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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宋代国子监刻书

五代纷扰,历五十余年,而雕版印书之风,虽已渐普及,但为数不多。至宋太祖赵匡胤统一中国后,刻书事业发展很快,国子监承五代之余绪,继续刻书,除了翻刻五代监本群经外,又遍刻九经的唐人旧疏和宋人新疏,还刻印了许多史书、子书、医书、类书和《文选》等。据《宋史·邢昺传》载:“(景德二年夏)上幸国子监阅库书,问昺经版几何?昺曰:国初不及四千,今十余万,经传正义皆具。臣少从师业儒时,经具有疏者百无一二,盖力不能传写,今板本大备,士庶家皆有之,斯乃儒者逢辰之幸也。”脱脱等:《宋史》卷四三一,中华书局,1977,第12798页。从宋朝建国的建隆元年(960年)到景德二年(1005年),仅仅四十多年的时间,书版的数量竟然增加了二三十倍,可见国子监刻书增长速度之快,刻书之多。

(一)刻书经过概述

宋建国于建隆元年(960年),立国的第三年,就开始校勘并摹印《经典释文》,《玉海》卷四三《艺文·开宝校释文》载:

 

建隆三年(962年),判监崔颂等上新校《礼记释文》。开宝五年(972年),判监陈鹗与姜融等四人校《孝经》、《论语》、《尔雅》释文上之,二月李昉知制诰李穆、扈蒙校定《尚书释文》(德明释文用《古文尚书》,命判监周惟简与陈鹗重修定,诏并刻板颁行)。咸平二年十月十六日,直讲孙奭请摹印《古文尚书音义》与新定《释文》并行,从之。是书周显德六年(959年)田敏等校勘,郭忠恕覆定《古文》并书刻板。王应麟:《玉海》,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第812页。

 

又,《玉海》卷三七《艺文·开宝释尚书》载:

 

唐陆德明《尚书释文》用《古文》,后周显德六年郭忠恕定《古文》刻板,太祖命判国子监周惟简等重修,开宝五年二月诏翰林学士李昉校定上之,诏名《开宝新定尚书释文》,咸平二年(999年)十月乙丑,孙奭请摹《古文尚书音义》与新定《释文》并行,从之。王应麟:《玉海》,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第712页。

 

北宋国子监大规模刻印经书大体上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次是从太宗端拱元年(988年)到淳化五年(994年),刻完《五经正义》,包括《周易正义》《尚书正义》《毛诗正义》《礼记正义》和《春秋左氏传》。此据《玉海》卷四三《艺文·端拱校定五经正义》载:

 

端拱元年三月,司业孔维等奉敕校勘孔颖达《五经正义》百八十卷,诏国子监镂板行之。《易》则维等四人校勘,李说等六人详勘,又再校。十月,板成以献。《书》亦如之,二年十月以献。《春秋》则维等二人校,王炳等三人详校,邵世隆再校。淳化元年十月,板成。《诗》则李觉等五人再校,毕道昇等五人详勘,孔维等五人校勘。淳化三年四月壬辰以献。《礼记》则胡迪等五人校勘,纪自成等七人再校,李至等详定,淳化五年五月以献。王应麟:《玉海》,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第813页。

 

第二次,从太宗淳化五年(994年)到真宗咸平四年(1001年)刻完《七经疏义》,包括《周礼疏》《仪礼疏》《春秋公羊传疏》《春秋谷梁传疏》《论语正义》《孝经正义》《尔雅疏》。此据《宋史·李至传》载:“淳化五年,兼判国子监。至上言:《五经》书疏已板行,惟二《传》、二《礼》、《孝经》、《论语》、《尔雅》七经疏未备,岂副仁君垂训之意!今直讲崔颐正、孙奭、崔偓佺皆励精强学,博通经义,望令重加雠校,以备刊刻。从之。”脱脱等:《宋史》卷二六六《李至传》,中华书局,1977,第9177页。又据《玉海》卷四三《艺文·端拱校定五经正义》载:

 

咸平三年癸巳,命国子祭酒邢昺等校定《周礼》、《仪礼》、《公羊》、《谷梁传》正义,又重定《孝经》、《论语》、《尔雅》正义。四年九月丁亥,翰林侍讲学士邢昺等及直讲崔偓佺表上重定《周礼》、《仪礼》、《公》、《谷》传、《孝经》、《论语》、《尔雅》七经疏义,凡一百六十五卷。赐宴国子监。昺加一级,余迁秩。十月九日,命摹印颁行。王应麟:《玉海》,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第813页。

 

第三次,从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至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补刻讹缺经板,包括《周易》《尚书》《毛诗》《周礼》《仪礼》《礼记》《春秋经传集解》《春秋公羊解诂》《春秋谷梁传》《孝经》《论语》《尔雅》《五经文字》《九经字样》等。此据《玉海》卷二七《帝学·景德国子监观群书漆板》载:“(景德二年)九月,国子监言,《尚书》、《孝经》、《论语》、《尔雅》四经字体讹缺,请以李鹗本别雕,命杜镐、孙奭校勘。”王应麟:《玉海》,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第534页。又《玉海》卷四三《艺文·景德群书漆板》:“(景德二年)九月辛亥,命侍讲学士邢昺与两制详定《尚书》、《论语》、《孝经》、《尔雅》文字。先是,国子监言群经摹印岁深,字体讹缺,请重刻板。因命崇文检详杜镐、诸王侍讲孙奭详校,至是毕,又诏昺与两制详定而刊正之。”同卷《艺文·咸平校定七经疏义》载:“祥符七年九月,又并《易》、《诗》重刻板本,仍命陈彭年、冯元校定。自是《九经》及《释文》有讹缺者,皆重校刻板。”王应麟:《玉海》,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第814页。

第四次,从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开始,对先前书印板进行重刻。此据《玉海》卷四三《艺文·景德群书漆板》载:“天禧五年五月辛丑,令国子监重刻经书印板,以岁久刓损也。”王应麟:《玉海》,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第814页。

