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借鉴瑞士经验,加快贵州发展的思路和重点
当前,中国与瑞士建立自贸区、贵州与瑞士加强合作、贵州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与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都为贵州借鉴瑞士经验,加快贵州发展,带来了较好的发展机遇。借鉴瑞士经验,加快贵州发展,重点是通过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山地经济发展、山地绿色城镇化,探索贵州实现绿色后发赶超的发展道路。
(一)实现绿色转型,打造“东方瑞士”
1.基本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借鉴瑞士经验,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主要途径,以转变发展方式、改善环境质量、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突出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重点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把积极扩大消费、出口需求作为加快转变贵州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把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山地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重要内容,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加快山地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积极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促进生态建设与小康建设同步推进,通过20年的发展,把贵州打造成为经济发展、人民富足、城镇宜居、乡村美丽、生态良好、民生幸福的“东方瑞士”。
2.主要目标
参照瑞士发展现状数据,对到2020年贵州打造“东方瑞士”的主要指标进行了规划设计。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产业示范带动能力不断提升,成为中国西部跨越崛起的重要推动力量,2020年,贵州与瑞士生产总值比值由2011年1∶6缩小到1∶3左右,人均生产总值比值由2011年的1∶27缩小到1∶14左右;新型工业化取得显著成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基本形成以现代化工、绿色能源、资源精深加工、电子信息、航空装备制造、医药食品、现代服务业和绿色高效农业等为主体的绿色产业体系;科技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科技人才队伍和创新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科技服务支撑体系日益完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到2020年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2.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0%以上;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工业耗能、耗水明显节约,单位土地产出效率明显提高;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完成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的发展目标,成为环境优美、生态良好、宜居宜业的国家“公园省”。
(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成生态文明先行区
全面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优化生态建设布局,制定特殊的体制机制,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努力把贵州省生态建设推向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阶段。
1.健全生态文明先行区发展机制
加快编制《贵州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规划》,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提供基础性、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构建符合贵州生态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的产业体系,着力推进循环经济、低碳产业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完善加强环境生态保护机制,按照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为依据,合理确定城乡土地、林地、湿地、绿地等各类生态资源的功能定位,加快构建协调、高效、可持续的空间开发格局。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编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对鼓励类产业、限制类产业、淘汰类产业实施分类引导,开展淘汰类产业退出补偿试点。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探索山地循环经济发展新模式,建立循环经济评估体系。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优先规划布局建设具有比较优势的生态环保产业项目。加大财政对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支持力度。建立绿色公益基金和绿色创业专项资金,建立生态创业基地和生态科技创业园。
