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早期共产党人关于中国妇女解放道路的基本思想
五四运动后期,以李大钊、陈独秀、李达等为代表的早期马克思主义者通过介绍和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思想,并将其与中国妇女受压迫的现实结合起来,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考察和分析妇女问题,特别是中国妇女问题。
第一,指出中国妇女受压迫的根源是私有制的经济制度。
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过程中,在形形色色的妇女解放思想的碰撞中,早期共产党人在考察妇女问题时,不再局限于反对封建礼教,而是反复宣传妇女的地位、道德观念、家族制度的变化都是社会经济制度变化的结果,妇女要变更私有制的社会,从而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
李大钊撰写了《战后之妇人问题》《废娼问题》《现代的女权运动》等论著,阐明妇女被压迫的根源及妇女解放的根本途径。他指出,妇女的社会地位是由社会的“经济的构造”决定的,压迫妇女的是“有产阶级(包括男女)专断的社会制度”,只有推翻这种“经济的构造”,妇女才能得以解放。“经济问题的解决,是根本的解决,经济问题一旦解决,什么政治问题、法律问题、家族制度问题、女子解放问题、工人解放问题,都可以解决。”这就揭示了中国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在于旧的经济制度。
陈独秀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分析妇女地位低下的根本原因在于女子成了男子的私有财产,认为妇女解放的根本道路是彻底摧毁私有制的社会。“妇女问题虽多,总而言之,就是经济不独立。因经济不独立,遂生出人格的不独立。”在私有制社会下,即使妇女产生了觉醒的意识,走出封建的家庭,但是由于经济不独立,就必须出去谋生,但是无论到哪儿,都在资产阶级制度之下,为了生活,还得受人雇用,那么就会变成另一家的奴隶,只不过是换了一个家庭而已,所以“离了家庭,便变了资本家的奴隶,无论如何,都是奴隶,女子问题仍然没有解决”。通过对女子在社会中经济状况的分析,陈独秀认识到“女子丧失人格,完全是经济问题;如果女子能够经济独立,那么必不至受父、夫的压迫”。要想彻底摆脱父权、夫权乃至资本家的压迫,只有在经济上独立。
李达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制度变迁的角度揭示了妇女受压迫的制度根源。他认为,随着私有制的产生,男子就凭借着经济的权力,创造出奴隶制度、婚姻制度、家族制度,更造出许多男尊女卑的礼教文物来,逐渐成为治者阶级,女子完全成为被治阶级,“女子被锁闭得如囚犯一般”,“被压迫的如奴隶一般”。因此,“所谓解放女子的话,也可叫做解放奴隶囚犯”。因此,李达指出,妇女问题的中枢是职业问题。女子也是人,就应当是一个生产者,这是社会所必需的经济要素,是左右个人的重要问题。假如女子有经济能力,能够从事各种工作,获得独立的经济收入,又有经济的处分权,社会就会自然承认女子的价值,“男女间一切不平等的道德与条件,也可以无形消失了”。
陈望道对女子的经济解放尤为重视。他认为,妇女要摆脱封建婚姻、家庭的束缚,就要力争经济的独立与解放。经济独立尤为重要,它是妇女解放的最基本条件之一。陈望道认为,经济独立并不仅仅是女子有一份工作,有经济收入,不依赖男子,而实质上是一个“人人有劳动权,人人有生存权”的问题。陈望道不仅认识到女子经济独立的重要性,也提出了女子实现经济独立的具体方法:“一、取得家庭里男子一样的教育期间——男子十年,女子也十年。二、取得社会上男子一样的劳作机会——凡一切可以工作的地方,女子也要进去。三、取得社会上男子一样的劳作报酬——现在的女子工资总少于男子,立即改正。四、取得家庭里男子一样的处分权利——男子可以怎样,女子也应该可以怎样。”
显然,早期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分析了中国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即私有制。他们从社会经济制度的角度深刻剖析了男女不平等的症结所在,并把经济独立作为妇女解放的第一诉求,指出只有实现经济上的平等才能最终实现男女的平等。
第二,提出了第四阶级妇女解放的思想。
五四运动以前,资产阶级妇女解放运动倡导者把妇女解放定位在中上层社会,把欧洲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提出的君主、贵族、中产阶级、劳动阶级四个阶级划分方法原封不动地搬到中国,据此把妇女运动划分为中产阶级妇女运动和劳动阶级妇女运动,并把妇女运动局限在中产阶级的狭小范围。
俄国十月革命后,一些具有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开始运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法考察中国的妇女问题。1919年2月李大钊在《战后之妇人问题》一文中指出,劳动妇女解放运动与女权运动是“全然相异”的两个阶级的要求,肯定了劳动妇女在妇女运动中的主体作用。五四运动以后,在“劳工神圣”的呼声之下,越来越多的先进知识分子把目光从“第三阶级”移到了“第四阶级”,即从中产阶级妇女运动移到了劳动阶级妇女运动,把广大劳动妇女放到重要位置,体现了妇女解放平民化的趋向。
