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手兴家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2章 香港神话与家族传奇的开端

不少家族或个体的故事,已零星散落地记载于不同论述或著作中,有些让人耳熟能详,但更多更大的部分——尤其在内外局势发生巨大转变时家族如何紧抓机会、乘时而起,以及他们之间有何交往与合作等,则记录不详、所书甚少,有些甚至近乎销声匿迹了。

寻找创富与缔造商业传奇的主角

香港逐渐发展成国际大都会的故事,过去一直被形容为“神话”——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联系网无远弗届、社会制度相对健全高效、人文气质多元开放等。我们每天忙忙碌碌,很少停下步伐,放慢生活节奏,想想这个“神话”到底是如何发生的?香港实际上是依靠什么条件突出重围的?发展过程又曾遭遇何种挑战与挫折?未来又应如何强化本身的优势?以及在改善缺失与不足的同时,当内外形势千变万化之时,应采取何种策略再攀高峰呢?

诚然,对于香港的“成功事例”,民间著作可谓不少,1997年回归前的讨论尤多,而分析角度则颇有不同。

学术界的分析虽然五花八门、各有角度,也各有可取之处,但往往只从宏观角度入手,并流于表面,缺乏纵深及兼顾时局逆转带动社会蜕变的意识,因而令人对香港商界的成功故事有一种比较肤浅的认识。

有鉴于此,本书的分析将由社会结构的最重要及最基本单位——家庭或家族(为方便讨论,后文一律以家族称之)入手,并沿寻企业家如何创造财富、打拼事业,进而带动经济发展的视角,以家族及企业的成长、壮大、调整、东山再起或分家后下一代另起炉灶等不同的发展轨迹为例,探索、折射香港社会走过的曲折历程,从而证明香港的成功故事,其实是数代香港人以血汗辛勤耕耘、用心栽种所取得的成果。

可以这样说,香港过往所取得的成果,不但得来不易、道路坎坷跌宕,过程更充满辛酸,而背后更有无数触动人心且鲜为人知的大小故事:有些故事是穷小子白手兴家成为大富豪;有些是热心推动社会运动、帮助弱势群体;有些是专注教育,致力于提升港人教育水平;有些是尽心尽力灌溉香港这片“文化沙漠”,希望造出绿洲;当然也有埋头科学研究、醉心体育运动;甚至皓首穷经,希望寻求学术突破;更有不少只属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坚守己任、恪尽本分、努力打拼以求改善家人生活质量的平凡故事。

不同阶层为追寻各自的人生理想及生活目标而打拼的故事,散落于社会各个角落,有些有幸成为社会焦点,吸引传媒的注视及报道,令他们的故事广为流传;但不少却默默无闻,随时光流逝而灰飞烟灭,仿佛沙滩上的足印般在大浪冲刷后再没了痕迹。

虽然如此,我们却不能否定,这些各有不同的故事,是香港成功故事不同段落及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这些故事编织并汇集起来,既能丰富香港故事的内容及养分,更可令其情节显得有血有肉,也更富人情味儿。而这正是驱使我们尝试学习两千多年前史学泰斗司马迁编写《货殖列传》时的精神与做法,沿着不同家族的发展轨迹,勾勒不同家族在不同时代各展所长,在不同层面发光发热的独特际遇与经历,用实例证明“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匮少”的道理。

若从历史学者黄仁宇所倡议的大历史视角看,中国商人能够充分各展所长,赚取及积累财富,并取得受人艳羡的社会地位,古有先秦时期,近有英国殖民统治时期的香港。正因这个特殊历史背景,笔者相信,透过对不同家族故事的发掘及探索,我们既可更为实在及具体地了解香港如何在开设外贸港口后,在不同时期、不同层面上发挥本身贯通东西、聚合“华洋”及连接中外的枢纽角色,同时更可十分深刻地体会近代中国几经劫难、历尽沧桑的发展,以及其政治形势的波谲云诡,甚至可借此了解作为华人社会的香港,走进现代资本主义道路的过程与重心所在。

在之后的篇章中,讨论焦点将集中于如下六个重要层面上:

其一是家族的崛起及发展轨迹。本书将讲述不同时代及不同模式的创业和经营故事及华人家族企业的商业伦理、创业精神与管理哲学等方面独特且有趣之处。另外,我们也将讲述不同家族如何动员子孙们的积极性,或是如何在风起云涌的时局中紧抓机遇,施展浑身解数,以争取家族的最大利益,奠定家族在香港商界的历史地位的发展轨迹。

其二是家族的壮大及多元化策略。此重点在于阐述不同家族在港谋生并站稳脚步后,如何凭借取长避短的方法争取发展空间,并借多元化策略,一方面消解内部矛盾与冲突,另一方面集中分析及降低其发展风险,保障家族长期兴盛的不同方法。

其三是家族的婚姻特质与妇女角色。此部分虽是确保家族繁衍不绝时不可或缺的一环,但在过往的讨论中却相对缺乏,令妇女在家族、企业及社会所做的贡献未能全面呈现,而妇女在父系社会的传承角色,在过往研究中常被忽略,本书也会在这方面多做深入的探讨和分析。

其四是家族人脉及社会网络的经营。除了按社会既定制度运作,不同家族同时也会建立各种人脉关系与社会网络,一来扩展生存空间,寻找发展机会;二来可视作家族在不同层面或时期抵御冲击的屏障;三来更被看作防止风险及提升竞争力的互补机制。对于以上种种令人入迷的社会行为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笔者也会深入浅出地谈谈以上不同类型的人脉关系,以及社会网络的特质,并说明其对家族延续的作用。

其五是家族的兴衰及传承特点。华人家族常被指“富不过三代”或“君子之泽三世而斩”,更闹出不少兄弟内斗及亲人反目等争夺家产话题,而“诸子均分”的继承方法,则被指不利资本积累。到底这是怎么一回事?又说明何种发展规律?本书会进行深入讨论。

其六是家族的传统及文化基因。重视血缘、讲求关系,以至用人唯亲、强调内外亲疏之别等,一直被指是妨碍华人家族、企业及社会发展的因素。但如果深入一点儿看,它又是华人社会经济充满动力的一个力量泉源。儒学大家钱穆曾言简意赅地指出:“中国文化全部都是在家庭文化上筑起的。”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中国家族文化有何独特之处呢?背后反映了何种思想及核心价值呢?又对未来发展有何启示?