北宋国子监除了大规模刻印经书外,还开创了官方刻印史书的先例。北宋国子监刻印的史书有“十七史”和《后汉志》《资治通鉴》等。按时间顺序,北宋国子监刻印史书也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太宗淳化五年(994年)校刻《史记》《汉书》《后汉书》。第二阶段,从真宗咸平三年(1000年)到咸平五年(1002年),校刻《三国志》《晋书》和《唐书》(注:《唐书》校完之后,并没有立即刻板,直至嘉祐五年才刻印)。第三阶段,从真宗乾兴元年(1022年)到仁宗天圣四年(1026年),校刻《后汉书》刘昭补《志》、《南史》、《北史》和《隋书》。第四阶段,从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到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左右,校刻《唐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后周书》。

除了刻印“十七史”外,北宋国子监还刻印了《资治通鉴》《五代史记》《七十二贤赞》等史书。为了配合经义的教学,北宋国子监还刻印了《群经音辨》《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说文解字》《大广益会玉篇》《字说》《大宋重修广韵》《集韵》《韵略》等一批工具书。

值得注意的是,北宋国子监还配合朝政的形势需要而刻印书籍。如神宗熙宁变法,监中即刻印王安石的《三经新义》,以供推广新学之用。元祐保守派占据上风之后,又把司马光的力作《资治通鉴》梓行问世。真宗崇佞道教,则令国子监刊刻《老子道德真经》《庄子南华真经》《列子冲虚真经》,供其宣索,分赐辅臣。为武科进士和算学课士所用,监中刻印了《武经七书》和《周髀算经》等十种算书。此外,国子监还根据秘阁内府藏本校刊了许多古医书,如《黄帝素问》《内经》《千金翼方》等,大多颁行各路州军监,作为行医下药的范本,在治防疾病方面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另外,国子监还刻印了一些皇帝附庸风雅的御制诗集。

靖康之变后,高宗南渡,国子监也随之迁都临安。因为金人攻破汴京时,将国子监书版掠之一空,到了南宋初年,国子监只好重新校刻经史群书。绍兴九年(1139年)九月,应尚书郎张彦实之请,“取旧监本书籍,镂板颁赐”,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五月,鉴于旧监本残缺不全,“六经”无《礼记》,“三史”无《汉书》,“辅臣复以为言,上谓秦益公:‘监中其他阙书,亦令次第镂板,虽重有费,不惜也。’由是经籍复全。”叶德辉:《书林清话》卷六《南监补修监本书》,中华书局,1957,第145页。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三月,宋高宗颁布了一道诏书,“今后省试太学国子监公试发解及铨试刑法,令国子监印造《礼部韵略》、《刑统律文》、《绍兴敕令格式》,并从官给。”徐松:《宋会要辑稿》,中华书局,1997,第2669页。又据《玉海》载,在孝宗淳熙元年(1174年),国子监言《韵略》前后有增改、删削及多差舛,诏校正刊行。淳熙四年(1177年)二月,令监中重刻《刑统》颁行。淳熙八年(1181年)又诏国子监印经史子书各一帙,赐吴益王府,但所印何书,没有文字记载。嘉定十六年(1223年),宁宗诏令国子监刊修经版,据宋人魏了翁《鹤山集·六经正误序》载:

 

柯山毛居正义甫其于经传,亦既博览精择。嘉定十六年春,朝廷命胄监刊定经籍,司成,谓无义易。义甫驰书币致之,尽取六经三传诸本,参以子史字书,选粹文集,研究异同,凡字义音切毫厘必校,儒官称叹,莫有异辞。旬岁间刊修者凡四经,乃犹以工人惮烦,诡窜墨本,以绐有司,而板之误字未尝改者十二三页。继欲修《礼记》、《春秋三传》,义甫以病目移告,事遂中缀。转引自曹之《中国古籍版本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第182页。

 

这次毛居正刊修经版,因眼疾被迫终止,仅修四经。可惜由于刻字工人嫌麻烦,“诡窜墨本,以绐有司”,有十二三处错误没有改正。由上述可知,南宋时期,由于战乱不歇,经济凋敝,国子监刻书的规模和种类已无法和北宋相提并论了。

(二)底本和校勘

1.底本

监本主要是供监中经生诵习用的,故以儒家经典和正史居多。北宋国子监最初是用五代长兴的旧版来印制群经的。据晁公武《石经考异序》载:

 

公武异时守三荣,尝对国子监所摹长兴板本读之,其差误盖多矣。昔议者谓大和石本(即唐开成石经)校写非精,时人弗之许,而世以长兴板本为便,国初遂颁布天下,收向日民间写本不用。然有讹舛,无由参校,判知其谬,犹以为官既刊定,难以独改。由是而观之,石经固脱错,而监本亦难尽从。王国维:《五代两宋监本考》,收入乔衍琯、张锦郎《图书印刷发展史论文集》,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2,第566-567页。

 

正是由于五代旧版摹印岁深,字体讹缺,这才诏令国子监诸儒重新校定群经及其义疏,刊印颁行天下,因而北宋国子监刻印群经的底本当是五代国子监旧版无疑。至于诸史群经的义疏等其他书籍的刊印,无旧版可依,于是取秘阁所藏善本,相互参照,详加校勘。据《郡斋读书志》载:

 

嘉祐中,以《宋》、《齐》、《梁》、《陈》、《魏》、《北齐》、《周书》舛谬亡阙,始诏馆职雠校。曾巩等以秘阁所藏多误,不足凭以是正,请召天下藏书之家悉上异本,久之,始集。治平中,巩校定《南齐》、《梁》、《陈》三书上之,刘恕等上《后魏书》,王安国上《周书》。政和中,始皆毕,颁之学官,民间传者尚少。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五《宋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第184页。

