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来华英美商人和传教士概况
从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前期,中西交往的主要内容是商业贸易。在这影响了世界经济格局的贸易中,英国东印度公司是长期居于主导地位的势力。已经有很多学术著作对其进行了大量研究,其中最为杰出的仍属美国史学家马士的《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但本书研究的对象并非东印度公司在中国的代理人。东印度公司在其对华贸易时代,一直未发行任何面向大众的报刊。本书要讨论的早期在华英文媒体,与这个公司只有很少的、间接的关系。与这些报刊密切相关的是英国散商、美国商人和英美传教士,其他国家的在华商人、在东南亚地区活动的英美传教士,以及少量的英国在华官员,也是与它们关系密切的读者群体和作者群体。以下分别对其情况作简略的介绍。
英美商人与在华外商团体
英国商人 尽管在参与对华贸易的早期阶段,英国散商势力弱小,且常受拥有对华贸易垄断权的东印度公司的驱赶,但他们从1810年代开始,在对华贸易中露出头角,到1820年代则迅速崛起。他们与东印度公司的角色,在10余年的时间里便相互转换。有数字显示,在1813年,英国散商经营的对华进出口贸易额为900万英镑,到1830年,这个数字超过了3000万英镑;同时,东印度公司在1813年的对华贸易额是1350万英镑,而到1829年则为1150万英镑,不升反降。二者势力的此消彼长,于此可见一斑。
根据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的记载,1796年,来华英国散商有3名,1826年为25名,1830年为30名,1832年为36人。到1834年后,在广州的英国商人及其雇员的人数便迅速增加到100人以上。除英国散商外,还有一部分来自英属印度的商人,一般称为帕西人或巴斯人(parsee),在1830年代中后期,人数也经常保持在数十人。他们亦自认为大英帝国臣民,在贸易和政治活动中与英人关系密切,实际上也是英商群体的组成部分。1835年,除了英国驻华商务监督处的官员与职员外,居住在澳门和广州的英国人86名,巴斯人63名。1836年,除葡萄牙人以外的在澳门和广州的西人,共307人,其中英国人158名,巴斯人62名。158名英国人中,包括了英国驻华商务监督处的监督、秘书等8名,和东印度公司财务委员会的2名代表,其余全为商人或与商务相关的人员。1839年3月,林则徐为收缴鸦片下令包围广州商馆,当时商馆内有英商及其雇员100人,巴斯商人及其雇员35人。此外还有数十名英国、印度水手和仆役。英人和巴斯人在鸦片战争前的来华西人中,一直约占2/3的比例,是最有经济实力和社会、政治影响的群体。
在英商群体内,19世纪20—30年代出现了分别以查顿-马地臣和颠地(Lancelot Dent)为首的来华英商集团。这两个集团中的主要行号即查顿-马地臣行(Jardine Matheson & Co.)和颠地行(Dent & Co.)。
查顿(William Jardine)于1784年出生于英国丹佛瑞郡(Dumfries Shire), 1802年获得爱丁堡大学的医学文凭,随后成为东印度公司一位船医,在这一年9月4日抵达澳门。1817年起,查顿弃医从商。他先在印度从事贸易。1823年,查顿决定到广州经商。他所从事的第一笔对华贸易,就是贩卖鸦片。这是他后来成为最大的鸦片贩子的“事业”的开端。1825年,他加入查尔斯·马格尼亚克行(Charles Magniac & Co.,后更名为马格尼亚克行Magniac & Co.),成为这家最大的贩卖鸦片的行号的合伙人。从此,性情顽强的被中国人称为“铁头老鼠”的查顿,就成为英国散商中的主要人物。
查顿的长期搭档是马地臣(James Matheson)。马地臣于1796年生于英国萨瑟兰(Sutherland),具有贵族血统。他早年亦就读于爱丁堡大学,1815年从东印度公司获得自由商人执照,并前往印度加尔各答,加入他叔父的公司。马地臣于1819年开始从事对华鸦片贸易,并迅速致富。1826年,他在广州开办了一个为时甚短的马地臣行(Matheson & Co.)。1828年初,马地臣也加入了马格尼亚克行,开始与查顿、格林合伙大肆经营鸦片贸易。1832年,在马格尼亚克退出后,原来的马格尼亚克行更名为查顿-马地臣行。这是一家在鸦片战争前后在西人对华贸易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商行,既从事非法的鸦片贸易,也从事正常商品的合法贸易。
英商另一家主要行号颠地行的创始人是托马斯·颠地(Thomas Dent)。他是以“撒丁领事”的身份来到中国的。他于1820年留住广州,以达卫森行(Davidson & Co.)的代理人身份从事贸易。在1826年东印度公司的记载中,开始出现颠地行(Thomas Dent & Co.)的行号,而且这一年该行的合伙人名单中,出现了后来成为与查顿、马地臣长期对立的兰斯洛特·颠地(Lancelot Dent)的名字。同时出现的还有后来颠地集团的主要人物之一、前东印度公司广州商馆成员英格利斯(Robert Inglis)。
这两家行号,就是后来左右东印度公司时代的港脚贸易和1834年后英国对华贸易的主要英国商行,同时也是向中国贩卖鸦片的主要商业机构。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这两个先驱的行号在散商贸易中仍占统治地位,几乎控制了全部贸易的三分之二”。他们同时也是最大的鸦片贩子,成为后来邓廷桢和林则徐驱逐与准备打击的对象。但这两个行号却在很长的时间内互相敌视,不仅在生意上相互竞争,而且在政治主张上——主要是在对华态度上意见相左,使来华英商分成了两个界线较为分明的阵营。
这两个阵营除了各自拥有若干核心成员外,其余并不固定。总的来看,查顿-马地臣集团势力较为雄厚,但颠地集团也具有相当的影响。
