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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对同一自然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于申请宣告死亡与申请宣告失踪冲突的,如何处理?
答:民法总则第四十七条规定:“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则应当宣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