 

历靖康之变,北宋国子监版片悉数被金人掠去。赵宋南渡以后,国子监刻书的版片一般有两种方式获得:一是下诸道州学取所藏旧监本书籍为底本,重新镂版颁行。据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四:“监本书籍,绍兴年末所刊。国家艰难以来,固未暇及。九年九月,张彦实待制为尚书郎,始请下诸州道学,取旧监本书籍,镂板颁行。从之,然取者多有残缺,故胄监刊六经无《礼记》,正史无《汉书》。”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四《监本书籍》,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1。可见绍兴九年以后国子监所刻的经书是以北宋监本为底本的。二是国子监以政府的名义,直接向地方政府索取经史子书的版片送入监中,临安府、湖州、衢州、台州、泉州以及四川等地都向国子监进呈过版片。如《直斋书录解题》载:“初,郡人思溪王氏刻《藏经》有余板,以刊二史(笔者注:指《唐书》及《五代史》)置郡庠。中兴,监书多阙,遂取其板以往,今监本是也……宇文时中守吴兴,以郡庠有二史板,遂取二书刻之,后皆取入国子监。”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第107页。

南宋国子监已经不自行刻印书籍了,据王国维在《两浙古刊本考》中称:“南宋监本正史多取诸州刻板,如《唐书》、《五代史》取诸湖泮。既有明文,其余各史亦大抵如是。”王国维:《闽蜀浙粤刻书丛考》,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第152页。又说:“北宋监本既为金人辇之而北去,故南渡初,即有重刊经疏者,如日本竹添氏所藏《毛诗正义》,乃绍兴九年九月十九日绍兴府雕造,此事是否奉行是月七日诏书,抑或先已刊刻,别无可考。又刊经疏者,绍兴之外尚有婺州所刊《春秋左传正义》、温州所刊《尔雅疏》,虽未审在何时。至绍兴十五年,令临安府雕造群经义疏,未有板者,则高宗末年经疏当尽有印板矣。此种州郡刊板,当时即入监中,故魏华父、岳倦翁均谓南渡监本书取诸江南诸州。盖南渡初,监中不自刻书,悉令临安府及他州郡刻之,此即南宋监本也。”王国维:《闽蜀浙粤刻书丛考》,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第148-149页。

2.校勘

校勘是刻书过程中的一道非常重要的工序,宋代国子监对校勘工作极为重视。由于国子监是国家最高教育机关,高级人才云集,校勘力量很强。据《玉海》卷四三《艺文·端拱校定五经正义》载:

 

端拱元年三月,司业孔维等奉敕校勘孔颖达《五经正义》百八十卷,诏国子监镂板行之。《易》则维等四人校勘,李说等六人详勘,又再校。十月,板成以献。《书》亦如之,二年十月以献。《春秋》则维等二人校,王炳等三人详校,邵世隆再校。淳化元年十月,板成。《诗》则李觉等五人再校,毕道昇等五人详勘,孔维等五人校勘。淳化三年四月壬辰以献。《礼记》则胡迪等五人校勘,纪自成等七人再校,李至等详定,淳化五年五月以献。王应麟:《玉海》,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第813页。

 

宋国子监对从事校勘工作的人员要求很高,不仅要专精一经,还要博通九经,据《宋史·崔颐正传》载:

 

(成平元年)初,判监李至上言:“本监先校定诸经音疏,其间文字讹谬尚多,深虑未副仁君好古诲人之意。盖前所遣官多专经之士,或通《春秋》者未习《礼记》,或习《周易》者不通《尚书》,至于旁引经史,皆非素所传习,以是之故,未得周详。伏见国子博士杜镐、直讲崔颐正、孙奭,皆苦心强学,博贯《九经》,问义质疑,有所依据。望令重加刊正,冀去舛谬。”从之。脱脱等:《宋史》卷四三一,中华书局,1977,第12822页。

 

通常校勘一书,要经过三道手续。一书校勘完毕,送覆勘官;覆勘既毕,送主判馆阁官,覆加点校。经过三道手续,可谓慎之又慎。宋代的“馆阁”,指的是昭文馆、史馆、集贤院“三馆”和秘阁,是北宋初年的主要校雠机构。可见,为了保证监本的质量,国子监和秘阁曾联手进行校勘工作。如《经典释文》的勘官有张崇甫、李守志、皇甫与、姜融、冯英,详勘官有聂朝义、卫融,重详勘官有陈鹗、姚忠。《春秋左传正义》载勘官李觉、袁逢吉,都勘官孔维,详勘官刘若纳、潘宪、陈雅、王炳,再校官员有王焕、邵世隆,再都校官孔维。再以《五经正义》中的《毛诗正义》为例,参与校勘的有:勘官秦奭、胡令问、解贞吉、解损,都勘官孔维,详勘官孙俊、王元贞、尹文化、牛韶、毕道昇,再校官有刘弼、胡令问、孔维,再都校李觉。该书共有十三人前后分三次进行校勘,且有专人负责。正是由于校勘力量的强大和组织的严密,确保了校勘的质量。

宋国子监其他校书例兹举如下:

建隆元年(960年)崔颂校《礼记释文》;开宝五年(972年)姜融校《孝经》《论语》《尔雅》,李昉、李穆、扈蒙等校《尚书》;开宝六年(973年)刘翰、马志、张素、王从蕴、翟煦、王光祐、陈昭遇、安自良等人校《神农本草》;次年刘翰、马志、李昉等重校前书;开宝七年(974年),刘翰、马志等校定《开宝重定本草》;雍熙三年(986年),徐铉校《说文解字》;端拱元年(988年)陈谔、姜融、李穆、扈蒙、孔维、李说、王炳、邵世隆、李觉、毕道昇、胡迪、李至、杜镐、孙奭、崔颐正、李沆、吴淑、邢昺、舒雅、李慕清、王涣、刘士元等二十二人参校《五经正义》;淳化二年(991年),孔维、李觉等重新校定《五经正义》;淳化五年(994年),杜镐、舒雅、吴淑等校《史记》,陈充、况思道、尹少连、赵安仁等校《汉书》和《后汉书》;咸平间陈尧佐、周起、丁逊、任随等复校《史记》,习侃、晁迥、丁逊等复校《汉书》和《后汉书》;至道二年(996年),李沆、杜镐奉命校定《周礼》《仪礼》《公羊》《谷梁传》及《孝经》《论语》《尔雅》正义,咸平三年(1000年),邢昺、杜镐、舒雅、李维、孙奭、李慕清、王涣、崔偓佺、刘士元又参与其事;黄夷简、钱惟寅、刘蒙叟、杜镐、戚纶等校《三国志》;杜镐、刘铠、陈充、许衮等校《晋书》;咸平六年(1003年)杜镐、戚纶、刘锴等校《道德经》,祥符元年(1008年)又校《南华经》;景德二年(1005年)习侃等三校《汉书》,邢昺、杜镐、孙奭再校《尚书》《孝经》《论语》《尔雅》,邢昺、杜镐等校《庄子释文》;景德四年(1007年)陈彭年、丘雍等校《玉篇》;祥符六年(1013年),陈彭年、吴鈗、丘雍等校勘《玉篇》;祥符七年(1014年),陈彭年、冯元重校《九经》及《释文》;乾兴元年(1022年)马龟符、贾昌朝、黄鉴、王宗道等校刘昭注补《后汉志》;天圣二年(1024年),张观、王质、李淑、彭乘、孙觉等校《南史》《北史》和《隋书》;天圣四年(1026年),王举正、石居简、李淑等校《黄帝内经素问》《巢氏病源》《难经》,杨安国、赵希言、王圭公、孙觉、宋祁、杨中和校勘《律文》及其音义;景祐元年(1034年),王洙、丁度、李淑校《集韵》;景祐四年(1037年),丁度校定《礼部韵略》;嘉祐二年(1057年),掌禹锡、林亿、苏颂等校《千金翼方》《金匮要略》《伤寒论》;嘉祐中,曾巩校《南齐书》《梁书》《陈书》,刘恕等校《后魏书》,王安国校定《周书》;熙宁元年(1068年)卢侗、王汝翼等校《荀子》《扬子》《内扬子》,高保衡、孙奇、林亿校定《脉经》;元丰七年(1084年),王仲修、钱长卿校定《十种算书》等。

北宋时期还校刻了许多医书,对于民间治防疾病起了积极作用。由于事关人的健康甚至生命,校勘工作尤其精审,所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北宋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校勘医书的机构。据《直斋书录解题》载:

 

按《会要》:嘉祐二年,置校正医书局于编修院,以直集贤院掌禹锡、林亿校理,张洞校勘,苏颂等并为校正,又命孙奇、高保衡、孙兆同校正;每一书毕,则奏上。亿等皆为之序,下国子监板行。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三《外台秘要方》,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第387页。

 

王国维《五代两宋监本考》所录《外台秘要方四十卷》附有林亿进呈的一则牒文,对北宋国子监刻印医书的原因和校勘经过有较为详细的说明。由于非常重视校勘工作,宋代监本内容精审,质量颇高,成为后人竞相翻刻和收藏的对象,世称善本。

(三)写官和刻工

1.写官

两宋时期,国子监刻书是官方刻书的主体,其质量的优劣自然关系政府的形象,封建统治者尤其看重这一点,因而除对校勘精益求精外,对版片的书写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参与书写的多是些书法优秀的有资历的官员或及第进士。以《五经正义》为例,其中《毛诗正义》书后所列的写官有:广文馆进士韦宿、乡贡进士陈元吉、承奉郎守大理评事张致用、承奉郎守光禄寺丞赵安仁。《春秋左传正义》的写官也为赵安仁。据《宋史·赵安仁传》载:

 

安仁生而颖悟,幼时执笔能大字,十三通经传大旨,早以文艺称。赵普、沈伦、李昉、石熙载咸推奖之。雍熙二年登进士第,补梓州榷盐院判官,以亲老弗果往。会国子监刻《五经正义》板本。以安仁善楷隶,遂奏留书之。脱脱等:《宋史》卷二八七,中华书局,1977,第9656页。

 

在宋监本《五经正义》的所有写官里,赵安仁写版最多,而且书法上乘,所以王国维不无称道地说:

 

宋初,《五经正义》赵安仁所书最多,《诗疏》,安仁与张致用、陈元吉、韦宿等四人书,《左传疏》安仁一人书,想所书尚有他种,然衔名不存,无从考证矣。考安仁所书《金刚般若经》、《十善业道经要略》、《父母恩重经》诸石刻尚在,今开封府繁台下《金刚经》末题:大宋太平兴国二年岁次丁丑十月戊午朔八日乙卯乡贡进士赵安仁书。字体在欧、柳之间。赵德父评李鹗书窘于法度而韵不能高,安仁颇似之,然在刊本之中,当以李、赵为最精劲矣。王国维:《五代两宋监本考》,收入乔衍琯、张锦郎《图书印刷发展史论文集》,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2,第582页。

 

赵安仁、张致用、陈元吉、韦宿等书法高手亲自为监本写版,给监本增色不少。人们都争相把它当做书法珍品来收藏,加上校勘精审,一时间被各地的书坊誉为“京本”“京师本”,一再翻刻。