2.建立健全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污染者付费、治理者受益”的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对土地复垦、植被修复进行补偿。建立流域补偿机制,通过地方政府协调、财政转移支付、市场交易补偿方式,对大流域上下游间、跨省界的中型流域、地方行政辖区的小流域进行补偿;建立生态系统服务补偿机制,通过国家(公共)补偿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基金、市场交易、企业与个人参与方式,对森林生态补偿、草地生态补偿、湿地生态补偿、自然保护区补偿、农业土地进行补偿。建立生态功能区补偿机制,通过中央与地方(公共)补偿、私人企业参与等方式,对水源涵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土壤保持区、调蓄防洪区进行补偿。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的管理体制。建立并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初始权有偿分配、排污许可证、排污权交易等制度,科学合理地确定排污总量的控制指标,并在目前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基础上重新核定各污染源企业的允许排污量。建立完善排污权交易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通过招标、拍卖、固定价格出售等方式保证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组建专业的排污权交易中介机构,建立相关信息网络系统,为交易各方提供中介信息,提高交易透明度,降低排污权交易费用。对积极减少排放、出售排污权的企业从资金、税收、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积极争取将地方公益林纳入国家公益林的范围,争取国家碳汇造林项目开展森林碳汇交易试点,建设国家重要的碳交易中心以及相应的标准,并制定绿色贸易、环境污染责任等环境经济政策,为企业提供碳交易安全保障。
3.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完善资源评价机制,促进水权、土地、林权、探矿权、采矿权等的评估、审批、交易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探索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资源初始产权有偿取得机制,培育产权交易市场。推行分质供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建立绿色电价机制。加强环境消费税、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等税种的征收与研究,调整与新区产业结构、消费水平变化不相适应的应税产品税率,提高一次性消费品和消耗资源大、环境污染严重的产品税率,将征收的税款设立为节能环保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资源回收利用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4.完善绿色投融资保障体制
争取国家对贵州生态建设给予财力支持,以财政专项预算、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矿业权价款收入为主设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保证中小型隐患点的治理。将扶持生态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设立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集中用于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对推广高效节能家电、汽车、电机、照明产品给予补贴,对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优势产业企业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建立地方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通过建立生态税收体系,改革资源税制度,探索开展环境税试点,开征生态环保税,增强各级政府财政生态转移支付能力。支持加快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绿色环保产业发展。积极营造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金融支持环境,引导银行信贷、股票债券融资、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贷款等多元化资金支持生态产业发展;对金融机构扩大生态产业类项目的信贷资金需求,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合理安排再贷款、再贴现;提高绿色信贷规模,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新能源、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领域的信贷支持;积极培育有条件的生态环保企业上市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投融资相关体制机制,鼓励创业投资和民间资本进入生态环保领域,探索对经营生态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5.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体系
加快出台《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条例》,修订有关法规,为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消费、资源综合利用等地方性法规,完善各种自然资源开发生态影响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从源头、过程到结果治理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的相关法制。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执法监管体系,建立环保司法机构,设立环保审判庭,构建环境诉讼程序机制,明确环境权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体系,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行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生态环保风险评估制度。健全政府听证会制度和重大决策专家论证、群众评议制度。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行政追究和行政监察,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执法监督体系和应急综合指挥系统。
6.建立国际交流和合作机制