查顿-马地臣行和颠地行结仇的起因,据说是因为私怨,与一次投机生意有关。据马地臣说,“颠地和查顿成为死对头的原因,就在于因查顿隐匿一艘查顿快船带来(广州)的通信而引起的争执”。但从它们对中国的态度、对英国对华政策的态度来看,它们的分歧显然远远超出了个人私怨的范围,而且,根据有关史料,他们之间的矛盾也不是从1830年开始的。有的研究者认为,从政治上来看,颠地属于托利党,而查顿、马地臣则属于辉格党阵营。在对外政策方面,辉格党采取躁进的立场,常倾向于“摊牌”;而托利党则较为“谨慎和犹豫,部分地受东印度公司传统的影响”。
下文将提到,1829年底到1830年初,东印度公司广州特选委员会因行商倒闭问题与广东当局发生矛盾,在几个月的时间里相互对峙。在此过程中,查顿-马地臣集团和颠地集团的立场完全不同。有人认为,其立场分歧达到如此程度,以至主张对华采取温和立场的颠地集团可以称之为“和平派”,而主张采取强硬立场的查顿-马地臣集团则可被称为“敌对派”,后来则成为主张军事侵华的“战争派”。
当然,查顿、马地臣和颠地都是1830年代所谓“自由商人”的代表,下文将会论及,他们都是积极鼓吹中国向西方打开大门的英商代言人。故其基本观念并无原则性分歧,只是在对中英关系发展的形势的判断和对华策略方面有不同见解。而且,他们也拥有共同的“事业”,在从事正常贸易的同时,都大规模地进行鸦片贸易。这种共同点,使他们在长期的对抗中有时也相互合作。下文将要提到,颠地集团在发生行商亏欠外商巨款的兴泰行商欠案后,对华立场也趋于强硬。不过,这两家商行之间的争斗一直没有停止,直至1867年颠地行倒闭。
从当时的情况来看,这100多名英国在华商人,是一个拥有相当强大的经济实力的群体。他们经营的合法和非法贸易额,在1830年代一般维持在6000万元的规模,这个数字相当于当时清朝财政收入的1.5倍和英国财政收入的2/5左右。他们的贸易为英国每年带来400万英镑左右的财政收入,并为英印政府带来巨额财源。正因为他们的贸易活动在经济上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他们才在政治上具有越来越高的要求,企图通过影响英国政府的对华政策,为自己牟取更多的利益。在1830年代,他们在中国追求的目标,就是迫使清政府向他们的贸易全面开放,从而完全实现“自由贸易”。
美国商人 在英国商人之外,美国商人是广州外国人中另一个较大的群体。美国与中国的贸易以1784年“中国皇后”号(Chinese Empress)到广州为开端。在最初的阶段,美国对华贸易的著名人物是山茂召(Samuel Shaw)。1896年,东印度公司档案中记载有美国商人豪威尔(Howell)的名字。而1899年,该公司档案中则记载有美国领事斯诺(Samuel Snow)和商人奥利弗(Oliver)的名字。在这之后,该公司的档案里,还有一些类似的记载,使我们可以了解,美国商人在西方对华贸易方面,很快成为仅次于英国商人的又一个具有重要影响的群体。到1820年代后期,东印度公司档案中关于广州的外国侨民的数字逐渐具体化,由此我们可以了解以商人为主体的美国人在广州的具体数量。为简明起见,这里根据马士的《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制成表1-1。
表1-1 1826—1833年美国在华侨民人数
此外,根据《中国丛报》刊载的资料可知,1836年在华美国人为41人。1839年3月广州商馆被林则徐派兵包围时,商馆区的美国商人有40人。
美国商人虽然在人数和经济实力上难以与英国商人比肩,开展对华贸易起步较晚,但在19世纪前期,他们的力量发展迅速。在西方国家中,美国对华贸易逐渐超越英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很快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成为仅次于英国商人的群体,占有第二大的份额。在有些年份,美国商人有相当出色的表现。如在1818年,广州口岸对外贸易的进口总额为2620万余元,其中美国商人的进口额为980万多元,与英国商人的进口额1300万多元很接近。这一年广州的出口总额为2610万多元,其中美国商人的份额是905万多元,而英国商人是1380万多元。当然,这是一个美国商人在广州的贸易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年份。在1820年后的其他年份,美国商人的贸易额大约平均在英国商人的1/4到1/6。表1-2也许可以显示美国和英国在广州贸易中的相对地位。
表1-2 美国、英国对华贸易额比较
② 1820年、1825年、1830年、1833年的数字据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各年份进、出口贸易统计数字计算,其中1833年美国商人从广州出口的数字,据Jacques M. Downs, The Golden Ghetto, the American Commercial Community at Canton and the Shaping of American China Policy, 1784-1844, Appendix 2, p.352. 1820、1825、1830几个年度的总额指的是整个广州口岸的年度对外贸易总额。1836年度的数字根据:“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 Statement of the Trade in British and American Vessels at Canton”, The Canton Press, June 24th,1837。1837年的数字根据:“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 Statement of the Trade in British Vessels at Canton”, The Canton Press, September 29th,1838; “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 Statement of the Trade in American Vessels at Canton”, The Canton Press, October 13th, 1838。
