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一 人类学视野下村落研究合法性的不断追求
乡村社会在某种意义上是对乡村社区的泛称,也即村落、村落社区或村庄。乡村社会和乡村社区这两个概念不完全相等,乡村社会通指存在于乡村中的各种社会关系,既无区域的含义,又不定指确定的人群。而乡村社区则是指乡村中一定区域内的人因确定的社会关系结合起来的共同体。
乡村社区研究起始于美国,最先研究乡村社区的是乡村社会学家。乡村社会学是社会学在欧洲于19世纪30年代产生半个多世纪后出现的一门学科,最早产生于美国,后来也在美国发展壮大。20世纪三四十年代,美国的乡村社会学因受经济大萧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影响,出现过一段时期的消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50~60年代,美国乡村社会学一度繁荣并出现了一些新的理论思潮,重要代表有鲁米斯和比格尔合著的《乡村社会系统》(1950年)和《乡村社会学——变迁的战略》(1957年)。60年代以后,美国乡村社会学发生了一场重大的变化。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乡村进一步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使美国乡村人口急剧减少,乡村居民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城乡界限日益模糊。除少数人继续寻求新的课题和研究途径以及把目光转向第三世界外,更多的人离开了原来的领域而投向其他方面。乡村社会学由此在美国衰落下来。
乡村社会学在美国产生和形成后,很快在世界各地得到了传播。有关美国以外地区或国家的乡村社会学发展约可分成三个主要地区:①欧洲;②亚洲各国;③拉丁美洲。西欧和北欧是乡村社会学传入最晚的地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出现真正的乡村社会学。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亚洲国家和拉丁美洲一些国家,是美国乡村社会学在其中传播得最早的国家。在亚洲各国当中,迄今为止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印度有较可观数量的乡村社会学者,其他国家的乡村社会学者为数则都很少。日本乡村社会学有一个十分显著的特点,就是以村落为研究的基本单位和主要对象。日本社会学者莲见音彦指出:“日本乡村社会学的研究课题在战后不同时期不断变化,但是村落作为战后研究对象的核心,其位置从未发生改变。”在亚洲地区的国家对于乡村社会的研究普遍以农业经济学者较为重要,但也有不少人类学者参与研究。乡村社会学者的数目较之前两项的学者人数少,出现的时间也较晚。20世纪20年代初乡村社会学传入我国,在20年代后半期之前,基本上是简单引进和模仿国外学者的学说和方法。20年代中期至40年代末乡村社会学进入日益中国化的新阶段。自1952年后,因整个社会学被取消,乡村社会学在我国大陆陷于完全停顿,台湾的乡村社会学则处于继续坚持和发展中。1979年,社会学恢复后,乡村社会学又迅速复兴和发展起来。
中国土地广大,大半为农村地区,因此自民国以来有关乡村社会的研究就受到学界重视。早年的重要学者有李景汉、萧公权、梁漱溟、晏阳初、费孝通及杨懋春等人。其观点大都偏离正统的社会学观点,而采用教育学、人类学等观点。
乡村社会学的发轫、传播与发展,为乡村社会的研究做了很好的铺垫。传统上我国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而村落作为由长期生活、聚居、繁衍在一个边缘清楚的固定的农业人群所组成的空间单元,它的发展伴随着我国整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可以说,村落既是一个空间单元,又是一个社会单元。因此,20世纪不同学科包括地理学、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民族学等对村落都有一定的研究。在这些学科中,尤以地理学、历史学以及人类学的研究成果最为显著。
