棉布34.6万匹、轴线324万罗、更生毯18万条、染色加工22.3万匹。辽宁省统计局编《辽宁工业百年史料》,辽新内资字(2003)第14号,2003,第432页。

8.锦州“东洋棉花纺织株式会社”

1938年2月日本三井财阀系统成员“东洋棉花株式会社”投资1千万日元,由铃木春花指挥从“大连纺织株式会社”抽调部分人员开始动工兴建纺织工厂,名为“东棉纺织株式会社”简称“东棉”,占地930亩。1939年4月开工,1940年12月全部建成。有细纱机120台(51080锭),布机760台。福寿织布株式会社与“东棉”同时动工兴建,由日本大阪资本家投资150万日元。1939年末建成,设窄幅布机1060台。1940年2月“福寿”与“东棉”合并。1941年3月田中染色厂建成,有染缸21具、印花机4台;1943年8月合并到“东棉”,设普通电动缝纫机178台、特种缝纫机6台,制作各种军用、民用服装。为了利用光棉、柞蚕等野杂纤维,1941年6月“东棉”又成立了轧纤工厂,设有开蚕机、切断机、轧纤维机等。“东棉”在建厂的同时,于1938年4月为修配纺织机而设立了福寿铁工厂,制造纺织机和零件。1943年3月,为利用蒙古的羊毛资源,“东棉”又开设毛纺工厂,由日本大东纺织株式会社迁来梳毛机6台、毛纺机60台,以及其他毛纺整理机械等。后因日本投降,未能正式投产。“东棉”是东北地区具有最完备、最新设备的纺织、印染、被服和机械加工制造的联合企业,尚未建成的还有第二纺织厂、纺麻工厂、光棉制毡厂等,全厂规模宏大,职工3千多人,其中日本人有200多人;主要产品有棉纱、棉布、人造棉织物,年产粗布103950匹、天竺183150匹、四棱224400匹,合计511500匹(核1530万米),年产纱30360件(55100吨)。锦州市地方志编撰委员会编《锦州通志》,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第269页。

9.奉天苏家屯“南满纺绩株式会社”

1939年12月22日由“日本京城纺绩株式会社”投资兴建,1942年投产。当时公称资本为1000万元,实缴资本250万元;1943年增资后,公称资本达到1000万元,实际使用资本金为1134万元。1943年和1944年分别生产棉布250万匹和215万匹。1945年7月有职工1005人,比上年减少28.8%。有精纺机35280锭、合股机4400锭、宽幅织布机1000台,年产能力为棉纱3万件、棉布84万匹。辽宁省统计局编《辽宁工业百年史料》,辽新内资字(2003)第14号,2003,第423页。

1938~1943年,辽宁省境内除了上述主要全能纺织厂外,还有日本人经营的14个较大毛、麻纺织企业。毛纺织工业是辽宁省境内纺织工业中创建较早的行业之一。1931年“关东州”和“满铁附属地”有毛纺织企业3家,资本金合计为196.6万元,其中日本人经营的2家为196.5万元,生产额为91.2万元。此后发展到6个毛织厂,最主要的是奉天“满蒙毛织株式会社”。这是一个很大的毛织工厂,有老式毛纺锭5000锭,织机160台。主要生产毛线、毛织品,产品销往远东各地。该会社重要产品主要供日本军用。1945年7月,其年生产能力为毛呢料156.3万米,毛毯60万条,毡子类97.2米,更生棉毡96万条。张福全:《辽宁近代经济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第683页。其他毛纺企业还有:位于奉天苏家屯的“株式会社满洲制绒所”, 1945年生产能力为毛线13.4万磅、地毯3.2万米;张福全:《辽宁近代经济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第683页。奉天“满洲住江织物株式会社”, 1939年由日本财团投资兴建,1945年毡子年产能力12.2万平方米;奉天“满洲中部制绒株式会社”,由日本私人于1944年兴建,棉毯子年产能力4.9万平方米;奉天“满洲制毡株式会社”, 1941年3月29日由日本私人投资50万元兴建,1942年投产,专门为“关东军”生产军用牛毛毡子, 1942年和1943年产量分别为3.06万条和4.56万条奉天“康德毛织株式会社”(另一处在哈尔滨)是1939年12月日本人以100万元资本金投建的,有毛纺机840锭、织机45台、职工140人,月产毛线2.2万磅、面料2.27万米。中国人经营的家数虽多,但都是小企业;日本人经营的家数虽少,但都是大企业,资本金占95%~99%,生产额也占90%以上。另据1944年3月统计,6家主要毛纺织厂资本金为4689万元。

