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英文报刊与近代早期的中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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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自由贸易”的渴望与广州体制的冲突

1820年代末和1830年代初,在华英国散商之势力与影响快速扩张。对华“自由贸易”成为他们日渐高涨的呼声,也成为英国国内支持自由贸易政策势力的一个重要目标。长期在中西贸易中扮演主角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特许权,终于在1834年正式结束。来自英国政府的贸易垄断被废除,这就给那些作为“自由贸易者”的英国散商和其他各国商人更为广阔的空间。《中国丛报》一位作者对其未来前景的展望是:“随着从印度到广州,以及从欧洲直接到来的自由贸易者所得到的权益的扩大,对华贸易迅速增长。故在十年内,其数量将会倍增;而且在自由贸易政策的激励下,它还将继续扩大,直至达到巅峰。”A Wellwisher, “Intercourse with the Chinese”, Letter IV, The Chinese Repository, vol. 3, p.402.基督教传教士当然也不满足于狭小的活动范围和他们非法的身份,希望借助“自由贸易”时代的来临将中国这个“异教徒”国家变成他们的传教范围。

但是,他们的梦想还面临着另一重障碍。在英国的对华贸易垄断体制被打破后,令来华西方商人和传教士深感困扰的是清朝的贸易体制和对外政策,即后来被西方学者称为“广州体制”的一套制度,以及与其相联系的意识形态。这里所谓的“广州体制”,是沿用西人对18世纪中期到鸦片战争前清朝对外贸易和对外关系体制的称谓。在清朝前期,包括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在内,中国东南沿海的几个省份均有对西方商人开放的通商口岸。但自乾隆二十二年(1757)起,清政府将多数欧美国家商人来华通商的口岸限制在广州一口,并对其贸易、生活以及与广东地方当局进行交往的方式做了一些专门的规定。欧美商人和传教士长期对清政府的这一体制给以严厉抨击。从1830年代初期到《南京条约》签订,广州体制一直是《广州纪事报》、《中国信使报》、《中国丛报》、《广州周报》等英文报刊长期抨击对象。这些报刊的相关言论代表了来华西方商人和传教士这两个群体的共同追求。他们的主张概括起来就是:改变广州体制,实现多口通商;废除行商体制,确定海关税率;确立在华治外法权。以下予以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