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孙中山的国族思想与中国的“历史遗产”
在辛亥革命之初,“五族共和”便成为重要的政策宣示之一。虽然孙中山早在1903年就声言“我们并不是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假如我们实行革命的时候,那满洲人不来阻害我们,决无寻仇之理”[73];但在辛亥革命期间的个别地方,满族百姓还是沦为被孤立、被掠夺和被滥杀的对象:黎元洪在颁布的布告誓言“贼昔食我之肉,我今寝贼之皮”[74];“各省汉人此时仍在满洲政府范围内者,限以阴历年终一律回籍,逾限不归并不通告理由者,即行除籍(当议决电各省请转电在满洲范围内之汉人)”[75];1911年12月,清兵固守的湖北荆州在湖北宜昌军政分府唐牺支率军围攻下不得不开城投降,革命军开出的“迎降条款”中赫然明定:“满洲人之公私建物及其他财产,均一律没收。”[76]1912年,舒质夫在致孙中山的电文中也指出:“查北省各界,并非均不赞成共和,即满人中亦多数赞成。不过以时势观之,实因民军訾北人又不两立之势;又到处残杀满人。”[77]在南北议和一度濒临破裂时,革命军在起兵讨伐时不仅誓言“扫穴犁庭痛饮黄龙之酒,涤瑕荡秽载清黑水之氛”,而且明确提出“满汉不两立,裔夷不乱华”的极端口号[78],种族主义情绪在革命党中的浓郁由此可见一斑。
辛亥革命中各省先后径自脱离清廷、宣布独立的普遍现象和革命进程中某些针对满人的压制政策个案,经由媒体的刊载和口耳相传显然引起了一些边疆少数民族对“五族共和”的疑虑,“当是时,东南革命军起,各省独立之檄,喧传道路,讹言繁兴,民间惴惴忧恐,以为变在旦夕”[79],这种混乱的局势也在客观上为帝国主义借机策动边疆少数民族上层人物“宣布独立”和“驱汉运动”提供了口实。哲布尊丹巴等人受沙俄唆使在库伦宣布独立并建立“大蒙古帝国”,就与辛亥革命及其在边疆民族地区的传播关系密切:“武汉变起,警信遥传,人心浮动”致使“蒙古王公之窃窃私议”,而“有识者早已忧之”和“邻国官商之频频通电”的教唆[80],库伦“诸活佛衔之人”遂产生“现在中国内地纷纷独立,国势孤危不能保卫外藩,莫如先行独立”的思考。[81]哲布尊丹巴的“独立”也在新疆民族地区产生了“骨牌效应”:“各旗官长、自都统领队下,以东三省及蒙盟均独立,伊犁亦可效仿。”[82]
针对哲布尊丹巴在库伦宣布“独立”的危局,孙中山等革命党人的应对相当草率。在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的当日发布《檄满洲蒙古文》中我们看到,革命党人不仅粗率地将蒙古和满族直接并列为革命的对象,还激烈地将“少数满蒙同胞”指责为“知有君臣之狭义,不顾国家之至道;拘于种族之小嫌,顿忘将来之实祸”,更将哲布尊丹巴等人斥为“为清朝亡国之附庸,放弃人权,自甘奴隶”;不仅如此,这篇私藏于孙中山档案中的“檄文”还公开誓言将满蒙回藏等边疆少数民族改为“自治团体”且声言“不过尽监督补助之责”[83],这显然会让边疆少数民族对辛亥革命所揭橥的“五族共和”政策心生疑虑、萌生怨怼。
在边疆民族地区“浮言四煽”并致“国势阽危”的局势下,孙中山在就任临时大总统28天后致电喀尔沁亲王等蒙古王公解释革命党的民族政策并邀请派员赴南京“参与政要”:“汉、蒙本属同种,人权原自天赋,自宜结合团体,共谋幸福。况世界潮流所趋,几于大同,若以芸芸众生,长听安危于一人,既非人道之平,抑亦放弃天职。今全国同胞见及于此,群起解除专制,并非仇满,实欲合全国人民,无分汉、满、蒙、回、藏,相与共享人类之自由”[84];但从蒙古王公的反应来看,孙中山及其革命党的民族政策显然并没有获得足够的信任:“蒙古与内地情形不同。其王公之领土皆系其数百年相沿固有之权利,非清国裂地而封之,故亦不能因清国之变更而消灭之也。其爵位亦其所自有,非有清国而始有虚荣,自亦不能无清国而消其称号。蒙古与清国关系既薄,故无所谓反对共和;而蒙古与内地情形既殊,故无所谓赞成共和”[85];再由蒙古王公致袁世凯的函件可知,蒙古上层人士对袁的信任明显高过孙中山及其革命党:“窃谓中华民国既合五大民族组织而成,即应合五族而通筹利害。……夫一国只此五族,岂容捐弃其一而不顾,况蒙古土域实占全国之大半,若果恝置,则蒙古一族固未见为利,而亦岂中华全国之福?”[86]由于此二函均存于孙中山私人所藏的档案中,故孙中山显然对这些信函的内容有充分的了解与认知。
事实上,“五族共和”在辛亥初期的混乱局势下不仅没有达致现代国家的族际整合,反而成为“南北议和”北方集团手中重要的谈判砝码。首先,“十八省将尽逐满人”的传闻已经造成边疆少数民族人心浮动,“对于满洲如此矣,对于蒙回藏何如?”遂成为北方集团在谈判中的议题和砝码;其次,围绕“解决国体问题”的“国民会议”的召开地点问题,北方坚持设在北京的最重要理由就是“蒙回藏全体反对”及“蒙古必不肯来”;最后,在定都的问题上,北方以边疆少数民族的疑虑为由坚持将首都设在北京,“今蒙回藏地广且博,不宜使之自疑,且恐外国得窥伺也”[87]。由此可见,“五族”能否咸与“共和”已经成为南北议和中北方集团的重要砝码,这也使得孙中山等革命党人由此对“五族”和“五族共和”滋生不满[88];也恰恰这种不满再加上对北方集团的不信任[89],使得孙中山对“五族共和”抱持着一种工具性的功利态度。