对于以上的连串疑问,笔者在最后阶段会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综合性的观点和分析。一句话概括,造就香港“神话”的,是无数家族——有大有小、或中或西——数代人的辛勤汗水和默默耕耘,将他们的故事不折不扣、不夸不狂地和盘托出,力求反映事实,折射历史前进的轨迹,则肯定有助于我们对所处社会的认识和了解。

渣甸与麦地臣:港英政府的辅佐家族

我们常说,社会由无数像细胞一样的个体(人)组成,而这些个体又必然来自家族——生于家族、长于家族,他们在家族接受礼仪及道德价值等教育,然后积极打拼,以改善家族成员的生活水平,为家族争取荣耀,再开枝散叶,延续家族血脉,令其繁衍不绝。可见对家族发展的深入探索和分析,其实牵动了社会发展的不同经脉及肌理,既值得高度重视,也应有全面的研究及充分的掌握。

掀开香港历史的第一篇章,我们不难发现,一直默默无闻的中国南方蕞尔小岛,因鸦片战争走进了历史。而间接牵动这场战争,并促使英国政府占领香港,在香港开设外贸港口后又在政治、经济,以及商业贸易等不同方面呼风唤雨,成为香港首屈一指大家族的,正是英国苏格兰裔的渣甸家族(Jardine family)及麦地臣家族(Matheson family)。令这两个家族走到一起,达到日后富可敌国的商品贸易,则是走私鸦片,而主要的合作平台,则是怡和洋行(Jardine Matheson Ewo & Co.)[1] ——一家香港开设外贸港口以来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英资财团。

这家至今在国际商业舞台仍极具影响力的公司,创立于1832年。其主要奠基人是威廉·渣甸(William Jardine)及占士·麦地臣(James Matheson),公司名字是两人名字的“组合”。前者生于1784年,是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船队的一名随船医生。后者生于1796年,也曾任职于英国东印度公司,二人约于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先后到达香港。

威廉·渣甸虽是医生,却不认同吸食鸦片会上瘾及损害健康的实情,在行医期间注意到鸦片贸易在中国的巨大市场和极具吸引力的利润,最后于1817年选择弃医从商,脱离东印度公司,以自由商人的身份走私鸦片到中国。[2] 占士·麦地臣大约比威廉·渣甸早两年脱离东印度公司,成为自由商人走私鸦片到中国。据说,二人首次相识的地方在广州,而促使他们日后走到一起的原因,则是对鸦片生意的志趣相投、目光一致。

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前后,二人一同经营茶叶及丝绸的贸易。与走私鸦片方面最为活跃的麦尼克洋行(Magniac & Co.),成为合伙人。自二人加盟后,麦尼克洋行的业务发展更为急速,此举令鸦片在华走私的问题更趋严重,但威廉·渣甸与占士·麦地臣的身家却暴增。鸦片走私虽利润丰厚,但风险极高。一方面是政府的打击可令其血本无归,另一方面则是货船在汪洋怒海行驶,若遇惊涛骇浪可能导致人货两空。所谓“上得山多终遇虎”,大约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麦尼克洋行便因商船遇上海难导致严重亏损,并于1831年倒闭。

麦尼克洋行的倒闭虽令威廉·渣甸及占士·麦地臣蒙受一定的财政损失,但由于走私鸦片利润极为丰厚,二人重整旗鼓,迅速于1832年携手创立渣甸洋行,主要业务当然仍是走私鸦片,而营业额更比过往突出。1834年,东印度公司因在华的垄断行为被政府终止进而倒闭,具专利性质的公行制度也画上了句号,渣甸洋行更在市场突然开放的时刻乘时而起,生意扩张得更急更快。

由于渣甸洋行能在贸易发展出现历史性转变的时刻先人一步,因而能够突出重围。在对中国内地贸易及走私鸦片中获利丰厚,身家财富暴涨的威廉·渣甸,据说早于1834年时,已向时任英国驻华商务监督劳律卑(William Napier)建议,以强硬手段逼使清政府就范,接受英国的通商要求及条件,可见此时家族已开始利用其不断壮大的经济资本以影响政府政策了。而威廉·渣甸更因懂得“钻空子”,以及敢拼敢搏的个性,被当时社会称为“铁头老鼠”(the iron-headed old rat)。

正因威廉·渣甸的经营手法十分进取,又懂得在不同层面上争取政府配合,加上其商业网组织紧密,洋行业务表现一直一枝独秀。据估计,在鸦片战争之前,该洋行在当时广州的外贸份额,占了接近三分之一的比例(由于当时只有“一口通商”,此比例即等同占全国外贸的比例),洋行旗下更拥有多达七十五艘货船。

由于吸食鸦片容易上瘾,损害健康,并因此导致危害家庭、社会及经济问题,清政府在1838年年底终于决定禁止其输入,并派出钦差大臣林则徐赴广东主持其事。或许是早获风声,威廉·渣甸于1839年1月(另一说法是1838年11月)离华返英,将管理权交到占士·麦地臣手上。

1839年3月,林则徐抵达广东后,要求洋商交出手上鸦片并销毁,下达禁令不能再向华输入鸦片,但行动受到以英人为首的洋商反对,令中英关系大为紧张。其时,已返抵英国的威廉·渣甸,于同年10月上书英国首相兼外交大臣巴麦尊(Henry Palmerston),再次提及英国必须以武力强逼清政府就范,并建议英军占领香港作为贸易据点,此建议影响了英国政府的最终决定,也成为香港日后被殖民统治的起因。