当前,贵州与瑞士合作具有三个良好的宏观背景:一是2012年5月李克强同志与欧盟签署的“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二是2013年中国与瑞士签订的“中国—瑞士自贸区”协议,三是瑞士所参与的联合国新千年目标后2015年发展议程(主题为“摆脱贫困,绿色发展”)项目。贵州对这三个框架可加以利用,为贵州与瑞士合作提供契机。另外,贵州与瑞士在气候变化领域、清洁空气、河流与地表水系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低碳城市与绿色能源、绿色建筑及先进管理模式、山地开发、人才与能力建设等方面可以商议合作。就目前而言,有两项工作可以先期予以展开,一是与瑞士商议成立人才与能力建设培训中心、贵州—瑞士产业促进中心,瑞士驻华大使馆可提供支持,并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利用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贵州工作站,设立“贵州—瑞士自贸区域”课题,进行专项研究。另外,还可积极利用世行、亚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资金支持,围绕生态环境,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开展交流合作。鼓励外商在贵州设立生态建设研发机构,积极开展有关项目的合资合作。
7.建立生态文明激励评价机制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行政管理,率先在全国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将加快生态建设的年度和阶段目标完成情况列为各级政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根据全省主体功能区定位设立不同的考核目标,探索分类考核方式,完善年度考核、中期评估和终期考评机制。在项目审批、企业评优、资格认证活动中,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道德规范,颁布实施国际性的生态文明公约,大力倡导生态伦理道德,让生态文明先进理念和行为方式渗透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公民。建立健全鼓励绿色消费、低碳消费的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实施节能、节水、节材行动。大力倡导低碳生活,积极鼓励城乡居民购买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建立政府部门与公众、企业有效沟通的协调机制,切实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舆论氛围。
(三)加快贵州特色产业发展,建成内陆山地经济发展示范区
借鉴瑞士经验,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重点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大力提高农业产业化和服务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建立现代产业体系。
1.加快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突出特色,优化布局,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着力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按生态化理念推动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实施“五张名片”产业提升工程。以优质烟草、白酒、茶、民族医药、特色食品等“五张名片”产业为重点,做大做强具有贵州特色和比较优势的特色轻工业,加快把贵州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优质烟草基地、优质白酒基地、中药现代化基地和南方重要的绿色食品加工基地。烟草业要着力促进烤烟实现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努力把“贵烟”品牌培育成烟草行业“461”知名品牌。白酒业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和充分发挥“贵州茅台酒”品牌的引领带动作用,发展壮大习酒、董酒、珍酒、金沙回沙酒、青酒、国台等名优白酒,加快构建以名优白酒为主体、上下游配套的产业集群。茶产业要加快推进茶叶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加快品牌资源整合,促进茶叶向精深加工方向延伸发展,形成多个茶旅一体化产业集群。民族医药业要以“专、精、特、新”药为发展方向,加强加快行业整合,大力打造以中成药、民族药、医药中间体、生物技术药物等具有突出产业特色的,上下游产业紧密关联的现代医药产业集群。特色食品业要坚持“基地化、规模化、品牌化、市场化和生态化”发展理念,按照“安全、优质、营养、健康、方便”的要求,加快发展以粮油、茶叶、果蔬、畜禽产品等为主的特色食品产业。
二是实施“四个一体化”推进工程。遵循循环经济发展理念,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推进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四个一体化”发展,构建从矿产开采到精深加工一体化产业协调配套发展的循环产业链。煤电磷一体化产业要大力发展精细磷化工,积极发展材料级、食品级、电子级、医药级、饲料级磷酸盐和阻燃系列、新能源动力电池用磷化物等精细磷化工产品。煤电铝一体化产业着力构建完整铝产业链,积极发展高纯度氧化铝、高强度铝合金,以及铝板、带、箔、管、棒、型材、线材等。煤电钢一体化产业要实施纵向、横向产业链延伸,大力发展优特钢、特殊钢、优特板、带、卷等系列产品,大力发展海绵钛、高纯钛、钛合金以及钛材加工等系列产品,大力发展复合合金、精炼合金等系列产品。煤电化一体化产业重点发展煤炭液化、气化、煤制烯烃、煤制醇醚、煤焦化及焦油深加工和氯碱化工产业,积极推进多产业耦合发展。
三是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坚持领先发展,寻求重点突破,优先推动电子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突破。电子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要加快规划建设云存储、云计算中心和配套的数据处理基地,积极推进公共计算平台服务、北斗卫星及相关产业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促进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新材料制造业要充分发挥钛合金、镁合金、锰合金、精细磷化工等新材料产学研优势,重点发展高性能金属及合金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精细化工材料、高分子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等新材料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航空航天装备、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电力装备、大型数控装备、铁路车辆及备件等产业,形成总装、主机、关键总成及零部件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协作、社会化配套的现代高端特色装备制造产业体系。
