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化体制改革进程和阶段性特征
改革是推动发展的基本动力,也是一场深刻的革命。由于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经济发展既关系到经济基础,又涉及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因而是比经济体制改革更为复杂、更为艰巨的一项系统工程。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经济体制改革的决策开始,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也逐渐开始起步。回顾30多年来文化体制改革的历程,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对我们充分认识今天深化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和面对的主要问题,从而理清思路、做出正确的战略抉择,无疑是必要的。
(一)文化体制改革的历程和成果
1.文化体制改革的主要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文化领域的改革发展也逐步推进,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总体来看,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至今已经经历三个阶段。
一是文化体制改革的起步阶段(1978~1992年)。这一阶段主要是对传统文化体制尝试进行局部改革探索的起步阶段,改革的主要成果是确立了“文化市场”的合法地位。
表1 文化体制改革起步阶段的标志性事件
这一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城乡经济活动和文化生活逐渐活跃,文化事业逐步复苏、发展,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开始起步;文化单位借鉴经济体制改革经验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试点,全民所有制院团与多种所有制艺术团体并存的“双轨制”出现;随着广告业和文化娱乐业蓬勃兴起,“文化市场”地位得到承认,全国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开始建立;广播电视构建起全国“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的事业体制;国家财政对文化事业单位的投资机制也开始转变。但由于理论准备不足、文化体制改革主要是借鉴经济体制改革的做法,改革还是浅层次的,甚至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其负面效应(如不区分文化事业单位公益性和经营性特点,普遍实行“以文养文”、“以文助文”,导致公益性文化服务普遍弱化)也逐步显露出来。
表2 文化体制改革探索阶段的标志性事件
二是文化体制改革的探索阶段(1992~2001年)。这一阶段是在党的十四大做出《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方向后,主要围绕我国加入WTO谈判、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展开的,主要成果是明确提出了“发展文化及相关产业”,为此后实行分类改革奠定了理论和政策基础。
这一阶段,在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精神的指引下,对文化体制改革的认识不断深化,改革措施主要包括对文化单位的内部改革、对文化市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转变文化管理部门职能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为应对即将加入WTO的挑战,国家开始允许外资进入我国文化市场,出版发行分销领域探索对外开放;与此同时,组建国有文化传媒集团、提升文化竞争力成为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逐步探索建立包括文艺演出、电影电视、音像、文化娱乐、文化旅游等在内的文化市场体系。通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对于解决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服务落后的局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这一阶段改革的主线是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仍然处于探索阶段。以行政资源配置方式整合的文化传媒集团资金来源单一、事业与产业职能并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体制机制方面的弊端。
三是文化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阶段(2002~2013年)。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精神,文化体制改革在全国全面开展。改革的目标和方向进一步明确,理论进一步深化,思路进一步清晰,文化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日益融为一体。
表3 文化体制改革全面制度创新阶段的标志性事件
这一阶段,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以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重塑国有文化市场主体为重点,大力推动事业单位构建新型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文化市场流通体系改革和建设,构建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新体制,改革政府文化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市场监管和文化立法,完善文化政策法规体系。经营性国有文化单位实现转企改制,成为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开放市场准入门槛,国有单一投资主体局面被打破,非公有制经济日益参与到文化发展中来,文化产业在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在获得银行金融支持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进一步理顺,政府职能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逐步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依法管理。我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律和特点的新型文化体制的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建立起来。
2.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的主要成就
一是基本完成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截至2013年,已完成转企改制企业共计9896家,全国共注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7000家、核销事业编制30万个。涌现出一批总资产和总收入100亿元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并构建起新型的国有文化企业管理运行体制。
表4 已完成转企改制企业列表(截至2013年底)
二是文化市场体系的改革和建设取得了重要成果。为培育文化市场主体,破除长期以来我国文化市场存在的国有经济垄断、政府管理条块分割的弊端,促进文化资源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组合,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公平竞争的统一、开放、有序的文化市场,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在对民营和外资开放市场准入门槛的同时,积极推动文化市场流通体系改革,着力发展连锁、物流等新型文化流通组织。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等国务院主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合作,先后创办深圳国际文化产业交易博览会,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交易博览会,东北、中部、西部三个区域性的文化产业博览会,形成集文化产品交易博览、论坛、版权交易和投融资于一体的大型文化产品流通和要素配置的平台。此外,北京书市、上海国际电影节、杭州国际动漫节、广州国际音像博览会、成都广播影视博览会等大型专业化的文化产品交易平台也各具特色,对发展和完善我国的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通过转企改制,普遍把事业资产与企业资产分开,建立起体现所有权与使用权、行政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初步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盘活了国有文化资产,构建起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管体制,提高了国有文化资产的经营效率。
