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怎样看待各类社会分层标准
一 社会分层标准的目的与意义
如上文所述,社会分层理论研究的是人们的利益差别、地位差别和不均等、不公正现象。利益地位的差别和不均等是一种客观事实,对它可以有不同的观察角度,不同的分层理论家也有着不同的研究视角,如主要考察收入差别、职业差别以及财产、权力、声望、教育等方面的差别,由此便形成了社会分层的多种标准。而不同理论家在采用某种视角、某种分层标准的时候,总是与一定的研究目的相联系;换言之,不同的理论家之所以采用不同的标准常常是为了实现他们的不同目标。
从宏观上看,社会分层、阶级分层标准的目标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旨在发动和组织社会运动、阶级斗争,因而它更强调社会不平等对立与冲突的一面。依此目的,社会分层、阶级划分的标准必须十分严格,各阶层、群体、阶级之间应有本质区别并需要揭示冲突的内在根本原因。另一类则旨在调和各利益群体或阶级,依此目的划分的阶层、阶级的标准则可以较为宽泛。各群体、阶层、阶级的区分多是非本质的。
对于采用上述第一类的人员,著名社会分层理论家伦斯基称之为“激进主义者”,对于第二类,称之为“保守主义者”。他指出,激进主义者的信念是认为现存分配制度基本上是不合理的,而保守主义者的信念则是认为现存分配制度基本上是合理的。伦斯基认为,第一类常常采用从性质上区分的方法,而第二类常常采用从数量上区分的方法。伦斯基总结了“激进主义者”与“保守主义者”观点的八方面的不同,即对于人性、对于社会性质、对于强制在不平等中的作用、对于冲突、对于获得权力与特权的手段、对于不平等是否可以避免、对于国家和法律的性质,以及对于阶级看法的不同(伦斯基,1988: 31~33)。伦斯基还认为,“激进主义者”与“保守主义者”的观点可以综合。他认为,韦伯、戴维斯、帕森斯、达伦多夫、索罗金、帕累托、奥索夫斯基等,都为综合作出过贡献。伦斯基认为,激进主义与保守主义是社会科学的两大主要探讨方式;两种观点都正确,但都有缺点,因为两种观点在强调现实的某些方面时,都忽视了其他方面,而“人类社会比这两个理论体系中的任何一个所承认的都更为复杂”。所以,他认为,对两种观点进行综合是必须的(伦斯基,1988: 27)。
在过去的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的目的是要组织人民进行革命斗争,于是很自然地采用了具有激烈冲突含义的阶级、分层标准,并将它作为发动和组织群众的一件锐利武器。而到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和国家的主要目标是调整和协调社会各阶层、各阶级、各群体的利益关系以实现社会整合。然而,在1979年以前的一段时间里,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不适当地夸大了这一武器的作用,曾经伤害了广大民众的利益,这是一个重大的教训。2004~2005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这既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半个多世纪以来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是对发展目标和建设手段的重要调整。而为了实现和谐社会,从社会分层理论的角度看,我们也需要探索适合“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社会分层理论工具。
为此,在这一部分,笔者将剖析各种各样的区分社会地位、利益差别、阶级阶层差别的标准和方法;研究的目的在于探索什么是与“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相适应的社会分层理论、方法。
二 社会分层的十种标准
前文已述,分层本质上讲的是社会资源在各群体中是如何分布的,因此,资源的类型和占有水平也就常常成为划分阶层、社会地位的标准。而“社会资源”的内容很广泛,那么,可以用来分层的资源主要有多少种呢?相比较而言,以下十种资源最为重要,即生产资料资源、财产或收入资源、市场资源(以上三种属于经济资源)、职业或就业资源、政治权力资源、文化资源、社会关系资源、主观声望资源、公民权利资源,以及人力资源。格伦斯基(David B. Grusky)曾提出七种资源的区分,笔者在此的分类也吸收了他的思想(Grusky, 2001: 4;李春玲,2005)。
