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江阴封锁线的经过
一九三七年八月,日本侵略军发动八一三上海战争时,我任江苏省仪征县县长。仪征南滨长江,与当时的江苏省会镇江隔江相望。县境的十二圩,是淮盐的一大集散地,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省人民食用的淮盐多从这里运去,因此在十二圩江面经常停泊着几百只大大小小运盐的民船。这些船民为着代表他们的利益,处理有关共同的事务,设有总机构,名称为“十八帮公所”。这些船的运载量,最大的可载运几千吨,最小的也能载运五百吨;其长度,大者七舱,小者三舱,其造价,大者需两三万元,小者至少也要几千元。
八一三上海战争爆发后第三天,突接省政府密电,派专员杨兆熊、汪茂庆至仪征办理要务,要我到十二圩去等候,他们将直接到十二圩面洽。那时我因办理“兵差”,已经忙得不可开交,前一天就已接到一电,要仪征供应两万吨杨柳枝,还要运送过江,由运河送往前方。但是杨柳枝体大而轻,渡江时若遇到小小风浪就很危险。我正愁着这项任务之难以完成,免不了要以贻误军务论处,又接此电,确实有点慌张。我到十二圩不久,那两位专员也由小轮船专送到来,他们的形色匆忙紧张,到后随即屏退左右,和我单独密谈。原来是:省政府奉海军部电,要求征集大船二百只,限三天内征齐,听候派用。省政府别无长策,所以把主意就打在十二圩江面的运盐船上来了。当时我认为这些船并不属于本县人民,仅仅是停泊在县境江面上的,只有以共赴国难的精神,激起船民的大义,但是交谈时必须说明用途期限,以及将来驶行的地段。不知道是他们不肯说呢,还是连他们也不明白,他们对这些应该说明之点只推说不能擅自解答,须待后命。
为了要选择大船,两位专员决定用第二天的全天工夫,要我跟他们一起到江里逐船查验,挑选妥当。这时停泊在江面的盐船虽有四百多只,可是已经装好了盐,等着开行的约有一百多只,还剩三百来只,其中大船不过百只,要一下子挑齐将不可能。他们说:“先去挑着再说。”于是我立即通过当地的魏区长星夜召集“十八帮公所”的董事及代表们开会,向他们剀切地说明这件事的重要意义和紧急需要,请他们在抗日救国的大义下,一致协助。当然有人提出用途、期限等问题,我们只能语意含糊地说是目前将装运军用品。有些船上住着船主的全家,妇女小孩一大伙,船也就是他们的全部财产。他们的顾虑很大,实际问题也的确不少。那些董事和代表们开了一整夜会,议论纷纷,但都激于爱国热情,最后仍一致同意应征。其次一项决定是:如有损失,须请政府酌情赔偿(这个决定非常重要),因而在天亮之后,他们继续开会,将各船的价值作了公评。
我们听了“十八帮公所”这些决定之后,认为第一个难关已经过了。一清早就乘小轮船到江面去查勘,直到夜晚,挑出了一百二三十只船。八月十七日近午,省政府专员们通知我说,续接指示,着将已经选定的船只尽八月十八日内开往龙潭装运水泥和石子。到这时候,我已猜到一大半:用这些船装载的水泥和石子,很有可能和船的本身一起成为构筑工事的材料。因而再一次召集开会,宣布这项任务,并要求各船妇孺暂时移居镇上,并将较值钱的财物尽可能搬运上陆,同时我令区长征用全镇一切公共房屋和空闲的房屋做好准备。在十八日这一天内已办到八九成,这时候船户们也都有了一种预感,特别是妇女家属们有些已在哭哭啼啼,这种情况一出现,不多时候就由一家哭变成了一路哭。很多大船上的红木床及全套家具,有一人高的穿衣镜等等,堆满在整个江岸。最大的桅杆价值要两三千元,我叫他们索性也拆下来,以免损失。十九日那天,应征的船只都陆陆续续地开出去了,两位专员回省复命,却留下了一切的善后事宜,交给了“地方官”!
几天之后,这些船被凿沉构筑江阴封锁线的消息传开了。船主们悲痛地要求赔补,要求安家,要求贴发川资还乡。我只能一个电报接一个电报地代为呼吁。二十天后,才又由那两位专员携来一笔现款,按照各船原估价值先发三成,其余部分给予书面证明。最后如何,我就不清楚了。
(节选自《上海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二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