美国商人在广州的贸易中虽然无法与英国商人相比,却远远超出了其他国家,例如荷兰、法国、西班牙等国的商人。而且,正如研究中美关系的学者经常指出的,美国人在毛皮、人参的进口和茶叶的出口贸易中,均具有显著的地位。当然,美国商人还有一项贸易也具有“特色”,即贩运土耳其鸦片。正如下文将要论及的,美国商人中有极力反对鸦片贸易的良知之士,如奥立芬行(Olyphant & Co.)的合伙人大卫·奥立芬(David Olyphant)和查尔斯·经(Charles W. King)。但其他美国商人或多或少都参与了鸦片贸易。
与他们在广州贸易中所占份额相称,美国商人也是鸦片战争前来华西人中影响仅次于英国商人的一个群体,在广州和澳门的外国人社群中亦具有相当大的影响。1839年春的鸦片危机爆发后,美国在华商人利用中、英决裂的时机,乘时而起,一度取代了英国人在中西贸易中的地位,而那些急于将手中挤压的货物出手的英国商人,却不得不通过美国商人这一渠道,来进行间接的交易。
在长期的对华贸易中,美国商人群体中也出现了一些很有实力的行号,如珀金斯行(Perkins & Co.)、旗昌行(Russell & Co.)、奥古斯丁·赫尔德行(Augustine Heard & Co.)、奥立芬行、威摩行(Wetmore & Co.)等。在这些行号的美国商人中,有些在鸦片战争后继续从事对华贸易。旗昌洋行后来发展成极具实力的行号,在五口通商时期,不少美国领事都是旗昌洋行的股东,在近代中国的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影响。长期为旗昌洋行服务的威廉·亨特(William Hunter)曾将他在广州的经历写成颇具吸引力的作品,所著《广州番鬼录》和《旧中国杂记》至今仍能吸引对鸦片战争前广州中西交往史事感兴趣的读者。
从1798年开始,美国开始在广州设立领事,对美国商人在广州的商务进行一定的管理。先后担任领事的有斯诺(Snow)、卡林顿(Carrington)、威尔考克斯(Wilcox)、格罗斯文诺(Grosvenor)和士那(P. W. Snow)等人。
除英、美商人外,其他西方各国也有商人到广州贸易,他们也是鸦片战争前来华西人的组成部分。但在19世纪前期,他们人数稀少,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也无法与英、美商人相比。这里不再一一述及。
外国商人团体 由于商业和政治的原因,实力愈益增强的广州外商,开始感到需要成立自己的组织,以在商业事务的协调和与广东地方当局的交涉中代表自己的利益。在1830年代,陆续出现了几个这样的组织。尽管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背景,但其活动,都是我们考察鸦片战争前后来华西人时应当加以关注的。
广州英国商会 来华西方商人的第一个商会组织,是1834年9月11日成立的广州英国商会(British Chamber of Commerce of Canton)。这个商会是在英国政府派遣的首任驻华商务监督律劳卑(John Napier)的建议和督促下成立的。参与这个商会筹办活动的是几位著名的英国商人马地臣、丹拿(R. Turner)、波义德(W. S. Boyd)、颠地和打打披(Dadabhoy Rustomjee)等。这个商会的工作内容就是与英国商务监督联系,并就有关问题与中国行商交涉。有关文献表明,这个商会的实际负责人是马地臣。
为这个商会起草章程、后来在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是另一位与查顿、马地臣等人关系密切的商人哥达德(J. Goddard)。他起草的《章程》宣称,“本会的目标是,防止对本地的贸易造成影响的困苦境况,或是为此取得补偿;在必要时与当局或个人进行沟通,特别是协助商务监督,或同他合作;在适当的时候作为与行商联系的渠道;在当事人向本会提出要求并愿意接受本会之裁决时,进行仲裁活动;其他在一般意义上有利于公众利益之目标”。这表明,这个商会有着比较明显的政治色彩。该《章程》还就会员资格、经费筹措、领导机构等作了具体说明。
但是,这个商会内部很快发生了分裂。原因在于,得到律劳卑支持的查顿-马地臣集团在商会中占有主导地位,而颠地等人对此不满。他们在该商会正式成立前就建议推迟成立。该商会成立后,他们又不断以各种形式表示反对。11月15日,以颠地为首的一批商人,给德庇时(John Davis)、罗便臣(G. B. Robinson)和阿斯迭(J. H. Astell)三位商务监督写信,明确表示不承认“广州英国商会”。其后,马地臣和波义德等人进行了努力,采取和解的姿态,试图让颠地集团放弃反对态度,但颠地等不为所动。
尽管如此,这个英国商会在一段时间内也的确运作过。其工作包括与英国商务监督的联系以及与中国行商的交涉。这个商会在1835年春天还举行了一次会议,选举领导机构。直到1836年,它还在作为广州英国商人的代表与英国驻华首席商务监督罗便臣等联系。
广州外侨总商会 但这种分裂局面为大多数商人所不满。而且,“广州英国商会”也未包括与他们关系密切的业务往来的美国等国商人在内,不能代表广州的整个外商群体的利益。故广州的西人从1835年开始,就呼吁成立一个新的商会组织。经过一段时期的酝酿,1836年11月28日,“广州外国居民全体会议”召开。英国商人中两大集团的头面人物颠地和马地臣都参加了会议。他们都表示赞成成立这样一个团体,并且对“障碍的消除”表示满意。颠地在会上提议并全体一致通过,决定成立广州外侨总商会(Canton 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会议议决成立一个13人组成的领导机构——委员会(Committee)。