四是实施产业绿色发展工程。加快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与自主研发相结合,加快制定产业技术路线图,着力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进行集中攻关和联合开发,力争在一些重大领域的重点技术研发上率先突破,推进产业链条延伸、产业集群化发展和产业板块技术进步,支撑产业大发展。加快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继续推进煤、电、磷、铝、钢铁等重点耗能行业的企业节能改造,限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发展。
五是实施企业成长工程。积极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培育计划,鼓励和支持省内外煤、电、铝、磷、钢铁等行业龙头企业按照大型化、基地化、规模化的要求,形成一批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区域的大型企业集团,引导中小企业围绕大型优强企业重点发展精深加工产业和关联产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积极实施品牌战略,以品牌引领产业发展,加快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品牌带动作用明显的规模企业和集团,努力培育一批发展潜力较大、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成长性品牌企业。
2.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围绕“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两大战略,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优化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业,培育发展文化产业,优化服务发展布局,增强服务业与工业、农业互动协调和集聚发展,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服务业的协调竞争力。
(1)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一是金融业。加快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发展一批地方商业银行和投资担保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社区银行、农村小型金融组织等金融机构,积极培育和扶持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各金融机构在贵州设立分支机构或营业场所,对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重点工程和在建项目优先进行信贷支持。加快发展保荐券商、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积极引进保险金融机构,支持设立西部证券交易所。支持发行地方债券,用于贵州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金融创新投资基金、融资租赁、知识性产权质押等创新金融业务。完善融资性担保体系,鼓励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引进省外具有实力的股权投资基金和企业投资基金。以基础设施项目等为突破口,试行资产证券化。建立政府引导投资平台,规划各级各类开发投资公司,并支持上市融资。支持贵州积极稳妥发展民间融资。
二是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大力推进物流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竞争力强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打造物流集聚区。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要求,加快建设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功能于一身的贵州综合保税区,重点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科学规划航空口岸、铁路口岸建设,争取将“渝新欧”“蓉新欧”国际铁路联运模式延伸至贵州铁路口岸,方便进出口货物的快速便捷通关。简化贵州进出境货物通关、转关、过境手续。积极推广运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模式。
三是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以咨询业、风险投资业、技术信息服务业为重点,构建和完善科技创新、科技中介、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要建立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财政资助、贴息政策,落实税收减免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股权激励政策。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买方信贷、卖方信贷、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科技人员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之间双向兼职和流动,支持他们创新创业,特别是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是加快信息服务业。以数字贵州建设为龙头,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互联网等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
五是加快发展商务服务业。大力发展会计、税务审计、法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资产管理、专利服务、商标代理评估、工商咨询服务、设备租赁、工业和创意设计等中介专业服务业,创新技术手段和服务方式,为企业生产经营、投资、贸易等提供全方位高效优质服务。