伪满时期,东北生产麻袋的三大工厂全在辽宁。1917年5月22日,大连“满洲制麻株式会社”由“日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和“日本纤维托拉斯—帝国纤维株式会社”联合兴建,公称资本为100万元,实缴资本45万元,以后增资至300万元,麻纺锭有340锭。1919年投产,麻袋年产能力为300万条。1931年,生产麻袋370万条、麻布20万米、麻线95吨。1919年“日本安田保善社”在奉天建立了“满蒙纤维工业株式会社”, 1922年失火,全部烧毁,1924年开工重建。当时公称资本为150万元,实缴75万元,以后增为300万日元,实缴资本120万日元,年产麻袋能力300万条。

1936年5月,“满洲制麻株式会社”与“奉天制麻株式会社”合并,资本金为500万元。1937年,“奉天制麻株式会社”独立,资本金为300万元,其股份全部为“满洲制麻株式会社”所有。“满洲制麻株式会社”有麻纺机3500锭,织机118台,职工1813人,麻袋年产能力为540万条。“奉天满洲制麻株式会社”, 1945年时有麻纺机4200锭,织机205台,职工1154人,年产麻袋能力850万条。1937年日本人建“辽阳纺麻株式会社”(今辽阳麻袋厂前身),资本金300万元,有麻纺机3000锭、织机100台,职工1325人,年产麻袋能力550万条。同时,正在建设中的“锦州纺麻株式会社”,有麻纺机3000锭、织机100台,年产麻袋能力为550万条。

1934年,在辽宁日本人经营的麻纺织企业虽只有3家,但其资本金额占行业总资本的98%,生产额占97%。1940年5家麻纺织企业都是日本人经营的(见表5-3)。另据1944年3月统计,辽宁省境内有14家麻纺织工业企业,资本金额为3238万元,从业人员9212人。

表5-3 1934年和1940年辽宁省麻纺织工业企业情况

资料来源:辽宁省统计局编《辽宁工业百年史料》,辽新内资字(2003)第14号,2003,第450页。

1915年,辽宁省有438家针织厂,仅次于江苏(包括上海)、广东、浙江、广西、江西、湖南、湖北7个省,占全国总数0.9%;有1434名职工,占全国总数的2.5%;总产值为55.629万元,占9.8%。在总产值中,以衬衫裤为最多,占全省的56.1%张福全:《辽宁近代经济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第305页。(见表5-4)。

表5-4 1915年奉天针织工业产值

资料来源:参见方显廷《天津针织工业》,南开大学经济学院,1931,第12页。

1934年和1940年,辽宁省境内分别有丝绸纺织工业企业86家和644家。由中国人经营的家数很多,日本人经营的家数很少,但其资本金较多。具体情况如表5-5所示。

表5-5 1934年和1940年辽宁省丝绸纺织企业经营情况

资料来源:辽宁省统计局编《辽宁工业百年史料》,辽新内资字(2003)第14号,2003,第464页。

二 造纸行业

伪满末期辽宁地区共有机械操作的造纸厂34家,占东北52家的65.4%; 1925年8月实缴资本8562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7578万元,分别占东北总额的39%和38.4%; 1945年8月形成年产能力为纸浆5.7亿吨、机制纸及纸板10.7万吨,分别占东北总生产能力的45.7%和74.3%。

