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尔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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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军团的骄傲

时过境迁,造化弄人啊!我始终不愿相信,我现在竟然在波士顿郊外一个宁静的牧场中过着简单平凡的乡村生活。这个叫作“雪莉”的普通马场属于商人保罗·利维尔。其实,我没什么好抱怨的——我生活的环境十分舒适,也不再当班。

但是,带着一丝渴望,我有时会忍不住回想起过去那些荣耀和胜利。

看看吧,我,谢赫拉沙德,曾经是女王麾下骑士团中最受尊敬的坐骑,一度在苏格兰国防军中尽享赞誉,最后,作为一个脚力,还成为皇家第十四军团的骄傲。现在,我却变成了如此平凡的存在,难免黯然神伤。

有没有可以理解我的历史学家,将我的故事恰当地讲述出来?并不会有这样的人存在,所以我只好以自己的方式来讲述,是什么导致我的身份发生如此大的变化。

这一切都要从愚蠢、顽固、难对付、该死的殖民地居民说起。他们一心想要与神圣的当权者——英国王室和至高无上、享有最高权威的乔治三世大帝对抗。

我还清楚地记得,在离开英格兰之前,国王出席了我们最后一次检阅仪式。如果他骑一匹英俊威武的战马出场,会给人们留下更深刻的印象,但他却坐在一把藤条编制的轮椅中,并且还将脚放在一个特别难看的垫子上。这对于一个受到严重的痛风折磨的人来说是非常必要的,这种病在当时是极为常见的。尽管如此,国王陛下的眉宇间仍旧散发出皇室的气概,分列式表演开始后,他疲惫地挥着手向我们示意。

这是我整个军旅生涯中最激动的时刻。

我被洗刷干净,毛发梳理得像绸缎一样光亮。我的马蹄因擦了蹄油而变得焕然一新,我的鬃毛上编了绸带。我的马具用肥皂仔细地擦洗过,闪耀出黄铜本来的光芒。我跟随着乐队号角的嘀嘀声与定音鼓的轰鸣声,时而转圈,时而踏着激昂的步伐。我确信,现场没有一匹马能得到比我更多的赞誉。当然,也没有人比得上我对军人职业的狂热和自豪,尤其是能在国王陛下的军队中效力。

在这个难忘的场合,我的骑手正是我的主人——中尉塞德里克·诺埃尔·维维安·巴恩斯特布尔准男爵,一位老牌英国军队里的绅士和军官。他完美地诠释了理想中军队士兵的样子。他刚满二十一岁,瘦高的身材(并不是瘦弱),拥有专属于征服者的非常傲挺的鼻子,其形状很像海鹦,但是没有那么花哨的颜色。他受到上天的眷顾,同我一样拥有漂亮坚固的牙齿。这个巴恩斯特布尔家族独有的重要特征非常明显,因为他的嘴总是微张着,并且下巴上的肉稍微有些突出。

巴恩斯特布尔准男爵在两岁的时候不幸被护士失手摔到地上。在这之后,他淡蓝色的眼睛总是持续不断地流泪,并患上了轻微的语言障碍——可不只是说话断断续续或口吃,而是两者兼有。

很不幸,在这个伟大检阅仪式的早上,我的主人几乎一直在睡觉。前一天的晚上举办了一场专为军官送行的晚宴,并持续到天亮。我的中尉是一个必须睡够十小时,才能在第二天保持清醒的人,所以他那时很难睁开眼睛。然而,我比他更熟悉分列式的各种队形变化,完美无缺地表演着,才使别人没有注意到他犯困的样子。

达哥摩尔·达尔林普尔先生是第十四军团的陆军上尉和我们远征队的司令,巴恩斯特布尔中尉是他的副官。这个早上,倒霉的陆军上尉同样在打瞌睡,当丝缇尔顿大主教献上祝词的时候,他不仅睡死到快要栽下去,还大声地打起鼾来。他骑着一匹俊逸的战马,名叫阿贾克斯。阿贾克斯有着卓越的平衡感,在当时的环境下,极其机敏地使陆军上尉稳如泰山地坐在自己的背上。但是,鼾声仍旧让主教非常生气,这点使阿贾克斯非常自责。