经济资源毫无疑问在社会分层中居于首要位置,前文已经讲过经济资源的本原特性,经济资源分配的差异会导致多方面资源配置的差异,而经济资源的内容又比较广泛,所以,以下第一到第三种分析经济资源,第四种以后分别分析其他七种资源,总共是十个方面。
第一,根据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剥削与被剥削划分社会阶层。虽然多数社会分层理论家都非常重视经济资源在分层中的重要作用,但他们所注重的经济资源的内容有很大不同;这种内容的不同,导致分层目的和目标的重要差异。
根据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剥削与被剥削划分社会阶层是一种冲突色彩最为浓厚的分层理论和方法,提出这一思想的首推马克思。马克思不愧为阶级分层理论的大师,他揭示了阶级分层的根本属性。他认为社会对立、阶级对立的实质是生产、付出与占有剩余价值、剩余劳动的问题。而为什么有的人成为剩余价值的付出者,有的人成为剩余价值的占有者,关键在于所有权,比如土地、农场、企业、公司等的所有权。此种理论的意义在于它可以解释各冲突群体、各阶级之间的斗争。还有一些分层理论大师也持此种观点,比如传统马克思主义者美国的米尔斯(C. W. Mills)、布雷弗曼(Harry Braverman)等,以及新马克思主义大师赖特(Erik Olin Wright)等。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看,运用此种标准有助于揭示社会分层现象的本质,由此可以对中国体制改革中的阶级分层的长远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并有助于对阶级对立将产生的社会后果做出政策性修正。但是,此类标准具有明显的冲突色彩,如果在传媒上广为宣传显然容易激化社会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第二,按照收入划分社会分层群体。按照此种标准,低收入者构成社会下层或弱势群体,中等收入者是中间层或中产阶级,高收入者是社会上层,此种分层虽然理论基础并不强却被人们广泛采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平均主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出现了社会分化、利益差别,这些很大程度上反映在收入方面。收入分层比较容易操作,有很大的应用价值,目前国家统计局每年都公布按照收入划分的各阶层收入户的情况。
在社会分层中,按照收入划分社会群体也有利于社会协调。因为,高收入、中等收入、低收入只是陈述社会事实,并未有明显的褒贬含义,使用此种划分标准不会引起人们的反感。正因为如此,中央的一些文件目前也较多地采用此种分层方法。比如,2006年3月十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就使用了“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这样的说法。
第三,按照市场地位划分阶层。这是韦伯的观点。按照韦伯的说法,所谓市场地位是指人的生存机会或控制商品与劳务等的能力,即人们在市场中可以得到的或交换到的经济资源。它比按收入划分阶层更进一步。因为,有些人的分层地位高或低并不来自收入而是来自占有其他经济资源,比如占有财产、占有某种商品、占有某种信息、占有某种机会、占有某种市场的能力等。此种标准综合了一个人多方面的生活机会和生活状况,反映了人的实际生活地位。虽然它与传统从生产关系上划分阶层并不一致,但也不可被忽视。生产关系标准注重的是内在本质,市场关系则反映的是外在表现。本质固然重要,外在表现也不可缺少,两者合一才是社会分层的事实。运用此种标准有助于区分社会上因交换关系形成的不同利益集团,比如房主与房客、销售者与消费者、债权人与债务人等。
第四,根据职业划分社会阶层。从职业角度解释社会分层的当首推社会学大师涂尔干,他从社会分工角度辨析了社会分层的必要性,剖析了职业地位高低的原因。美国社会学家彼得·布劳和奥蒂斯·邓肯在他们有重要影响的专著《美国职业结构》一书中,提出了以职业地位为基础的阶级分层模式。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社会阶层的变化速度太快,人们是否属于某一集团已无意义,唯一可以作为分层标准的只有职业。他们说:“阶级虽然可以根据经济资源与利益来定义,但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决定这些的首要因素是其职业地位”,“马克思曾经用雇佣与被雇佣作为划分阶级的标准……然而,这一标准已不再适用了,因为今天在大公司掌权的经理本人也成了公司的雇员。在当代社会中,如果阶级指的是人们所占据的经济角色以及他们对企业经营发挥的作用,那么,这些更精确地反映在他们的特定职业上而非雇佣地位上……虽然职业并非包含阶级概念的一切方面,但它是阶级最好的单独指标”(Blau and Duncan, 1967: 6)。