东北及辽宁的造纸业与日本造纸业形成输出纸浆、输入成品纸的不利分工地位。1940年以后,东北纸浆输出日本数量占消费量20%以上。全东北每年消费纸张10万吨以上,1941年消费量为最多,达到14.7亿吨,而这一年输入的纸张9.4亿吨,占消费量63.9%。1943年消费量达10万吨,输入量2.5万吨,占消费量25%,输入的这些纸张大部分是从日本进口的。辽宁地区当时造纸厂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厂为:锦州“巴尔布(纸浆)株式会社”、开原“满洲豆杆巴尔布株式会社”、营口“满洲钟渊制纸株式会社”、安东“鸭绿江制纸株式会社”、安东“六合制纸株式会社”、安东“制化株式会社”、奉天“满洲纸工业株式会社”、奉天“满洲制纸株式会社”8个厂;二等厂为:安东“朝日制纸株式会社”、奉天“丸山制纸株式会社”、奉天“大满制纸株式会社”、抚顺“制纸株式会社”、大连“松浦制纸株式会社”、抚顺“协和制纸株式会社”“满洲纸业奉天工场”、抚顺“日满制纸株式会社”8个厂。另外还有19个三等厂以及许多小规模的、手工操作的工厂。1943年,伪满政府成立“满洲制纸协会”,设置了纸的统制机关。

辽宁的主要造纸企业中,锦州巴尔布(制纸)株式会社名列前茅。这个厂由“日本王子制纸株式会社”等投资3700万元(伪币), 1939年6月于锦州成立,位于锦县大凌河东岸的金城,是日伪的一等厂。该厂以盘山、锦县所产芦苇为原料混以20%~30%木浆,生产模制纸、包装纸、印刷纸、制图纸等。1940年11月竣工投产,年产量1.7万吨左右,居日伪纸厂第一位。锦州通史编撰委员会编《锦州通史》,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第137页。

安东“六合制纸株式会社”也是较大的造纸厂,于九一八事变前建成。1935年12月归伪满中央银行管理,并在“日本王子制纸株式会社”的技术援助下,增添大设备,扩大经营,成为东北地区最早生产模造纸与印刷纸的工厂。

1934年辽宁境内共有85家造纸工业企业,其中日本人经营的有3家。1940年增加为146家,比1934年增加71.8%。在146家中,有29家是日本人经营的。具体情况如表5-6所示。

表5-6 1934年和1940年辽宁省造纸企业数量

资料来源:辽宁省统计局编《辽宁工业百年史料》,辽新内资字(2003)第14号,2003,第481页。

1934年,辽宁省境内造纸工业企业实缴资本金为598.0万元,其中,中国人经营的79万元,日本人经营的519万元,占86.78%。1940年全行业资本金额增加到5415.5万元,比1934年增加8.19倍,在这些企业中,日本人经营企业的家数虽少,但资本金额却占资本金总额的97.3%。具体情况如表5-7所示。

辽宁地区造纸产量1942年最多,纸浆达到35872吨,机制纸及纸板达到63641吨,分别占东北总量的45.4%和83%(见表5-8)。

表5-7 1934年和1940年辽宁省造纸企业资本构成

资料来源:辽宁省统计局编《辽宁工业百年史料》,辽新内资字(2003)第14号,2003,第482页。

表5-8 伪满时期辽宁地区造纸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资料来源:根据〔日〕《满洲经济提要》《东北经济小丛书》《光复前东北地区纸浆及造纸工业概要》《东北厂矿基本资料》等资料统计。

三 制盐工业

在伪满时期,日本侵略者在辽宁地区的海盐业加速扩张,实行了高度垄断、严格控制。在不断扩大旅大盐田经营的同时,为强化原盐垄断,日伪在1934年成立了伪满洲盐业株式会社,经营盐的生产、加工、贩卖和购买业务,以及副产品的加工、贩卖、购买等业务,这个会社是由日本军、政、民合办。1937年伪满政府废止以往办法,施行专卖制度。1936年4月伪满政府再次公布《满洲盐业株式会社法》,把该公司列入特殊会社,作为伪满政府盐业政策之买施机关。

伪满洲盐业株式会社垄断伪满境内的营口、安东、庄河、复县、锦州等盐场,其产量于1937年达到39.8万吨,比1932年增加41.1%; 1941年62.8万吨;1943年为最盛时期,达到88.4万吨;1944年虽减产,但也达到79.2万吨。辽宁整个地区原盐产量(所谓伪满境内和旅大两地盐田产量),最高年产量在1943年达到168.4万吨,比1932年增加2.3倍。1932~1935年,在“关东州”的盐田面积中,中国人经营的由占13.7%下降为10%,日本人经营的盐田面积由占86.3%上升为90%。1936年中国人经营的盐田面积仅占9.6%,其余都被日本人侵占。1937年,日本人经营的盐田面积占“关东州”盐田总面积的90%以上,盐的产量占盐总产量的60%以上。伪满末期旅大盐田全被“大日本盐业株式会社”所垄断,其产量1937年达到42.9万吨,比1932年增加90.7%, 1941年增加到67.2万吨,1944年继续增加到71.4万吨。辽宁地区1945年的盐田已达到37227公顷,比1933年增加64%。其中,伪满境内盐田增加60.7%,旅大盐田增加76.1%。辽宁省境内的一部分储盐被运往日本,食盐由此开始“输出”,每年约为10万吨。