由孙中山的著述可知,孙中山最集中论及“五族”的时空背景发生在“南北议和”后的1912年,其言论的对象多是满蒙等少数民族,可见孙中山使用“五族共和”的用意在于安抚少数民族;但即便如此,孙中山在论及“五族”之时也尽量采用“五族一家”而较少使用“五族共和”。首先,“五族一家”的提法源自“合汉、满、蒙、回、藏为一家”,最早出自孙中山亲笔起草的《布告国民消融意见蠲除畛域文》当中[90],而“五族共和”的提法显然并未得到孙中山的同意;其次,就在孙中山对满蒙等少数民族发表赞扬五族共和的演说之后不久,孙中山就在发给同盟会各支部的电文和《国民党宣言》中明确要求“励行种族同化”[91],可见“五族共和”政治主张并没有得到孙中山的认同;再次,“五族共和”所指涉的多民族国家诉求,与孙中山关于经由国族的统合以达致“建一单一之国,行集权之制”政治诉求有明显的差距;最后,“五族共和”的提法所隐含的“五族”皆为现代国家共同创建者的思想,显然与存在大小长幼秩序的“五族一家”有着明显的不同,五族一家的思想早在1906年公布的《同盟会革命方略》中就已经初露端倪:“我汉人同为轩辕之子孙,国人相视,皆伯叔兄弟诸姑姊妹”[92]。
也正有鉴于此,孙中山以“五族一家”替代“五族共和”也就顺理成章了:“民国成立,五族一家,地球上所未有,从古所罕见,洵为盛事”。[93]1919年,孙中山将徐树铮率军攻入库伦并迫使外蒙古取消独立的行动称为“重建五族共和之盛”,但从整个电文来看:由于专注于与“北方执政者”的政权争夺,外蒙古回归这样“宜举国欢忻鼓舞之不已”的重大事件也只能被孙中山放置在“边陲”和“枝末”的地位:“内部之关系,过于边陲;心腹之忧患,重于枝末”;也正因于此,孙中山这封电文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称赞徐树铮为当代的“陈汤、班超、傅介子”,而在于策动徐树铮“能立功于国境,何必不能解罪于国民”。[94]
国族思想的逻辑延伸,使得孙中山对于“五族共和”的主张相当地拒斥:“自光复之后,就有世袭底官僚,顽固底旧党,复辟底宗社党,凑合一起,叫做五族共和。岂知根本错误就在这个地方。讲到五族底人数,藏人不过四五百万,蒙古人不到百万,满人只数百万,回教虽众,大都汉人。……汉族号称四万万,或尚不止此数,而不能真正独立组一完全汉族底国家,实是我们汉族莫大底羞耻”;“本党应以美国为榜样。今日我们讲民族主义,不能笼统讲五族,应该讲汉族底民族主义”。[95]“所谓五族共和者,直欺人之语!该藏、蒙、回、满,皆无自卫能力。发扬光大民族主义,而使藏、蒙、回、满,同化于我汉族,建设一最大民族国家者,是在汉人之自决。”
从种族主义的国族理念出发,孙中山将“民有、民治、民享”中的“民”与民族主义的“民”等同起来,这样就将“人民所有”偷换为“汉民族所有”;由于多民族的中国被置换为汉族的单一民族国家,以“五族”代称的各个少数民族因而也就被彻底地剥夺了在多民族国家中应当享有的权利:“三民主义就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这三个主义和美国大总统林肯所说的民有、民治、民享三层意思,是完全相通的。民有的意思,就是民族主义。……把征服中国的满清根本推翻,把中国的统治权,收回到汉人手里,中国领土完全为汉人所有。十年前革命的成功,就是民族主义成功。所以民族主义就是和民有的意思一样。”[96]
与此同时,孙中山还主观地将少数民族整体地定位于附敌的异族并与“鞑虏”同等视之,以此作为进行同化的理由:“或有人说五族共和揭橥已久,此时单讲汉族,不虑满、蒙、回、藏不愿意吗?此层兄弟以为可以不虑。彼满洲之附日,蒙古之附俄,西藏之附英,即无自卫能力底表征。然提撕振拔他们,仍赖我们汉族。兄弟现在想得一个调和的方法,即拿汉族来做个中心,使之同化于我,并且为其他民族加入我们组织建国底机会。仿美利坚民族底规模,将汉族改为中华民族,组成一个完全底民族国家,与美国同为东西半球二大民族主义的国家。”[97]
凝聚国族以创建共和,是孙中山孜孜以求的政治理想,但袁世凯称帝和民国十年来“国中政权遂为一般强盗官僚乘时而操纵之”的情况使孙中山逐渐意识到“法、美共和国皆旧式的”,而俄国十月革命和苏联建国初期的蓬勃发展又使得孙中山产生“以俄为师”的思考:“今日惟俄国为新式的。吾人今日当造成一最新式的共和国”。在苏联经验的影响下,孙中山将民族主义也作出了调整:“民族主义即世界人类各族平等,一种族绝不能为他族所压制。如满洲入主中夏,垂二百六十余年,我汉族起而推翻之,是即民族革命主义也”[98]。
由于主张“以俄为师”和“联俄容共”,孙中山在1924年召开国民党一大期间,通过《国民党一大宣言》和《建国大纲》,多次提出“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99],“对于国内之弱小民族,政府当扶植之,使之能自决自治”[100]。但仅三天之后,孙中山就在以“三民主义”为题的连续演讲中明确地指出:“什么是民族主义呢?按中国历史上社会习惯诸情形讲,我可以用一句简单话说,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因为中国自秦汉而后,都是一个民族造成一个国家”;“就中国的民族说,总数是四万万人,当中参杂的不过是几百万蒙古人,百多万满洲人,几百万西藏人,百几十万回教之突厥人。外来的总数不过一千万人。所以就大多数说,四万万中国人可以说完全是汉人。同一血统、同一言语文字、同一宗教、同一习惯,完全是一个民族”。[101]
对外要求各民族一律平等,对内主张同化各少数民族,孙中山这种多少有点左右互搏意味的矛盾一直延续到他的临终前夕:1925年3月11日,孙中山在“国事遗嘱”中指出:“现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102]