翌年6月,一场因走私鸦片导致的战争终于爆发,而英国远洋海军凭着船坚炮利,击溃了以刀矛剑戟为主力的清兵,促使了日后连串的不平等条约的签署。英军在击溃清兵后,与接替林则徐为两广总督的琦善进行谈判,并迫不及待地于1841年1月26日登陆占领曾被威廉·渣甸提及的香港岛。

可以肯定地说,香港开设外贸港口不久,于1841年6月港英政府立即拿出已被视作“皇家土地”(Crown Land)的香港地皮进行拍卖,筹集经费以支持其管治及运作。英军登陆后,在港设立贸易据点的渣甸洋行也近水楼台,除了中得中环一块地皮,还购入铜锣湾海旁(东角四周)近六万平方尺[3] 的地皮。

由于东角面临鲤鱼门深水海港,该海港的入口狭窄,但内港则水深港阔,能供吃水量庞大的远洋货轮停泊,此地接壤黄泥涌的大片农地,背后则有渣甸山(此名称的由来自然与该洋行掌控了整个铜锣湾有关)及柏架山等山峦环抱,因而可得四周陡壁保护,阻挡强台风或西北风吹袭,同时又有充足平地兴建货仓、住所或商业楼宇,可谓极具发展潜力。

渣甸洋行能在香港开设外贸港口不久即购得如此理想的地皮,作为日后发展业务的大本营,反映了当时占士·麦地臣独具慧眼、目光锐利的经商头脑,也同时说明该洋行很可能早已对香港的山川地理及海港状况有充分了解,甚至可能早已获得港英政府默许,让其可以在拍卖场上“拍”得该地皮。

渣甸洋行拍得东角一带地皮,在着手兴建货仓、办事处及住宅的同时,威廉·渣甸在英国被推举为国会议员,名正言顺地登上英国政坛,其家族及渣甸洋行对香港政治与商业的影响与日俱增。据说,威廉·渣甸成为国会议员期间,曾向首相巴麦尊多次建议,其中不少与“鸦片战争”后向清政府争取更多赔偿及更大利益有关。

1843年,渣甸洋行在东角的货仓、办事处及住宅等落成之际,威廉·渣甸在英国去世。[4] 同年,一直在港主持业务的占士·麦地臣离港返英,并获推举为英国的国会议员,似是填补威廉·渣甸的空缺。自占士·麦地臣离去后,渣甸洋行在港业务的领导大权交给了其外甥亚历山大·麦地臣(Alexander Matheson)[5] ,而威廉·渣甸的侄儿戴维·渣甸(David Jardine)则出任副手,两个家族的第二代开始走上接班之路,其继承与合作过程似乎没有太大问题。

1844年,渣甸洋行在东角的货仓、办事处及住宅陆续落成,并将原本设于澳门的总部搬到香港,计划进一步拓展业务。然而,受外围经济环境不景气的影响,加上开设外贸港口之初的香港制度尚未建立,难以吸引投资者,香港的商业不久即陷入低潮期。受到开设外贸港口首个经营环境欠佳的浪潮打击,不少较冒进的洋行被迫倒闭停业,《泰晤士报》更在1846年4月6日指香港的商业地位已大不如前。

由于起初被炒得火热的地价及租金已大幅回落,但政府所订的租金则没随着市场同步回软,不少洋行大感不满。开设外贸港口伊始即被视作英资龙头企业的渣甸洋行,自然也满腹牢骚。据说,身在英国的占士·麦地臣,曾在1847年5月呼吁英国政府促使港英政府改变政策,宽减地租,便利商业。受本身财政紧绌所限,港英政府实在无法接纳占士·麦地臣的意见,因而引起英资商人的群起反对,当时的港督戴维斯(John F. Davis,任期1844年-1848年)则因不肯让步而成为英商的眼中钉。而他任满离港时,更遭到英商冷待,乏人送行,可见当时英商力量之大,连港督也不给情面。

针对英商的不满和多方施压,港英政府最终采取政治“让权”政策,以吸纳英商精英进入立法局。渣甸洋行的大班(当时社会对洋行老板的称呼)自然成为重点吸纳对象。根据这一安排,新任港督文咸(George Bonham,任期1848年-1854年)于1849年12月宣布委任渣甸洋行的戴维·渣甸及来自占美臣洋行(Jamieson How & Co.)的易嘉(James F. Edger)为立法局非官守议员,令该家族对香港政治的影响力更为单刀直入、无人能及。

此后接近一个世纪,立法局(后来伸延至行政局)的其中一个席位,必由渣甸洋行的代表出任。举例说,戴维·渣甸在1856年去世后,该席位由其弟约瑟·渣甸(Joseph Jardine)顶替;约瑟·渣甸于1860年因病退下火线,则由波斯富(Alexander Percival)接替,他来自占士·麦地臣太太的家族。在十九世纪末,其他渣甸洋行老板又曾担任立法局议员职位的还有韦涛(James Whittall)、威廉·凯瑟克(William Keswick)、占士·凯瑟克(James J. Keswick)及亨利·凯瑟克(Henry Keswick)等,威廉·凯瑟克是威廉·渣甸姐姐的后代,此分支日后取代渣甸及麦地臣家族的位置,成为渣甸洋行的领头人,对香港政商各界的影响力,可谓巨大而直接。

经历开设外贸港口初期一段经济低潮后,香港的经商环境开始复苏,渣甸洋行的业务更因政治上的有利位置,促进其本来的业务,如鸦片、茶叶与丝绸贸易不断发展。至于其他投资较大、回报也较高的生意如运输船务、银行保险、码头货仓及制糖制绳等,更因其强劲政治力量而火乘风势,迅速发展起来,其中最重要一环,则非土地买卖莫属,并进一步强化其把控香港政治经济命脉的地位,令其作为港英政府拥护者(kingmaker)的角色更为突出,傲视同侪。[6] 一直被视为战前香港首富的何东家族,不少成员便曾出任渣甸洋行的总买办、买办及助理买办等职位,可见彼此间密切的关系。