产盐的主要企业有:“伪满洲盐业株式会社”,经营盐田10372公顷,占伪满境内40.6%;“大日本盐业株式会社”,经营盐田9349公顷,占旅大境内77.8%;“(伪)满洲盐业株式会社”,于1938年日本为了统治锦州盐业生产,在大、小凌河下游何家屯、王家富铺一带设置,盐田面积达4620万平方米,年产盐40万吨。锦州通史编撰委员会编《锦州通史》,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第98页。

四 卷烟工业

伪满辽宁地区主要有伪满洲中央烟草奉天启东卷烟厂、营口启东卷烟厂、伪满洲烟草株式会社奉天卷烟厂、营口卷烟厂、奉天协和烟草株式会社奉天卷烟厂、营口卷烟厂、奉天协和烟草株式会社、奉天太阳烟草株式会社、奉天烟草株式会社、安东日新烟草株式会社、大连东亚烟草株式会社、大连烟草株式会社等10余家卷烟厂。1931年,中国人经营其中的3家烟厂,日本人经营7家;实缴资本金为1561.9万元,其中,中国人经营企业的资本为804万元,日本人经营的为757.9万元;生产额为1638.77万元,其中,中国人经营企业产值为795.97万元,日本人经营企业的产值为842.8万元。

1934年,大连东亚烟草株式会社购进新设备,开始生产过滤嘴纸烟和没有过滤嘴的纸烟。

1940年,辽宁省境内5人以上的卷烟厂增加到13家,其中中国人经营的减少为2家,日本人经营的为9家,其他外国人经营的仍为2家;实缴资本金为6874.69万元,其中中国人经营的企业资本额130万元,日本人经营的企业资本额5889.06万元,后者比1934年增加13.5倍,占资本金总额的85.7%,其他外国人经营的企业资本额855.63万元;合计生产额为8969.76万元,其中,中国人经营的企业产值1995.9万元,日本人经营的企业产值5769.04万元,后者比1934年增加6.17倍,占生产总额的64.3%;共有从业人员8709人,其中,中国人经营企业有工人4959人,日本人经营企业有工人3750人。

辽宁的卷烟产量1937年为30254箱(每箱5万支),比1932年18126箱增加66.9%。1941年生产50264箱,是产量最多的年份,比1937年增加66.1%,其后逐年减少,到1944年只生产23142箱,比最高年产量减少了54%。1941年有卷烟工人7314人。1943年辽宁卷烟年生产能力44388箱,占东北全部卷烟生产能力的72.4%。

五 粮油加工业

1934年,辽宁省境内有磨粉工业企业7家,其中中国人经营的4家,日本人经营的3家;实缴资本金为3.31万元,其中中国人经营的企业的资本金0.26万元,日本人经营的企业资本金3.05万元;生产额为3.91万元,其中中国人经营的企业产值1.28万元,日本人经营的企业产值2.63万元;共有从业人员45人,其中中国人经营的企业有15人,日本人经营的企业有30人。

1940年,辽宁省境内有磨粉企业11家,其中中国人经营的5家,日本人经营的6家;实缴资本金为41.65万元,其中中国人经营的企业的资本金11.2万元,日本人经营的企业的资本金30.45万元;生产额为120万元,比1934年增加29.7倍,其中中国人经营的企业的产值9万元,日本人经营的企业的产值111万元,占92.5%;共有从业人员198人,其中中国人经营的企业有31人,日本人经营的企业有167人。

九一八事变东北沦陷后,东北豆油产量呈下降趋势。由于日伪进行严厉统治和大豆减产,辽宁地区豆油产量日益减少,由1932年9万吨减少到1936年5.6万吨,1937~1939年产量有所回升,1939年曾达到13万吨,其后年下降1941年减少到约7.5万吨,而到1944年只生产了3.4万吨。辽宁豆油产量占东北总产量的比重也在不断下降,由1937年的33.3%下降到1941年的65.2%, 1943年继续下降到35.8%。具体产量情况如表5-9所示。