(2)优化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以提高服务科技含量、规范服务环境和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改造提升商贸流通等传统消费服务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积极实施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建立健全城镇社区服务体系,积极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大力发展面向社区居民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大力发展面向家庭的有偿服务项目。增强社区商业服务功能。加大对社区服务业的规范管理和支持力度,制定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类资金参与创办各种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企业。
(3)大力发展民生保障性服务业
建立“三位一体”的城乡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城镇服务功能向农村延伸。加强城乡就业咨询、培训、劳务代理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对城乡劳动力就业职业技能培训,推进职业培训社会化、市场化。培育一批劳务输出服务机构,发展一批专门从事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劳务代理的综合性劳务中介公司。在街道办事处和县城所在地建立养老服务中心,重点发展健康服务、家庭服务等老年服务,推动老年旅游、文化、娱乐业发展。
3.加快山地现代农业发展
立足贵州气候、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特点和优势,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坚持“农户主体、政府扶持、社会支持、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推进机制,发挥好农民的主体作用,强化政府的引导和服务,凝聚各方力量,继续强化政策、科技、人才、装备等基础条件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支撑,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农业综合发展能力。
(1)大力发展山区优势品牌农业
充分利用贵州山地特点,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以优势明显、特色突出、潜力可观的生态畜牧、蔬菜、茶叶、马铃薯、精品水果、中药材、大鲵和特色杂粮等8个产业为重点,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以“做大总量,提高质量,拓展市场,增加效益”为主攻方向,深度挖掘资源和市场潜力,走“区域化布局、集约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规模化推进”的道路,扩大基地规模、扶持龙头企业、培育知名品牌、开拓两个市场,拉长产业链条、壮大产业规模、形成产业集群,把贵州优势特色产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全面建设高效农业示范园区
重点围绕优质稻谷、玉米、油菜、茶叶、中药材、烤烟、苗木花卉、果蔬(辣椒、葡萄、西瓜等)等种植业产品以及肉牛、奶牛、灰鹅、肉鸡、生猪、水禽等畜牧业产品,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打造150个左右高效农产品示范园,包括:高效优质稻示范园区、油菜生产基地、茶叶示范园区、烤烟示范园区、中药材示范园区、苗木花卉示范园区、特色果蔬示范园区、肉牛养殖基地、奶牛养殖基地、灰鹅养殖基地、肉鸡养殖基地。积极发展支持“菜篮子”工程,加强蔬菜水果、肉蛋奶等产品优势产区建设,扩大“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积极建立完善农产品加工中心、农产品交易中心、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农产品安检中心、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中心、农业信息服务中心、休闲观光区等农业园区配套工程。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依托“宽带中国”建设,以升级打造智慧型农业园区为抓手,实施“智慧农业”试点工程,积极发展智慧农业。
(3)加大对龙头企业、市场和各种合作社(协会)培育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年积极引进3~5家国内外大型农业企业,每年重点培养5~10家本地农业企业、龙头企业,每年积极培育30~50家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组织、市场和合作社(协会)。
(4)推进现代农业与乡村旅游等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支持基于特色农产品、民族文化、生态景区、美丽乡村建设相融合的农业观光项目开发。鼓励以特色农业集中区、农业综合科技示范基地、大中型园艺场和园区、山地生态农业综合开发等为依托,结合山水风光、民族文化、农村景观和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多样化、多功能休闲观光农业项目;优先支持企业、园区、基地基于产业基础的衍生服务开发。重点发展以旅游观光为主的观光农园,以休闲度假为主的休闲农场,以农耕文化体验为主的市民农园。建设集农业生产场所、消费场所和休闲场所为一体,山水相依、林草相伴、风格独特的专业性农业公园和综合性农业公园。积极推进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理念,实施生态农业示范工程,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山地生态型综合开发、绿色和有机农业生产示范等项目。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大力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清洁水源、田园和家园,结合农业的技术经济特点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及集成技术,精心组织、筛选和实验示范多模式循环农业,推进循环农业发展。
(5)提升农业基础支撑体系