虽然渣甸洋行背后的主要家族在香港社会叱咤一时、呼风唤雨,甚至指点江山、支配香港发展,对政治与商业的影响可谓无出其右,也曾对香港的建设做出贡献,但他们始终无法摆脱曾经向中国输入鸦片,以及挑起侵略战争的原罪,今日无论“中西华洋”社会,仍有不少人对之耿耿于怀,不愿宽恕原谅。

高三贵家族:游走“华洋”之间,结交黑白两道

如果渣甸与麦地臣家族在十九世纪的迅速崛起,反映了中西贸易的方兴未艾与香港开设外贸港口之初的机会重重,那么本节将要介绍的家族,则反映了“华洋”接触之初能够掌握中英双语是多么吃香,这一技能甚至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地居间致富。而这个家族的特殊经历,更可以作为洋人移民在同样变幻莫测的社会环境中大起大落的证明,显示那段时期的香港社会,不但波谲云诡、巨浪滔天,并弥漫着为了发展可以不择手段的扭曲价值观。

表面看,高三贵的名字像是华人,但实质是洋人,也有说他是混血儿。高三贵又名高和尔,英文名字为Daniel Richard Caldwell(丹尼尔·理査德·考德威尔)。综合不同文献记载,他应是苏格兰人,父亲是军人,曾驻守用于流放拿破仑而闻名于世的圣海伦娜岛(St Helena)。据说高三贵也是在该岛出生,后随父来到亚洲,[7] 他初来时定居新加坡,并因常与当地人交往,打成一片,所以学会了包括马来语、葡萄牙语、印度语及中国的广东方言等多种地方语言和地方习俗,其中语言特长一项成为他日后脱颖而出的优势所在。

在新加坡活动期间,高三贵曾因精通粤语而被聘用于走私鸦片往华的工作,这种工作使他与三教九流者有了直接或间接的接触,不但开始了他与香港的联系,也逐步建立起个人与各路人物的人脉关系,左右了他日后的人生和事业。其中最为重要的,改变了他一生命运的,是他在鸦片战争期间与威廉坚(William Caine)的交往。

香港开设外贸港口后,威廉坚获委任为警察裁判司司长(Police Magistrate,早年并没将警务处与裁判司处分开)一职。由于他对高三贵精通多种语言和方言十分欣赏,因而在1843年聘任高三贵为警察裁司署的翻译官,这让高三贵在香港找到了发挥所长的舞台。翌年(1844年),休莫(John W. Hulme)获任为最高法院按察司,高三贵又因其过人的语言能力获聘为最高法院的总翻译官。一时间,高三贵身兼两职,并可享受“双重收入”的优厚待遇,令人艳羡。

虽然任职于政府,但高三贵与三教九流人士的交往并没终止,并在不同层面上与他们往来颇密。他在开设外贸港口之初与华人女子交往甚密,不但曾染指经营妓院生意,更参与地产炒卖,暗中支持黑道人物经营妓院及赌场等事宜,引来洋人社会的闲言闲语。至于他最令部分欧洲人不满,并且受到他们诸多批评的,应该是他漠视禁止欧洲人与华人通婚的规范,于1845年按中国传统仪式迎娶华人女子陈亚有(Chan Ayow Mary)为妻。

不少欧洲人虽然不满高三贵的“反叛”行为,但当时社会极缺乏掌握中英双语的人才,高三贵的语言能力可以说达至无人能及或无可取代的地步,因而他们只能徒呼奈何,不敢拒诸门外。1847年,港英政府似乎采取了行动,认为高三贵身兼两职并收取两份工资的做法于理不合,即取消其“双重薪金”的安排。此举令一直依靠双重薪金享受豪华生活,并身背贷款的高三贵,一时间陷于入不敷出的困境,随后更被迫破产。

同年年底,高三贵似乎解决了私人债务问题,因而重获港英政府聘为翻译官一职。到了1849年,高三贵再获委任为署理总督察一职,算是加冠晋爵了。其间,他曾参与不少打击海盗的行动,其表现英勇,取得一定成绩,其中原因据说与他每每能够获得准确无误的情报有关。

华人太太陈亚有信奉基督教,高三贵因此于1851年与陈亚有在圣约翰教堂补行西式婚礼,此举再次引起“华洋”社会的关注。而陈亚有日后虽然积极参与教会工作,也对所信奉的宗教表现得十分虔诚,但种种迹象显示,她并没真正获得欧洲人对她的接纳或认同,可见那时的种族隔阂是多么难以逾越。

高三贵自1847年任职以后薪金没有增加,但家庭负担却日重,他以育有多名子女并需送他们到英国求学为由,请求政府增加工资。为此,港英政府曾按程序做出多方面的评核,但其评核结果却令高三贵失望,因为报告认为,“高三贵虽然精通中英双语,但却不懂中文书写”,显示他在文件处理方面,未能取得令港英政府满意的水平,因而拒绝了他的增薪要求。为此,高三贵十分不满,并愤然辞去所有公职,与一直名声不好,且被指曾为海盗的好友黄墨洲一起合伙经营航运生意。

虽然高三贵一度破产,甚至与曾被指控是海盗的朋友合伙经商,用传统社会眼光来看,德行可谓不如人意,但港英政府却因看重其精通多种语言,并与华人社会关系密切,且受不少华人喜欢,而于1856年11月再度向他招手,此次更将他擢升为总登记官,并给予太平绅士的头衔,后来又擢升他为抚华道,管理一切与华人民生有关的事务。一时间,高三贵可谓求仁得仁,仕途三级跳,不但步步高升,官运更是亨通无阻。