11月30日,总商会选出了其领导机构——第一届委员会,英国商人林赛(H. H. Lindsay)、马地臣、颠地等5人,美国商人滑摩(W. S. Wetmore)等3人,巴斯商人打打披等2人,荷兰领事范巴臣(S. Van Basel),法国领事热尔纳尔(B. Gernaert),以及一位“可代表任何一国”的贝尔(W. Bell),组成了这个委员会。马地臣当选为首任主席,滑摩为副主席。
广州外侨总商会的30条章程在1837年1月公布。章程宣布,该会的宗旨是“保护(外商)对华贸易的普遍利益,收集与商务有关的各类信息,成立一个仲裁委员会,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商业上的分歧和争议”;所有从事对华贸易的外商,在缴纳会费后,均可加入商会。该章程就商会的运作与管理作了详细的说明,它的重点内容是对总商会最有实质性的委员会的组成与运作方式的说明,除重申了该会成立时已经阐述的原则外,还就委员会及正副主席产生的原则及运作方式等作较为细致的陈述。根据该章程,总委员会可以在需要时设立几个分委员会。广州外侨总商会后来还根据这个章程,在总委员会之下,成立了作为实际领导机构的管理委员会、负责联络和处理日常事务的秘书委员会、负责进行外商内部仲裁和协调的仲裁委员会,在正副主席的领导下保持总商会的运转。
广州外侨总商会主要处理一些日常商业事务。它的另一项具有广泛影响的工作,就是在1836—1838年期间制定并公布了近20项与贸易相关的具体规则,供其成员遵守,从而起到维护广州中西贸易中的商业秩序的作用。包括行商在内的中外商人都实际上接受了这些规则。在这个意义上说,这个总商会对1830年代后期广州中西贸易的开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此外,广州外侨总商会还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参与了一系列的中西交涉事务。在鸦片战争爆发前,中西关系的主要内容是商业贸易,而总商会不可避免在这种关系中扮演要角,正如行商的组织公行作为中方的代表所扮演的角色一样。公行和总商会作为中、西商人组织,分别代表中国官方和英国驻华商务监督机构,成为以中英交涉为主的中西日常沟通交往的一个独特渠道。林则徐到广州后,采取严厉的禁烟政策。在禁烟运动的初期,林则徐、邓廷桢等与英方的交涉,也通过总商会这一渠道。林、邓及广州知府给广州英商的谕令,也是通过行商颁给总商会委员会主席的,似乎将这“各国商人公所”的首领当做了英国人的头目。
在一系列交涉中,总商会均充当外商代表的角色。但在英国驻华商务监督义律(Charles Elliot)从澳门来到广州商馆后,收缴鸦片问题演变成中、英两国官方之间的问题,总商会作为一个商人团体,难以承受越来越深地卷入政治事务的局面所带来的责任。面对中英双方剑拔弩张的新形势,总商会决定抽身事外。以美国商人滑摩为主席的总商会委员会在4月8日开会,决定总商会委员会停止运作,“无限期休会”,以从“政治性事务”中脱身。这样,广州外侨总商会的活动实际上就结束了。
其他英国商会 应英国驻华商务监督义律的要求,广州英商还曾在1837年1月酝酿成立一个“广州英侨与商务监督联系委员会”。但因英国商人在此组织的组成方式和职能方面与义律有较大分歧,最后似乎没有顺利成立,至少是没有正式运作。
在鸦片战争期间,还先后出现过几个英国商人团体。1839年6月英国商人跟随义律退居澳门以后,面对特殊的时势,他们再次感到建立商人组织的需要。6月12日,一批英商在澳门颠地洋行的商馆开会,讨论局势,选举出一个临时性的委员会,由布里安(G. T. Braine)任主席,颠地等为委员。这个英商委员会要应对的是特殊时期英国商人的商业事务,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政治形势。8月3日,聚居澳门的英国商人在英国商务监督署开会,准备组成一个新的英国商会。结果是成立了一个临时商会,由马地臣任主席,司格特(W. Scott)任秘书。这个临时商会与义律联系,处理过一些事务。与此同时,可能是在义律等的安排之下,在8月16日的一次英侨大会上,又成立了一个英侨管理委员会(Committee of Management)。
1843年初英国全权公使璞鼎查在与清朝钦差大臣琦善,就中英通商问题作进一步谈判时,就海关税则的制定征询英国商人的意见。英商曾专门成立了一个委员会与璞鼎查联系。这个委员会由三孖地臣(A. Matheson)、布里安、汤普逊(W. Thompson)、伯恩(D. Burn)和李文斯顿(W. Livingston)组成。
鸦片战争前后约10年间的外国商人团体,以广州口岸和澳门、香港为舞台,对中西关系产生了影响。这些团体,前后数度演变,其主要使命是通过对内的协调和对外(即对中方)的交涉,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在客观上则使得中外的沟通有了一条正式的渠道,使商业贸易活动得以正常的进行。在政治层面,虽然这些商人团体只是起到辅助性的或间接的作用,但作为一种曾经发挥了影响的势力,仍然值得重视。
来华基督教传教士与早期西人在华文化团体
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具有长久的历史。但无论是唐代的景教,还是蒙元时期的天主教,都未能在中国生根。16世纪到18世纪,天主教再次东来,并经历了100多年的合法传播时期。但到清代康熙末年,由于天主教内部的纷争和罗马教廷与清廷之间的“礼仪之争”,来华天主教传教士的事业遭到重大挫折。此后,直至五口通商时期,天主教在中国都是被禁止的对象。但正是在清廷禁教时期,基督教新教(以下一律写作基督教)开始了在中国的传播。
伦敦会早期在华传教事业 1807年9月7日,英国伦敦会(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派遣的传教士马礼逊(Robert Morrison)抵达广州。他是第一位到中国的基督教传教士。由于清廷不允许与贸易无关者在广州居住,马礼逊开始时是在美国领事的帮助下匿居在广州商馆的。他在来华之前就在伦敦学习过汉语,到广州后又潜心钻研,很快就有所成。1809年2月,他被东印度公司广州特选委员会聘为中文译员,从而取得了在华活动的合法身份。
