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篇 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
第一章 企业家落马给自身及家庭带来重创
法律风险:作为律师,本书作者在执业过程中,每次在监狱或者看守所会见完昔日叱咤风云的企业家之后,都会感慨万千。企业家被采取强制措施羁押或者入狱后,承受了毁灭性的打击,昔日风采不再,取而代之的往往是颓废沉沦、沉默寡言。企业家们的配偶和子女们在他们出事之后更加不知所措,甚至承受着比企业家本人更大的打击和压力。
律师忠告:企业家应珍惜自由和生命。一旦落马,将对企业家自身身心和家庭成员造成重创。
2007年11月6日,星期二,北京市××看守所。
不论什么罪名的犯罪,看守所是犯罪嫌疑人落网的第一站。
今天一大早我就驱车来到北京市××看守所。北京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刘明慧董事长被羁押在这里。
昨天下午一点多钟,我正在律师事务所午睡。突然意外地接到刘明慧董事长的夫人——王老师的电话。在电话中,王老师用十万火急的语气告诉我,她刚刚接到公安局通知——刘明慧出事了,被关押在北京市××看守所,请求我尽快安排,到看守所和刘明慧董事长会见。
作为北京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我和刘明慧总经理的交情已经有好几年了。刘总今年才39岁,是一个知识渊博、为人和善、翩翩风度的企业管理者,为人讲义气、做事有魄力。除了业务关系之外,我们的私交也不错,因此我当即办妥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所需的全部手续。驱车一个多小时赶到看守所会见预约处,把《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和《会见申请表》等文件交给当班的李警官。
会见安排在第二天的上午10点半。一大早我就赶到看守所。来到执勤的、表情严肃的荷枪实弹的武警站岗处等待会见。经过严格地核对律师执照、核对律师执照上面的照片和本人之后,警务人员发给了我进门牌(进门牌上写着“请务必保存好此牌,丢失后执勤武警将拒绝出门”)。来到看守所里面,来往穿梭着不少提审犯罪嫌疑人的警察、检察官,也有一些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有些犯罪嫌疑人没带脚链,有些则带着重重的脚链,步履蹒跚地慢慢在监区走动。
我将《律师会见单》交给看守所内当班的警察,填写完会见表格,他们开始“提”犯罪嫌疑人。不一会儿,刘明慧董事长出现在会见室的玻璃那边。
才两天时间,刘总彻底变了!在出来之前,刘总恭恭敬敬地对狱警报号:“报告,2125号,刘明慧,会见律师。”我终于见到刘总,感觉刘总看上去非常憔悴,眼睛红红的,布满血丝,很明显是睡眠不足和精神压力过大,和平日在大班台后面的从容不迫、红光满面完全判若两人。
刘总涉嫌的罪名是职务侵占罪。案情事实比较简单:去年10月底刘明慧利用担任的董事长职务便利,侵占了公司一笔六十余万元的货款。因为案情基本清楚、简单,因此会见的内容基本上就是我向刘总了解一下案情事实经过、被羁押经过和是否遭受刑讯逼供。此外,还向他解释了什么是职务侵占罪以及刑事法律责任。我告诉他当时的相关法律规定,侵占六十余万元已经属于法律规定的“数额巨大”情况。如果最终犯罪事实被认定,他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能并处没收财产等等。
我真不情愿从我嘴里说出刘总可能会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样的话。而刘总听我解释完毕其涉嫌的罪名和量刑幅度之后也是浑身一颤,可能他根本没想到要面临这么重的刑事处罚。看到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无助和伤神!我甚至感觉到这是我的错——似乎法律不该规定这么重的刑罚。但是法律是无情的,它不会特别针对某一个个人更严格或者更宽松。
会见完刘总,我从阴暗的看守所会见室出来,看见阳光明媚的天空,却怎么也没有轻松的感觉。突然想起一个专门报道监狱新闻的记者朋友的网络昵称是“最爱阳光灿烂”——是啊,只有失去自由、无法被阳光普照的人才明白生活在阳光下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刘总的夫人王老师早就等在看守所门外。王老师急切地想知道刘明慧现在的情绪、情形。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此刻是无法会见到犯罪嫌疑人的,只有律师才能够会见。因此如果家属想知道犯罪嫌疑人在里面的情况,只能通过律师会见后转述。看见王老师的黑眼圈和疲惫的眼神,我估计她也是一夜没睡。我向她介绍了刘总在里面的情况,为了避免她太难过,我还是没告诉她刘总那憔悴的面容、布满血丝和无助的眼神。
刘总的父母身体都不是很好,一直和刘总夫妇居住在一起。王老师一直照料他们父母的起居生活,加上刚刚上高二的孩子,两口子总是感觉经济压力比较大。平时这些压力还有两个人扛着,现在刘总一出事,王老师感到天都塌下来了!王老师没敢把刘总出事的消息告诉父母,担心父母知道消息后会受不了。对孩子,王老师也只是说爸爸出差了,要过几天才能回来。可是,这不是长久之计啊!他们迟早要知道事情真相,迟早要面对这个残酷的事实!一个企业家出事,必然导致企业家自身失去自由乃至生命,随之而来的则是一个家庭全部成员的痛苦、心碎和陷入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