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政府法制电子政务发展概况
政府法制工作,主要包括政府立法、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政府法制监督、行政复议、政府法制研究、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为了适应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十分重视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在政府法制工作中广泛采用信息技术,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 政府法制电子政务建设情况
(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系统开发
国务院法制办新办公大楼于2011年5月建成。在大楼建设过程中同步进行了信息化建设,建成了计算机机房、计算机内网、外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内网是支持国务院法制办内部办公业务系统运行的网络系统,外网是支持国务院法制办机关接入互联网的网络系统。近年来,国务院法制办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开发了一些支持业务工作的应用系统,主要有《办件管理系统》、《综合档案管理系统》等办公支撑系统,实现了办件的网上收发登记、统计管理,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满足机关工作人员网上查询、借阅档案的需要。《法规规章电子报备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法规规章备案工作的电子化管理,支持法规规章备案信息的即时统计和报表输出。国务院法制办还统一组织开发了《行政复议统计信息报送系统》,免费发放给全国行政复议机构使用,实现了行政复议统计信息报送、汇总和处理的电子化。
(二)信息资源整理和信息服务
1992年以来,国务院法制办坚持跟踪收集处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司法解释等法规信息资料,建立了完整的法律库、行政法规库、法规性文件库、地方性法规库、部门规章库、地方政府规章库、司法解释库、司法文件库和案例精选库等9个数据库,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免费为社会公众提供法规信息查询服务,深受广大网民的欢迎。
(三)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平台建设
2007年以来,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全部行政法规草案均上网征求意见,国务院部门规章草案也逐步集中公开征求意见。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国务院法制办开发了“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并于2007年6月投入使用。至2012年10月,已有10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草案,200多部部门规章通过该系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不仅方便了社会公众参与政府立法,保障公民实现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而且方便了立法工作者收集汇总分析社会公众意见,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立法质量。行政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已经成为政府立法的重要环节。
(四)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建设
作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门户网站,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自开通以来,栏目逐步完善、内容越来越丰富,访问量稳步上升,知名度逐渐扩大,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目前,网站每年上载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法制机构提供的各类政府法制信息9000余条,已经成为社会公众获取法律法规信息的重要渠道,宣传政府法制的重要窗口,全国政府法制系统沟通交流的主要平台。
二 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的思路和目标
为了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为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国务院法制办于2009年11月印发了《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2010~2015年规划》,对今后一个时期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作出了总体部署。201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指出,要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并将“推进法规、规章、政策制定和实施管理,加强实施情况信息采集和落实成效分析评估,支持动态调整,增强科学决策能力”纳入国家电子政务的重要业务应用发展之一。2012年5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中提出实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为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力度提供信息支持,从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信息化规划,紧紧围绕政府法制中心工作,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应用系统开发,整合和利用信息资源,全面提升政府法制信息化水平,为政府法制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和信息服务。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要以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为核心,以统一的政府法制建设信息化标准体系为基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安全高效的政府法制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完整的法制信息资源数据库体系和行政权力运行规范综合管理系统、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及综合办公应用系统,建成政府法制数据中心、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和社会公众信息服务平台。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撑。
三 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内容
(一)标准规范建设
充分采用现有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政府法制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四级政府法制业务应用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技术规范和网络系统、基础设施、安全设施参考规范。
(二)法制信息资源整合、管理与服务
统筹各类法制信息资源,制定法制信息资源开发、应用、管理规划;在国务院法制办、省级政府法制办建立数据资源管理中心,对历史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使之规范化、数字化;在国务院法制办、省市两级政府法制办和县级政府网站上,为各级行政机关和社会公众提供法制信息资源共享服务。
(三)应用系统建设
建设行政权力规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政府立法支持、法规规章备案审查管理、法规规章清理和跟踪评估、行政裁量基准管理等业务信息系统;建设行政权力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依法行政实施情况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管理等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法制信息资源管理和公共服务系统、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站管理系统,以及政府法制综合办公系统。
(四)基础数据库建设
建设四个相对独立的基础数据库: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行政权力数据库、行政裁量基准数据库、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作为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和标准,提供给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统一使用,为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业务系统、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系统的各子系统提供统一标准的数据支持。
(五)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在国务院法制办办公楼内建立内部局域网;利用国家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建设政府法制电子政务内网、政府法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政府法制数据中心。
(六)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保障局域网、政府法制电子政务内网和政府法制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安全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国务院法制办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