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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的婚姻有效吗?
现实困惑
已婚妇女秦某在网上认识了网友刘某,二人很快坠入爱河。2008年5月,秦某瞒着丈夫蓝某,前往网友所在城市珠海与其登记结婚。2008年10月,蓝某得知此事,于是向法院申请宣告秦某与刘某的婚姻无效。秦某与刘某的婚姻有效吗?
律师答疑
秦某与刘某之间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所谓无效婚姻,是指不具备婚姻成立的法律要件,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我国《婚姻法》第十条对婚姻无效的情形作了列举性规定,其中第一项就是重婚。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无论是通过登记而构成的法律上的重婚,还是通过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构成的事实婚姻,婚姻关系均属无效。
本案中,秦某在与蓝某已经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又同刘某再次登记结婚,构成重婚,此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法理荟萃
一夫一妻制是我国法律的规定,也是大多数国家对于婚姻关系的规定,一夫多妻或者多夫一妻都是违背法律规定的,不会获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