孙中山的国族建国思想固然创建了东亚第一个现代国家,但仅仅依靠“光吾国而发挥种性”的国族理念并没有纾解多民族国家内部原本就错综复杂的族际政治关系,反而为“继承总理遗志”的国民党人在处理民族问题时提供了错误的理据。在孙中山的阐释逻辑中,“要救中国,想中国民族永远存在,必要提倡民族主义”;而“就中国的民族说……四万万中国人可以说完全是汉人”;再因为“中国人对于国家观念,本是一片散沙,本没有民族团体”,所以“可由宗族主义扩充到国族主义”。[103]
如前文所述,在孙中山的逻辑当中,由于中华民族是汉族的别称,所以少数民族是中华民族的宗族也自然就是汉族的宗族,这一思想早在1906年就已经萌生,并被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人完整地继承下来。
1939年,参与辛亥革命并在1912年民国临时政府中担任内政部长的国民党元老居正在《民族的国家与民族的政党》一文中指出:“历史上中华民族虽然是经过了无数次的分崩离析,可是自从辛亥革命成功,推翻满族的宰制政策以后,我们的国家,已经逐渐走到了民族的国家的境地。就现在国内的民族说,总数在四万万以上,而其中掺杂的不过百余万蒙古人、百多万的满洲人、两百万的西藏人,和百余万的回族,而且这些民族,自满清推翻以后,各族和平相处,多数业已同化,所以就大体上讲,四万万人可以说是一个民族,同一血统、同一语言文字、同一风俗习惯,完全是一个民族。”[104]
1942年,蒋介石在西宁发表演说指出,“我们中华民国,是由整个中华民族所建立的,而我们中华民族乃是联合我们汉满蒙回藏五个宗族组成一个整体的总名词。我说我们是五个宗族而不说五个民族,就是说我们都是构成中华民族的分子,像兄弟合成家庭一样。诗经上说‘本支百世’,又说‘岂伊异人,昆弟甥舅’,最足以说明我们中华民族各单位融合一体的性质和关系。我们集许多家族,而成为宗族,更由宗族合成为整个中华民族。国父孙先生说‘结合四万万人为一个坚固的民族’,所以我们只有一个中华民族,而其中各单位最确当的名称,实在应称为宗族”[105]。在1943年发表的《中国之命运》中,蒋介石继续指出,“就民族成长的历史来说,我们中华民族是多数宗族融合而成的。融合于中华民族的宗族,历代都有增加,但融合的动力是文化而不是武力,融合的方法是同化而不是征服。……四海之内,各地的宗族,若分源于同一始祖,即是相结以累世的婚姻。诗经上说:‘文王孙子,本本支百世’,就是说同一血统的大小宗支。诗经上又说:‘岂伊异人,昆弟甥舅’,就是说各宗族之间,血统相维之外,还有婚姻的系属。古代中国的民族就是这样构成的。……总之,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即为各宗族共同的记录”[106]。建基于孙中山的国族观念,蒋介石的《中国之命运》、傅斯年的《“中华民族是整个的”》与顾颉刚的《中华民族是一个》,都体现着对现代国家建构不懈的思考与关切,这种思考和论述一直到当下依然余音袅袅、不绝如缕。
“五族共和”还是“五族一家”,这或许仅仅是辛亥革命中诸多问题之一,但对于多民族的中国却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在费正清看来,“1911年的革命,基本上是一场失败,不是一个创造。清王朝是灭亡了。现在的问题是怎么埋葬它,用什么代替它。到这个时候,很多革命的年轻人都已广泛熟悉了(至少在纸面上)西方政治观点和主张。像日本的改革者一样,他们能引据西方思想的经典,他们把自己的遗产看成过时的东西加以摒弃。然而中国的问题和实际情况还是客观存在的,并没有变得那么快。在中华民国的初期,外在世界的许多思想最终都被讨论和实验过,但是能站得住脚的为数并不多”[107]。或许,效法西方似乎并不一定意味着要摒弃历史遗产,但如何利用现代国家建构的政治经验来处理“自己的历史遗产”却显然是一个决定成败的关键点。
[1] 〔美〕路易斯·哈茨:《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独立革命以来的美国政治思想》,张敏谦译、金灿荣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第64页。
[2] 〔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于散布》,吴叡人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第73~74页。
[3] 〔英〕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第1页。盖尔纳此书在台湾的汉译本名为《国族与国族主义》,李金梅译,台北联经文化事业出版公司,2001。
[4] 〔西〕胡安·诺格:《民族主义与领土》,朱伦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第22、95页。
[5] 萨林斯语,转引自罗伊德·克雷默《历史叙事和民族主义的意义》,邱文平译,陈启能、倪为国主编,陈垣执行主编《历史与当下》(第2辑),上海三联书店,2005,第19页。
[6] 《常识》,《潘恩选集》,马清槐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第28、6、29、10、15、14、30、35页。
[7] 《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独立革命以来的美国政治思想》,第65页。