此外,根据职业划分社会阶层的社会学家还有很多。比如后工业社会理论的先驱丹尼尔·贝尔认为,在工业社会的发达阶段,诸如科学家、工程师、技术人才将成为新的统治阶级。他们在分工中的特殊地位使他们垄断了科学知识,而科学知识使他们能够控制发达工业社会的主要机构。“在未来的科学城里,已经展现出三个阶级:有创造性的杰出科学家和高层专业管理人员;工程师和具有教授地位的中产阶级;以及由技术员、低级教职员和教育助理人员组成的无产阶级”(贝尔,1984: 240~241)。再者,新韦伯主义者戈德索普(John Goldthorpe)也属于按职业分层的理论家(详见本书第七讲)。陆学艺主编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一书提出的当代中国社会“十大阶层”也主要以职业分层为基础。
根据职业划分社会阶层可以看做是上述伦斯基所说的“保守主义者”的一种战略,因为它在揭示人们多层次社会差别的同时,却使人与人的关系不具有冲突色彩。从职业分工体系出发,也可以对社会分层作出合理解释,即人们地位的不同,是因为分工的不同,因而具备不同专业知识、不同技术水平的人去从事不同的工作,处在不同职业位置上就是合理的。
第五,根据政治权力划分阶层。在韦伯的三元分层理论中,政治权力是重要的一元,所以,韦伯可以被看做政治权力分层理念的较早提出者。其他社会分层理论家,比如,达伦多夫、普兰查斯(Nicos Poulantzas)等也都尝试按照政治权力分层(参见本书第三讲)。
此种理论具有较强的冲突色彩。我国自古以来就是有突出特征的官僚等级社会,迄今为止,权力之大小、高低依然是社会差别的重要标志,权力资源所能够发挥的作用常常超过财产、收入。因此,根据权力大小划分不同阶层确实可以反映社会利益群体的重大差异和对立。当然,应用此种标准必须小心,要避免因为此种划分而产生的集团对立情绪。
第六,按照文化资源区分阶层。如果就文化分层理论溯源的话,那么,凡勃伦(Thorstein Venblen)于1899年发表的《有闲阶级论》一书可以看做是开山作品之一。凡勃伦在该书中研究了闲暇生活、服装、古代遗风、宗教信仰、高级学识等文化现象与金钱和阶级之间的关系(凡勃伦,1964)。文化分层理论的另一位突出代表是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Pierre Bourdieu),他在《区隔》一书中研究了不同阶层的生活方式与文化,探讨了阶级文化与“惯习”的关系(参见本书第九讲)。此外,迪马季奥等也是研究文化分层的重要理论家(DiMaggio, 1992)。其实,对于中国社会来说,文化分层有久远的历史。比如,从语言文字上看,古代上流社会、士绅阶级书写和使用的是文言文,而普通老百姓使用的是白话文,所以,语言上已经形成了两个世界。对于文化差异表现出的阶级差异,鲁迅小说《孔乙己》中也有记录。到鲁镇酒店来喝酒的穿长衫的和“短衣帮”就代表了服饰不同的两个阶级。孔乙己本属于穿长衫的阶级,却落魄到“穷人”的队伍中来,尽管他还保留着士绅阶级的文化特征。所以,经济分层、阶级区分与文化分层并不总是有一种固定的搭配,并不总是一致的。在按照常规运作的稳定社会状态下,富人阶级会形成“贵族文化”、绅士文化,穷人阶级形成“短衣帮”的文化,文化分层对经济分层、阶级区分起到了固化的重要作用。但是,在社会发生巨变时期,文化分层与经济分层常常会错位。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社会处于巨变时期,仅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就发生了毛泽东主席领导的土地改革、社会主义革命、历次政治运动、“文化大革命”,以及邓小平先生开创的改革开放。由于社会总是处于巨变之中,文化分层与经济分层错位的现象就变得十分普遍。笔者试列出几种表现。首先是“文化破碎”。自古以来,高品位的文化当然容易与士绅阶级联系在一起,结果,在打碎士绅阶级的同时,高品位的文化也被打碎了。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中,试想如果连“旗袍”、西装、高跟鞋也要毁掉,哪里还有高品位的服饰文化呢?改革30多年来,我们确实恢复了很多高品位文化,但是,文化的建设需要“练内功”,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其次是“文化张扬”。