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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不断深化,市场交易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日新月异,相关的纠纷案件也不断增加。目前,按照北京市法院系统的审判职能分工,商事审判庭主要负责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等商事合同案件、担保案件、保险案件、票据案件、公司类案件以及土地承包合同类案件的审理。市场经济同样是法治经济,商事审判应当在经济改革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大兴法院民四庭作为本院商事审判庭,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审理了大量商事案件,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化解社会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
案例是展现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鉴于此,大兴法院民四庭法官特别甄选了所审理的若干商事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有的在案件事实查明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有些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一定典型意义,每一篇案例后面都有法官撰写的点评,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裁判思路等作出了介绍分析,反映了办案法官对具体案件的所思、所想、所得。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司法改革继续深化、依法治国不断推进,商事审判工作将面临诸多新问题、新目标、新使命,我院将进一步做好商事审判,为首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