四是国家文化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文化立法工作有所加强。为适应文化产业融合化的发展趋势,各地将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三个政府主管部门合并办公,综合行使文化管理职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合并成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同时,工商、税务和各文化部门的执法队伍整合为综合执法机构。这两项措施,为解决国家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政出多门、职能交叉、条块分割,以及市场监管中的“越位”和“缺位”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修订后的《著作权法》、《文物法》和《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及新颁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一系列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发布,推动了文化立法进程,使我国文化管理逐步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21世纪以来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初步解决了长期以来我国传统文化体制的一些主要问题和弊端,极大地激发了全社会的文化创新活力。一是促使文化产业出现快速发展势头。截至2013年4月,我国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69.8万家,其中经营性企业法人60.7万家,公益性事业法人(包括社团、基金会)9.1万家。2012年我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与GDP的比值已达3.48%,文化产业对当年经济总量增长的贡献为5.5%。2012年我国文化制造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7253亿元,文化批零业实现增加值1187亿元,文化服务业实现增加值9631亿元。各地加快建设文化产业体系。截至2013年6月,全国共有41家文化企业在A股市场和香港H股市场上市,证券市场的文化企业版块初步形成。此外,全国共有民营文艺院团1万多家,民营企业在出版物发行企业中的比重达70%以上。2005~2012年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年均增长超过23%,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速。文化产品创作生产蓬勃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
二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建成博物馆3589个、公共图书馆3076座、文化馆3258个,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6.8%,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7.6%,文化产品短缺的局面已经从根本上改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打造出了一大批群众喜爱、雅俗共赏、思想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截至2013年1月,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推出了代表国家形象的100台精品剧目和200多台优秀剧目。目前,我国图书出版品种和总印数、日报总发行量已居世界第1位,电子出版物总量已居世界第2位,成为世界第二大电影生产国和第一大电视剧生产国。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立。目前,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的阶段性目标全面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覆盖全部已通电的行政村和20户以上的自然村,正从“村村通”向“户户通”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基本实现乡乡有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年放映800多万场电影,基本实现一村一月免费放映一场电影,正努力实现有条件的县城的数字影院覆盖;农家书屋工程已覆盖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国共建成达到统一规定标准的农家书屋60余万家,显著增强了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然而,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虽然具有文化资源的比较优势,但就文化产业整体而言,创新能力仍然不足,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仍然不强。西方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通常在8%以上,美国创意经济占GDP的14%,英国占12%,就业率均达到5%左右,而日本创意产业已上升为国家第二大产业。而我国文化产业只占到GDP的4%。我国文化产业整体素质不高的关键是缺乏内容创新能力。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已通过“全球服务外包”进入全球文化产业的垂直分工体系,但基本被锁定在低端加工环节。一方面,我国已成为国际文化产业制造大国,另一方面我国仍为文化产业内容原创小国,在全球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态势中处于不利地位。我国的电影电视剧、动漫、图书、报刊等主要文化产品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由于缺乏内容创新,国际影响力微弱,这与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形成了明显反差。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存在的问题是法制环境不完善、平台建设不到位、创意人才缺乏,创意产业发展内生动力依然不足。所有这些都源于传统文化体制的深层次问题和弊端,并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充分激发文化经济的发展潜力和竞争活力。
(二)当前文化体制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和面临的战略机遇
1.当前文化体制改革的阶段性特征
以2013年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初步完成转企改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发布为标志,文化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我们称之为全面制度创新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一是随着近年来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我国文化市场已经从长期以来总量短缺的卖方市场转变为供需基本平衡的买方市场与结构性短缺并存。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转型升级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从而对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转型、拉动文化消费提出了迫切要求。二是目前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对外开放呈现加速的态势,机遇与风险并存,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日益融为一体,迫切要求发挥文化体制改革在深化改革开放和化解社会风险中的引领作用与溢出效应。三是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中国经济的崛起,我国不仅面临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逐步掌控国际话语权的问题,还面临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的斗争,以及一些西方利益集团以“中国威胁论”为名对中国和平崛起加以围堵的严峻挑战。这些挑战对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文化发展之路、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出了新要求。
在这样一个新的阶段,迫切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通过文化体制改革的攻坚克难,进行全面制度创新,进一步释放文化生产的潜力和活力,提高我国文化的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2.当前文化体制改革面临的战略机遇
当前,文化体制改革存在不少良好的机遇,主要是:第一,人类文明步入知识经济社会之后的强劲文化需求,为文化经济快速发展、文化体制深化改革拓展了广阔空间。随着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和知识革命的发生,人类文明步入知识社会,人们对非物质财富的追求日渐强劲。在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以后,社会对文化产品的消费会有一个跳跃式发展,而且人均GDP越高,文化消费占的比例越大。尤其是进入21世纪,随着亚太地区经济的崛起,在环太平洋西岸地区,未来20~30年里将汇集30多亿人口,人均GDP将由人均3000美元左右上升到人均12000~18000美元,成为财富高度聚集的地方,这必然对文化经济产生巨大的消费需求,同时为文化经济快速发展、文化体制深化改革拓展广阔空间。第二,“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进入转型升级期,为文化产业超常规快速发展、文化体制深化改革提供了良好契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已经进入新的转型期,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人力资本、文化创新转变。党的十七大把文化软实力提高到民族发展和国家竞争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将发展文化产业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国务院2009年颁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成为国家战略性产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第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提高文化开放水平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文化产业超常规发展,文化体制深化改革、攻坚克难的契机已经来临。
综上所述,我国持续多年的文化体制改革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当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又面临着新的机遇和任务。那么,从思想和政策层面上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呢?本研究认为,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文化体制改革要解决的深层次问题集中反映在国有文化经济运行中,国有文化经济运行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要靠国有文化经济战略性调整来加以解决,并以点带面,进而推动整个文化体制改革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