中国的富人阶层正在出现,这并不是坏事情,但由于时间太短,一些富人阶层仍然具有“暴发户”的特征。他们唯恐别人不知道他们的财富,在文化的外在符号上极力张扬。比如,用豪华轿车张扬富裕,宾利、法拉利、悍马、劳斯莱斯等牌子的轿车成为他们竞相购买的对象。据报载,英国皇室的御驾宾利牌轿车在中国18个月内售出82辆,售价高的上千万元一辆。此种张扬的文化和生活方式表现为“纸醉金迷”的特征,与中国的国情十分不协调。再次,“文化拾人牙慧”。由于自己的文化破碎了,于是就模仿外来文化。引入外来文化本是好事情,但在太短的时间内大量引入,不辨优劣、鱼龙混杂,结果将负面因素也当作好东西引入。最后是“文化复古”。同样,由于文化破碎了,一时找不到替代物,于是就从老祖宗那里寻找。文化复古也不是坏事情,但是,要复古首先要读懂古代的文化,如果根本就不懂古代文化,结果把一些糟粕也当作好东西来恢复,那就是坏事情了。
第七,社会资源(社会关系资源)。中国人自古就重视社会关系,可惜,我们没有很好的理论构建和理论总结,反而是西方学者提出了系统的社会关系理论。从理论脉络来看,在社会分层中最早重视社会关系资源的有沃纳(W. Lloyd Warner)等人。他们在1949年出版的《美国社会阶级》(Social Class in America)一书中分析了社会网络、社会关系对人们进入上层社会的重要作用等。当然,如果就“社会资本”概念溯源的话,有主张追溯到雅各布斯(Jane Jacobs, 1961)的,也有主张追溯到布迪厄的。后者在1980年发表的《社会资本随笔》中认为:社会资本是“实际或潜在资源的集合,这些资源与由相互默认或承认的关系所组成的持久网络有关,而且这些关系或多或少是制度化的”(李蕙斌、杨雪冬,2000: 3)。科尔曼(James Coleman)则认为:“社会资本基本上是无形的,它表现为人与人的关系。”(科尔曼,1990: 335)此外还有格兰诺维特(Mark S. Granovetter)和林南(Lin Nan)等人,他们则更注重实证研究和对中国社会关系的研究等等。其实,论起社会关系,在实践层面上,中国最为发达。
改革30多年来,在中国社会分层关系发生巨大变迁的过程中,社会资本、社会关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发挥作用的渠道,大多是“熟悉人”关系、社会网络、社会圈子等。笔者在这里使用“熟悉人”一词而没有使用“熟人”一词,因为前者涵括了所有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关系,而后者仅仅是社会关系中的一种。在此,笔者有必要对所使用的“熟悉人”概念做一点解释。“熟悉人”特指在中国的场景下,因多种社会联系而形成的具有比较频繁社会互动的社会关系群体。传统上,人们常说中国是“关系社会”,笔者所说的“熟悉人”就是对我国“关系社会”的概括。在中国,“熟悉人”是社会信任的基础,而社会信任是社会成员能够相互联结、社会得以正常运转的基础。费孝通先生曾经用“差序格局”来概括中国关系社会的基本特征和基本结构。笔者所说的“熟悉人”与“差序格局”是一致的,差别仅在于解释的向度不同。“差序格局”是解释中国人以己为中心而形成的像水波纹一样“近强远弱”的社会关系结构,而“熟悉人”是解释中国人相互联结的本质特征。
改革30多年来,在中国的场域里,“熟悉人”对于资本、资源、财产、收入等的调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知道,改革的本质就是人们或人群利益关系的调整。在不同的社会里,利益调整的渠道是不一样的,在中国,“熟悉人”就是利益调整的重要渠道。
“熟悉人”的类型多种多样,比如,亲属关系。中国社会历来重视亲属关系,传统中国社会是家族、宗族型社会,亲属关系的队伍十分庞大。亲属关系是社会信任、社会团结的主要纽带。正因为如此,责任也是连带的,于是才有所谓“诛九族、满门抄斩”的被视为最严酷的处罚。改革以来的中国社会虽然以小型家庭为主,但家庭、亲属的社会纽带作用仍然十分突出。在急剧转型的中国社会里,当众多业缘关系随着企业、单位的转制而解体以后,传统的社会纽带和信任关系瓦解了,于是亲属关系作为社会依赖、社会信任的地位有所上升。20世纪90年代末,笔者对失业下岗现象的研究曾经发现,根据全国的调研数据,职工失业下岗后,生活来源的主要依靠,排在第一位的是家庭成员和亲戚,其他关系和因素的比例都远远小于亲属关系。同样的道理,在转型中,当家庭某一个成员获得巨大利益后,他往往会将资源在亲属内部再分配,因此,亲属关系也就成为改革以来物质利益再分配的重要渠道。譬如,迄今为止,在中国的私营企业里,老板多是将最重要的经营管理权托付给亲属来控制。所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就反映出中国“家庭伦理本位”社会的基本特征。以上仅以亲属关系为例,说明中国“熟悉人”体系怎样调节利益分配。至于其他的“熟悉人”,比如老同事、老战友、老首长、老部下、老乡、老同学等等,也莫不如此。