优化农业基础设施,提升农业装备和技术水平;建立完善农业产业化支撑体系,大力引进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现代职业农民,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和农民培训。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建立完善高效农业社会化支撑体系,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农产品安检与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体系、农业信息服务、农业人才培养、农业防灾减灾体系等,完善农产品加工中心、农产品交易中心、农业信息服务中心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实施生态农业示范工程,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山地生态型综合开发、绿色和有机农业生产示范等项目,推进循环农业发展。加大农村土地流转,不断扩大农业经营的平均规模,切实将当前户均几亩的经营规模不断提升到户均20亩、50亩等规模阶段发展。
4.加快推进山地特色的城镇化建设步伐
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以“美丽乡村、绿色小镇、山水城市、和谐社区、多彩贵州”为发展路径,通过现代基础设施的连接和公共服务的延伸,使城乡发展融为一体,走组团式发展的山地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绿色小镇协调发展。
(1)优化城镇发展布局,完善城镇体系
遵循“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原则,按照“中心集聚,轴线拓展,外围协作,分区组织”的非均衡发展策略,积极培育发展黔中城市群,做大做强贵阳省域核心城市和遵义区域核心城市,积极推进安顺、都匀—凯里、毕节—大方、六盘水、兴义—兴仁、铜仁—万山、三穗—岑巩、思南—印江等“八大”城市组团建设,加快培育发展荔波、三都、黎平、黄平、石阡、雷山、罗甸、镇宁等一批旅游城市,积极促进城郊型、工矿型、旅游型、交通枢纽型和商贸型城镇等一批具有发展优势和潜力的重点城镇与特色小城镇,逐步形成“黔中城市群—区域性核心城市—次区域性中心城市组团—卫星城市—重点城镇—特色小城镇(乡)”的“一群、两核、八组团、多星、多点”的城镇空间发展格局。
(2)完善以交通为重点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
优先加快贵阳、遵义、安顺、都匀、凯里等中心城市路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城市公共交通的有机衔接,推进黔中城市群内多层次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建设,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城镇(市)供水设施、节水系统、水源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供电网络、城市燃气、信息网络、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体育馆(场)、文化广场、城镇绿地等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吸引人口聚集的能力。
(3)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体系
创新户籍制度,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把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优先解决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民工及其家属、失地农民和农村籍大中专学生的户口问题,促进人口向各类城镇梯度转移。建立农民进城居家就业的土地处置机制,提高农民进城安居乐业能力。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教育、医疗保障机制,促进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加快贵州文化旅游发展,建成文化旅游创新示范区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2012〕国发2号文件,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为依托,以加快基础设施要素配套为保障,以“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工程为抓手,以发展休闲、避暑、养生度假游和原生态民族文化体验、山地户外运动游为重点,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全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1.打造国际化、精品化、高端化的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
以“100个旅游景区”工程建设为抓手,以国际化标准,加强旅游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一批旅游客运集散中心、旅游商品购物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完善景区交通、旅游标识牌、垃圾处理等,推进主要旅游交通道路沿线绿化及景观建设。抓好行业质量监管,提高景区管理水平,杜绝安全事故和欺客、宰客现象发生。加快构建全省统一、规范的旅游景区信息技术平台,丰富旅游景区市场宣传促销手段。针对日韩、新马、美法英德、瑞士等重点入境市场,长三角、泛珠三角、环渤海及其周边国内重点客源市场,多渠道开展宣传促销。加大旅游招商力度,建立旅游景区金融服务体系,引进一批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和管理集团。每年重点培育5~10家龙头旅行社,培育一批骨干旅行社和其他旅游服务商,发展、引进多层次多样化的购物、娱乐休闲中心,打造以旅行商务区(TBD)为主要载体的现代化旅游服务中心,形成辐射贵州省的旅游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优化旅游景区人才发展环境,建立完善多层次的旅游人才培训教育体系,抓好旅游行政管理人才、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旅游专业技术人才、旅游高技能人才和乡村旅游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2.积极建立完善的旅游配套服务体系