迄今,乡村社会(村落)研究是中国人类学的基本领域之一,自20世纪以来可分为20~30年代的早期研究,80年代后期的特定回访与再研究、乡村都市社区研究,及90年代以来的参与式乡村调查研究等阶段。通过对村落这样的微型社区进行研究,透视中国农村社会生活的本质,是文化人类学研究中的一种传统。在20世纪中叶以前,有葛学溥(Daniel Harrison Kulp)的“凤凰村”、杨懋春的“台头村”、费孝通的“江村”、林耀华的“义序”和“黄村”、杨庆堃的“鹭江村”等经典的个案研究。费孝通的《江村经济》、林耀华的《金翼》、杨懋春的《山东台头:一个中国村庄》和许烺光的《祖荫下》并列为早期中国人类学的里程碑著述。20世纪50年代,中国人类学的眼光转向对少数民族的大规模社会历史调查,从而拓展了中国人类学的民族多元性和文化多样性视野。也是从50年代初期开始,村庄的人类学研究——尤其是汉族村庄研究——暂时停顿了30年。但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村落研究得以复兴,出现了多学科参与的局面,中外学者再次掀起了研究中国村落社会的热潮,出现了陈佩华等学者的“陈村”、黄树民的“林村”、王铭铭的“溪村”、阎云翔的“下岬村”等个案研究。他们的研究虽然都是从问题的一个侧面出发,但均以其对中国村落生活的“深描”,为人们展示了中国乡村社会丰富的人文类型。回访田野点的选择是大陆的多数著名的田野点,至今已基本回访完毕,回访研究的先行者、地点和接替者包括:杨懋春(Martin C. Yang)—山东台头—戴瑙玛(Norma Diamond)、潘守永;葛学溥—广东凤凰村—周大鸣;林耀华—福建义序—阮云星;林耀华—福建金翼黄村—庄孔韶;许烺光(Francis L. K. Hsu)—云南西镇—段伟菊、张华志;杨庆堃(C. K. Yang)—广州南景村—孙庆忠;波特夫妇(S. H. Potter & J. M. Potter)—广东茶山—覃德清;杜赞奇(Prasenjit Duara)—华北诸村—兰林友。这种跨越时空的对话与交流的研究路径,在本土化的理性关怀和学术积累的层面使得中国乡村社会的学术生命得到了延伸。自20世纪中叶以来,对村落社会的调查出现了两种新的研究取向:一种是关注在“村落社会”之上的集镇(或者说乡镇),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学者施坚雅;另一种是进行多村落的调查,主要有费孝通、张之毅等学者的“云南三村”调查,王铭铭的“闽台三村”调查,等等。90年代中后期发表的论著,大多侧重于村庄民族志研究。
“20世纪犹如现代的‘战国时代’,到21世纪人类将迎来一个大同时代。在这样一个新时代,作为农业社会基本单位的村庄,其在人类社会活动中的位置,显然已经不如以往那么重要了。按照社会理论提供的历史目的论图景,在我们这样一个时代,无论是国家法权建设,还是‘全球化’,都意味着作为‘乡土本色’的村庄的消逝。正是在这样一个时代,中国的社会科学家们却重新发现了村庄的重要意义。‘乡土重建’的呼声融在现代化的涛声中。学者们共同看到,村庄的研究离不开超越村庄或‘计划’超越村庄的各种设计。”然而,中国的乡村社会千差万别,村落及其变迁形态各异,这就要求我们作出更为实证和辩证的分析。“村落”是一个地理的概念,同时也是一个文化的概念。基于村落研究的三种主要角度:纵向的研究、横向的研究、对于村落观念的研究,从事研究要有超越村落的视野,正如格尔茨所言:“人类学家并非研究村落,他们只是在村落里研究”,追寻村落,多村落和超村落的乡镇研究,借鉴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不断发展和完善村落研究,或许正是“超越乡土”的村落社会研究走向更高层次的“文化自觉”和文化对话,这也展现了人类学视野下村落研究合法性的不断追求及发展。怀着同样的学术追求,我考察以村落为基点的新疆喀什维吾尔族妇女的婚姻。
二 人类学研究中女性人类学发展的促动
女性人类学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伴随着女性主义在西方的兴起,继而在人类学中拓展的一个新分支学科。女性人类学在西方已渐趋成熟,然而在国内人类学界,这方面的研究还刚刚起步。
女性人类学(Feminism Anthropology),西方亦称女性主义(或女权主义)人类学,其前身为妇女人类学(Women Anthropology)。女性人类学是女性学与人类学结合而形成的一门学科。它既是女性学为了完善自己的学科体系,借用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来发展女性学的研究,又是在女性主义影响下人类学自身的反思,同时也是人类学对以往民族志中忽视女性现象和用男权思想误读女性现象的一种反省和纠正。