高三贵春风得意且扶摇直上之时,被委任为律政司的安士迪(Thomas C. Anstey)于1856年由伦敦到港就任新职,并掀起了高三贵人生上的多次风浪。不同数据显示,安士迪对当时港英政府官员贪污成风、腐败塞责的情况看不上眼,而他本人重视原则的个性,更令他极不愿意与同僚同流合污。在往后的日子,他曾公开批评港英政府官员因循苟且的处事作风,又曾检控部分贪污官员,令港英政府十分尴尬,[8] 而高三贵过往甚少让人知悉的陋习恶行,也被揭露了出来,因而轰动一时。

简单地说,高三贵在1856年升官之时,安士迪走马上任。由于后者对开设外贸港口初期社会的各种劣习恶行表现得十分厌恶——尤其对港英政府官员间的利字当头、行政失当及互相包庇等行为作不留情面的批评,至于对高三贵过往的所作所为,也看不过眼,因而曾经在不同场合上要求港英政府清理门户。

数据显示,令安士迪感到不能再容忍,并须采取行动的是“黄墨洲案”。1857年,与高三贵关系密切,并曾合伙经营航运公司的黄墨洲,被控串谋海盗罪名成立,入狱十七年。审讯过程揭露,高三贵在不同层面上曾与黄墨洲串通,甚至公器私用,靠黄墨洲提供的情报,打击与黄墨洲敌对的海盗,因而才令黄墨洲势力得以做大,地盘日多,自己则可树立功绩。

出于对高三贵的不满,据说安士迪曾私底下向当时的港督宝灵(John Bowring,任期1854年-1859年)反映,但却不获认真看待,原因据说与宝灵任期将满,不愿另生事端有关。到了1858年5月,安士迪仍在立法局会议上提出公开弹劾言语,指控高三贵犯下十九项罪状,包括私通海盗、贪污渎职,以及操纵妓女,同时又曾经营无牌妓院,并以太太或太太姐妹的名义贪污受贿。

由于事态严重,宝灵只好在1858年5月27日成立项目委员会,进行调查。经过长达七个星期的二十五次审讯,并传召多达五十位证人提供供词,委员会做出了裁决。在十九项指控中,裁定八项无理据,七项缺乏证明,只有四项有实质证明。据此,委员会虽建议港督褫夺高三贵太平绅士的头衔,以作惩戒,但却认为其“罪”非重,不要终止高三贵的官职。

对于此调查结果,安士迪显然最感不满。他斥责调查委员会偏袒高三贵,因部分委员与高三贵有间接关系,又指委员会只听取各人的辩护,没就指控做深入调查。举例说,安士迪指出,总督察查尔斯·梅(Charles May)曾在搜查黄墨洲住所时,找到高三贵写给黄氏的信函,内文提及金钱纠葛,但信函交给当时出任辅政司的布烈治(高三贵好友)后却被烧掉,委员会对此竟然没做任何深入调查和追究,令人失望。

其实安士迪上任后对港英政府官员们诸多批评,早令港督宝灵甚感不耐烦,彼此间的关系也并不太好。而当时调查委员会对高三贵的调查既已有了结果,便应息事宁人,将事件画上句号。但安士迪却拒绝接受结果,认为港督做法不妥,应追究到底才对。对此,任期届满在即的宝灵觉得若让安士迪“惹火”的举止继续下去,肯定会为自己添烦添乱,故于1858年8月将安士迪停职,同时决定不再追究高三贵是否贪污渎职或私通海盗等问题。

事件告一段落后的1859年2月,高三贵曾统领兵船在澳门外海围剿海盗,并取得彪炳成绩。据说,当时的高三贵只率有兵船三艘,但却能轻易击毁海盗船二十艘,歼匪两百余名,举止可谓神勇无敌。同年9月,对高三贵一直十分赏识,并且颇有私交的威廉坚退休返英,而新任港督罗便臣(Hercules Robinson,任期1859年-1865年)抵港就职,他管理香港的其中一项指示,据说是跟进安士迪早前对高三贵的指控。

1860年2月,高等法院判处一宗拐带华工出洋案,主犯名叫宋亚兴。经过连串审讯后,宋亚兴被判罪名成立,入狱四年,而更为重要的,案件将高三贵牵涉其中,因而令港英政府再度感到不快。正因如此,罗便臣在1960年8月24日宣布成立调查小组,再次对高三贵进行纪律审讯。

此次审讯对高三贵提出二十四项指控,审讯期更长达三十天,其中对五项指控(包括勾结海盗及贪污受贿)曾做深入调查,并证实罪成。据此,罗便臣按调查委员会的建议,将高三贵革职,但没有采取其他惩处。这种处理方法,在今天社会标准而言,可说匪夷所思。

虽然遭港督革退,丢掉了官职,但高三贵在社会上仍有不容低估的影响力,其中的原因则与他和不少政府官员颇有交情有关。据说,在麦当奴(Richard MacDonnell,任期1866年-1872年)出任港督期间,由于他推行赌博合法化政策,一些赌馆持牌人曾聘高三贵做顾问,借其以疏通官府、打通经脉,而那些赌馆给予高三贵的酬金,每年高达两万五千元[9] ,金额在当时而言可谓是天文数字。1875年,高三贵在港去世,他极富争议性的人生画上句号。

翻查土地登记档案,高三贵以其个人名义(不包括其太太、胞弟或子女等人)购入的地皮连房产共有三十二项,出售的则有十九项,另有二十项则与贷款有关。地皮买卖较多的时间是在他出任公职期间(1845年-1860年),而地皮贷款较多集中于1864年之后,部分房产及地皮又曾经营妓院。他与陈亚有育有多达十名子女(有些年幼夭折),可以想象生活开支不少,但靠着高三贵当年的工资,不仅负担家庭支出,还有大量资金可以收购不少价值高昂的地皮及房产,若当年政府也有如今颁布的“财富与公职收入不相称,即属违法”的条文,安士迪应不用大费周章就可以让他入罪。