马礼逊此后长期为东印度公司服务。但他仍是伦敦会正式的传教士。他在20余年的时间里,献身于传教事业。其最为后人称道的贡献,一是开拓了基督教在华传教事业,二是完整地将《圣经》中译并出版。马礼逊所译以《神天圣书》的书名刊行。这一艰巨的翻译事业由他和另一位伦敦会传教士米怜(William Milne)在华人助手的帮助下进行。从后世的标准看,其翻译水平和文字风格都存在诸多缺陷。但马礼逊等当年进行的仍然是一项具有历史性影响的名山事业。他在汉语方面的造诣,还使他写出了《通用汉言之法》等中国研究著作,以及建立在大量汉语阅读基础上的以中国历史文化为内容的英语著作。其中,最为著名的是6卷本《华英词典》(A 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是一部彪炳于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巨著。还应提到的是,在1834年去世前,马礼逊一直是《广州纪事报》、《中国丛报》等报刊的主要作者之一。
马礼逊本人并未在广州吸收到多少信徒。经他施洗入教的蔡高是中国大陆地区的第一个华人基督徒,此外只有寥寥数人。但他使基督教在华事业立下了根基。
在马礼逊之后到中国的伦敦会第二名来华传教士米怜,于1813年7月到澳门。由于他无法像马礼逊那样获得合法身份,只得在1814年春到华人较多的南洋地区活动,最后定居在马六甲。以“中华最早的布道者”著称的梁发,就是由他在1816年11月于马六甲施洗入教的。米怜将马六甲发展成伦敦会在南洋地区最重要的传教基地。1817年,米怜与马礼逊联合制订了“恒河外方传道团计划书”,之后正式创建“恒河外方传道团”(Ultra-Ganges Mission),作为伦敦会在东方国家(包括中国)的传教组织。
米怜在马六甲创办并管理的文化事业,包括著名的英华书院(Anglo-Chinese College)。这是一所专门招收中国学生的教育机构,在鸦片战争后,由该书院当时的校长、著名的传教士汉学家理雅各(James Legge)迁往香港。米怜先后于1815年和1817年创办了中文月刊《察世俗每月统记传》和英文季刊《印中搜闻》(The Indo-Chinese Gleaner)。这两种刊物,前者以中国人为对象,是历史上第一份中文期刊;后者则是第一份以中国问题为报道和研究中心的英文媒体。《印中搜闻》注意报道中国动态,也发表过有相当深度的关于中国社会文化的文章,其中有不少为后来在广州出版的《中国丛报》和《广州周报》等报刊重新发表,或加以引用、摘录。
伦敦会后来派往南洋地区向中国人传教的传教士还有麦都思(Walter Medhurst)、理雅各等人。不过,在马礼逊去世后,伦敦会在中国本土长期没有传教士,只有麦都思短暂访问过广州。鸦片战争后,理雅各结束了伦敦会在马六甲的事业,1843年到香港,建立伦敦会在华传教事业的重要基地。该会在广州的传教站也重新开辟,马礼逊的女婿合信(Benjamin Hobson)作为传教医生,在广州开业行医。
伦敦会在鸦片战争后陆续派传教士到厦门、宁波、上海等新的通商口岸传教。其中,在厦门负责该会教务的是施敦力约翰(John Stronach)等人;在宁波以传教医生雒魏林(William Lockhart)和美魏茶(William C. Milne)为主,后者是米怜之子;在上海则以麦都思为核心。麦都思等人使上海迅速形成基督教在华传教事业新的中心。与上海在中国对外贸易方面的地位迅速上升的历史背景相应,这个崛起中的城市在基督教传教事业方面也很快取代了广州的地位。
美部会早期在华传教事业 继伦敦会之后派遣传教士来华的第二个基督教传教机构是美部会(The American Board of Com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美部会是美国公理会的海外传教差会,但在其早期阶段,它是一个跨教派的传教组织,美国长老会和归正会的传教士,也由它派遣。
美部会的对华传教事业,是在马礼逊的极力促成和美国商人奥立芬(D. W. C. Olyphant)的支持之下开始的。它所派遣的第一批来华传教士,分别是美国公理会的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man)和美国归正会的雅裨理(David Abeel)。这两名传教士于1830年2月抵达广州,在马礼逊的指导下开始他们的活动。
雅裨理的使命是在广州的外国海员当中传教,提供宗教服务。他在当年底即因健康原因离开广州,到南洋活动,1833年回国,1839年再次来华。裨治文则长期在广州活动,直到19世纪40年代末到上海,主持新教传教士《圣经》中译本的修订工作。他在鸦片战争期间离开广州,在澳门和香港继续他的事业。他在传教活动方面态度积极,在1830年11月主持成立了一个“在华基督徒协会”(Christian Union in China)。在这之后的若干年里,他也吸收了几个华人信徒。
与马礼逊不同,裨治文在来华前毫无中文知识方面的准备。故他到广州后,以学习中文为首务。他在这方面所下的功夫,不仅使他能够在一个陌生的国度开拓传教事业,而且使他能在《圣经》中译方面拥有较大的发言权。他的中国语言知识,使他写出了《美理哥合省国志略》这一在近代中国知识界产生了重要影响的作品,以及为来华西人所重视的《广州方言土话字汇》(Chinese Chrestomathy in the Canton Dialect)。他阅读了大量的中国书籍,掌握了丰富的中国历史文化知识,为他创办、经营《中国丛报》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在近代中西文化交流史上刻下了自己印记。在鸦片战争前后的中西文化交流中,裨治文的实际影响仅次于马礼逊。