包括旅游服务、餐饮、住宿、旅游集散、购物、娱乐、职业培训等。完善旅游交通体系,促进旅游交通网络、旅游集散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旅游交通业,形成以中心城市为枢纽,重点景区和城镇为节点,以旅游线路为廊道,逐步覆盖到所有旅游区点,形成适应客源地需求和旅游发展需求的国际化、多元化的旅游交通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宾馆饭店业,每年重点引进和建设10~20家国内外知名的星级酒店,20~30家知名的经济型酒店,依托旅游目的地积极发展乡村旅游酒店、社会旅馆、农家乐等,提高星级饭店普及率,优化饭店等级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住宿行业的品牌化、集团化、网络化、专业化程度,形成“以高端住宿设施为标志、以经济型酒店为骨干、以民俗民居旅馆为依托,并积极发展汽车旅馆、自驾车营地、宿营地等新兴住宿业态,以及度假酒店、文化主题酒店”等组成的复合型住宿体系。发展地方化与多样化的餐饮业,积极推进“黔菜”产业化,打造5~10家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黔菜餐饮品牌。完善餐饮服务体系,鼓励发掘地方特色餐饮,鼓励企业研制餐饮名品,挖掘创新“黔菜”品牌,通过注册商标、包装宣传民族地方特色菜,提升特色餐饮知名度。扶持培育特色餐饮品牌。培育一批餐饮名店,培养一批本地名厨,提升餐饮业的品牌效应。在重点城镇、景区开设各种风味的餐饮服务,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建设特色餐饮街区。规划建设城市中心餐饮集中区、小吃街巷、饮食风味城、美食街区和“农家乐”。促使餐饮文化多元化、国际化。积极引进客源地餐饮项目,针对旅游客源市场的饮食习惯和多样化的需求,开设全国各地多种风味的餐饮。丰富旅游购物功能。积极开发特色产品,加强研发,推出品种多样、特色鲜明、价格合理、纪念性强的地方民族旅游商品。规划建设特色购物场所和网络,集中规划、建立旅游购物场所,规范管理,引导和推动市场经营。培育形成“公司+农户”的经营网络,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形成特色食品和土特产品加工的专业村、专业乡(镇)。培育研发机构,产、学、研结合,保护传统旅游商品,积极推进旅游商品创新,支持民间资本开发建设旅游商品流通市场,培育一批能工巧匠,走专业化道路。制定“旅游购物场所质量与等级标准”,通过质量等级评定,提高旅游商品经营和服务水平,优化旅游购物环境,整顿旅游商品市场秩序。
3.推进文化与旅游等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积极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与生态地产、都市农业、特色食品、旅游小商品加工业、会展、文化创意产业、黔菜产业等融合发展。提升旅游文化含量,打造文化旅游特色品牌,培育“贵州侗族大歌”“多彩贵州风”“神秘夜郎”等文化旅游品牌和一批博物馆、艺术馆,融入文化元素推动旅游转型升级,重点开发民族文化旅游演艺项目,举办民族体育赛事活动,建立风情演出、大众娱乐、小剧场等多层次演出产品体系。不断加强旅游文化教育,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将推进旅游发展与实施文化产业发展结合起来,通过旅游业开拓文化消费市场,不断丰富旅游文化产品的形式和内容,促进娱乐演艺、节庆会展、工艺美术设计等文化产业的发展。深化文化交流传播,使旅游节庆活动成为重要的文化传播载体。开发建设一批民族村寨型、特色观光农业型、古镇型或环城市乡村游憩度假型等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加快构建以文化探秘、休闲度假、康体健身、生态旅游、体验旅游和农业观光、休闲农业等为一体的特色乡村旅游产品,建设原生态旅游、避暑旅游、文化体验与心灵旅游、体育健身及山地户外旅游、自驾车与自行车旅游、红色旅游、养生与老龄度假、工业旅游、地质旅游新高地。
(五)促进经济开放发展,打造内陆山地型经济开放发展示范区
1.加快推进“走出去”发展战略
借力贵州与瑞士合作契机,加快推进“走出去”发展战略。一是尽快编制《贵州省“走出去”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明确贵州“走出去”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目标、战略选择、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及路径选择,指导贵州产业如何走出去。二是依托贵阳保税港建立贵州与瑞士、日本、韩国、新加坡、美国等国家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的外向型产业园区。三是培育一批“专、精、优、特”品牌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四是借助贵州贵阳国际生态会议、贵阳国际酒博会、亚洲动漫大赛及积极走出国门参与各种国际博览会、专业展览会和各类出口商品交易会,在营销上四面出击,大力参与国际化市场竞争。五是借助贵州贵阳国际生态会议积极开展与瑞士全方位合作,在贵州打造全国的瑞士研究基地、贵州与瑞士合作论坛。
2.加快促进外资外贸发展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对外招商平台和协调机制,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泛珠三角地区等平台,积极参与东南亚、南亚等国际区域合作,积极引进海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参与贵州发展。建成国家出口基地和输港澳鲜活产品出口基地,加快推进出口商品结构多元化,大力培育新的对外贸易增长点。加快建设对外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争取设立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试点,探索建立开放性金融机构,依托贵安新区、贵阳市建成西部地区外资外贸经济高地。加快通关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进出口口岸通道规划建设,争取国家赋予贵州省“口岸签证权”,支持在贵阳市、贵安新区增设“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海关特殊监管区,适当放宽进出口企业经营资质和配额限制,加快建立贵州电子口岸,构建大通关信息平台,实现通关、物流等信息资源共享。营造发展服务外包的体制环境,支持规划建设一批绿色环保、智能高效的产业园区,成为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争取国家支持设立“贵州—瑞士自贸区”等中外合作经济区域,重点承接国际与沿海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加工贸易产业转移。
3.加强跨区域合作
建立与“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经济区等区域口岸合作协调机制,设立扩大属地申报、口岸放行等改革试点,逐步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争取国家支持建立东西互动产业合作示范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