高三贵因精通中英双语,由穷小子爬升至总登记官暨抚华道,并可购入数十个价值不菲的地皮及房产,拥有令人艳羡的财富,无疑是开设外贸港口初期香港社会机遇重重的最佳写照。而他出任公职期间利字当头,贪污渎职,甚至公器私用,为求目的不择手段,却能安然无事的故事,则反映了政府本身的百孔千疮、价值扭曲,乃至官员贪污严重。

事实上,不同研究也发现,早期港英政府的官员,不少其实像高三贵一样十分腐败。举例说,前文提及而官至副督的威廉坚,曾被指中饱私囊;曾任署理辅政司的布烈治也曾滥用职权,以谋私利;而同样官至护督的庄士顿(A.R. Johnston),据说也曾收受利益、贪污舞弊。安士迪对当时港英政府官员极为不满,正是基于此因。与高三贵不同,他们的不法行为没被调查,离职时可以冠冕堂皇,港英政府更以其名字作街道的名称(例如坚道、庄士顿道、必烈者士街),作为“歌颂德政”的纪念。

深入的分析显示,高三贵无法像其他港英政府官员般风光,反而招来诸多阻挠的一些深层次原因,看来与他低估其行为冲击种族主义意识形态有关。本来,高三贵掌握多种本地方言是极大的升官优势,但他与华人接触交往太密,与三教九流人士为伍又毫不避忌,加上与华人女子通婚,生下十个混血儿女,并期望他们能进入欧洲人的生活圈子,获得同种待遇,这便令一直以优越种族自居的欧洲人感到担忧和威胁,最后必须做出划清界限、分清你我的举动,将其拉下马,以免让更多欧洲人有样学样,带来更严重的后果,威胁其殖民统治。

卢亚贵与何福堂家族的不同发展道路

毫无疑问,开设外贸港口之初,远渡而来的洋人——尤其英国人——在香港的发展占有绝对优势,背后原因不难理解。至于本地或由附近地方涌入的华人,能够突出重围的,看来以两类人为主:其一是不理是非黑白或生死存亡,敢于犯险拼搏者;其二是懂得英语并且能够获得洋人洋商信赖,又可依附其身上者。本文介绍的家族,便属前者的最佳例证。

不容否认,开设外贸港口之初的一段时间,香港社会其实一直处于道德低落、治安不佳的混沌杂乱状态。原因与香港各种新制度新价值尚未完全建立,但旧制度及旧价值观则遭到颠覆有关。简单点儿说,香港落入英国统治之初,传统价值观与道德不是被扭曲,便是被摒弃,令社会弥漫着为求生存,可以各师各法、不择手段,甚至是不理是非对错的氛围。

这样的一个社会,社会学者黎必治(Henry J. Lethbridge)称之为“暴发户社会”(parvenu society)——一个不问对错,只讲实际利益,而且强调弱肉强食,传统道德价值遭到扭曲的社会。日籍历史学者可儿弘明则称当时那种社会为“金钱挂帅”的社会,即是说,为了赚钱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以至采用“野蛮致富”手段,总之就是森林规则挂帅,弱肉强食。

于是,经营赌场的、开办妓院的、贩卖鸦片的、充当海盗的,自愿当娼的,甚至是私通外敌的、贩运人口(俗称“猪仔”)的,甚至是打家劫舍的,只要敢拼肯搏、甘于冒险,加上一些运气,若能得手,便可盆满钵满。这种情况,与历史学者黄仁宇所指,欧洲不少强国进入资本主义的初阶时,出现各种极为严重的剥削和掠夺,例如贩卖农奴、雇用妇孺劳工,以及利用其强大军力四处侵略夺取资源与土地等举措,可谓颇为相似,显示香港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同样经历了一个并不光彩或并不道德、有血有泪的过程。

简单而言,那些在司马迁眼中采用“奸富最下”手段致富的群体,在攫取巨大财富后,即可买田买地,成为一时巨富,令社会阶层不断往上移动,而身家丰厚衣食无忧时,如果懂得经营包装,做些慈善救济,甚至可以获得港英政府的垂青,摇身一变成为社会贤达。在开设外贸港口之初曾叱咤一时、富甲一方的卢亚贵(又名卢亚景或斯文景),则是当中之佼佼者。

英国的档案数据显示,卢亚贵原为疍家人,属于被传统主流文化排斥的社会最低层,是“贱民”之一,他在香港开设外贸港口前已沦为海盗,纠众劫掠,并经常出没于珠江口,因为有胆色,敢拼敢冲,又很精明干练,所以成为海盗中的领袖,在珠江口一带很具影响力,清政府因而曾向他招安,不但答应不追究其曾经充当海盗的罪名,还赐予六品官职的头衔,他也一度接纳,金盆洗手,且落脚广州。

但是,那种招安为官的安排,很可能如孙悟空被招到天庭担任弼马温一样,属于有名无实的闲职,难有实利。所以到了“鸦片战争”期间,他明显抵受不了英军的利诱,甘愿放弃官衔,重操舟楫驰骋水面赚取收入。不过那时已不再充当海盗,而是在珠江口一带走私,为英军提供物资补给,支持其袭击清兵,从而赚取巨利。

到英军占领香港后,港英政府“投桃报李”,赠予他多块地皮。卢亚贵因而选择“弃舟登陆”,在太平山一带生活。由于有了价值不菲的土地作生活的物质基础,加上走私期间积累了不少财富,卢亚贵一方面参与了开设外贸港口初期的土地投机炒卖活动,另一方面则在太平山一带经营妓院、赌场及鸦片烟馆等生意,令其财富及地位迅速提升。不但如此,他还投下巨资,兴建市场、戏院,令其财源滚滚,身家也进一步膨胀,俨然是开设外贸港口之初的香港“首富”,风头一时无两。据估计,卢亚贵在最高峰时期,名下曾拥有百多间店铺及楼房,单是租金收入,已可以令他生活无忧、尽享荣华。