2.刻工

北宋时期,国子监设在京都汴梁。其自行刻印的书版,一般都是送崇文院,招募汴京良工镂版,如天圣七年(1029年)在崇文院雕印《律文》及其《音义》十三卷,宝元二年(1039年)又雕造《群经音辨》等。而其他大部分国子监刻书,都是下杭州镂版,其原因有二:一是杭州的纸张质量上乘,比京师的要好。据叶梦得在《石林燕语》中说:“京师比岁印板,殆不减杭州,而纸不佳。”二是浙江杭州地区的刻书业已经相当发达,在技术上处于全国领先的地位。因此叶梦得又说:“今天下印书,以杭州为上,蜀本次之,福建最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八,中华书局,1984,第116页。另据王国维考证:“国子监刊书,若《七经正义》,若《史》、《汉》三史,若南北朝《七史》,若《唐书》,若《资治通鉴》,若诸医书,皆下杭州镂板。北宋监本刊于杭者殆居泰半。”王国维:《两浙古刊本考·序》,收入王国维《闽蜀浙粤刻书丛考》,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第137页。北宋监本的刻工大半都是杭州地区的良工巧匠。

与五代相比,宋代刻工的专业技术更加娴熟,社会地位也有了一定的提高,这主要表现在刻工的姓名能在刻本中有相应的反映。两宋监本的刻工资料也多来自监本版心刻工人名的记载。兹举笔者所见的两例北宋监本的刻工资料:

《史记集解》一百三十卷,北宋监本。版心下方记有刻工姓名:牛贤、朱宗、朱保、石贵、印贵、安明、周成、吴安、吴圭、洪吉、何光、何先、何立、陈信、陈忠、陈择、陈昌、陈吉、陈宥、陈浩、陈言、吕吉、胡恭、孙安、□阝安,张琏、张聚、张宣、张安、幺珪、郑璋、郑彦、郑安、许宗、许简、许亮、赵昌、赵建、嵇起、华连、汤立、凌安、郎政、沈成、沈诚、施元、杨琪、杨守、卫玉、徐雅、徐真、屠亨、屠式、屠室、屠聚、钱真、蒋宗、连、金、祥等人。

《尚书正义》二十卷,北宋监本。版心下记刊工姓名:王政、施章、黄晖、吴珪、汪盛、陈忠、王伸、葛珍、朱因、王寔、方成、张亢、洪茂、蔡至道、洪先诸人。

南宋以后,国子监南迁临安,汴京的雕版工人也有一部分随政府南迁(另一部分迁至平阳)。兹举几例所见南宋国子监刻工资料:

《周易正义》十四卷,南宋监本,临安府绍兴十五年至二十一年刊本。版心记刻工姓名:王政、王允成、弓成、包端、朱寔、李询、徐高、章宇、顾仲等人。

《南齐书》五十九卷,南宋监本,治平二年杭州镂板。版心鱼尾下题“南齐纪一”,上记字数,下记刻工姓名:王才、王升、王成、王谅、王恭、王禧、王桂、王材、王定、王琎、王春、丁铨、方坚、方至,石昌、毛端、吴明、吴宗、吴中、吴椿、吴志、余荣、金政、徐珣、徐经、徐浚、徐义、徐仁、徐杞、宋琚、宋通、宋芾、马祖、马松、詹世荣、陈寿、陈琇、陈浩、陈震、陈彬、陈良、李端、李思忠、李昌、李充、李倍、李仲、何昇、何泽、何建、何庆、陆春、陆永、高异、高文、高寅、郑春、张亨、张荣、张升、张三、朱梓、朱春、朱玩、许忠、贾祚、刘昭、刘仁、张斌、童遇、蔡邠、沈茂、沈珍、沈旻、缪恭、缪珎、杨荣、周明、章东、章忠、邵享、蒋荣、蒋信、陆永、顾澄、范元、金震、金荣、孙春、秦显、分林、单侣、项仁、马、徐、元、林、董、昇、霍、求、洪、孙、佑等。

《经典释文》,南宋监本。刻工有毛谅、陈明仲、陈明忠、余集、余永、张清、徐政、孙勉、徐茂、徐杲、徐升、包正、顾渊等,都是南宋初期杭州地区的良工。其中徐正、徐升还于绍兴九年(1139年)在绍兴府开雕过单疏本《毛诗正义》;顾渊、孙勉、毛谅、徐杲、包正在绍兴间参与过北宋监本《史记》的补版工作。

《汉书》《后汉书》,南宋监本。版心下记录的刊工姓名有孙昇、李度、董晖诸人。

《粱书》,南宋监本。版心下记有庞知柔、曹鼎、童遇等人,都是浙江人。

《荀子》,南宋监本。刻工有蒋辉等十八人。参见傅增湘《藏园群书经眼录》、李致忠《宋版书叙录》等。

(四)行款

宋代刻书,无论经史子集,也无论官刻私雕,并没有固定的款式规格。如果一定要从中找出什么规律的话,其中一条倒不可忽略,即刻书的行款疏密取决于刻书单位或个人的财力物力及对作者的崇信程度。宋国子监刻书有国家财力作保障,因而书品极为考究,一般都是开本铺陈,行格疏朗,字体端庄,刀法剔透,印纸莹洁,墨色青纯。考其行款,也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

1.经书的行款

宋国子监经书的通常款式为每半页八行,行十六字,小字双行,行字数同,白口,左右双边。宋国子监刻印经书还有一个特点,即绝无把经文的注、疏合刻在一起的,都是将注、疏各自单独刊行,如王国维《五代两宋监本考》所说:“明黄佐《南雍志·经籍考》所载旧版有《周易注疏》十三卷,《仪礼注疏》五十卷,《春秋正义》三十六卷,《春秋公羊传疏》三十卷,《春秋谷梁传疏》十二卷,《尔雅注疏》十卷,虽其名或称正义,或称疏,或称注疏,然其卷数皆与北宋单疏本合,而与南雍之十行本注疏不合,当即南宋所刊单疏旧板,以其板久阙不印,又明人但知有注疏,不知有单疏故,即以注疏目之证。”王国维:《五代两宋监本考》,收入乔衍琯、张锦郎《图书印刷发展史论文集》,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2,第681-682页。因此,考察宋国子监经书的行款要将经注、义疏分开来考察。