[8] 《谈舆论——亲英分子》(1776年4月1日),〔美〕乔治·华盛顿:《华盛顿选集》,聂崇信、吕德本、熊希龄译,商务印书馆,1980,第72页。
[9] 《谈处境的困难》(1776年2月10日),〔美〕乔治·华盛顿:《华盛顿选集》,第68页。
[10] 《关于某些消息》(1778年5月30日),〔美〕乔治·华盛顿:《华盛顿选集》,第141页。
[11] 转引自何顺果《美国史通论》,学林出版社,2001,第41页。
[12] 潘恩:《常识》,《潘恩选集》,第37~38页。
[13] 裴孝贤(Donald M.Bishop)编《美国历史文献选集(英汉对照)》,美国新闻处(香港)校,美国驻华使馆新闻文化处,1985,第12页。
[14] 《第二次大陆会议:独立宣言》,裴孝贤(Donald M.Bishop)编《美国历史文献选集(英汉对照)》,第12页。
[15] 《自传:1743~1790》,〔美〕梅利尔·D.彼得森注释编辑《杰斐逊集》(上),刘祚昌、邓红风译,三联书店,1993,第14页。
[16] J.赫克托·圣约翰·克雷夫克尔:《一个美国农民的信》,〔美〕戴安娜·拉维奇编《美国读本:感动过一个国家的文字》(上),林本椿、陈凯等译,许崇信校,三联书店,1995,第76页。
[17] 《关于各州间的猜忌与加强团结》(1783年3月31日),〔美〕乔治·华盛顿:《华盛顿选集》,第208页。
[18] 由汉密尔顿、麦迪逊和杰伊三人合作完成的这一系列文章,汇编成书后习称《联邦党人文集》。就笔者所见,该书的中译本有五种:《美国宪法原理》(严欣琪译述,法声新闻社,1948,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联邦论》(谢叔斐译,香港今日世界社,1966,台北猫头鹰出版社,2000);《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商务印书馆,1980);《联邦党人文集》(张晓庆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和《联邦论:美国宪法述评》(尹宣译,译林出版社,2010)。本章采用尹宣的译本,下同不注。
[19] 〔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约翰·杰伊:《联邦论:美国宪法述评》,尹宣译,译林出版社,2010,第7~8页。
[20] 〔美〕里亚·格林菲尔德:《民族主义:走向现代的五条道路》,王春华、祖国霞等译,刘北成校,上海三联书店,2010,第5、536页。
[21] 〔美〕H.塞顿·沃森:《关于美利坚民族形成问题》,全地译,《民族译丛》1985年第2期。
[22] 〔美〕赫伯特·J.斯托林:《反联邦党人赞成什么——宪法反对者的政治思想》,汪庆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第44页。
[23] 〔美〕埃里克·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王希译,商务印书馆,2002,第73页。
[24] 〔美〕赫伯特·J.斯托林:《反联邦党人赞成什么——宪法反对者的政治思想》,第35页。
[25] 〔美〕霍华德·津恩:《美国人民的历史》,许先春、蒲良国、张爱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第72页。
[26] 《两广总督蒋攸铦奏报美鸦片船被抢量于赏恤并晓谕严禁片》,转引自熊月之《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史》(增订本),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第65页。
[27] 《美理哥合省国志略》说明,《近代史资料》总第92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第1~2页。
[28] 徐维则:《增版东西学书录》(1902),王韬、顾燮光编《近代译书目》,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第41~116页。
[29] 王林:《<万国公报>对西方民主政治的介绍》,《山东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4期。
[30] 《论译书》(1899),《梁启超全集》(第1卷),第46页。
[31] 《总理年谱长编初稿》,转引自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中华书局,1991,第35页。
[32] 《复翟斯理函》(1896),《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第48页。
[33] 康德黎、琼斯:《孙逸仙与新中国》,郑启中、陈鹤侣合译,上海民智书局,1930,第144页。转引自《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第59页。
[34] 《上李鸿章书》(1894),《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8页。
[35] 《在广东省教育会的演说》(1921),《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第487页。