早期人类学田野调查过程中报告人几乎都是男性,人类学家也以男性居多,女人的行为同男人的行为一样受到人类学家的关注和描述,但这种描述大多是从男性中心主义的立场和视角来进行的,是根据研究者的观察、多数情况下男性报告人的信息,按照研究者自己的理解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挑选,然后再对妇女进行描述、解释和分析的。研究者在努力解释宏观社会现象的社会性时没有真正关注女性群体,她们的想法往往通过居于支配地位的男性来表达。因此,男性调查对象提供的情况便代表了全社区、全文化,而妇女的存在、观点和经历则被弃置不顾,所谓“真实”再现文化的民族志每每只是表述男性的活动和世界观。女性几乎成为被遗忘的角色。与男性角色相比,女性角色作为个体行动者的形象在以往的研究中是无声的和边缘化的,其主体性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即便是一些针对家庭生活的研究,往往也只重视男性的经历和感受。例如,一妻多夫制往往是由男性人类学家来研究的,研究者把一妻多夫看做“落后族群”婚姻现象中的例外,深入细致地考察一妻多夫中的丈夫们,力图解释这些男人们为什么居然会同意共有一个妻子,而忽略了对这个妻子在家庭中的经历和感受的研究。尽管一妻多夫制使妇女在家庭中有较大的决策权,但是她们仍旧被研究者忽视了。
早期人类学研究中女性的“在场”实为“缺席”,造成该现象的原因是:①研究者所关注的主题既不是社会性别,也不是女性。在《亲属制度的基本结构》一书中,列维-斯特劳斯指出,婚姻就是交换女人,婚姻的前提是乱伦禁忌,乱伦禁忌使得自己周围的女人都成了没人要的人,这样,她才可能成为一种互惠交换中的赠品。列维-斯特劳斯只关注促成人类婚姻的社会结构而对交换过程中女性的感受不闻不问,并没有把女性作为与男性平衡的另一半来分析。②研究者的社会性别观直接影响其如何审视研究对象。传统人类学研究忽视了男性中心主义思想的思维定势,没有挖掘被埋没的声音,没有超越男人/我、女人/他者的主体二元论;忽略了女性的体验,忽视了男性和女性在同一事物的体验上会截然不同的事实,大多数学者也没能够意识到男性报告人和女性报告人对同一事物的反应会有很大的出入。③研究者的性别限制了研究者收集特定的资料。几乎在所有文化中,都有一些女人或男人永远不能提的问题以及他/她们永远不能去的地方。研究者的性别会影响第一手资料的收集。④忽略了研究对象社会文化传统中的性别歧视,也没有重视报告人的社会性别歧视。
20世纪60年代初,在黑人民权运动推动下,以贝蒂·福莉丹(Friedan)《神秘的女性》一书为起始的妇女运动在美国风起云涌。妇女们纷纷走到一起,思索社会赋予她们的性别角色和其中隐含的不平等,仿佛整个社会都被卷进一场空前广泛的认识社会性别的讨论和实践中。由此而产生的妇女研究很快以其跨学科横向发展的特点,在美国大学的各个文科系里引起反响,促成了女性人类学的产生。在女性主义影响下人类学对自身进行反思,开始了以女性作为研究主体和本体的研究。
因此,女性人类学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开展以女性为调查对象的田野工作,描写女性眼里的世界。在这个过程中,一批描写各种文化和社会结构中女性生活的民族志问世了。“大量描写妇女生活的民族志,成功地把女性带回到人类学研究人类社会的整个画面里来,是女性人类学的前奏。美国人类学会年会和斯坦福大学‘跨文化观点看女性’研讨会论文集《女性、文化与社会》(1974年)、密歇根大学人类学系关于妇女研究的讨论会论文集《迈向妇女人类学》(1975年)两本书的问世,标志着女性人类学的成熟。米德的一系列有关文化如何塑造性别特征的著述,本尼迪克特关于文化与人格的分析,都表达了文化对性别人格形成的作用,她们的研究开创了人类学女性研究的先河。”女性人类学不局限于对女性的研究,也包括男性在内的社会性别研究、性别关系研究。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社会性别”是文化建构成的观点已被普遍接受并成为女性人类学研究最核心的概念。“社会性别”概念的提出,也使原有的以妇女为关注点的理论,转向以社会性别为关注点。女性人类学力图建立一种由女性视角和男性视角交错共视的人文视野,通过对女性生存格局的综合考察和哲学反思,来描述完整的女性,描写作为人的女性的完整存在,进而重新解释人类的文化。至90年代,美国学者提出了“社会性别人类学(The Anthropology of Gender)”的概念,强调社会性别与权力的关系问题,研究的重点从社会性别差异过渡到社会性别关系。
女性人类学的研究以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限,分为两大时期。第一时期70年代至80年代初,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文化建构和社会性别研究为开端和核心,它是女性人类学的早期研究,将社会性别作为一种社会角色,两性差异被视为一种社会关系,但未研究其复杂的社会决定因素;第二阶段自80年代始至中期,以历史建构和妇女社会地位与权力研究为中心,将女性研究置入广深的社会权力关系内涵中。第二时期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是以后现代女性主义人类学和妇女自主观为主题的时代。