1848年,因经济低迷时政府地租仍居高不下,由当时主要地主(二十七位)向港英政府提交的要求宽减地租的诉状中,我们发现,其中五分之一的地主,竟然来自卢氏家族,其名字包括卢景、卢孻、卢宽、卢成及卢昭(最后两位可能是卢亚贵的儿子),而家族拥有地皮最集中的地方,在开辟街道时,更以卢亚贵的名字命名,当时称为亚贵里(Aqui Lane),日后则易名贵华路,并且沿用至今。可见卢亚贵家族的财富,在当时而言,确实是华人社会中首屈一指的。

虽然出身卑微,属于被放逐的阶层,发财后的卢亚贵却与今日不少商贾一样,想到了“发财立品”的问题。而其中的重要善举,则是针对当时港英政府毫无社会救济或援助措施,与另一位同样被认为是“白手兴家”的华人富豪谭亚财,一同牵头于1848年在荷里活道兴建文武庙,作为华人社会慎终追远、祭祀神明、仲裁纠纷,乃至聚众论事的场所,同时也作为给贫苦无依者提供最低程度救助的机构,从而竖立个人在华人社会中的贤达和领袖地位。至于当时的港英政府,也因卢亚贵这种身份而将其看作“政治吸纳”的对象,在处理华人社会问题时,有时会寻求其意见或协助。

卢亚贵敢拼敢搏、勇于冒险的性格,加上不择手段的方式,虽令他迅速致富,但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初的一场地产投机中又令他全军尽没,最后甚至要在1855年宣布破产,而家族不久也在风高浪急的香港社会中销声匿迹,其巨大财富就如泡沫般爆破,其在香港社会叱咤一时的身影,也如沙滩上的脚印般,在海水洗刷后不留痕迹。

对于像卢亚贵般在香港开设外贸港口初期“暴发户社会”的氛围下只“向钱看”,不理后果对错,而个人及家族无论是财富、地位或遭遇又暴升急跌、大起大落的情况,历史学者蔡荣芳曾不无感慨地得出如下的评论,而此评论或者可以作为卢亚贵性格或精神面貌的一个注脚。他这样写道:

像他这样冒瞂风险由贫贱而致富的人,具有复杂暧昧危险的性格……另一方面,为了社会公益,为了救济贫困,他又时常慷慨解囊,因此也令人尊敬。能够令人感到既畏惧又尊敬,这是当时港岛粗暴社会精英所具有的品格。[10]

如果卢亚贵昙花一现的故事,可以作为早期“暴发户社会”华人移民在风高浪急的环境下暴起急跌,在香港历史上一闪即逝,财富难以持久,或者是富而不贵的例子。那么何福堂家族的冉冉上升,则可视作获得洋人洋商信赖,并能不断壮大,既富且贵的例子。此家族日后无论对香港,乃至中国社会均深具影响力。究其原因,除了与该家族重视下一代的现代教育,还与其拥有丰厚宗教资本有一定关系,两者均成为此家族能够与洋人沟通并能获得其信赖的核心。

何福堂,又名何养或何进善,原籍广东佛山,父亲早年已漂洋出海,到了南洋的马六甲谋生,后辗转进入伦敦传道会创立的马六甲英华书院当雕版技工,并信奉基督教。1837年,年约二十岁(1818年生)的何福堂,离华赴马六甲与父亲团聚,掀开了人生的新篇章。

在马六甲期间,何福堂在父亲的鼓励下受洗成为基督徒,进善的名字则是受洗后所改的。之后,何福堂又在父亲支持下跟随英华书院校长理雅各布(James Legge)学习英文,研读圣经。由于生性聪颖,刻苦用功,何福堂的英语能力及对圣经的理解能力进展神速,令理雅各布刮目相看,鼓励他进行翻译工作,一边工作一边学习。而何福堂的表现也没令理雅各布失望,他先后翻译了一些古典故事,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1843年,理雅各布按伦敦传道会的指示,由马六甲转到香港,继续完成他办学传教的任务,何福堂则随同理雅各布一同来港,主要职责仍是传教及协助翻译福音。何福堂掌握中英双语,在香港开设外贸港口之初对翻译人才极为渴求的情况下,这无疑是炙手可热,十分吃香。[11] 虽然政府或洋行曾以高薪厚职向他招手,但他却不为所动,一一拒绝,坚持其传道翻译的职责,令理雅各布等教会人士对他加倍欣赏,所以也倚重有嘉,而对他的信任更是与日俱增,这点日后更成了何福堂家族的重要社会资本。

由于表现卓越,信仰虔诚,何福堂于1846年被授予牧师职衔,这是伦敦传道会第一位华人(另一说指是华人中的第二人)获此职衔。何福堂虽然一心传教与翻译,但在投资方面也颇有涉猎,而且独具慧眼,屡创佳绩,其中的投资秘诀,更像今日不少投资者般“独好地产”。

据说,在港工作期间,何福堂将所有收入及储蓄,悉数投放到地产之上。其房产除留了部分自住,其他的则全数出租,以赚取稳定而丰厚的回报。储存到一定金额后,又再添置房产,令其名下房产的数目由一而二、由二而四,不断倍增,个人财富更因地皮不断升值而水涨船高。此种投资方法,对今日社会不少有固定收入人士而言,无疑仍很有参考价值。

1870年,何福堂不幸中风,并因健康转差而辞去教会工作。其间,他曾返回广州探亲访友,并于翌年4月3日去世,享年五十三岁。而他死后留下的财富(主要为房产业),总值高达十五万元,这在当时实属一个庞大的数目(若以1871年港英政府全年总收入约有八十四万四千元计,其遗产约占政府全年总收入的17.8%)。身为牧师,并没参与什么商业贸易活动,何福堂却能凭地产投资积累巨大财富,无疑是令同时代人艳羡不已的事情。