(1)经注本的行款

如前所言,宋代监本经书的行款多半是半页八行,行十六字,白口,早期四周单边居多,中后期左右双边居多。但也不尽然,如现存的《监本纂图重言重意互注毛诗》,就不是八行,而是半页十行,行十八字,小字双行,行二十四字,白口,四周双边。李致忠:《宋版书叙录》,书目文献出版社,1994,第78页。王国维在《五代两宋监本考》中谈五代监本的行款时,指出:“据日本室町氏所刊《尔雅》……其书每半叶八行,行大十六字、小二十一字,与唐人卷子本大小行款一一相近,窃意此乃五代、南北宋监中经注本旧式。他经行款,固不免稍有出入,然大体当与之同(原注:如北宋刊诸经疏,虽每行字数各经不同,然皆半叶十五行)。”王国维:《五代两宋监本考》,收入乔衍琯、张锦郎《图书印刷发展史论文集》,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2,第562页。

(2)经疏的行款

北宋监本经疏的行款,多为小字半页十五行,每行二十四至三十字不等。据王国维考证:“北宋刊诸经书存于今者,临清徐氏有《周易正义》,日本枫山官库有《尚书正义》、竹添氏有南宋覆《毛诗正义》,近藤氏有影写《左传正义》。此外,如《仪礼》、《公羊》、《尔雅》三疏,世亦有南宋覆刊之本。其行款则除《易》疏未见外,《书》疏每行二十四字,《毛诗》与《左传》疏每行二十五字,《仪礼》疏二十七字,《公羊》二十三字至二十八字,《尔雅》疏三十字,皆半叶十五行,此亦六朝以来义疏旧式也……是五代刊九经用大字,宋初刊经疏用小字,皆仍唐时卷子旧式,非徒以卷帙之繁简分大小也。”王国维:《五代两宋监本考》,收入乔衍琯、张锦郎《图书印刷发展史论文集》,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2,第581-582页。

南宋翻刻北宋旧监本,行款也沿用旧式。如傅增湘《藏园群书经眼录》著录《周易正义》十四卷,南宋监本,半页十五行,每行二十六七字,白口,左右双栏。但也有例外,如王重民《中国善本书提要》著录南宋监本《增修互注礼部韵略》,半页十行,行大小字二十八至三十不等,白口单边,板心上鱼尾上记大字数,鱼尾下记刻工姓名,中题“增韵”及页数。

2.史书的行款

宋代国子监所刻史书有大字本、中字本、小字本三种本子,行款各不相同。大字本,为半页九行;中字本为半页十行;小字本为半页十四行。中、小字本多为北宋监本;大字本多为南宋监本。

(1)中字本(十行本)

兹举例如下:《史记集解》,北宋、南宋监本。首次刊刻于淳化年间,后有景祐覆刊本。每行十九字,小注二十五六字不等。赵宋南渡后又有覆刊本,历宋元明三朝尚存于明南雍。《前汉书》《后汉书》,北宋监本。最初有淳化间刻本,后有景祐覆刊本。每行十九至二十字不等,小注二十五六七字不等。《三国志》,北宋监本。最初刻于北宋咸平之初,南渡后有衢州刻本。每行十九字,尚遵用北宋本行款,《吴志》后有咸平牒文。《晋书》,北宋监本。南渡后有闽中覆刊本。半页十行,行二十字。较《三国志》每行增一字。《南史》《北史》,北宋监本。半页十行,行十八字。《隋书》《新唐书》,北宋监本,南渡后有闽中覆刻本。半页十行,行十九字。以上各史,虽行字略有差别,然无不是半页十行。其字体大于十四行本而小于九行本,故《南雍志》以中字本称之。

(2)小字本(十四行本)

传世诸史监本,除十行本外,还有一种十四行本,其行款与南渡后南宋国子监所刻诸经单疏本款式基本相同,只是每页少一行,为十四行。据赵万里考证,常熟瞿氏《史记集解》为每行二十四至二十七字不等,“贞”字不缺笔,为仁宗前所刊。吴兴张氏藏《汉书》残卷每行二十七字:日本静嘉堂文库藏《吴志》二十五六字;海宁蒋氏藏《晋书》行二十六字,为北宋末闽中复刻本;江安傅氏藏《隋书》残卷,行二十五字;日本静嘉堂文库、北京图书馆藏《新唐书》残卷行二十五字。南渡后,南宋国子监所刻的十四行字本,“则仅常熟瞿氏藏《旧唐书》一种耳。《旧唐书》行二十五六字不等,构字缺笔,而“慎’、‘敦’诸字不缺,为高宗朝刊本。”赵万里:《两宋诸史监本存佚考》,收入傅杰《二十世纪中国文史考据文录》,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第845页。

(3)大字本(九行本)

宋南渡以后,国子监下诸州郡刊刻诸史,均为每页九行本。其中除衢州刻《三国志》仍遵用北宋旧式外,余皆半页九行,行十九字。如淮南漕司刻印的《史记》,江东漕司刻印的《前汉书》《后汉书》等。南北朝《七史》虽未详确为何地所刊,但根据赵万里先生考证,当为江南或浙江杭州附近雕印(每行字数多少不一,已无可考)。

由于经、史诸书,一般都是成批刻印,同类性质的书行款也就大同小异,有规律可循。至于其他子书、医书,刻印时则要分散一些,行款也就多不统一,无法归列。兹举两例:《扬子法言》,南宋监本。半页十行,行十八字。注文双行,行二十三字。白口,左右双边。《外台秘要方》,南宋国子监下绍兴两浙东路茶盐司刻本,半页十三行,行二十八至三十字不等。注文双行,白口,左右双边。