[36] 《伦敦被难记》(1897),《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0页。
[37] 《在檀香山正埠的演说》(1903),《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27页。
[38] 《在檀香山正埠荷梯厘街戏院的演说》(1903),《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26页。
[39] 《与宫崎寅藏平山周的谈话》(1897),《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173页。
[40] 《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向美国人民的呼吁》(1905),《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55页。
[41] 《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1906),《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29~330页。
[42] 《与刘成禺的谈话》(1910),《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444页。
[43] 邹容:《革命军》,载张枏、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三联书店,1960,第676页。
[44] 关于《独立宣言》在近代中国的译介和文本比较,详见俞旦初《美国独立史在中国近代的介绍和影响》,《世界历史》1987年第2期;潘光哲:《美国<独立宣言>在晚清中国》,台北,《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87年第57期。
[45] 于右任:《组织全国会议通告书》(1911年10月),傅德华编《于右任辛亥文集》,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第218页。
[46] 邓实、黄节、胡朴庵等在上海创办《民国报》,办报宗旨第二项为“以汉族主治,同化满、蒙、回、藏,合五大民族而为一大国民”。《民国报》1911年11月21日,《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三),人民出版社,1983,第711页。
[47] 《在巴黎的谈话》(1911),《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63页。
[48] 《致美国国民书》(1923),《孙中山全集》(第8卷),中华书局,1986,第521页。
[49] 《在广州岭南学生欢迎会的演说》(1923),《孙中山全集》(第8卷),第542页。
[50] 《三民主义·民族主义》(1924),《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第194页。
[51] 《中国的现在和未来》(1897),《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88页。
[52] 《支那保全分割合论》(1903)、《敬告同乡书》(1903)、《中国问题的真解决》(1904),《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20、232、255页。
[53] 《中国同盟会盟书及联系暗号》(1905),《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77页。
[54] 《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军政府宣言》(1906),《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96~297页。
[55] 《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安民布告》(1906),《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10页。
[56] 《在旧金山丽蝉戏院的演说》(1910),《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441页。
[57] 《黎都督祭天文》《黎元洪命告海内人士》(1911),渤海寿臣:《辛亥革命始末记》,台北,文海出版社,1994,第49、78页。
[58] 《与巴黎<巴黎日报>记者的谈话》(1911),《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62页。
[59] 4月初,孙中山核准该会立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公报》第56号,1912年4月3日。