一方面是留下丰厚的经济遗产,另一方面是留下丰厚的宗教及人脉关系资产,加上重视子女教育的人力资本,何福堂离世后,其家族并没像其他家族般走向没落,反而更上层楼,更为显赫,至于最为可贵之处,则是既富又贵,写下了其家族在香港社会的耀目篇章。

举例说,何福堂去世两年后的1873年,儿子何启(又名何神启,曾读香港中央书院)在父亲遗产及人脉关系的支持下得以赴英深造,入读深具名气的阿伯丁大学(University of Aberdeen),日后不但取得法律及医学双学位返港,还娶了一位名叫艾丽斯·沃尔登洋人太太回来,可惜何启的太太在港生活不久便去世。而何启在港工作期间,则因表现突出而于1890年获港英政府垂青,委任为立法局议员,代表华人社会与港英政府沟通,维护权益,而他担任此职更长达二十四年之久(即直至1913年才不获委任)。[12] 1912年,何启更获大英王室赐封爵士头衔,成为第一位华人获此荣衔者,风头实在一时无两。

比何启风头更大的,是其长姐何妙龄的丈夫伍廷芳(又名伍才),他与何启一样在何福堂遗产及人脉支持下得以赴英深造(1874年),而他则较何启早十年(1880年)获港英政府委为立法局议员,成为香港开设外贸港口近四十年后首名进入议事堂的华人代表。可惜,伍廷芳因“炒卖”地产而于1882年被迫放弃立法局议席,黯然离港,任期短促。

但是,伍廷芳的仕途并没因此画上句号,而是在内地找到了更加可以一展身手的大舞台。原因是他北上之后,投靠李鸿章门下,成为其参谋,并凭其精通中英双语的能力,和对国际形势的充分掌握,于1897年任大清驻美国大使,赴美时曾轰动一时。清室覆亡后,伍廷芳曾出任北洋政府外交总长及代总理等职,其子伍朝枢(即何福堂外孙)也曾出任民国政府的驻美大使职务。

何福堂另一女儿(何晚贵)则嫁给曾笃恭,曾氏家族也属早期海外华人后裔,他与周寿臣一样,是大清留美幼童的一员,早年留学美国,接受西式现代化教育。返国后,曾笃恭在清政府服务一段时间,之后转到南洋,在出版业界颇有名气,可惜后来与何晚贵离异。[13]

何福堂的其他多名儿子如何渭臣(又名何神保)、何神泰及何神佑等,同样学有所成,日后在法律及传译等专业发光发热,其中何神佑,曾在姐夫伍廷芳的推荐下出任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一职,而何渭臣则一直在港执业,在法律界的名声虽没兄大,但也属一时翘楚,不容小觑。唯一屡遇挫折、事业坎坷的,则是何神添,他因投资常犯错误而以破产收场。尽管如此,我们也可毫不夸张地说,何福堂家族是香港开设外贸港口后的第一显赫家族,无论对当时香港地区或国家的发展,均曾发挥巨大影响,是中国历史上不容忽略的家族之一。

◆参考文献

1 King, A.Y.C.,“Administrative absorption ofpolitics in Hong Kong:Emphasis on the grass roots level”, in King A.Y.C. and Lee R.P.L, eds.Social Life and Development in Hong Kong. Hong Kong:Th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1981.127-146

2 Lau, S.K., Society and Politics in Hong Kong. Hong Kong: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1983

3 Wong, S.L., Emigrant Entrepreneurs: Shanghai Industrialists in Hong Kong,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4 司马迁.史记,冯诚.田晓娜(主编).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2000

5 郑宏泰、黄绍伦.香港将军:何世礼.香港: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2008

6 司马迁.史记.冯诚、田晓娜(主编).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2000

7 冯邦彦.香港华资财团1841-1997.香港: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7;香港英资财团1841-1996.香港: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6

8 冯邦彦.香港英资财团1841-1996.香港: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6

9 Endacott, G.B., A Biographical Sketch-Book of Early Hong Kong, Singapore:D. Moore Eastern Universities Press, 1962

10 冯邦彦.香港英资财团1841-1996.香港: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6

11 丁新豹.历史的转折:殖民体系的建立和演进见:王赓武(编).香港史新编(上册).香港: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7.59-130

12 Endacott, G.B., A Biographical Sketch-Book of Early Hong Kong, Singapore: D. Moore Eastern Universities Press, 1962

13 Steuart, J. Jardine, Matheson & Co.: An Outline of the History of a China House for Hundred Years, 1832-1932, Hong Kong:Privately printed, 1934

14 林友兰.香港史话.香港:芭蕉书房,1975

15 Lim, P., Forgotten Souls: A Social History of the Hong Kong Cemetery,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11

16 曾锐生.管治香港:政务官与良好管治的建立.香港:香港大学出版社,2007

17 Lethbridge, H. J., Hong Kong: Stability and Change: A Collection ofEssay,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8

可儿弘明.“猪花”:被贩卖海外的妇女,孙国群、赵宗颇(译).陈家麟、陈秋峰(校).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

18 黄仁宇.资本主义与廿一世纪.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1

19 Smith, C.T., Chinese Christians: Elites, Middlemen, and the Church in Hong Kong,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2005

20 Tiedemann, R.G, ed., Handbook of Christianity in China:1800 to the Present(Vol. 2), Leiden: Brill, 2009

21 Smith, C.T., Chinese Christians: Elites, Middlemen, and the Church in Hong Kong,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2005

22 Choa, G. H., The Life and Times of Sir Kai Ho Kai: A Prominent Figure in Nineteenth-Century Hong Kong, Hong Kong:Th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2000

23 李志刚.基督教与香港早期社会.香港: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