(五)刻书经费

宋代社会经济相对发达,刻书风气很盛。从官方的各州(府、军),公使库、各路安抚司、提刑司、转运司、茶盐司、漕司、县学到民间的书院、书棚、书坊、家塾等竞相刻书,作为国家最高教育机构的国子监自然不甘落后,其经费是有充分保障的。北宋立国之初,国子监就设有专门掌管印刷事务的印书钱物所了,只是到了淳化五年(994年),李至因嫌其名不雅,上书乞改为国子监书库官。此事见《宋史·职官五》:

 

淳化五年,判国子监李至言:国子监旧有印书钱物所,名为近俗,乞改为国子监书库官。始置书库监官,以京朝官充。掌印经史群书,以备朝廷宣索赐予之用,及出售而收藏其直以上于官。脱脱等:《宋史》卷一六五,中华书局,1977,第3916页。

 

从以上这段文字,至少可以知道两点:一是国子监设有专门掌管印书钱物的机关,经费由政府拨款,有充足的保证;二是国子监所刻的书,一部分是朝廷为了宣示文治,用于赏赐群臣和邻邦使者,另外一部分就是出售出去,所得资金上缴主管部门,这就具备了一般意义上的发行的特征了。

宋代政府对国子监刻书的投入是相当大的,太宗雍熙年间,国子监祭酒孔维“受诏与学官校定《五经正义》,刻板行用。功未及毕,被病。上遣太医诊视,使者抚问。初,维私用印书钱三十余万,为掌事黄门所发,维忧惧,遽以家财偿之,病遂亟,上赦而不问。”脱脱等:《宋史》卷四三一,中华书局,1977,第12812页。光是刻印《五经正义》就投资不下三十余万钱,可见宋国子监刻书经费之充盈。除政府直接投资外,宋代国子监还有自己的学田,当有部分收入资助刻书。《宋史·仁宗本纪》载:“(康定元年)壬戌,赐国子监学田五十倾。”脱脱等:《宋史》卷一〇,中华书局,1977,第206页。南宋以后,国子监一般都下各道府州县军学雕版,直接由中央政府拨支的经费就少了,而改为主要由地方政府来承担,由当地官衙领衔出资送往镂板。可考的有临安府、绍兴府、湖州、台州、衢州、泉州、成都府转运司、两浙东路茶盐司、江东漕司、淮南漕司等单位出资刻印过监本。

刻书经费除了各种官资外,还有另一种途径就是发行监本的收入。根据叶德辉《书林清话》载:“宋时国子监板,例许士人纳纸墨钱自印。凡官刻书,亦有定价出售。今北宋本《说文解字》后,有‘雍熙三年(986年)中书门下牒徐铉等校定《说文解字》'。牒文有‘其书宜付史馆,仍令国子监雕为印板,依《九经》书例,许人纳纸墨钱收赎’等语。”叶德辉:《书林清话》卷六《宋监本书许人自印并定价出售》,中华书局,1957,第143页。又据《续资治通鉴长编》称,熙宁八年(1075年)七月,“诏以新修经义付杭州、成都府路转运司镂板,所入钱封椿库半年一上中书。”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六,中华书局,1985,第6529页。正是因为有了充足的经费保证,国子监刻书才能有如此巨大的规模和高质量。以至于叶德辉感叹道:“宋时官刻书有国子监本,历朝刻经、史、子部见于诸家书目者,不可悉举。而医书尤其所重,如王叔和《脉经》……绍兴年间重刊,仍发各州郡学售卖。既见其刻书之慎重,又可知监款之充盈。”叶德辉:《书林清话》卷三《宋司库州军郡府县书院刻书》,中华书局,1957,第60页。南宋后,为学官王之望(瞻叔)所请,继续实行这种制度,优惠仕林,助文化之盛。

(六)发行及社会流传

宋代国子监不仅在图书出版方面有很高的成就,同时在图书发行方面也有自己的特色。据史料显示,宋代国子监刻书有自己的发行渠道。

其一,国子监自办图书发行。这又分两种情况:一是定价出售,个人购置或纳纸墨钱自印。清人叶德辉《书林清话》称:“宋时国子监板,例许士人纳纸墨钱自印。凡官刻书,亦有定价出售。”叶德辉:《书林清话》卷六《宋监本书许人自印并定价出售》,中华书局,1957,第143页。即可直接购买成书,也可“纳纸墨钱自印”。宋时书价是很低廉的,兹举一例:淳熙三年(1176年)舒州公使库刻本《大易粹言》内有一牒文云:“今具《大易粹言》一部,计贰拾册,合用纸数印造工墨钱下项:纸副耗共一千三百张,装背饶青纸三十张,背青白纸三十张,棕墨糊药印背匠工食钱共一贯五百文足,赁板钱一贯两百文足。本库印造见成出卖,每部价八贯文足。”李致忠:《宋版书叙录》,书目文献出版社,1994,第37页。再据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载:“先是,王瞻叔为学官,尝请摹印诸经义疏及《经典释文》,许郡县以赡学或系省钱各市一本,置之于学。上许之。令士大夫仕于朝者,率费纸墨钱千余缗而得书于监云。”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四《监本书籍》,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1。二是由各地方政府机关用公款购买,“许郡县以赡学或系省钱各市一本,置之于学”,供各州府军学使用。为了使监本得以广泛流传,国子监将监本的书价定得比较低,如真宗天禧元年(1017年),“上封者言:‘国子监所鬻书,其直尤轻,望令增定。’帝曰:‘此固非为利,正欲文籍流布耳。’不许。”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三十三《宋纪》,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第153页。可见,宋国子监刻书把社会效益放在了首位。

其二,国子监发监本到各州府军学,由其代售,有代办发行之意。南宋绍兴间重刊北宋监本医书就是采取这种发行方式。据《书林清话》称:“宋时官刻书有国子监本,历朝刻经、史、子部见于诸家书目者,不可悉举,而医书尤其所重,如王叔和《脉经》、《千斤翼方》、《金匮要略方》、《补注本草》、《图经本草》五书,于绍圣元年牒准奉旨开雕,于三年刻成。当时所谓小字本,今传者有《脉经》一书,见《阮外集》,绍兴年间重刊,仍发各州郡学售卖。”叶德辉:《书林清话》卷三《宋司库州军郡府县书院刻书》,中华书局,1957,第60页。