[60] 该文章指出:“汉、满、蒙、回、藏五民族,其初固非单纯之种族,而实由混合而成之民族也。夫人种相接近,由种族之事故,而融合交通,世界历史上实数见不鲜,固非独中国而已。而我中国先民,既能融合汉土诸小族,而成一汉族;融合满洲诸小族,而成一满族;融合蒙疆诸小族,而成一蒙古族;融合回部诸小族,而成一回族;融合藏地诸小族,而成一西藏族。况今日国体改为共和,五族人民负担平等之义务,亦享受平等之权利,既已无所偏重,以启种族之猜嫌,自可消灭鸿沟,以使种族之同化。则合五民族而成一更大之民族,当非不可能之事。……今后全国之人民,不应有五族之称,而当通称为中国民族Chinese nation,而nation之义既有二:一曰民族,一曰国民,然则今后我四万万同胞,称为中国民族也可,称为中国国民也亦可”。吴贯因:《五族同化论》,《庸言》(第1卷),第7、8、9号。
[61] 中国进步党的机关刊物曾载文指出,“称中国人为黄帝子孙,盖其正炎黄血胤者十之七八,因婚姻杂居化合者十之二三,以近世民族定义言之,皆为同一国民性之民可无疑也”;作者还依据对西方近代民族概念的理解,认为当时满、蒙、回、藏等族已失去“纯粹”民族之资格,因此“欧罗巴有曰日耳曼主义,斯拉夫主义,吾国民将曰大中华主义。合满汉蒙回藏之民谓之五族,毋宁谓之大中华民族可也”。光升:《论中国之国民性》,《中华杂志》(创刊号),1914年4月。
[62] 《蒙藏事务局为喀喇沁旗成立五族联合会请立案函及内务部批》,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数据汇编》(第3辑),政治(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第768~769页。
[63] 《中国同盟会意见书》(1911),《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77~579页。
[64] 《临时大总统宣言书》(1912),《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第2页。
[65] 《中国之铁路计划与民生主义》(1912),《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487页。
[66] 《三民主义》(1919),《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187~188页。
[67] 〔美〕史扶邻(Harold Z.Shiffrin):《孙逸仙的政治作风:坚持目的与灵活运用》,黄季陆等:《孙中山先生与辛亥革命》(上册),台北,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1981,第259页。
[68] 《在檀香山正埠的演说》(1903),《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27页。
[69] 《三民主义》(1919),《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187~188页。
[70] 《在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的演说》(1921),《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473~474页。
[71] 《中国国民党宣言》(1923),《孙中山全集》(第7卷),中华书局,1985,第1、3页。
[72] 《中国国民党党纲》(1923),《孙中山全集》(第7卷),第4~5页。
[73] 《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1906),《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25页。
[74] 《革命民制军政府鄂军都督黎布告》(1911),渤海寿臣辑《辛亥革命始末记》,台北,文海出版社,1994,第26页。
[75] 《湖北省会议纪实》(1911),渤海寿臣辑《辛亥革命始末记》,第247页。
[76] 《荆州光复记》(1911),渤海寿臣辑《辛亥革命始末记》,第682页。
[77] 《电报》(1912),《南京临时政府公报》第8号,《近代史资料》1961年第1期(总第25号),第60页。
[78] 《黎元洪誓师词》(1911),渤海寿臣辑《辛亥革命始末记》,第262页。
[79] 钟广生:《辛亥新疆定变纪略》,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七),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第442页。
[80] 唐在礼、唐在章撰,黄藻音点校《蒙古风云录》(1912),吕一燃编《北洋时期的蒙古地方历史资料》,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9,第21页。
[81] 郭孝成:《蒙古独立记》(1911),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七),第288页。
[82] “宣统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新疆巡抚袁大化致内阁请代奏电”,《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七),第451页。