由此我们可以总结,转型时期“熟悉人”关系对分层的影响同时存在两个方面:聚集财富的作用和分散财富的作用。在聚集财富方面,特别体现出“关系就是财产”的特点。一些人通过“熟悉人”关系获得了各种具有垄断型的特权,比如土地使用“批件”、各种特殊经营许可证等。通过“熟悉人”来聚集财富,手法十分隐蔽,能够钻很多法律的空子,表面看来是公平竞争,实际上是资源为极少数“熟悉人”群体所控制。而且,很多的腐败、贿赂、回扣、资金返还,也是通过熟悉人实现的。当然,“熟悉人”也有分散财产的作用。如前所述,一些失业下岗人员从家庭其他成员、亲属那里获得救助,就是分散财富的重要例证。那么,“熟悉人”究竟是聚集财富的作用大,还是分散财富的作用大呢?这当然需要实证的数据证明。笔者在此提出一个假设,即亲属关系所起的作用,还是以分散财富为主。其原因如下。
改革以来,我们所承继的是毛泽东的革命所塑造的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该结构的主要特征是阶级结构被打碎了。这样,无论在家庭内部还是在社会组织中,社会网络均表现为较强的成员异质性,即同一个社会网络里有处于不同地位上的社会成员。改革30多年来也没有能够改变成员异质性的特征。比如,在同一个家庭里,有的人发财了,有的人却下岗了。正因为如此,中国家庭内部常常通过社会关系网络交换资源。比如,当兄弟姐妹之间出现很大经济地位差异时,常常是父母出面进行再分配。这种现象是中国社会所特有的,在其他社会很少见到。所以,这是中国“熟悉人”社会经济资源再分配的一种特殊途径。这一途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富差距的危机。
此外,还有一种区分社会群体的因素也可以归入社会关系资源的分层标准,这就是“社会距离”(social distance)。不同社会层次,不同社会阶级之间有着不同的社会距离。按照这种理论,社会距离是反映社会关系亲密程度和等级的指标,它可以用来区分社会阶级。同一阶级或群体成员之间有社会交往的可能性,有社会认同感,可以形成社会交往关系,甚至有密切的接触,社会距离很小。不同阶级之间有社会障碍、社会阻碍,社会距离比较远,人们甚至可以发现不同社会阶级之间的鸿沟现象。奥索斯基曾认为,社会距离是阶级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划分社会阶级的行为标准,不同阶级的行为不同,它也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Ossowski, 1963: Chapter 9)。美国社会学家埃默里·博格达斯(Emory Stephen Bogardus)最早设计了社会距离的态度量表,称为“博格达斯社会距离量表”(Bogardus Social Distance Scales),试图用量化的方法测量人们之间的社会距离(Bogardus, 1925)。
第八,因社会声望资源不同而形成的分层群体。这是一种主观分层模型。社会学历来重视主观评价对社会地位的影响,这是有道理的。因为一个人社会地位的高或低,必须要得到别人或公众的认可。如果没有公众的认可,他的所谓社会地位也就失去了意义。比如,社会上有一些所谓“暴发户”虽然赚了很多钱,经济地位很高,但是不被上流社会认可,结果就进不了上流社会的圈子。
传统的主观分层模型的主要代表有沃纳等人,亦称沃纳学派(Warner School)。沃纳与伦特(P. S. Lunt)、米克(Marchia Meeker)、伊尔斯(Kenneth Eells)等人于1949年发表《美国社会阶级》,提出主观的阶级模型。他们采用了社区居民相互之间声誉评价的方法,提出了六个阶层的观点,即上、中、下三个阶级各自分为两层,六个层为:上上层,下上层,上中层,下中层,上下层和下下层。
帕森斯也是主观分层的倡导者,他认为一个人在社会上地位的高低是由他人的评价决定的,而这种评价是根据这个人所能够做到的与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价值观相一致的程度决定的(Parsons, 1964: 83)。所以,主观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是第一位的,而经济的地位是第二位的。此外,特雷曼(Donald Treiman)也是专门研究声望分层的。他用数据证明,世界各国对于职业声望高低的评价非常接近,也就是说,职业声望的排序并不因各国文化之不同而发生差异,并解释说这是因为社会结构相似所致(Treiman, 1977: 5-12)。