在1830年代,美部会将广州地区作为一个很重要的传教区域,故在1832年又派来了耶鲁大学毕业的传教士史第芬(Edwin Stevens)。史第芬在当年10月到广州,1835年他先是和普鲁士籍传教士郭士立(Charles Gutzlaff)、英国鸦片贩子戈登(G. J. Gordon)一起,到福建沿海区寻找传教机会。是年8月,他又和伦敦会的麦都思一起,租用美国商船“休伦号”(Huron),沿着中国海岸航行,远至山东半岛,引起了清政府的注意。这种沿海航行活动,是当时清政府的政策所禁止的,而史第芬等人的行动,正是在来华西人鼓吹中国全面开放、为“自由贸易”开辟道路的背景下进行的。
美部会在1833年又派了特雷西(Ira Tracy)和卫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到广州。特雷西在第二年到新加坡传教,但与裨治文等人一直保持密切关系。他是《中国丛报》的经常撰稿人。卫三畏是美部会专门派给其在广州传教机构的印刷工,《中国丛报》的印刷事务,以及后期的编辑、管理事务,是由他负责的。卫三畏虽然并非正式传教士,但他拥有丰富的知识,也积极学习中文,后来成为具有较深学养的学者,美国最早的中国研究者之一。他为《中国丛报》撰写了大量很有分量的文章,是在西方长期享有声誉的《中国总论》(The Middle Kingdom)一书的作者。他的作品还包括《拾级大成》(Essay Lessons in the Chinese Language, Adapted to Canton Dialect)等书。卫三畏在1853年成为美国驻华使团的成员。
1834年,美部会又向广州派遣了耶鲁大学的另一位毕业生伯驾(Peter Parker)。伯驾是一位医生。他在中国的事业由前后截然不同的两个阶段构成。在1846年前,他的身份是传教士;在这之后,他是美国驻华使团的正式成员,后官至美国驻华公使。他到广州后,于1835年开办了“广州眼科医院”,该医院是后来著名的博济医院的前身。他将医院当做开展传教活动的一个场所,将向中国人提供医疗服务当做一种传教方法。伯驾成为一种新的传教方法,即医务传教(medical mission)方法的开创者。这种方法后来成为基督教在华传教的基本方法之一。1838年,他和其他传教士及来华西人一起,建立了“中国医务传道会”(Medical Missionary Society in China)。在鸦片战争前后,伯驾的主要活动是围绕广州眼科医院和中国医务传道会开展的。值得一提的是,伯驾是钦差大臣林则徐接触过的少数西方人之一。他还翻译过瑞士法学家滑达尔(M. Vattel)的《国际法》的片段,是最早将国际法介绍到中国的西方人士之一。
美部会的几名传教士于1836年在广州正式组成了“中国传道团”(China Mission)。1839年,雅裨理再次来到中国。在鸦片战争期间,他曾到福建活动。1839年受美部会派遣来华的还有传教医生戴弗尔(William Beck Diver)。裨治文在战争期间一直在澳门,继续出版《中国丛报》。由于他在各方面的声望,他此时是基督教在华传教士的领袖人物。
鸦片战争后,香港被割让给英国。对基督教传教士来说,荒芜的海岛香港比澳门这个葡萄牙天主教势力占据优势的地方更有吸引力。裨治文和美部会的其他传教士在1842年陆续迁居香港,在此建立新的传教基地。《中国丛报》也一度改在香港出版。在五口通商的新形势下,裨治文等在1843年制订了“中国传道团”向五口发展的计划。之后,新开的通商口岸厦门、福州成为美部会新的传教区域。雅裨理在战后很快到厦门,并且打开局面。在他之后,美部会还陆续派遣传教士前往。1845年,裨治文与伯驾等人也离开香港,回到广州。伯驾继续他的行医事业,但1846年正式脱离美部会。卫三畏则越来越多地参与传教事务。1845年《中国丛报》迁回广州后,他在编辑和管理事务中承担越来越多的责任。美部会“中国传道团”在这一年就分为“华南传道团”(South China Mission)和“厦门传道团”(Amoy Mission),各自发展。到1857年,厦门传道团被划归美国归正会。
厦门的美部会传道团后来将发展的眼光投向福州。该会传教士约翰逊(Stephen Johnson)在1847年经过考察,认定福州是理想的传教地点。到1850年,在短短的3年内,到福州的美部会传教士达6人,是广州与厦门两地的总和。在这些传教士当中,后来具有较大影响的是卢公明(Justus Doolittle)。福州后来成为美部会在中国最重要的传教地。在鸦片战争前后,美部会在基督教对华传教方面的势力和影响是其他教派无法比拟的。
独立传教士郭士立的活动 鸦片战争前后来华传教士中,颇负盛名的还有郭士立。郭士立是普鲁士人,他在1826年受荷兰传道会的派遣,到荷属东印度群岛传教。他后来对中国的兴趣愈益浓厚,在东南亚地区的华人社会中活动,学习中国语言。他在1831—1833年先后三次在中国沿海航行,后来出版了在西方世界名噪一时的《中国沿海三次航行记》。其后,在鸦片战争前,他还在中国沿海进行过多次航行。他的这些活动,是在西方人士探索如何令中国走向“开放”的背景下进行的。郭士立在1834年后凭其中文知识,被英国驻华商务监督机构聘请为中文秘书。在鸦片战争期间,他是始终跟随英军行动的少数几个具有中文知识的人士之一,并一度被英国“远征军”任命为英人占领之下的宁波的“民政长官”,以及英国驻宁波的商务监督。1843年后接替马礼逊的儿子马儒翰任香港英国殖民政府的中文秘书。
郭士立在1828年后,就断绝了与荷兰传道会之间的关系,成为一名独立传教士。1834年后受雇于英国驻华商务监督机构后,他仍继续从事传教活动,并将自己在中国沿海的航行活动当做在传教方法上的一种开拓。任职于香港英国殖民政府后,他无法再像以前那样四处传教,但他以香港为基地,以欧洲各地的基督教传教事业支持者为后盾,建立了一个以华人基督徒为主的独立传教机构“福汉会”(Chinese Christian Union)。在郭士立颇具特色的操作之下,福汉会似乎发展迅速,在短短的几年内就发展到据称有上千人的规模。但后来其他传教士对这个组织的内幕进行了揭露,认为这是一个以欺诈、谎言、营私舞弊来维系的组织。故在1850年之后,由于这种丑闻,福汉会失去了原来的支持者而迅速走向消亡。郭士立一生最为耀眼的传教事业如此收场后,他自己也不久病逝于香港。