其三,国子监下各州郡刻版,由地方政府向社会公开发行。如前所述,两宋国子监很多是将书编纂校勘好之后,下各州郡学刻版,这些监本的发行自然也由各地方政府完成,这种发行方式较之前者“代办发行”有较大的自主权。如南宋监本《荀子》就是由台州复刊北宋国子监熙宁间的旧本,并向社会发行的。

宋代监本的发行非常重视社会效益,最初只收取少量低廉的纸墨费,淳祐初监本曾加价出售,为此陈师道上言道:“伏见国子监所卖书,向用越纸而价小,今用襄纸而价高。纸既不迨,而价增于旧,甚非圣朝章明古训以教后学之意。臣欲乞计工纸之费以为价,务广其传,不亦求利,亦圣教之一助。”陈师道:《后山集·论国子卖书状》,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哲宗很快采纳了陈师道的建议,恢复了只收取工本费的书价制度。元祐三年(1088年),官方下令刊刻小字体医书,以降低出版成本,便民购买,据《仲景全书四种》后牒文:“中书省勘会:下项医书册数重大,纸墨价高,民间难以买置。八月一日奉圣旨,令国子监别作小字雕印。内有浙路小字本者,令所属官司校对,别无差错,即摹印雕版,并候了日,广行印造,只收官纸工墨本价,许民间请买。奉敕如右,牒到奉行。”曹之:《中国古籍版本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第199页。绍圣元年(1094年),哲宗再次指示国子监刊印小字本医书,便民购置。监本书因为便宜,购买方便,很快就风靡全国,上至朝廷士大夫,下至平民百姓,均可购置。有不少人还因此成为藏书家,如四川眉山孙氏“市监书万卷”,潞州张仲宾家产巨万,居全路之首,尽买国子监书,子孙大多成才。

南宋时期,出现了一批以“监本”两字开头为书名的书籍,其中不少是各地的翻刻本,如《监本纂图重言重意互注点校尚书》(建本)、《监本纂图重言重意互注点校毛诗》(建本)、《监本纂图重言重意互注礼记》、《监本纂图重言重意互注论语》、《监本纂图春秋经传集解》、《京本附释音纂图互注重言重意周礼》、《京本纂图附音重言重意互注春秋经传集解》(绍定庚寅垂裕堂刻)。所谓“纂图”,指用图谱的形式说明该经书的渊源流派、师承关系;“重言”指的是把重复出现的词用数字标注出来,表明它出现的次数;“重意”指的是把意义相同的句子,以“重意”标出。在每书名前冠以监本、京本二字,表明该书源于监本,也有为书坊做广告的意思,但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翻刻监本之风很盛,监本很受读者的青睐。

宋代监本,传世极罕,现尚可见一二,如国家图书馆藏的乾德三年(965年)刻本《经典释文》(三十卷)、端拱元年(988年)刻本《周易正义》(十四卷)。

(七)刻书知见目录本目录参考王国维《五代两宋监本考》、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毕沅《续资治通鉴》、徐松《宋会要辑稿》、莫友芝《郘亭传本知见书目》、《黄丕烈书目题跋》、叶德辉《书林清话》、傅增湘《藏园群书经眼录》、曹之《中国古籍版本学》、严佐之《古籍版本学概论》等书目和专著。

1.北宋国子监刻书知见目录

2.南宋国子监刻书知见目录

(八)刻书特点及评价

宋代国子监刻书在我国古代官刻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笔,无论是刻书规模、刻书种类、刻书质量都创造了我国古代出版史上一个不小的奇迹,为我国以后历代官刻书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综合其刻书特点,大致有以下几点。

第一,就刻书的种类来看,两宋国子监刻书完全打破了五代时单一的经书一统天下的格局,刻印了大量的正史、子书、类书、医书,刻书门类开始向多样化发展。经历五代十国分裂割据的局面后,宋代进入了一个相对统一、稳定的发展时期,统治者开始提倡大一统的思想。史书,特别是正史,可看做是统治阶级总结历朝得失和经验教训的一面镜子。大规模刻印史书,正是顺应了这种历史需要。宋代封建经济普遍发展,文化比较繁荣,为大型类书的编纂和刻印提供了物质保障和学术支持。宋国子监还特别重视医书的刻印,有二十四五种之多,且多次翻刻。这一方面是由于经济的发展,使人们对健康有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因为医书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民间传本多有缺漏错误,官方的监本能起到范本的作用,具有权威性。

第二,就刻印方式来看,两宋国子监,特别是南宋国子监,将自己编辑校勘好了的书,既可发本监书库官刻印,也可下地方各州郡镂板,编辑和出版分开,有点类似现代出版社的做法。根据王国维的考证,北宋监本《周礼疏》《礼记疏》《春秋谷梁传疏》《孝经正义》《论语正义》《尔雅疏》《书义》《新经诗义》《周礼新义》《史记》《汉书》《后汉书》《新唐书》《资治通鉴》等都是下杭州镂板的。南宋监本更是分散在全国各地刻板。如绍兴二年(1132年),两浙东路提举茶盐司公使库下绍兴府余姚县刻板《资治通鉴》;绍兴十五年(1145年)临安府雕造《十二经》义疏;绍兴中,两淮江东转运司刻《史记》《汉书》《后汉书》等。

第三,官方非常重视刻书。两宋时期从始至终边事不断,中间还经历了靖康之变、首都之迁,于军事倥偬之余,仍殷殷垂意于文化,很值得现代人学习。

第四,就行款上看,经书和史书因为大多是成批刻印,或前后时间间隔不长,因而有一定规律可循。其他子书、医书等的行款,则比较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