表5-9 1931~1944年辽宁省境内豆油产量

资料来源:辽宁省统计局编《辽宁工业百年史料》,辽新内资字(2003)第14号,2003,第547页。

1934年,辽宁省境内有植物油加工企业305家,其中中国人经营的290家,日本人经营的15家;有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291家,非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14家。1940年辽宁省境内植物油加工企业增加到468家,比1934年增多53.4%,其中中国人经营的有456家,日本人经营的有12家;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419家,非食用植物油企业49家(见表5-10)。

表5-10 1934年和1940年辽宁省植物油加工企业家数及经营者数

资料来源:辽宁省统计局编《辽宁工业百年史料》,辽新内资字(2003)第14号,2003,第547页。

1934年辽宁省境内植物油加工业实缴资本金为1563.21万元,其中中国人经营的企业为909.27万元,占总数的58.2%;日本人经营的企业为653.94万元,占总数的41.8%;食用植物油工业占99.9%,非食用植物油工业仅占0.1%。1940年辽宁省境内植物油加工业实缴资本金为4078.73万元,比1934年增加1.61倍;其中,中国人经营的企业占40.1%,日本人经营的企业占59.9%。日本人经营的家数虽极少,但资本金却占3/5。在资本金总额中,食用植物油工业资本金额占78.4%,非食用植物油资本金额占21.6%。

1934年辽宁省境内植物油加工业生产额为8012.30万元,其中中国人经营的企业为5654.66万元,占总数的70.6%;日本人经营的企业为2357.64万元,占总数的29.4%。1940年辽宁省境内植物油生产额为9904.04万元,比1934年增加23.6%。其中,中国人经营的企业占58.5%,日本人经营的企业占41.5%;食用植物油工业占84.4%,非食用植物油工业占15.6%。

日伪为便于统治,将榨油工厂分为特种油坊和普通油坊两种。辽宁省境内特种油坊有大连丰年油坊、大连日清油坊、大连三泰油坊、营口康德油坊、辽阳棉籽工业等7家,年处理大豆能力为29.7万吨。据伪满兴农部调查,1945年7月辽宁省境内停业的普通油坊有206家,这些油坊的榨油机共1226台,年处理大豆能力为16.1万吨,分别占东北全部普通油坊的45.2%、19.9%和11.9%。辽宁停业的油坊、设备、能力分别占东北停业油坊的58%、57.3%和53.6%。辽宁继续开业的油坊有250家,拥有榨油机4941台,年处理大豆能力为119.2万吨,分别占东北开业油坊的39.4%、52.7%和56.1%。

普通油坊还分为大油坊和小油坊。在“关东州”和“满铁附属地”, 1945年8月开业的大油坊有76家,拥有榨油机1937台,年处理大豆能力为50.1万吨,分别占全部开业油坊的30.4%、39.2%和42.0%(见表5-11)。

表5-11 1945年“关东州”和“满铁附属地”大型油坊情况

资料来源:辽宁省统计局《辽宁工业百年史料》,辽新内资字(2003)第14号,2003,第548页。

伪满末期,1944年辽宁省境内有油坊302家,豆饼年生产能力为126万吨,略高于1936年的产量。

日本帝国主义在伪满时期,垄断了东北两个市场,一个是把东北作为掠夺生产资料市场,另一个是把东北作为大肆倾销消费品市场。因此, 1937年以前,对辽宁地区原民族资本有所发展的轻工业进行了严格限制或大肆摧残,而对日资原有的轻工业行业进行了有限制的发展。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在东北大量倾销日本国内的消费品。1939年日本输入东北的消费品达92428万元,是最多的一年,与辽宁地区当年轻工生产额91909万元相当。其中,输入的食品占34.4%,纺织品占38.9%,日用品占12.4%。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在日本已无力供应东北消费品的情况下,日伪一面强调提高消费品自给水平,一面又强迫部分轻工业企业增加军用品生产,或者完全转产军用品。由于侵略战争的不断失败而造成原材料、燃料动力、劳动力的极端贫乏,这些措施导致轻工业生产一片混乱,大部分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