1919年10月,田汉在《第四阶级的妇人运动》中指出:“女权论者不必为彻底的改革论者,但求参政而已,真正彻底的改革论者便是第四阶级的妇人运动。或谓之为‘妇人的劳动运动’。”“所以第三第四两阶级的女子运动,可以说是由产业革命所产生的姊妹运动。不过第三阶级的女子对于第四阶级的女子利害根本不同,虽然同性,好像相斥似的。第四阶级的女子和第四阶级男子利害根本相同。虽然异性,转有同病相怜之妙。”表明当时的知识分子已经开始认识到中产阶级和劳动阶级妇女解放运动的本质区别,认识到真正的妇女解放运动不仅追求男女平等,更追求阶级的平等。
陈望道系统阐述了第三阶级和第四阶级妇女解放运动的发生发展,并提出要将妇女运动引导到第四阶级的妇女解放上来。他在1920年11月《新妇女》上撰文指出:“我觉得‘女人运动’共有两大类:一是第三阶级女人运动;一是第四阶级女人运动。第三阶级女人运动,就是中流阶级底女人运动;第四阶级女人运动,就是劳动阶级底女人运动。”并进一步指出,第三阶级的妇女运动“完全达到目的,得到的也只是有产阶级里的男女平等,却并不是‘人类平等’。要得到‘人类平等’,还须另外给一点注意在第四阶级女人运动,就是劳动者对资本家上面”。并指出了男女联合斗争对第四阶级妇女运动的重要性:“这种运动,是在驱穷。穷的不只是女人,所以这种运动正该男女合力——不像第三阶级女人运动将男人作瞄准。”这就是劳动阶级妇女运动的特点。
关于第四阶级的妇女即劳动阶级的妇女解放理论的提出,表明女工这个新生力量已经逐渐引起社会的关注,也表明近代中国妇女解放思想出现了一个质的飞跃,标志着近代中国妇女解放运动开始走向广大的劳动妇女解放道路。
第三,提出了妇女解放运动的途径和目标。
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大量的知识分子认识到资本主义的妇女解放运动只是上层妇女的解放,而要实现第四阶级即劳动阶级的妇女解放,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的方式达到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目标,才能实现全体妇女的彻底解放。
1919年2月李大钊在《战后之妇人问题》一文中,从经济角度分析了一战后资本主义各国女权运动的发展,指出单纯的资产阶级内部的女权运动并不能使广大妇女获得解放,劳动妇女仍然是被统治阶级。“我以为妇人问题彻底解决的方法,一方面要合妇人全体的力量,去打破那男子专断的社会制度;一方面还要合世界无产阶级妇人的力量,去打破那有产阶级(包括男女)专断的社会制度。”这样,李大钊就把妇女解放的途径与阶级斗争的方法紧密联系在一起。同时,李大钊进一步指出,在打破有产阶级专断的社会制度以后,“生产的方法由私据的变为公有的,分配的方法由独占的变为公平的,男女的关系也必日趋于自由平等的境界。只有人的关系,没有男女的界限”。显然,李大钊主张的通过阶级斗争的途径达到妇女解放的目标,就是要消灭私有制的剥削制度,建立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
陈独秀也通过考察研究认识到妇女解放的根本途径是实行无产阶级革命,妇女解放的根本目标是建立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他在1920年9月《答费哲民(妇女、青年、劳动三个问题)》一文中指出:“我以为解决先生所说的三个问题(其实不止这三个问题),非用阶级战争的手段来改革社会制度不可。因为照现在的经济制度,妇人底地位,一面脱离了家庭的奴隶,一面便得去做东家的奴隶;即于恋爱一层,在财产制度压迫和诱惑之下哪里会有纯粹的自由!”“可以说除阶级战争外都是枝枝节节的问题。”
更为可贵的是,陈独秀系统阐述了只有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实现中国广大妇女的解放、平等。1921年1月陈独秀在《女子与社会主义——在广东女界联合会演辞》一文中指出,妇女解放的目标就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讨论女子问题,首要与社会主义有所联络,否则离了社会主义,女子问题断不会解决的。”因为“社会主义认为男女皆有人格,女子不能附属于父,也不能附属于夫”。此外,陈独秀进一步阐述:“在社会主义之下,男女都要力作。未成年时候,受社会公共教育,成年以后,在社会公共劳动,在家庭不至受家庭压迫,结婚后不会受男子压迫。”总之,陈独秀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资料都是公有的,社会成员都是平等的,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使女子既不会沦为男子的奴隶,也不会沦为资本家的奴隶,获得独立的人格和经济地位,最终实现妇女的解放。
李达也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妇女解放的根本目标,“将来社会主义的社会若能实现,儿童归社会公育,妇女受社会保护”,“马克思主义者努力创造新社会的运动,确是根本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在李达看来,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无产阶级妇女解放运动是妇女解放运动的最高一级,真正的妇女解放只有在共产党掌握了国家政权并建立了男女平等的社会主义共和国才能实现。
早期共产主义者通过译介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解放思想,并用唯物史观、阶级斗争学说来考察和分析中国的妇女问题,强调只有用革命的方法改变旧制度,建立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广大妇女才能获得彻底解放,从而给当时以及后来的妇女解放运动指出了正确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