[83] 《檄满洲蒙古文》(1921年1月1日),黄彦、李伯新选编《孙中山藏档选编(辛亥革命)》,中华书局,1986,第615~617页。
[84] 《致贡桑诺尔布等蒙古各王公电》(1912),《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48页。
[85] 《□道仁致程明超函》(1912年2月4日),《孙中山藏档选编(辛亥革命)》,中华书局,1986,第117页。
[86] 《内蒙古王公阿穆尔灵圭等致袁世凯函》(1912年3月1日),《孙中山藏档选(辛亥革命)》,第144页。
[87] 《南北会议代表问答速记录》(1911),丁贤俊、喻作风编《伍廷芳集》(上册),中华书局,1994,第391~404页。
[88] 孙中山早在南北议和之初就要求伍廷芳“请每日将议和事详细电知”,因此孙中山对议和情况显然有细致的了解。《致伍廷芳电》(1912),《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6页。
[89] 伍廷芳在南北议和谈判中曾明确表示对于北方“只今尚相敌视,故不放心”,《南北会议代表问答速记录》(1911),《伍廷芳集》(上册),第402页。
[90] 《布告国民消融意见蠲除畛域文》(1912),《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105页。
[91] 《致同盟会各支部电》(1912),《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396页。
[92] 《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军政府宣言》(1906),《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98页。
[93] 《在北京五族共和合进会与西北协进会的演说》(1912),《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438页。
[94] 《复徐树铮电》(1919),《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170页。
[95] 《在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的演说》(1921),《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473~474页。
[96] 《在桂林军政学七十六团体欢迎会的演说》(1921),《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第3页。
[97] 《在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的演说》(1921),《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474页。
[98] 《在桂林广东同乡会欢迎会的演说》(1922),《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55~56页。
[99]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1924),《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18页。
[100] 《国民政府建国大纲》(1924),《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27页。
[101] 《三民主义·民族主义》(1924),《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84~185、188页。
[102] 《国事遗嘱》(1925),《孙中山全集》(第11卷),中华书局,1986,第639~640页。
[103] 《三民主义·民族主义》(1923),《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88、237~238页。
[104] 居正:《民族的国家与民族的政党》(1939),陈三井、居蜜合编《居正先生文集》(上),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8,第304页。
[105] 蒋中正:《中华民族整个共同的责任》(1942),秦孝仪编《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十九,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4,第216页。
[106] 蒋中正:《中国之命运》(1943),秦孝仪编《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四,第2~6页。
[107] 〔美〕费正清:《伟大的中国革命(1800-1985年)》,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第1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