社会性别的概念要求研究者从更为广阔的文化背景中去理解男性和女性,对任何文化的研究不排斥对作为个体的普通女性的社会经验、从个人性的问题到制度性的问题、从个人与家庭到群体与社会进行研究。未来的女性人类学将从性别特征、性别不平等等权利差异的范畴,回到对人的本质的研究,转向对人的终极需要和关怀的研究。同时,它强调赋权于妇女,倡导无论男女,人们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的观念,通过实践将研究转化为影响人们生活的公共政策及个人行为。在这一前提下,研究不再是单纯的研究,而是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相互学习、赋权的过程。
经过近30年的发展,女性人类学形成了有自己特点的研究方法和较完善的学科体系。女性人类学的特点主要体现于:以“人”作为自己思考的出发点和回归点,以“女性”作为思考的聚焦点,以“男性”作为思考的参照点。一大批女人类学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借鉴人类学传统的田野调查、主位与客位研究相结合、个案研究等研究方法,发展运用了人类学传统研究方法“比较分析”等,以女性主义的视角,提出以往人类学仅仅是“男人学”的观点,倡导撰写“女性主义民族志”。卡麻拉·维斯卫斯瓦朗(Kamala Visweswaran)是目前女性主义民族志研究中最有成就的女性主义人类学家之一,在其代表作《虚构的女性主义民族志》中,认为不可能建立单一的女性主体,如果女性主义民族志只表现单一的女性主体就是一种失败。她结合自己的研究,讨论了怎样写超越女性主义的女性主义民族志。
女性人类学传入我国已有20多年,经历了学科理论介绍到本土研究的历程。与西方女性人类学发展的现状相比,目前我国女性人类学具有如下特点:中国女性人类学的研究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对国外女性人类学的相关理论已经有了系统的介绍;我国女性人类学的本土研究,已经涌现出一批志同道合的学者,有不少科研机构的参与和支持,也有不少成果问世。概而观之,中国学界从人类学角度研究中国女性问题的著述还不是很多。禹燕的《女性人类学》(1988年),是国内学者撰写的第一部系统介绍女性人类学的著作。从文化多元的角度来看,中国有56个民族,若从各民族特有文化的历史动态发展中去研究妇女,展示文化是如何限制和塑造妇女而妇女又是如何创造文化的双向运动过程,不仅对于进一步了解中国社会及文化的多元性有重要价值,而且也将为世界妇女人类学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具有填补空白的性质。因此,随着女性人类学的发展和中国女性人类学研究的逐步展开,从女性视角,研究人类学/社会学经典论题——婚姻这一传统人类学中的女性研究议题,将为婚姻研究乃至女性人类学在中国的实践作出一份贡献。
三 全球化背景下维吾尔族妇女研究的缺失
当代社会发展与变迁过程中的最大特点莫过于全球化现象,人类社会趋于融合,人与人之间的时空距离大大缩短,地球正变得像一个村落。全球化,是一个实践—政治话题,也是一个社会—经济话题,它还是一个思想话题。在全球化背景下,人们不仅看到经济的一体化趋势,也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文化的多元现象。全球化不是全球淹没了地方,反而激发了地方(民族)文化。如果以一个国家文化为全球化的“多元”单位,民族文化则是“多元的多元”。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希望。
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女权运动影响下,妇女研究应运而生,并很快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中国的妇女研究起步较晚,始于80年代,但直到90年代妇女研究才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中国少数民族妇女研究的真正形成是在90年代以后,这与国际和国内的背景有直接的关系:第一,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妇女的地位和权利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第二,中国的