郭士立在基督教在华传教史上的声誉,不仅因为他大胆的行事风格和经营福汉会的经历,而且因为他留下的大量的著述。他以中文撰写的数十种作品中,包括了一些非宗教作品,如《大英国统志》、《古今万国纲鉴》等,对近代早期中国知识界亦产生了较大影响。他在1833—1838年所办的中文月刊《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更是鸦片战争后中国知识分子撰著外国史地著作的必备参考资料。他在英文方面的著述,多与中国有关。除已经提到的《中国沿海三次航行记》之外,他还出版了《开放的中国》、《中国简史》等颇有分量的专著。与本书的研究直接相关的是,郭士立为在华南地区发行的早期英文报刊撰写过大量的专题论文和时事评论,积极鼓吹对华实行强硬政策、迫使中国对外开放。
其他基督教传教机构早期在华活动概况 美国浸礼会是继美部会之后来到中国传教的又一个美国传教机构。1836年9月,该会传教士叔未士(John Lewis Shuck)夫妇抵达澳门。次年5月,美国浸礼会差会所派的罗孝全(Issachar Roberts)也到澳门。他们一起学习中文,组成传教团体,以澳门附近地区为传教地点。当时在澳门的郭士立和他们建立了经常性的联系。郭士立后来对罗孝全产生了很大影响,后者将其作为良师益友,而与叔未士夫妇则产生了越来越深的裂隙。鸦片战争后,他们搬到香港。叔未士于1843年建立了美国浸礼会香港传道团。罗孝全后来与叔未士等人分道扬镳,1845年,他独自到广州,建立了“粤东施蘸教会”。叔未士也在同一年到广州,建立了“第一浸礼教会”。罗孝全在此期间还一度参加了郭士立的福汉会的活动。他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与美国浸礼会差会发生矛盾,在1851年被差会除名。众所周知,罗孝全在广州期间,与后来太平天国的领袖洪秀全进行过交往。
除华南地区外,美国浸礼会在鸦片战争后还在宁波建立了传教基地。第一个到宁波传教的该会传教士是玛高温(Daniel J. MacGowan)。
鸦片战争前派遣传教士到中国的还有美国圣公会。该会的两名传教士亨利·洛克伍德(Hengry Lockwood)和弗兰西斯·汉森(Francis R. Hanson)在1835年10月到广州,早于美国浸礼会的几个传教士。但他们只在广州活动了短暂的时间,就转赴东南亚。后来在中国基督教史上有重要影响的文惠廉(William Jones Boone)于1839年9月到达澳门,当时中英关系已经走向决裂,他也无法按计划前往广州。1842年2月,文惠廉前往厦门,在那里建立美国圣公会传教基地。他在1843年离开厦门回美国,次年被选为主教,1845年6月到上海。在此后几年,美国圣公会陆续还有几名传教士到上海,在文惠廉的领导之下传教。经过几年的努力,该会在上海积累了可观的力量,而上海也成为该会在华传教事业的总部。文惠廉后来在西方来华传教士当中具有很高的声望。他也是《中国丛报》等报刊颇为倚重的作者。
美国长老会在鸦片战争后不久也开始派遣传教士来华。1841年,该会传教士麦克布莱德(Thomas L. McBryde)从新加坡来到澳门,后前往厦门。该会直接派往中国本土的第一个传教士是娄礼华(Walter Macon Lowrie)。他在1842年5月抵达,后在澳门、香港一带活动。1844年,美国长老会一次派遣7名传教士到中国;1846年,又派了两名传教士前来。显然,美国长老会是将中国作为它的主要海外传教对象国。这些传教士先在澳门聚集,不久兵分两路。哈巴安德(Andrew P. Happer)等人前往香港,后到广州,以华南地区作为其活动范围。娄礼华等几名传教士则前往宁波,努力开拓在该地区的教务。
鸦片战争前来华的基督教人士,较为知名的还有大英圣经会的李太郭(Tradescent Lay)。他在1825年即到过澳门,进行博物学考察。1836年,他再次到澳门,主要从事与宗教作品的印刷和散发。他在1843年被任命为英国驻广州领事,后历任福州、厦门领事。近代中国第一任海关总税务司李泰国(Horatio N. Lay)是他的儿子。李太郭具有中文知识,对中国社会与历史文化有一定的了解,也是本书所要讨论的英文报刊的作者。
此外,在鸦片战争后陆续派遣传教士来华的还有英国圣公会、英国长老会、瑞典信义会、瑞士巴色会、德国巴满会、德国巴陵会、美国监理会、美国南部浸信会、英国循道会等,这里不再一一介绍。
基督教传教士与在华西人文化团体 1830年代,居住在广州和澳门的西方人士先后成立了几个文化团体。这几个团体在近代中西文化交流史上均具独特地位,它们在经济上依托于在华各国商人,尤其是英、美商人;而具体的日常事务,则由基督教传教士进行。笔者对这几个团体均另有专论,在此仅对其概况略作说明。
在华实用知识传播会 “在华实用知识传播会”是在“英国实用知识传播会”(Society for the Diffusion of Useful Knowledge in England)的直接影响下成立的一个在华西人文化团体。1832年,“英国实用知识传播会”在伦敦成立,它是英国教会和文化界人士共同发起的组织,旨在向公众传播基督教神学、道德和科学知识。1834年3月,《中国丛报》上有一篇题为《在中国传播知识》的文章指出,“在广州也应建立同样的组织,将其活动推广到这个世界上最庞大帝国的整个疆域”。1834年11月29日,广州的英、美传教士、商人等开会。会上由郭士立提议成立“在华实用知识传播会”(Society for the Diffusion of Useful Knowledge in China),得到通过。在会上组成了作为该会执行机构的委员会,英商马地臣任会长,奥立芬为司库,英商因义士(James Innes)、佛克斯(T. Fox),美国商人滑摩为委员,裨治文和郭士立任中文秘书,马儒翰任英文秘书。12月3日,有关人士再次开会,制定了该组织的章程。根据章程规定,“在华实用知识传播会”的目的,就是“尽其所能,以各种办法和廉价的方式,筹备并出版通俗易懂、适合于中国之现状的实用知识的中文书刊”,即以中国读者为对象,出版能影响其思想和知识体系的书籍。其中文秘书的职责是“审查所有提交给本会出版之著作,并就此向委员会作出报告;根据委员会的指令,负责并监督出版、销售和发行事宜”,是这个组织日常活动的实际负责人。
