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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时间因保护单位利益被他人打伤,可以算作工伤吗?
情景再现
郑某是一家医院的保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医院的安全,维护医院内的公共秩序。了解郑某的人都知道郑某工作认真负责。最近医院里接收了一个孕妇,由于孕妇体质不好,主治医生建议孕妇剖宫产,但是孕妇及家属坚决要求顺产。结果在生产的过程中,孕妇大出血最终死亡。家属不能接受这一事实,等手术结束后,便召集所有的家属对主治医生围追堵截,主治医生一直耐心地解释,但是这些家属并不理睬医生,甚至动手打该医生。郑某等保安闻讯赶到后,便制止家属的行为,家属们却蛮不讲理地将郑某打伤,使郑某的左臂受伤。郑某在工作时间内因保护单位利益被他人打伤,可以算作工伤吗?
依法解答
在本案中,郑某的情况依法属于工伤。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包括为保障本单位的利益与不法分子作斗争而遭受人身伤害。在本案中,郑某作为医院的保安,其负有保护医院秩序和人员安全的责任,他保护主治医生的行为是在履行工作职责,也是为了保护本单位的利益,因此他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被家属打伤的情形算作工伤,依法应享受一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条文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总结提示
我国工伤保险的出台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工伤保险条例》中处处体现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当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责任或者为了保护单位利益而受到意外伤害的,应算作工伤,劳动者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