社会转型也对妇女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旧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又出现了许多新问题;第三,日益频繁的国际学术交流暴露出中国妇女研究与世界存在的巨大差距,由此激发和促使中国的女性学者和妇女工作者迅速开展行动;第四,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使中国的妇女问题和妇女问题研究受到了全球性的高度重视,为国内外的学者了解和研究中国的妇女问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人们对维吾尔族妇女进行研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才逐渐展开的。至2009年,关于维吾尔族妇女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学术论文,关注的论题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教育、就业、人才、劳动分工、疾病与健康、民俗、发展等领域;专门研究维吾尔族妇女的著作鲜有问世。以往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在教育学、历史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伦理学、医学等领域进行的。各学科对维吾尔族妇女的研究,虽有阐述,但尚不系统,深入的实证性研究较少。在人类学领域,也有关于维吾尔族妇女的研究,成果较少。
有关维吾尔族妇女婚姻研究,以探讨离婚相关问题的论文居多,并不丰硕,缺乏从女性视角进行的实地调查研究。研究显示,新疆维吾尔族离婚率很高并且主要在南疆农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西部开发的重点地区,又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在少数民族中维吾尔族人口最多,1999年占全疆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5.84%;维吾尔族中有80.77%生活在天山以南——南疆,其中分布最密集的是南疆三地州——喀什、和田、阿克苏,共占了全疆维吾尔族总人口的73.49%。“近20年来中国的离婚率持续上升,1980年每千人口仅有0.35对夫妻离婚,1999年已达0.96对,但在世界上仍处于较低水平。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80年每千人口就有4.02对夫妻离婚,是全国平均数的11.5倍,远高于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而居于首位,1999年与全国的差距已明显缩小,但粗离婚率(3.31‰)仍是全国平均数的约3.4倍,依然位居第一。维吾尔族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据2000年人口普查统计,共有8399393人,其中居住新疆的有8345622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离婚率在全国居首位,该自治区的维吾尔族人口仅占46.6%,汉族为38.6%,哈萨克族占7.4%,其他为7.4%,而汉族和哈萨克族人口的离婚率明显较低。”社会的刻板印象往往以为经济发达、观念现代开放的大城市离婚率较高,因此,新疆的特高离婚率既出乎常人的意料之外,也引起学术界的浓厚兴趣。
尽管维吾尔族妇女研究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关于维吾尔族妇女婚姻的系统研究尚不多见。2000年喀什地区离婚率(3.90‰)仅次于阿克苏地区(3.95‰)、和田地区(5.32‰),位居新疆第三。喀什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也是维吾尔族古老的交通、经济和文化中心,是东西方文明交流的十字路口。鉴于此,在全球化背景下,笔者以阿村为个案,以女性人类学为视角,关注和研究喀什维吾尔族妇女婚姻,考察维吾尔族妇女婚姻与发展的互动关系,探求适合当地维吾尔族妇女发展的模式。这对丰富和充实还很薄弱的维吾尔族妇女研究、拓展少数民族婚姻尤其是维吾尔族婚姻研究视角和范围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