此后,该会会长多次易人,均在英、美商人中产生。但中英文秘书则保持不变,可见裨治文和郭士立这两个传教士是这个团体的灵魂。他们自己从1834年开始写作世界历史地理方面的书籍,着手制定供作者使用的通用中文术语表,以便在名词术语方面进行统一。裨治文等还列出过一个包括20余种、涵盖各学科的著作目录,希望能在该会的推动下编写并出版。这个计划后来并未实现,但郭士立的中文著作《古今万国纲鉴》、《万国地理全集》,他编辑出版的《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月刊,裨治文的《美理哥合省国志略》、《广东方言文选》,这些颇具影响力的出版物,均为该会所策划并推出的。这个团体在鸦片战争爆发后就未再见有实质性活动,大约在1846年最终结束。
马礼逊教育会与马礼逊学校 在马礼逊去世后,居住在广州和澳门的西方人士决定成立一个团体,来推动西方文化在中国的传播,以表彰他在基督教在华传教事业和中西文化交流中的贡献。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后,1836年11月9日,广州的欧美人士开会,决定成立“马礼逊教育会”(Morrison Education Society),并通过了章程和条例。会议选出颠地为该会主席,佛克斯为副主席,查顿为司库,裨治文为通讯秘书,马儒翰为会议秘书。以上5人组成马礼逊教育会理事会。颠地任马礼逊教育会会长至1842年,1843年后,改由裨治文任会长。其实,在颠地任会长期间,起决定作用的也是作为常设秘书的裨治文。马儒翰是马礼逊之子,又是会议秘书,因此也是比较活跃的人物。颠地等商人主要提供经济上的支持。
该会章程规定:“本会之目的,是通过学校教育和其他手段,改善和提高中国教育。”同时通过的具体条例规定:该会资助中国男女青年接受教育;资助内容为向儿童提供食宿、衣物、书籍、学费等;以10岁以下幼童为优先考虑对象;可将受资助对象送往欧美等地求学。条例还就教师的聘请、教科书的选用、对学生进行宗教教育、设立供师生使用的图书馆等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从上述规定来看,马礼逊教育会的计划,是以自身开办学校为主,但亦考虑资助中国青年出国事宜。这两个目标,后来都经由马礼逊学校而开展。经过几年的筹备,马礼逊学校(或写作“马公书院”)于1839年11月,即中英关系已经走向决裂的时刻,在澳门正式开办。学校聘请的校长是鲍留云(Samuel R. Brown,或译塞缪尔·布朗)。以在华西人捐献的图书为基础,马礼逊学校还开办了一个图书馆,供学生阅览。这个学校1839年招收的第一批学生6人。后来成为近代史上著名人物的容闳,是1840年11月入学的。马礼逊学校在1843年迁往香港,并在此地一直开办到1850年。马礼逊学校实行中英文双语教学,除鲍留云夫妇负责英语等课程的教学外,学校还聘请了几位中国教师教授中文课程。在澳门和香港活动的一些传教士,也经常临时性地为学生授课。
为了解决学校的资金问题,1846年,有关人士设立了一个“马礼逊基金”(Morrison Fund),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资源。原来广州外侨总商会和在华实用知识传播会剩余的一些资金,放到“马礼逊基金”当中。但学校的经济状况后来还是每况愈下。1847年,鲍留云及其夫人因健康原因回国。容闳和黄宽、黄胜兄弟,就是跟随鲍留云夫妇到美国留学的。在鲍留云回国后,马礼逊学校由前一年新聘的教师威廉·麻西(William A. Macy)接管。麻西坚持到1850年,就再也难以为继,学校于是年关闭。
中国医务传道会 伯驾在广州行医的经历,似乎证明了提供医疗服务是进行传教活动的一个有效的方法。在1835年后的几年里,随着其对广州社会环境了解的加深,以及对基督教在华传教事业的总体看法,伯驾将自己的医疗实践总结、上升为一种传教理论,即医务传教(medical mission)方法。在此过程中,他得到了原东印度公司商馆医生郭雷枢(Thomas R. Colledge)的支持。郭雷枢于1835年在《中国丛报》上发表题为《关于聘请开业医生作为传教士来华的建议》一文。他从中国民族性的角度,论证以医务活动作为传教方法的理由,建议各差会向中国派遣正规的医生,通过为中国人提供西医服务的方法扩大基督教的影响。伯驾和郭雷枢后来还就医务传教问题继续进行理论论证。
1836年10月,郭雷枢、伯驾和裨治文联名发表了一份倡议书,呼吁成立“中国医务传道会”。1838年2月21日,由郭雷枢、伯驾、裨治文等召集,在广州外侨总商会举行了中国医务传道会的成立会议。会议作出成立“中国医务传道会”的正式决议,讨论了“中国医务传道会”的组织原则、传教医生的资格等问题,决定设立“中国医务传道会图书馆”、“中国医务传道会解剖学博物馆”。在这次会议上,郭雷枢当选为会长,伯驾、查顿、李太郭、裨治文为副会长,亚历山大·安德森(Alexander Anderson)为会议秘书,查尔斯·经为通讯秘书,阿切尔(Joseph Archer)为司库,约翰·格林(John Green)为审计员。2月23日,英格利斯(Robert Inglis)和阿切尔又被增补为副会长,会议秘书改由马儒翰担任。
这个组织得到了英美社会各界的支持,对后来英美新教各差会派遣传教士医生来华起到了明显作用。在鸦片战争前后,先后派遣传教医生到中国行医的有美部会、伦敦会、美国长老会、美国浸礼会、英国圣公会等机构,这些医生分别在广州、澳门、香港、舟山、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地开办了由中国医务传道会资助的医院,运用中国社会原来所无的西方医术,医治了大量的病人,也促进了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
不过,在五口通商后,中国医务传道会内部的英国人和美国人之间发生了分裂,分别形成了以伯驾为首的在广州的医务传道会和以合信等人为首的在香港的医务传道会。后者在1840年代末趋于消亡,而前者的影响则持续到19世纪末。总的来看,中国医务传道会在其宗教影响之外,对中国近代西医学的引进和发展,对近代初期中国西医学人才的培养,也有明显的积极作用。