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及时救助工伤职工?
情景再现
刘某是一家钢厂的工作人员。一天,刘某在钢厂工作时,没有发现身后的吊车,不慎被吊车碰倒并压伤。同事们发现后,及时将刘某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救治。由于送医及时,刘某暂时保住性命,但需要在重症监护室里进行观察,重症监护室的花费很大,但刘某的家境一般,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一个4岁的小女儿,妻子也是在外打工,整个家庭根本无力承担刘某高额的医疗费用。于是,刘某的家属来到刘某工作的钢厂,希望钢厂能帮忙进行救助。钢厂领导拒绝刘某家属的要求,并称刘某是因个人工作失误受伤,与钢厂无关,不愿承担任何的医疗费用,刘某的家属很生气。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刘某的单位是否应该及时救助受伤的刘某呢?
依法解答
对员工进行工伤救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也是用人单位应做的工伤保险工作。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包括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对员工公示、做好工伤预防、及时救助工伤职工等,上述所列举的工作内容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做好有关工伤保险工作。然而在本案中,刘某作为钢厂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受伤,需要钢厂及时进行救助,此时钢厂作为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对刘某进行救助,包括提供医疗费用等,拒绝提供帮助的行为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刘某的家属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刘某的合法权益,使刘某得到及时的救助。
条文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总结提示
用人单位应做的工伤保险工作有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进行公示、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和及时救治工伤职工等。当用人单位没有尽到上述的责任和义务时,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