我们知道,声望地位与经济地位常常不一致,比如声望地位很高的人财产地位却可能比较低,对于这种不一致的情况,社会学称为“地位相悖”(status inconsistency)。比如改革前期(20世纪80年代),中国社会曾出现“脑体倒挂”现象,就是指声望地位较高的知识分子,当时的收入地位变得很低,结果引发了他们的不满情绪。再比如,山西煤矿主的一些“暴发户”到京城来狂购豪华轿车,虽然财产很多,但是声望地位很低,被人们嗤之以鼻。同一个社会群体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声望地位也会不同。比如,传统中国社会里老人的声望地位高,村庄里一些争端常常由德高望重的老人来裁决。而改革以来,村庄里以年轻人为主体的农村精英,在流动中获得了较多的经济资源、技术资源和文化资源,因而在村庄中的声望地位有很大上升,甚至超过了老人。
改革以来,我国的声望地位处于很不稳定的状态。笔者曾经用数据证明,我国目前存在“冲突型”的职业声望评价,即社会上对同一种职业的评价产生重大分歧,声望评价的“标准差”很高。数据显示,我们的职业声望评价与国际上多数国家的职业声望评价有着明显的差异,职业声望评价的一致性低于多数国家,冲突性的、分裂性的职业声望评价高于其他国家。笔者以为究其原因,是中国社会正在经历重大的社会结构变迁,传统价值观念体系解体,新的价值观念体系又还没有形成,于是声望评价失衡。所以,声望分层的优点是能反映社会心态,表现出真实互动的社会成员的地位评价,缺点是很不稳定。
第九,民权资源的分配。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西方概念。社会学认为民权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公民权利,包括言论、集会、结社和自由行动等权利,即在法律面前的平等权利;第二,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第三,社会经济权利,包括享受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的权利等。英国社会学家马歇尔(Thomas H. Marshall)在其1950年的著作《公民、社会阶级等论文集》中作了较为详细的探讨。马歇尔认为,早期社会,民权资源是阶级区分的重要标志,有公民权的与没有公民权的、有选举权的与没有选举权的是不同的阶级;随着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发展,一般的公民权利扩大到了社会的各个阶级,既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民权就成为各个阶级共享的资源(Marshall, 1950)。批评者认为,马歇尔是过于乐观了。民权资源在社会阶级、社会群体中的分布仍然是不平等的,特别是在社会经济领域,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的分层差异还非常明显。
民权资源分配所造成的社会分层对于中国是否有意义呢?笔者以为不仅有意义,而且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笔者在以往的研究中已经多次论证过,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十分注重身份等级的社会,身份等级将人分为三、六、九等,这在共和制建立以前的时代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所谓“礼不下庶民,刑不上大夫”。然而,共和制建立以后,确实产生了矛盾,一方面按照宪法的原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另一方面,民权资源又确实不是平等分配的。远的不说,直到今天,民权资源在中国公民中的分配也有巨大差异,这方面的例证最突出的莫过于户籍制度。户籍制度将中国的公民按照他们的户籍登记地而区分为享受不同公共资源的区域群体,人们在教育、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方面当然就会出现民权资源的重大差异。更突出的一个事例是2003年6月20日,中国国务院废止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这个《办法》废止以前,“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稳定经济来源”的所谓“三无”人员(主要是外来农村人口)是可以被关押在收容所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虽然这个《办法》与宪法的民权原则相抵触,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却被社会认可。所以,研究民权资源的分配,对于我们确实有重大现实意义。
