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刑法,我们应当保持着对它的好奇
我们一次面也没有见过,甚至在写这个序言之前我都不知他的真实身份。
我和“80后”的余丰泳是微信好友,他几次投稿给我的法律读库,直到某天他发我一份书稿邀我作序。
我看了书稿陡然一惊:英雄出少年!
丰泳从事检察工作多年,有着丰富的公诉经验,善于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几年前他出庭应诉的案件获得过湖北省检察机关“十佳刑事抗诉庭”,2015年又在湖北省“公诉案件多媒体示证比赛”中获得第一名。当然,从书稿中还反映出他的理论功底更是十分扎实。
一说到刑法,人们在第一时间想到的,往往是冰冷的法条、残酷的刑罚。也正因为如此,刑法往往会被贴上“冷酷”“枯燥”“残忍”等诸如此类的标签。但,这一切其实都是误解,都是偏见,如果“刑法”本身可以像《我不是潘金莲》里的李雪莲一样会说话,对于这些贴在它身上的错误标签,它一定会大声地说:“我不是这样的!”
事实的确如此,如果说在所有的部门法中,非要投票选出最有意思的那一个,我相信刑法的得票率一定是最高的。因为在刑法的世界里,你会遇到太多匪夷所思、令你大跌眼镜的案例;你需要在各种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间绞尽脑汁,让自己的大脑进行左右互搏,自己与自己进行一场又一场无声的辩论;你将在情与法、现实与假设间不断地揣摩、不断地思索、不断地建立、不断地打破。所有的这些,都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有趣”。
刑法虽然“有趣”,但这种“有趣”却又不会那么轻易地被人发现。如果你站在刑法的门前,只是简单地把刑法典拿在手里翻弄,你看到的也不过是一些生硬的概念和罪名的构成以及有关刑罚的规定,这样一来,别说“有趣”,估计你连持续阅读的欲望都会被那些条文给磨没了。所以,要想发现刑法的“有趣”,你必须要有一样东西,那就是——对于刑法的好奇心。
好奇心是人类最好的老师。因为好奇,才会产生一探究竟的欲望,才会沉下身子、静下心来去研究那些想要知道答案的问题,才会在这个研究的过程中增长知识、拓展见识,从而获得内心的愉悦。
刑法也是如此,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才是盗窃?强奸罪是否只是侵犯性权利?通奸罪的前世今生?当你把刑法中的一个个罪名放入历史的视角中,就会发现这些平日学习、工作中再平常不过的名词,背后竟然有那么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除了从历史的视角去探寻一个个罪名的渊源,我们还可以想象自己站在地球之外,让自己的目光在东西方的地域中来回比较。从东方的梁山好汉到西方的十二怒汉,从中国的侠客对决到欧洲的骑士决斗,从手刃阎婆惜的宋江到伦敦街区的开膛手杰克,这些原本站在地球两端的人们,都会在刑法的世界中相遇,让你在这些比较中渐渐理解东西方在刑法理念中的同与不同。
对于刑法的研究,是不是永远只能在课堂之中,法庭之上?除了高大上的假发、精致的法袍、慷慨激昂的律师、正襟危坐的法官,刑法距离乡土与基层,到底有多远?刑法所追求的目的究竟是保护人权还是打击犯罪?辩诉交易到底是在维护正义还是在放纵犯罪?也许,当你从校园中走入社会,将过去的所学投入当下的实践,你就会发现自己的疑惑越来越多。刚毕业时的自己,感觉自己已经学过了很多,而如今的自己,却愈发觉得自己不懂的更多。
好在,上述的种种问题,在中国法制出版社的这本《刑法的好奇心》中,都能找到答案。打开这本书,就如同坐上了阿拉伯的飞毯,在刑法的世界中肆意地飞翔,时而冲上高峰,时而穿越峡谷。那些生硬的名词概念变得生动起来;那些曾经苦思不得解的问题有了新的答案;那些过去以为已经无须争论的话题又有了可以解读的新角度。
正如“好奇心”到底是什么很难去解答一样,你也很难对《刑法的好奇心》进行归类。它既有对于刑法理论的探究,又有对刑事实务的思考;既有对刑法历史的回顾,又有不同地域间刑法问题的比较;既有教科书一般的严谨,又有推理小说一般的有趣。所以,在我看来,这样的一本书,就如同刑法本身,它内涵丰富,又不落窠臼,是一种很好的尝试,更是一次勇敢的创新。
对于刑法,我们应当保持着对它的好奇。对于其他,又何尝不是如此。
愿读者都能在这本书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
赵志刚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主任
微信公众号“法律读库”创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