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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情景再现

江某大学毕业后就进入某酒店的行政部门工作,到现在为止已经近十年,马上就可以与酒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一天,江某在空闲时间找到单位领导说起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事,但单位领导却称江某一年后才能签订,现在考虑还太早。单位领导解释说:“这条规定是2007年出台的,生效日期自然是从2007年开始,这样算来你的工作年限还不够十年。”那么,该用人单位的说法正确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依法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由此可见,连续工作满十年中的“十年”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工龄,而非自其生效后开始计算满十年。因此,本案中,用人单位的说法不正确,江某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应当与江某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条文依据

第十四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总结提示

我国法律规定,在某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即可与该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十年中的“十年”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工龄,而非自其生效后开始计算满十年。用人单位拒绝与符合条件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每一个劳动者都应该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