第十,人力资源或人力资本的分配。这研究的是由于资历、教育、工龄等的不同而产生的分层现象。人力资本理论的创立者是舒尔茨(Theodore Schultz)、贝克(Gary Becker)等人,他们的研究大大扩展了物质资本的内容(Schultz, 1963)。科尔曼认为,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是不同的,社会资本存在于人与人之间,而人力资本存在于一个人的自身之内,并认为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相互补充(科尔曼,1990: 335~336)。由于人力资源的差异而造成的分层地位的不同,被认为符合“后天努力”原则。在研究社会分层时,社会学常常使用两个概念,一个是“先赋地位”(ascribed status),指一个人与生俱来的、不经后天努力就获得的地位,比如贵族爵位的继承;另一个是“自获地位”(achieved status),指不是先天具有的,而是通过后天努力而获得的地位。这一对概念所内含的价值观认为,先天的地位差别是不合理的,而因后天努力所形成的地位差别是合理的。从这种视角看,因人力资源不同而形成的地位差别属于“自获地位”。
然而,如果比较中国在改革以前和改革以后,人力资源对经济地位、经济收入的影响,就会发现有很大的差异。改革以前,我国人力资源中的年功、资历对工资的影响巨大,一个人在单位工作的年头越多、资历越高,工资就越高。所以,老年人的工资水平高而年轻人的工资水平低。改革以后,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和奖金两个部分。在多数单位,基础工资比例很小,而奖金部分比例很大,而年功、资历仅仅对基础工资部分有影响,而比例很大的奖金部分与年功、资历没有关系,是由业绩、成果、劳动量决定的。这样,老年人当然比不过年轻人的业绩、效绩、成果、劳动量,所以,近年来,我们越来越明显地看到青壮年的工资高于老年人的工资。而且,作为退休金计算的仅仅是基础工资部分,奖金部分完全没有,所以,就出现退休后收入剧减的情况。从经济地位上看,我国社会总体趋势是年轻人的地位上升,老年人的地位下降。
总之,按照以上十种不同的资源可以区分不同的社会分层群体。十个方面的侧重点各自不同,由此划分了不同的分层组合。而这些不同的分层组合所划分的阶级、阶层、社会集团、社会群体又常常相互交叉。在一种标准下处于同一个阵营的群体,在另一种标准下又可能被分解为不同的社会群体。反之,在某一种标准下有差异的多个集团,在另一种标准下却可能被划为同一个集团。韦伯曾经提出三元分层视角,其实,社会分层的体系远比三元分层复杂得多。如果说韦伯的三元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社会群体的利益冲突的话,那么,本讲提出的十种标准当然可以在更为广泛的领域缓解群体间的对立关系。
既然分层的标准是多样的,不同的社会学家自然会采用不同的标准。那么,某一位社会学家,之所以采用某一种标准而没有采用另一种标准,显然有其目的、目标或价值取向。本节一开始,笔者就曾经指出,作为处在市场转型和社会巨变最为重要时期的社会学家,面对十分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探索区分社会地位、利益差别、阶级阶层差别的标准和方法,其目的和目标是想寻找缓和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的有效途径。从这个角度看,以上所阐述的分层的十种标准就是分层研究的十种工具,至于我们采用哪一种标准,那要看哪一种工具更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更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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