一两天之内,远征队就要开拔了。不得不说的是,我们将要去的是一个非常糟糕的地方。我们的队伍由第十四军团与第二十九军团步兵队和拥有两门野战炮的第五十九军团分遣队组成。

根据秘密指令(掌管封印的人忘记封住它了),我们此行的目的是占领殖民地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港口。[1]

我们将捍卫皇室王族的统治权威,镇压那些不守规矩、经常滋事的人发动的暴动,确保国王陛下粮仓的安全,并时刻展现出自己的英勇与尊贵,这才是一个真正的英格兰绅士和皇家士兵应有的样子。

我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令人感到恐惧的旅行。这是我第一次在海上航行,但是阿贾克斯已经有过好几次出海经验了,他说自己经历过更糟的。我无法想象他们都经历了些什么,因为对我来讲不会有比这次更糟糕的航行了。

我们住在非常老旧甚至还漏水的底舱中,可这条船居然被称为“光荣”号。底舱没有灯,空气稀薄。我们睡在发霉的干草上,吃同样发了霉还长满象鼻虫的粮食。至于喝的水,我简直难以形容。老鼠四处乱窜,大摇大摆地在我们眼前吃东西,甚至啃我们的蹄子,使我们难以入睡。马厩从没被打扫过,更别提给我们清洗和梳理毛发了。

本该伺候我们的人占用了我们头顶上的那层船舱,这成了我们的噩梦。他们是一群正在监狱里服刑的囚犯,被官方派来滥竽充数。这帮人一直都在酗酒和打架。阿贾克斯和我算是幸运的,被指派照顾我俩的暴徒是因为偷马被关进监狱的,所以他对马算是有所了解,与其他不幸的同伴相比,我们吃的相对好一些。

我们十分嫉妒炮兵队的那些战马,他们的马厩在另一艘名叫“莫测”的船的露天甲板上!当然,他们要应付各种各样的天气状况,并且其中有三匹马被暴风雨卷到了海里,但是我想我最嫉妒的就是这三匹马了!

从那些所谓的马夫的谈话中,我了解到远征队的其他成员。一共有四艘船用来运送军队,大家的情况都差不多,不过其他船上的人一天能喝上三次朗姆酒,天气好的时候还可以去甲板上转转。士兵被严密地监视着,然而依旧有些人表现出不爱国的倾向,跳进了大海。那艘叫作“雷鸣”的船最舒适,专供长官和他的仆人们使用。此外,这次远征还派有四艘护航舰,分别叫作:“无法”号、“无能”号、“无用”号和“无理”号。

我们的航行花了一个月多一点儿的时间,阿贾克斯认为这相当快了,但在我看来简直是一场做不完的噩梦。真正让我感到值得庆祝的时刻,是一七六八年九月的最后一天,长久以来持续不断的航行终于结束了,抛锚时的锁链声一直在船上回荡着。事实上,我当时太虚弱疲惫了,以至于根本注意不到这些。直到马夫跌跌撞撞地跑下来扔给我们令人生厌的晚餐时,这一切都还没引起我的兴趣。

我想,我们应该是停靠在波士顿港了。明天我们就要登上陆地,人们将会刮掉胡子,整理好皮带,擦亮兵器与装备,熨平制服,将头发梳理整齐……

却没人想起我们这些战马。


[1] 1767年,英国财政大臣汤森提出一系列法案,目的是提高英国在北美殖民地的税收来支付省长和法官的薪金,并惩治纽约未能遵守1765年的地区法,史称《汤森法案》。该法案遭到殖民地人民的强烈抵抗,促使英国军队在1768年出兵波士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